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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聲明我是反對免費里程 但我也不認同紅字部分 這是高速公路 不是長途公路 不要混為一談 短途當然可以用 但是要付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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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像我常常要從西螺到嘉義,不就到大林交流,下交流道停一下直走馬上上交流道,不就不用錢,那以後像虎尾,大林交流道.....等等,一些車子 在交流道轉來轉去 這是甚麼腦筋想出來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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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不常常走國三南北奔波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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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講白一點, 無免費里程就會減少木柵上新店下,新店上中和下,中和上土城下的部分車輛... 個人行為會不會對當地交通造成影響,這答案還需要問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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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說交通單位的管制措施都是亂槍打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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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免費里程不叫做懲罰,使用者付費本來不應該區分長短程,有用就要付費 前面也有朋友提過,可以考慮類似水電或者電話費,一上國道就收基本費,超過基本費里程 再開始計費另一種里程計費,捷運收費是這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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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說過了就是變相加價 還有人期待燃料稅隨油徵收? 只要一改還是變相加價啦 明明好的政策經過爛政府的改革 只會從人民的口袋多拿錢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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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性?藉口吧? 新店安坑交流道中和隧道南下這一斷沒塞過的人不多吧, 我承認我以後可能也會慣性安坑上中和下, 但是如果要收錢,我可能會改走台64... 你了解這個差異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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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者慣性? 用路者慣性就一定是正確的模型嗎?一定要維持嗎?請先搞清楚高速公路應當扮演的角色再來說這種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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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費里程就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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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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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思索…😆 感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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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他PO的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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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組對x後緊接著另一組火力是溫和點.有內容的辯論是比直接開口 (法客油) 的有看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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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52元~as88大大 而應該很少一般自用轎車是每天北高兩地在跑的 另外我個人的建議是 不管要免費多少公里 北高單趟的費用至少要比目前的現行收費站費用低 改成計程收費才有意思 少掉人工收費的薪水 收費還比人工收費時高 實在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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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完全不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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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長:國道計程擬橫向不收錢 7月試辦 縱向免費里程暫定20公里 北高單趟料貴2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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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 就換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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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哪一家的加油站有賣2本760元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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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是針對已經考慮要買房的人,"買房買在哪?" 而不是針對沒有錢買房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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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多光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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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板大ㄚ光???? 他待過救護隊嗎?我沒問過他耶! 還是你是問另一位叫做ㄚ光待過救護隊? 若是如此可能要知道全名我才能確認. 我是73年中到79年這段時間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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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如此問? 😇 | ||||||||||||
於
2013/02/19 14:53:09
發文IP 187.127.*.*
於
2013/02/19 14:55:33
發文IP 18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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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身上有專利的經驗嗎 今天跟一位朋友聊天 他說他身上現在有一個專利已經申請通過了 可是要怎麼把專利發揮到極致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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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王有好評 ! 🙂 年輕時常常呸王牌走台3線去曾文水庫. 最近一次去是去年的了. 那時去試飛矢達原想去嘉義農場. 因88風災停業至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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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車道應該是老鳥在站的吧!好爽都沒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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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理懷疑 開版的傢伙 是阿共派來 要挑撥離間 台灣南北的民眾不合 因為台灣南北的路況都差不多.... 開版的 對台灣情形完全不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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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停下來付錢或繳票就好 根本不會排隊...😆 ETC車道反而要注意 前方是否會有車插入 或不正常減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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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死媒體告訴我說回數票過完年後就不能用了... 媽的...被唬爛了......... 媒體報的新聞能聽,狗屎真的可以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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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被自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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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考第二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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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會讓人有放水的感覺😇 但這位選手的運動家精神令人欽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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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標題乍看會讓人誤解 | |||
於
2013/01/19 00:32:10
發文IP 187.127.*.*
於
2013/01/19 00:39:10
發文IP 18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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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忙一天沒空看這篇到底發生甚麼事,請問有懶人包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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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憑ip位置就知道對方一定是誰嗎? 最近在隔壁網站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 牽扯人士都是優卡德高望重的人士 現在居然有人根據ip位置而鎖定某人 我的印象中很多人的ip是浮動的 我想優卡的大大都很善良 但這樣有沒有可能去誤會到別人呢 而且也ip只顯示前幾碼而已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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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反廢死我贊同. 但無須這般激烈言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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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小的機械@____@ 不知未來可以去哪裡上班 大大有沒有同學是讀機械長大的? 想聽聽有沒有過來人的經驗@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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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太久以前的前科查不到? 我查86年到97年都沒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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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問過AS88大的意見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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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原文網址: 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台北榮總醫院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去年8月深夜行經國道3號七堵路段時,被國道警察開單告發,但不是因為他超速,而是因為他的速度被測得只有36公里,陸醫師事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時下雨他又迷路,才會放慢速度,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雖然下雨,但視線清楚予以駁回,仍需罰鍰4000元,記違規1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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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相關字條件搜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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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原文網址: 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台北榮總醫院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去年8月深夜行經國道3號七堵路段時,被國道警察開單告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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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問大大是什麼科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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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不才 在多雨的基隆😵 北寧路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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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南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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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其實直接忽略他們即可 當一個瘋子在練肖話時,你跟他計較,你就輸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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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小孩開玩笑,要他們明年吃遍各超商, 小孩說: "你怎麼可以那麼不要臉,那是幫助人的" 我說:" 我繳的一堆稅,給他們亂花錢,我一定要我小孩去幫我吃回來" 小孩 : " 要填資料,你不怕別人一查,你就上報紙" 我說: " 會核對戶口名簿嗎? 你不會填同學名字,亂編地址喔! 這家吃完,換另外一家 " 小孩 " 真是無恥的老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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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要有資格限制才不會浪費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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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已知具有形狀記憶能力的合金主要有 3 類:鐵基合金;鎳–鈦合金;銅基合金,如銅–鋅–鋁、銅–鋁–鎳等。這些「記憶合金」各有千秋,如鎳–鈦合金的性能好,可靠性強,但價格貴。銅基合金價格較便宜,只有鎳–鈦合金的 10%,但可靠性差。至於鐵基合金的價格則最便宜,剛性好,強度也大,又易加工。此外,金–鎘、銦–鉈合金也具有記憶能力,但因價格太貴了,應用並不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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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去看展,新車蠻多的,美女也多多😊 拍的不是很好,請見笑了😆 先給大大們顧眼睛😍 音樂系的正咩 火辣的聖誕女郎 清純可愛的聖誕女郎 氣質美女 ↑ ↑↑ 據說這台5XX萬現場賣兩台😲 太多照片了,PO不完啦!有興趣可前往觀看喔 😀http://album.blog.yam.com/carlife&folder=97655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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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真偉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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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澇賽多,一張一定不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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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甘午告?(夠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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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藍札校園屠殺,不只是美國的傷痛,也是全世界的悲劇,圖為他2005年的照片。 (圖/翻拍自abcnews.go.com) 原文網址: 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 ETtoday名家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4/143772.htm#ixzz2Fxss2ned | |||
於
2012/12/22 15:34:55
發文IP 250.117.*.*
於
2012/12/22 18:10:34
發文IP 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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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一箱網卡上U-CAR要幹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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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我不太會改 我覺得好奇怪為何優卡會這樣,連錯誤訊息都沒有,登入後網頁空白沒內容也沒動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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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AR是抓PC還是IP分享器的MAC ADDRESS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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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 gues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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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不是更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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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可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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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篇報導是什麼用意? 是為了發展經貿所以要廢死? 因為廢死或不執行死刑而多死幾個無辜的人, 即使是像這位慘遭割喉的小男童也無所謂? 反正一切都了最高宗旨-經貿, 是嗎? 是這樣的嗎? 如果被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兒女呢? 請問: 轉貼這篇報導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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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穿了...講明白點...還是駕駛技術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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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要有些意外才不會無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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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開車在路上常常被其他車按喇叭甚至挑釁, 為啥洪先生開車卻不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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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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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回應,我已覆議,檢察官不起訴書一直著墨在被告撞上大貨車後,已昏迷所以沒有過失傷害的犯意。 但被告過失傷害的犯意,是在撞上大貨車前的酒駕行為,(民事庭法官判決被告在撞上大貨車前的酒駕行為,與本人車禍有關,判對方敗訴,)這點檢察官都沒提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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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師大修了很多教育學分,但是幾乎都只有理論部分,教授不會教你"怎樣教學生、怎樣管教學生" 覺得社會對於教師的期待太高了,師大畢業也只是大學學歷而已😇 其實跟我無關了,我本來就沒有能力和興趣當老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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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辛苦了😇 想必貴公子極其有幸,遇到具有概念的老師及學校包容與照顧 不過這種事情應該親師雙方藉由溝通來解決此類教學現場的問題 溝通~是為了讓彼此更加了解,找出相處的最佳模式 一味指責任何一方絕非孩子的福氣 一路走來,這種相處上的問題,你應該感同身受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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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光劍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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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計程階段收費車種維持與現況相同,即小型車(小客車、小貨車)、大型車(大客車、大貨車)及聯結車,計程費率比例亦按現況採小型車:大型車:聯結車=1:1.25:1.625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38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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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已經有些人被遠通通知回去重新黏貼 可是目前我是還沒接到通知啦 到時被招回的話就再看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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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放行李箱試看看,應該也會扣款成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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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儀聘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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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在這麼靠你老母..丟人現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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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正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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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不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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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何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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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對台南印象就是好!太棒了!讚!南部人情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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瑤池金母跟王母娘娘是同一位神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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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能種到這麼大而且不會對我笑...........我一定辦桌請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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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塘詩話意境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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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麵難吃,換掉才好開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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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好穿😇 跑的時候真的有感覺空氣透進去鞋子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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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品牌不會這樣標示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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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到的~😇 美津濃 http://www.mizuno.com.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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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也不認為是真的, 但您如何斷定這則新聞確實是假的?🙂 就算我認識當事人, 我都不一定會相信他們所講的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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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新聞真實性? 哈哈哈 只有能不能報導, 沒有真不真假不假啦!😆 藏民抗議被報導成暴力攻擊, 但解放軍血腥鎮壓屠殺藏民卻是由西方媒體揭露的, 甚至連藏人為爭取自治而自焚也完全不見報, 你說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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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法官是沒判錯 結婚是由民法,要用刑法來審理本就會有落差 會造成社會關感不認同 無罪是指刑法,但還是可以由民事求償 有請法律高手來說明一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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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的新聞, 看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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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說是沒錯. 但對於平常身體硬朗常常爬山. 雖說是老年人一個台階應不成問題. 正常狀況下人若踩空會尋求平衡. 就算是往後踩空平衡不了. 自然反應是往下坐. 而不會是往後平躺後腦著地. 這種年紀的老者後腦直接撞地的摔法. 可不會身高180公分會撞死. 身高165就會沒事. 人死當然同感悲傷也寄予無限同情. 這般牽拖法我個人不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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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郵局受限於空間限制又不得不設ATM,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配置方式, 但說實在的, 郵局的硬體設施真的都很不貼心, 郵局時代跟民營化後的台灣郵政有差異嗎? 我完全感受不到民營化該有的服務提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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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越來越多的人都把一些不好的事情怪罪於別人身上而不檢討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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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翁並非是經過的路人因踢到平台而跌倒, 而是自己向後倒才撞及腦部, 如果沒有該平台, 也許該老翁跌倒後所受的力道不會那麼大, 但是否一樣會跌倒呢? 老人最怕跌倒了, 如果能多一些貼心, 老人家自己也願意尋求協助, 這樣的憾事也許就少一樁了, 我不是要幫郵局說話, 也認定郵局有改善的空間, 但顧客自己也要小心, 總不能等到意外發生後再來要求賠償, 身體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 所受到的痛苦還是要自己先承擔啊, 再完備的設施若沒有使用者自己的小心還是會發生意外的! 很羨慕米國的消費者權益, 自己不小心被熱咖啡燙傷還能得到巨額賠償, 同時也提醒了我自己在使用任何器具或享用各種美食時, 都要自己小心, 無論事後能獲得怎樣的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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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 違規跨雙黃超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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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後兩天 | ||||||||||||
於
2012/11/12 00:21:38
發文IP 242.39.*.*
於
2012/11/12 00:22:17
發文IP 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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絶不單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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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後續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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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目前有啥更新消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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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88大大 我覺得遊覽車導致後方的頭又大失控 是互有因果關係 但如果要舉證有連帶關係的話 我看實際上應該是有些困難 畢竟雙方車體未碰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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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不過法律條文訂在那裡,不代表執法者會積極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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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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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圖(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刻意傷害(或殺害)另外一方,就不能只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應以「刑案」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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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車體沒碰到頭又大車體也有100%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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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這麼肯定? 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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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題全選2 是非全選0就會過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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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樣開車 前後左右都保持車距 但還真的遇過白目刻意跑來併行 我想跟他錯開 我加速他也跟著加速 我減速他也跟著減速 最後是我油門放掉一段時間 終於擺脫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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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56分是因為自己準備不夠吧 無聊的新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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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去上課 再加上筆試考二十分(滿分一百分) 就可及格了 那真的是博士去應考嗎?是哪所學校的佛萊堡大學文學博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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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問自己,為何考不及格,是不是自己努力不夠😞 至於別人作弊那是另一回事,跟他自己考不及格無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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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因是遊覽車違規 站在一般用路人立場,除了遵守交通規則之外 防衛駕駛的觀念也要有,尤其在台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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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在這裡討論 你們都不是當事人 不曉得事情的危急性 如果你是神車車主 你們真的反應的過來嗎 ?? 如果你們不是開神車 請問你們開你們認為安全的車確定可以準確的閃過嗎 ?? 我的感覺啦 不用討論 誰對誰錯 這是警方的工作 ,我們只要知道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身上 當下該如何避免 才可以幫傷害降到最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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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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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到事故發生的當下是「誰的車道」,仔細看應該是休旅車的車道。 在休旅車由外3線往內2線切的時候,轎車當下還在內1線,但他車速較快又被內1線前方的另一 輛休旅擋道,在開始往外2線切又被已經快完成切換到2線的休旅擋道,EQ控制不住索性殘殘呼去.... ---------------------------------------------------------------------------------------------------------------------- AS88兄,小孩我的比你小,但我們一樣多,嘿~~ 制約的「有效成果」側寫是,受制約者在某個條件下找到了適應之道;就像訓練場上「棍子」 與「肉」可以有效的制約住狗的行為一樣。狗明白了聽從指示去行動,可以換來免去疼痛與得 到食物的結果。 但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這一點我跟你持相反的做法,當「工具」與父母的讚美擺在前方,我 樂見兒女們奔向父母,而非從「工具」的規則中找出生存之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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