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pan1977 (大哥~別鬧了吧)]
所以砍了重機的路權對交通就會有"立刻"、"重大"的改善?
嗯....如果真的是這樣,趕快把路權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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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我這樣解讀呢? <恕刪> | |||
所以砍了重機的路權對交通就會有"立刻"、"重大"的改善?
嗯....如果真的是這樣,趕快把路權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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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我覺得不適用比例原則,即便少了這些重機,還是存在九千件超速的汽車, 對交通有所改善嗎? 如果能夠對交通有所改善,那什麼都可以,但是只是拿裡面的少數來開刀,然後 卻對實際交通無所助益,那我看不出做這個有什麼幫助?還不如把資源拿去做對 交通真正有幫助的事情。 | ||||||||||||||||||||||
怎麼會不適用於比例原則?
汽車900個違規,只有1個是嚴重超速,
重車900個違規,卻有651個是嚴重超速,
就算要開刀,當然是先抓大條的,
而重車"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51倍,不拿大條的開刀,要拿誰開刀?
就像開車酒駕一樣,造成的死亡率高,罰款就愈來愈重。
而重車是相當於汽車,超速罰款最多也只能比照汽車,
不能因為是重車,就把重車超速違規的金額拉得特別高。
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於
2008/07/12 20:07:05
發文
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大家開心就好..........
[quote=flycall (FlyCall)][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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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 |||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
其實重型機車守法的人還是很多的,不能以少數有習慣亂闖就收回路權.
至於這些亂飆車超速者,可提高罰金,附加上交通研習或吊消駕照..等來處理.
那汽車在[高速]公路亂飆車超速,是不是也比照收回所有汽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政府官員有貪贓枉法者被查獲,是不是所有政府官員都該撤職查辦.
😌只有無能無為者,才會以如此消極怠惰方式恐嚇人民為手段.
孰不知此官員是領何人之俸祿,全國人民所繳稅金為俸祿,而不思為民服務,
真是😞😞😞😞
其實重型機車守法的人還是很多的,不能以少數有習慣亂闖就收回路權.
至於這些亂飆車超速者,可提高罰金,附加上交通研習或吊消駕照..等來處理.
那汽車在[高速]公路亂飆車超速,是不是也比照收回所有汽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政府官員有貪贓枉法者被查獲,是不是所有政府官員都該撤職查辦.
😌只有無能無為者,才會以如此消極怠惰方式恐嚇人民為手段.
孰不知此官員是領何人之俸祿,全國人民所繳稅金為俸祿,而不思為民服務,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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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 |||
很多人開高速公路,連80都不到😌
你+壓力-身段x堅強/任性=??
換算之後你是否還記得真實的自己
去吧! 啟動沉寂已久的熱情 陪自己走一小段路
你會發現 真實的你 會跟你在一起 為真實的你而前進
我是覺得重機出車禍的死亡率假如以輕型機車的比例換算上去,應該是特高吧~
台灣道路規劃的不是很好,騎重機在台灣真的不太適合~(偏遠山區倒是不錯)
騎重機很難不騎快.....以車重跟馬力比來換算,直線加速很多跑車都還跑不贏咧~😌
台灣道路規劃的不是很好,騎重機在台灣真的不太適合~(偏遠山區倒是不錯)
騎重機很難不騎快.....以車重跟馬力比來換算,直線加速很多跑車都還跑不贏咧~😌
於
2008/07/12 22:01:0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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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騎快幹麻買重機😰 | |||
難道開法拉利的 在市區時速也要維持在100以上?
我覺得如果真的被撤銷路權 也只能說是有害群之馬啦
開快速道路 一次都是兩三輛一起騎 騎中線也是很常看到的阿!! 不然就是真有人覺得自己是小飛俠ROSSI?
被禁 那還能說啥?
有理(禮)行遍天下,無理(禮)寸步難行!
[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quote=alesix (alesi)]
老哥 你邏輯怪怪的
有點死鴨子嘴硬
這兩個不是這樣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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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 ||||||||||||
老哥 你邏輯怪怪的
有點死鴨子嘴硬
這兩個不是這樣談的...
[quote=pan1977 (大哥~別鬧了吧)][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
所以你也認同這個怪怪的....
今天政府的邏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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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哥 你邏輯怪怪的 有點死鴨子嘴硬 這兩個不是這樣談的... | ||||||||||||||||||||||
所以你也認同這個怪怪的....
今天政府的邏輯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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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 |||
我也這麼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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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 ||||||||||||
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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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麼想 😀 | ||||||||||||
那我每天都不用騎省道了..😇
可以從平鎮上一高到林口了..🙂
但是怎麼可能.說說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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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 ||||||||||||||||||||||
應該持續開放。
汽車嚴重超速多在高速公路。但是大家都知道固定相機在哪。幾乎不會被拍到。
偶而被雷射槍打下來而已。
機車嚴重超速多在郊區道路。限速60。騎100就超速40了。跟汽車在高速公路動輒開200以上的超速可比嗎?
超速自有罰則。不能因噎廢食,應該路權平等。
不然只開放自行車路權好了。因為要嚴重超速,很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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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 ||||||||||||||||||||||
補充,講簡單點....
就是重車"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00多倍這樣的數據,
就算你去找立委、民意代表關說,他們也幫不了你! 民意代表在議會說話也大聲不起來!
且可能讓先前支持重車上快速道路的民意代表,被釘到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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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持續開放。 汽車嚴重超速多在高速公路。但是大家都知道固定相機在哪。幾乎不會被拍到。 偶而被雷射槍打下來而已。 機車嚴重超速多在郊區道路。限速60。騎100就超速40了。跟汽車在高速公路動輒開200以上的超速可比嗎? 超速自有罰則。不能因噎廢食,應該路權平等。 不然只開放自行車路權好了。因為要嚴重超速,很難的事情。 | |||
拜託,就算郊區省道限速60。省道一樣有人開車啊!
開車100就超速40了! 開車就不會嚴重超速嗎?
跟你講啦! "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00多倍的數據實在太難看了,
就算有"有力人士",也很難幫得上重車的路權啦!
路權路權......我很好奇何謂「路權」?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
當初爭取開放重型機車時強調,騎重機不代表就會飆車,但是開放後重機族好像誤會150公里以內都不算飆車,因為就本人開車經驗,除非重機停在路邊,否則好像從來沒有超越的印象😵 注:本人今年有一張超速罰單於西濱公路時速96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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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 |||
呵呵,開始有點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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