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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si(alesix)

2008/07/12 19: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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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02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pan1977 (大哥~別鬧了吧)]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但是如果我這樣解讀呢?
<恕刪>


所以砍了重機的路權對交通就會有"立刻"、"重大"的改善?
嗯....如果真的是這樣,趕快把路權收回去...

flycode(flycall)

2008/07/12 20:02:47

發文

#543112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但是如果我這樣解讀呢?
嚴重超速裡面,一萬件裡,重機佔七百件,那剩下的九千件呢?都是汽車囉?
那佔多數嚴重超速的汽車,是不是應該優先收回路權?

這是看比率原則

七個月來,重車違規案件900件,7成比例是超速40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
而全年汽車違規案件約九百萬件,嚴重超速案件卻不到一萬件,

也就是汽車900個違規,只有1個是嚴重超速,
而重車則是900個違規,卻有651個是嚴重超速,
在比例上,嚴重超速的重車比例,比汽車至少多了651倍

---
而最讓交通部與警方在意的,則是這七個月內違規案件超過九百件,其中有超過七成、六百五十一件是超速四十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官員表示,去年全台交通違規案件約九百萬件,嚴重超速案件卻不到一萬件,就嚴重超速部分,大重機騎士的違規情況確實相當嚴重
---


這邊我覺得不適用比例原則,即便少了這些重機,還是存在九千件超速的汽車,
對交通有所改善嗎?
如果能夠對交通有所改善,那什麼都可以,但是只是拿裡面的少數來開刀,然後
卻對實際交通無所助益,那我看不出做這個有什麼幫助?還不如把資源拿去做對
交通真正有幫助的事情。

怎麼會不適用於比例原則?

汽車900個違規,只有1個是嚴重超速,
重車900個違規,卻有651個是嚴重超速,

就算要開刀,當然是先抓大條的,
而重車"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51倍,不拿大條的開刀,要拿誰開刀?
就像開車酒駕一樣,造成的死亡率高,罰款就愈來愈重。

而重車是相當於汽車,超速罰款最多也只能比照汽車,
不能因為是重車,就把重車超速違規的金額拉得特別高。

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miketu(michaeltu0602)

2008/07/12 2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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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19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alesi(alesix)

2008/07/12 20:29:24

發文

#543139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flycall (FlyCall)][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老貓(rock5184)

2008/07/12 21: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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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70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其實重型機車守法的人還是很多的,不能以少數有習慣亂闖就收回路權.
至於這些亂飆車超速者,可提高罰金,附加上交通研習或吊消駕照..等來處理.
那汽車在[高速]公路亂飆車超速,是不是也比照收回所有汽車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政府官員有貪贓枉法者被查獲,是不是所有政府官員都該撤職查辦.
😌只有無能無為者,才會以如此消極怠惰方式恐嚇人民為手段.
孰不知此官員是領何人之俸祿,全國人民所繳稅金為俸祿,而不思為民服務,
真是😞😞😞😞

Life - 疾風版(lllovecc)

2008/07/12 21: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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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06 IP 91.8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ichaeltu0602 (miketu) 所寫
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很多人開高速公路,連80都不到😌
你+壓力-身段x堅強/任性=?? 換算之後你是否還記得真實的自己 去吧! 啟動沉寂已久的熱情 陪自己走一小段路 你會發現 真實的你 會跟你在一起 為真實的你而前進

㊣愛洗碧㊣(alrin)

2008/07/12 2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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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28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覺得重機出車禍的死亡率假如以輕型機車的比例換算上去,應該是特高吧~
台灣道路規劃的不是很好,騎重機在台灣真的不太適合~(偏遠山區倒是不錯)

騎重機很難不騎快.....以車重跟馬力比來換算,直線加速很多跑車都還跑不贏咧~😌

陳滄海(13_alex)

2008/07/12 2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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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35 IP 253.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是一道難題.

kuochunyu(kuochunyu)

2008/07/12 2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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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39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我的GP不會跑) 所寫
不騎快幹麻買重機😰


難道開法拉利的 在市區時速也要維持在100以上?

我覺得如果真的被撤銷路權 也只能說是有害群之馬啦

開快速道路 一次都是兩三輛一起騎 騎中線也是很常看到的阿!! 不然就是真有人覺得自己是小飛俠ROSSI?

被禁 那還能說啥?
有理(禮)行遍天下,無理(禮)寸步難行!

大哥~別鬧了吧(pan1977)

2008/07/12 23: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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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2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quote=alesix (alesi)]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老哥 你邏輯怪怪的
有點死鴨子嘴硬

這兩個不是這樣談的...

alesi(alesix)

2008/07/12 23: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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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40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pan1977 (大哥~別鬧了吧)][quote=alesix (alesi)][quote=flycall (FlyCall)]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老哥 你邏輯怪怪的
有點死鴨子嘴硬

這兩個不是這樣談的...


所以你也認同這個怪怪的....
今天政府的邏輯就是這樣....

alonso1(alonso1)

2008/07/12 23:52:19

發文

#543383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ichaeltu0602 (miketu) 所寫
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我也這麼想 😀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00: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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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03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自耕農(x20050112)

2008/07/13 0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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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05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onso1 (alonso1) 所寫
回應 michaeltu0602 (miketu) 所寫
我是支持所有車都有路權上高速公路. 不管幾輪, 兩輪, 三輪, 四輪, 都能上. 只要能跑超過80公里, 全部都上.
大家開心就好..........

我也這麼想 😀




那我每天都不用騎省道了..😇
可以從平鎮上一高到林口了..🙂
但是怎麼可能.說說就好..😆😆

Alvin(alvinchou)

2008/07/13 0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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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413 IP 92.1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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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應該持續開放。
汽車嚴重超速多在高速公路。但是大家都知道固定相機在哪。幾乎不會被拍到。
偶而被雷射槍打下來而已。

機車嚴重超速多在郊區道路。限速60。騎100就超速40了。跟汽車在高速公路動輒開200以上的超速可比嗎?

超速自有罰則。不能因噎廢食,應該路權平等。
不然只開放自行車路權好了。因為要嚴重超速,很難的事情。😆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00:19:39

發文

#543419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但是如若重車"嚴重超速"只是多20~100倍,
<恕刪>
還可以用汽車違停罰單太多、重車數量太少...來拗一拗,
但重車"嚴重超速"是多了600多倍,就算請菲哥出來,也拗不過去了啦!

所以你的意思是砍了重機的路權,超速的現象就會大幅減小?
路上交通就會馬上好?超速的件數就可以馬上從一萬件變成零?
比例原則如果可以這樣用,那也是滿不錯的。
那比例原則是不是也可以這樣用,有鑑於嚴重超速的車種以三千CC以上居多,
所以交通擬收回三千CC以上汽車的路權?

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補充,講簡單點....
就是重車"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00多倍這樣的數據,
就算你去找立委、民意代表關說,他們也幫不了你! 民意代表在議會說話也大聲不起來!

且可能讓先前支持重車上快速道路的民意代表,被釘到臭頭...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00:24:26

發文

#543426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vinchou (What) 所寫

應該持續開放。
汽車嚴重超速多在高速公路。但是大家都知道固定相機在哪。幾乎不會被拍到。
偶而被雷射槍打下來而已。
機車嚴重超速多在郊區道路。限速60。騎100就超速40了。跟汽車在高速公路動輒開200以上的超速可比嗎?
超速自有罰則。不能因噎廢食,應該路權平等。
不然只開放自行車路權好了。因為要嚴重超速,很難的事情。

拜託,就算郊區省道限速60。省道一樣有人開車啊!
開車100就超速40了! 開車就不會嚴重超速嗎?

跟你講啦! "嚴重超速"比汽車多了600多倍的數據實在太難看了,
就算有"有力人士",也很難幫得上重車的路權啦!

㊣愛洗碧㊣(alrin)

2008/07/13 00:32:49

發文

#543439 IP 92.1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路權路權......我很好奇何謂「路權」?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

不羈(is.svy)

2008/07/13 00:34:17

發文

#543443 IP 251.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當初爭取開放重型機車時強調,騎重機不代表就會飆車,但是開放後重機族好像誤會150公里以內都不算飆車,因為就本人開車經驗,除非重機停在路邊,否則好像從來沒有超越的印象😵 注:本人今年有一張超速罰單於西濱公路時速96公里😇

poget208(poget208)

2008/07/13 00:38:46

發文

#543446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原本政府是放寬重車路權,先上快速道路,以後搞不好可以上高速公路,

但現在重車"嚴重超速",比上高速公路的汽車要多650倍,
除了不敢規劃讓重車上高速公路之外,連"快速道路"的路權都有可能收回。

表現好的重車騎士,恐怕就只有上媒體的那些人,
大多數的重車騎士自己表現不好,能怪誰?


如果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是3.0以下汽車的600多倍,
就算政府停止台灣引進3.0以上的車款,或停止3.0以上的車國產化。我看也不會有人說什麼.....
但事實上,3.0以上的汽車"嚴重超速"應該沒到600多倍那麼多。


呵呵,開始有點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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