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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3號往內湖,拍到福特運送新車

LuLaLa(lulala5566)

2019/06/22 16: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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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7582 IP 27.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上面那台蓋起來神秘兮兮的,不知道是什麼車?

下面那個是不是小改Mondeo呀?

請各位大神幫忙看看,難得可以在路上看到可以拍的車子耶~~~😂(該不會只是防塵,其實一點驚奇都沒有😅)

 


美國加州參議員提案開放高速公路無限速車道

LuLaLa(lulala5566)

2019/02/27 23: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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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0246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www.kingautos.net/242912

文章很長,其他請大家自己進去看,我個人覺得重點在下面這一段話:

"但是參議員Moorlach也坦言,德國高速公路的高效率與低事故率和當地駕駛良好的駕駛習慣與駕駛禮儀有很大的關係,而這是加州地區駕駛還需要培養的部分。這能夠考慮透過不同等級的駕照或者牌照來控管,而為了防止慢車擋道造成的潛在危險,無限速車道也可以用規定最低速限的方式來阻止龜車進入車道。"

台灣高速公路有嚴格速限,但肇事率還是遠遠高於德國高速公路,這方面政府責無旁貸,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還有太多事情可以做了。我不支持現在就貿然提高速限,但像是駕駛觀念、駕駛禮儀等等,都還有太多努力空間。


交通部推「Uber條款」…司機悲控:政府趕盡殺絕

LuLaLa(lulala5566)

2019/02/25 0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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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007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日前為安撫計程車業者不滿Uber與租賃車合作叫車載客,交通部擬研議「Uber條款」,綜整各方意見後,於昨(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重點包括禁止Uber巡迴攬客、方式計費須以日租或時租,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共5大細項,修正預告期為2個月。沒想到消息一出,反而引發Uber支持者抨擊,有兼職司機就在網路控訴,指出自己只是想養家糊口求個溫飽,「政府非得要一直趕盡殺絕嗎?」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02632

政府對小黃真的很友善,反觀Uber,就是要想辦法逼到死

何必那麼麻煩,真不想要Uber,立一條法禁止經營就好啦

一直修法設門檻,Uber改了以後再修法繼續改門檻

還不如一次禁止,一勞永逸😏


網球名將謝政鵬女友 文大正妹遭公車撞斃

LuLaLa(lulala5566)

2019/02/21 13: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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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848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68681

〔記者鄭景議、黃建豪/台北報導〕文化大學運動與健康促進學系二年級女學生張恒綿,昨天傍晚在學校附近路口走斑馬線過馬路時,被右轉公車捲入車底喪命;20歲張女外型亮麗,臉書與IG上和知名網球女將謝淑薇胞弟謝政鵬有一起出遊等多張合照,張女友人表示,她們是情侶。謝政鵬目前在國外比賽,因聯繫不上,不知其回應。

路口轉彎釀禍 駕駛被停職

警方初步調查,公車駕駛疑遭A柱擋住視線釀禍,確切肇因須進一步調查。大都會客運總經理李建文表示,本件車禍不僅是路口轉彎處的視線受遮蔽,也歸因於駕駛疏於注意,對於罹難者和家屬非常對不起,公司會負起完全責任,已將肇事駕駛停職,公司也會對駕駛全面加強行車安全教育。

警方調查,62歲呂男昨駕駛大都會紅5公車,從陽明山發車往來捷運劍潭站,約下午5時從文大校內載客駛出,欲循格致路下山,當時號誌為閃黃燈,呂從T字路口欲右轉前略停看了一下,未注意到張女過馬路,右轉時右前車頭撞上張女,將她捲入車底、上半身遭輾重創,送醫搶救兩個小時仍不治。

張女媽媽趕到醫院,得知女兒死亡痛哭不已,拜託警方查清楚車禍原因。

呂姓司機供稱,當時沒看到女學生,直到乘客驚呼提醒才發現闖禍;警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呂男送辦。

學校本週開學,張女剛回校上課,竟遭橫禍;張女是舞蹈高手,國中時就曾代表學校參加全國民俗舞比賽得到優等,她也是北投千榕舞蹈團的一員,臉書及IG上有她和謝政鵬去年到情侶聖地高美濕地遊玩、一起爬台北市金面山等的合照、牽手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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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輕輕就沒了,摳連喔

不知道新聞特別強調正妹是什麼意思

但就算有路權,過馬路還是多看看吧

尤其不要接近大車,就算有路權

命還是只有一條,小心點總沒錯


甩鞭效應!台南1歲男童遭追撞斷頸送命 酒駕男7萬交保

LuLaLa(lulala5566)

2019/02/18 23: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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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660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tw.appledaily.com/hot/realtime/20190218/1519148/

原本標題在講酒駕,不知道企圖帶什麼風向

酒駕該死,但這場車禍跟酒駕那台車的關聯不大

比較好奇的是,安全座椅不安全?

明明有坐安全座椅,為什麼還會有這麼嚴重的結果?

 


多連桿真的就比扭力樑好嗎

LuLaLa(lulala5566)

2019/02/16 23: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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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551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近不少人在吵Focus ST Line後懸吊,國外都是多連桿,但是台灣版本卻是扭力樑。懸吊結構多連桿當然有多連桿的好處,但扭力樑也不見得一無是處,光講操控,type R都用過扭力樑,Mazda3也是,這兩台車操控都不錯啊。

而且扭力樑一般來說,比較不占空間,所以會讓車室空間變大,這也算好處吧?那Focus ST Line多連桿變扭力樑,真的是壞事嗎?


區塊鏈進入汽車產業,2030年營收可達1040億歐元

LuLaLa(lulala5566)

2019/02/12 17: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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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353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iknow.stpi.narl.org.tw/Post/Read.aspx?PostID=15260

區塊鏈技術似乎已經進入汽車產業。根據Simon-Kucher & Partners公司預測,到了2030年,汽車產業的基於區塊鏈的應用將達到1040億歐元(約1200億美元)的年度貨幣化潛力。而且這不僅僅會透過提高營運效率來實現,也會為客戶提供新的高附加值解決方案。

解決方案是採用何種形式呈現呢?Simon-Kucher & Partners公司認為,首先的應用是提出一個解決交通雍塞的智慧交通系統。有高達48%的受訪者對此感到興趣。透過這一系統,任何街道擁堵的資訊都將通過聯網汽車以及車對車通訊共享資訊中獲得。之後,用戶必須支付一筆無壅塞車輛道路行駛的費用,而且這些交易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完成。超過四分之一的研究參與者表示,如果真的能夠達成這一目標,他們願意平均每月支付10歐元來獲得這一類型服務。

此外,17%的調查參與者則是希望只要平均每月花費不到6歐元而獲得這一解決方案,且允許收費機構以停車收費表或收費站自動扣抵費用方式進行即時支付。但是,該調查也發現不同區域偏好不同。例如:來自南美洲的研究參與者,對於這類型支付服務的興趣遠遠高於來自北美,歐洲或亞太地區的司機。

其次,通過區塊鏈資安能力來增加車輛的安全性。例如:50%的受訪者對於資料使用權限的安全防護感興趣。根據報告指出,研究參與者願意每月支付5歐元,為潛在買家提供二手車里程和歷史報告等完全透明度的解決方案。另外,應用於遙控開關車門的區塊鏈應用程式比起現今防盜技術安全六倍以上,調查參與者覺得也值得每月花費超過七歐元來獲得這項服務。至於車輛行駛中所獲得之大數據的保護功能(例如,針對網路攻擊等,進行保護)解決方案,參與者也願意支付每月價值將近10歐元來獲得。

第三,通過合作提高客戶價值。基本上,客戶絕對願意為汽車產業的區塊鏈解決方案付費。但是汽車製造商必須尋找一個適合實施之商業模式。只有這樣,才能釋放出巨大貨幣化潛力並從中獲利。
例如,在現有的電信基礎設施上建立可互聯的聯網車。在這基礎上,各方面的供應商和營運商也必須加入其行列,讓共同合作和願景來完成區塊鏈在汽車多樣化應用,這才能真正提高客戶的價值。(760字)

--

空話居多,區塊練喊了好幾年,目前根本找不到能夠實際應用的情境。那些號稱可以用趨塊練的題目,其實根本用不到。感覺上跟彼特幣一樣,好像是個會改變人類社會的強大發明,但實際上一般人根本連一根毛都感覺不到


無過失仍被判刑…肇事逃逸 多位法官聲請釋憲

LuLaLa(lulala5566)

2019/02/09 23: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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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144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32826?fbclid=IwAR1ZPS-UzSIt3zyWvw9ql9lu7pne47Vprk8sqxeyAtJiG3CHxNknC9kvsW0

聽到「肇事逃逸」,腦海浮現地總是肇事者明知有人受傷仍置傷者不顧而離開現場,但從許多案例發現,即使車輛無碰撞、駕駛不知車禍或無過失,挨告後仍遭起訴、判刑。許多法官認為不合理,紛紛聲請釋憲

 

目前各地法官針對「肇事逃逸罪」聲請釋憲共14案,台中地院達6案最多,法官聲請釋憲理由包括,肇逃定義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引誘理虧傷者去敲詐無辜駕駛人、車禍輕傷是否有救助義務,及法律邏輯錯亂,如輕傷逃逸可判1年以上7年以下、過失撞死人卻僅判2年以下等。

《案例A》騎士稱被A偏移的車嚇到摔車,告他肇逃,A完全沒印象,A獲不起訴處分。

音樂人石博元以自身經驗指出,2017年11月,他收到警方傳喚通知書,指他8月涉及車禍肇逃案,但他沒印象,到警局做筆錄時才知,有機車騎士聲稱被他突然偏移的車驚嚇,致車禍受傷。他曾猶豫是否要找對方和解,但自認沒錯,也擔心被「敲竹槓」,煎熬無比,總算,證據對他有利,去年3月獲不起訴處分。

《案例B》B開車駛近同向機車,沒撞到但騎士擦撞另輛機車自摔身亡,B判刑1年4月,緩刑2年。

和石博元類似情節,一位住台北市的葉姓女子卻沒他「幸運」。葉女開車時因駛近與他同向一輛機車,雖沒撞到,但李姓男騎士受驚,擦撞另輛機車而自摔身亡;聽到「肇事逃逸」,腦海浮現地總是肇事者明知有人受傷仍置傷者不顧而離開現場,但從許多案例發現,即使車輛無碰撞、駕駛不知車禍或無過失,挨告後仍遭起訴、判刑。許多法官認為不合理,紛紛聲請釋憲

 

目前各地法官針對「肇事逃逸罪」聲請釋憲共14案,台中地院達6案最多,法官聲請釋憲理由包括,肇逃定義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引誘理虧傷者去敲詐無辜駕駛人、車禍輕傷是否有救助義務,及法律邏輯錯亂,如輕傷逃逸可判1年以上7年以下、過失撞死人卻僅判2年以下等。

《案例A》騎士稱被A偏移的車嚇到摔車,告他肇逃,A完全沒印象,A獲不起訴處分。

音樂人石博元以自身經驗指出,2017年11月,他收到警方傳喚通知書,指他8月涉及車禍肇逃案,但他沒印象,到警局做筆錄時才知,有機車騎士聲稱被他突然偏移的車驚嚇,致車禍受傷。他曾猶豫是否要找對方和解,但自認沒錯,也擔心被「敲竹槓」,煎熬無比,總算,證據對他有利,去年3月獲不起訴處分。

《案例B》B開車駛近同向機車,沒撞到但騎士擦撞另輛機車自摔身亡,B判刑1年4月,緩刑2年。

和石博元類似情節,一位住台北市的葉姓女子卻沒他「幸運」。葉女開車時因駛近與他同向一輛機車,雖沒撞到,但李姓男騎士受驚,擦撞另輛機車而自摔身亡;交通事故鑑定雖認定葉女「直行、無碰撞、鑑定無肇事責任」,她卻在2016年被判刑1年4月、緩刑2年定讞。

根據刑法第185之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許多檢察官說,「這個刑度比6月以上、5年以下的搶奪罪還重」,且很容易入人於罪,實務上不少人發生輕微擦撞以為沒事回家,事後卻被警方送辦到地檢署開庭,嚇都嚇死了。

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為此提出釋憲,還在個人臉書公布「釋憲聲請書」全文,他說,當車禍現場不具任何危險,仍必須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將引誘理虧的傷者依此刑罰去敲詐無辜的駕駛人,此法違反比例原則的「適當性原則」。

另外,司法實務上,即使肇事後留在現場,但未即時救護、避免後車再度撞擊或協助相關人員迅速處理事故者,或是對被害人、執法人員等隱瞞真實身分,以及沒經被害人同意就離去,依最高法院見解都算逃逸,但這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而違憲;此外,肇逃罪還有輕重失衡、尚有相同有效而侵害較小手段可用、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及平等原則等違憲問題。

根據刑法第185之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許多檢察官說,「這個刑度比6月以上、5年以下的搶奪罪還重」,且很容易入人於罪,實務上不少人發生輕微擦撞以為沒事回家,事後卻被警方送辦到地檢署開庭,嚇都嚇死了。

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為此提出釋憲,還在個人臉書公布「釋憲聲請書」全文,他說,當車禍現場不具任何危險,仍必須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恐將引誘理虧的傷者依此刑罰去敲詐無辜的駕駛人,此法違反比例原則的「適當性原則」。

另外,司法實務上,即使肇事後留在現場,但未即時救護、避免後車再度撞擊或協助相關人員迅速處理事故者,或是對被害人、執法人員等隱瞞真實身分,以及沒經被害人同意就離去,依最高法院見解都算逃逸,但這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而違憲;此外,肇逃罪還有輕重失衡、尚有相同有效而侵害較小手段可用、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及平等原則等違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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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鑑定雖認定葉女「直行、無碰撞、鑑定無肇事責任」,她卻在2016年被判刑1年4月、緩刑2年定讞。

這是三小判決...。讓我訝異的是居然法官自己出來要求改革,至少還有一部分的法官腦子正常沒有壞掉,而且願意負起法律人的責任。這種鳥法律改一改吧,沒有責任卻被判刑,實在太好笑了。


鴿子哥低調曝「最容易被臨檢」4種車

LuLaLa(lulala5566)

2019/02/06 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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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025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tw.news.yahoo.com/%E9%B4%BF%E5%AD%90%E5%93%A5%E4%BD%8E%E8%AA%BF%E6%9B%9D-%E6%9C%80%E5%AE%B9%E6%98%93%E8%A2%AB%E8%87%A8%E6%AA%A2-4%E7%A8%AE%E8%BB%8A-143542702.html

該名員警列出4種狀況:第一種「有紀錄車輛」,有紀錄車符合攔查要件,且警方在法律上也站得住腳。不過重點不是取締違規,而是抓毒品、酒駕和通緝犯,因這些犯嫌「刑法都不放在眼裡了,還會管紅綠燈?」第二種「太舊的車」,正常很多吸毒嫌犯會因買毒買到沒錢或一些酒駕被扣車的嫌犯,為了代步購買中古車二車,所以車齡可能都很高,甚至看起來十分舊就會成為優先攔查對象。

第三種「8+9愛車」,賓士C300、GOLF、BMW320常是販毒8+9的入門款,期比較沒錢就會開舊馬3、喜美且必加尾翼,另外神車阿提斯、瑪莎拉蒂及保時捷休旅則是詐騙集團首腦最愛。第四種「行跡可疑」,如同學生作弊都會忍不住一直偷瞄監考老師,而老師會感應到,有一些老警察就像老師一樣,有超可怕直覺準得可怕,只要一個眼神、小動作都可能成為攔查對象。

對此,許多網友見狀後恍然大悟,紛紛大讚「我老爸也說他臨檢時都是看直覺蠻準的」、「這樣不行啦,都講完了毒蟲就有譜了」、「每次臨檢車窗還沒放完就放行了,是我因為我開福特嗎」、「我開TEANA也都不太理我...」對此原PO也提醒網友別太認真,「以上謹提供個人經驗參考,非要與網友戰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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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難免會喝兩杯~提醒U-CAR網友們,喝酒千萬別開車啊。就算只是附近也一樣,萬一出事絕對不會有人憐憫的😘


過年九天大家會去哪裡玩?

LuLaLa(lulala5566)

2019/02/01 22: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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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923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年過年時間這麼長,大家有沒有計畫要去哪邊玩?

一到連假,知名景點好像都會人山人海,但這麼多天假期沒有出過,好像還是應該在台灣找個地方走一走。

真想知道有沒有那種風景不錯人煙不多的地方?也許去走古道爬山,就不會人擠人了😂

 


有人開手排車空檔時候會搖排擋桿的嗎

LuLaLa(lulala5566)

2019/01/30 23: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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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79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問題想問很久了😂,奈何身邊一個開手排的人都沒。

有人跟我一樣,停紅綠燈的時候入空檔,會順手搖一下排擋桿確認是不是有打到空擋。起步前也會搖一搖,再確認是不是空檔才入擋的嗎。

不是每次停紅綠燈都會,但三不五時就會順手搖一搖。覺得這樣比較安心,不會放開離合器車子噴出去。即使車子開了那麼多年,早就不會忘記放離合器之前要入空擋,也還是習慣來那麼一下😂


騎士闖紅燈死亡 被撞駕駛反被判5個月

LuLaLa(lulala5566)

2019/01/27 16: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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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60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鳥判決....開在路上被闖紅燈的撞,被認定有5%肇責就算了,還要再判5個月??

這法官腦子有問題嗎?而且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說沒事,再送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研究發展基金會是什麼東西???比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還權威喔

這個九成是法官早有心證,可能家屬跟法官關係好,想辦法也要弄一下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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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27/1508115/

騎士閱紅燈撞上左轉的汽車,騎士身亡家屬提告,結果汽車駕駛因為有5%肇責被判刑5個月!
 
《東森新聞雲》報導,黃女2017年2月5日深夜開車返回屏東市的住處,經過三岔路口時左轉,不料卻遇上李男闖紅燈高速撞上她,李男當場重摔送醫宣告不治,死者家屬後來也決定對她提出告訴;公路總局屏澎區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李男闖紅燈是車禍發生的主要原因,因此享有綠燈路權的沒有任何肇責。
 
但此案轉送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鑑定後,報告卻逆轉認為李男應負75%~80%肇責;路口設計不良為次肇因,應負15%~20%肇責;黃女未依規定「開路口中心點」就提早左轉,應負5%肇責。依過失致死判處黃女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黃女雖然不能接受,對此黃女相當不服,認為認為三叉路口又沒有標示路中心點,怎麼能判斷哪裡是中心點可以轉彎,但最後也對法律心灰意冷放棄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豪華車折舊率最低的品牌

LuLaLa(lulala5566)

2019/01/22 16: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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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409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是賓士嗎?還是Lexus?

還是說很貴上千萬的法拉利、藍寶堅尼之類的,折舊率相對更低呢?


第一輛Supra真值錢!!

LuLaLa(lulala5566)

2019/01/22 16: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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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40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Tesla 將會裁掉 7% 的全職員工

LuLaLa(lulala5566)

2019/01/19 22: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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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217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chinese.engadget.com/2019/01/18/tesla-laying-off-7-percent-workforce/

Elon Musk 早些時候宣佈,為了節省開支、提高利潤,Tesla 將會裁掉 7% 的全職員工。與此同時他也表示公司將會保持連續第二個季度盈利,不過具體的數據估計沒有上一季那麼漂亮。在過去一兩年中,為了完成大量的訂單,Tesla 曾經大幅增加了自己的員工數量。「我們的規模在去年裡擴大了 30%,但這個數字顯然有點難以承受。」Musk 這麼說道,另外他也稱公司會留用那些關鍵的臨時或合同員工。

「在裁員的同時,我們仍然需要保證提升 Model 3 的產能,在未來幾個月中也得要完成一些製造工程上的改進。」Musk 在公開信中跟自己的員工這麼說道,「為了在保持公司活力同時,達到生產標準里程、標準內裝 35,000 美元版 Model 3 所需要的規模經濟,更高的產量和製造設計的改進對 Tesla 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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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公司真的是捉摸不定,一下子出現營運危機,但是卻沒有裁員

最近產能問題慢慢獲得解決,訂單逐漸消化當中

可是卻一口氣裁掉7%的員工,還蠻多的耶...


引擎室怎麼清潔

LuLaLa(lulala5566)

2019/01/15 23: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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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994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好意思又是我😂,上次樹脂的狀況慢慢清理,有比較好了,不注意看的話看不太出來~現在又有新的問題了,引擎室...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放給他髒吧?

但是因為車子有點新,趁著還有精神的時候,想把車子照顧得好一點。所以想要問大家,有沒有人會清理引擎室的?我都用濕布把灰塵擦一擦,裡面有電系應該不能直接噴水吧?萬一洗車洗成泡水車就好笑了...😖

可是只用濕布擦,還有很多死角照顧不到,有更好的方法嗎

 


機油壽命比你想的久

LuLaLa(lulala5566)

2019/01/13 00: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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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808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547223079.A.2D0.html

這篇討論蠻有趣的,大家可以進去看看,把重點節錄一下:

1.      機油的壽命是由TBN來看的,不是看黑不黑
2.      機油的衰退呈現指數狀態,所以屁股感知器沒錯,但是也錯了
3.      屁股感覺機油衰退並不代表不能用,因為添加劑初期衰減本來就很快
4.      機油衰退到不能用的里程數,遠遠高於現行”認為”
5.      更換部分機油,其實可以顯著的增進機油壽命

覺得有道理嗎?


台灣人的停車道德

LuLaLa(lulala5566)

2019/01/09 23: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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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674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在台北一處公有停車場停車,發現電動車充電格,停的都不是電動車

婦幼停車位,停的都不是有證的婦幼車,大概只有殘障車位,因為宣導多年

又有罰則,相對比較守規矩一點。

台灣人的停車道德都到哪去了


機車噪音審驗與抽驗,環保署將修正與國際最新規範同步

LuLaLa(lulala5566)

2019/01/05 0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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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433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am.u-car.com.tw/44904.html

行政院環保署於2019年1月3日發布新聞,表示為有效管控車輛噪音並與國際最新規範同步,發布修正「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該辦法主要是配合國際規範,調整國內機車噪音審驗申請作業模式及架構,同時考量電動機車逐漸增加,所以會新增電動機車噪音管理及實施日程規定。

行政院環保署表示將會修正國內機車噪音審驗申請作業模式及架構,同時新增電動車噪音管理,以配合國際規範。

環保署提到,本次的修法,希望能提升業者辦理機車噪音審驗合格證之效率與便利性,並使「噪音車型組」、「代表車選定原則」、「綠能機動車輛噪音」及「替換型消音系統」等噪音審驗管理架構與國際接軌。此外也新增電動機車噪音管理及實施日程規定,以完備機動車輛噪音管理制度,其修正重點如下:

  1. 1.配合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綠能車輛發展策略及車輛噪音品質提升等政策,增訂相關名詞定義。(修正條文第2條)
  2. 2.因應機動車輛噪音車型組管理方式變化及我國綠能車輛發展策略,增訂機動車輛合格證明管理規範,並納入電動機車噪音管理制度及實施期程。(修正條文第3條)
  3. 3.因應機動車輛國際產銷型態,刪除不同進口國須個別辦理合格證明規定。(修正條文第4條)
  4. 4.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之審查得派員查驗,必要時並得要求申請人檢具完稅證明、提貨單影本或其他可佐證車輛輸出國文件。(修正條文第5條、第5條附錄1)
  5. 5.因應我國第6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實施,修正第1期至第5期、第6期及其以後期別之機動車輛噪音車型組與代表車選定原則等相關規範。(修正條文第6條附錄2)
  6. 6.增訂機動車輛噪音品質管制測定標準。(修正條文第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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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機車的噪音審驗一直是自己玩的啊,和國際接軌後不知道標準會變嚴格還是變比較寬鬆,畢竟台灣機動車輛相關法規一直以來都很畸形😏


惡劣!轎車阻擋救護車 鳴笛、敲窗就是不禮讓

LuLaLa(lulala5566)

2019/01/02 00: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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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就是有人不禮讓救護車!今天下午5時許,新北市員山救護分隊一輛救護車,載送一名有出血症狀的孕婦,準備到台大醫院急救,沒想到一路鳴笛穿越在市區的擁擠車流中,卻在行經永和區中正路、永和路口時,遭到一輛等紅燈的轎車阻擋,不顧救護車上警笛大響,就是不願讓路,甚至連稍微移動車輛讓路也沒有,一名黃男見狀拿起手機錄下畫面,向《蘋果》爆料,希望可以警惕其他民眾,要懂得禮讓救護車。

錄下轎車不禮讓救護車影片的黃先生說,影片中救護車遭到阻擋將近一分鐘,不少路人見狀還走上前,向轎車駕駛示意,要禮讓後方救護車,甚至有機車騎士靠近轎車敲窗提醒,還又一名婦人也拿傘在車頭前揮舞示意,但轎車駕駛就是不願移動車輛,讓經過的民眾都覺得不可思議,黃先生也才會拍下影片向《蘋果》爆料,黃先生語帶後悔地說,「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應該去拍窗而不是只拍影片」。

黃先生說,當時較護車卡在車陣中不斷鳴笛,但是阻擋在前方的轎車就是動也不動,本來有人認為車內可能在聽音樂,但連續有2位熱心名眾上前敲窗提醒,應該不會完全都不知情吧,雖然不確定該車是不是惡意阻擋,但是沒有禮讓似乎說不過去。

《蘋果》根據影片向新北市消防局查問,消防局表示,勤務中心根據影片時間與路段,查問當時出勤的消防分隊,發現是員山分隊的救護車,載著懷孕32周的孕婦,因為有出血症狀準備前往台大醫院診治,當時出勤的隊員回報,當時在該路口確實遇到這輛轎車阻擋去路,後來路口燈好轉成綠燈後,救護車才順利超車越過直達台大,所幸沒有延誤孕婦到院診治。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將調閱該輛救護車的行車記錄器,把遭到阻擋的畫面交給警方,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開罰。(突發中心李俊淇/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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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才罰3600?

很有可能一條人命耶,這個應該要修正加重才對

台灣還是有太多駕駛沒有開車道德,讓一下又不會怎樣

好像禮讓會要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