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於
2008/11/10 15: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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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社會真的病了😠😠😠
意外險隨便都比這個多😰
在某些方面,強勢的富人是弱勢
給的原因是:"已經有很多了,不用再給了!"😩
給的原因是:"已經有很多了,不用再給了!"😩
其實我看過新聞--我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肇事都有一定的責任歸屬--那法官也是就事論事--我是屬任命型的-相信自己也有錯--
新聞報導的東西,
往往看看就好,
法律的判決是要依照法條的,
不可能自創,
當然情與理也要作為考量,
說出這樣的話是不該,
但沒有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仔細搞清礎,
就跟著一起罵,
也許有其他的原由也不一定,
這就不見得是很明智的行為.....
往往看看就好,
法律的判決是要依照法條的,
不可能自創,
當然情與理也要作為考量,
說出這樣的話是不該,
但沒有把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仔細搞清礎,
就跟著一起罵,
也許有其他的原由也不一定,
這就不見得是很明智的行為.....
於
2008/11/10 16:42:1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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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9/69/1958f.html 水溝蓋殺人要國賠 法官:你家有錢 更新日期:2008/11/09 15:45 一名二十八歲的曾姓男子兩年前騎車撞上水溝蓋坑洞,整個人滑倒在快慢車道中間,被後方的大型曳引車輾斃!父母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申請國賠,沒想到法官竟然以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想起兩年前的車禍奪走了寶貝兒子的生命,曾媽媽再也忍不住眼眶裡的淚水,九十四年六月,她的獨子曾恕賢騎車經過新莊新樹路,沒注意到路邊的水溝蓋坑洞,直接撞上,重心不穩摔倒在快慢車道間,被大型曳引車輾過當場死亡。曾爸爸曾媽媽認為養工處路面維護不良申請國賠,但判決結果卻讓兩老不服氣。 法院依事發現場沒有煞車痕,研判曾恕賢車速過快,判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但更讓曾爸爸曾媽媽氣憤的是,法院還調查他們家的財產公道現值,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所以寶貝兒子的一條命只值43萬6千元。 曾爸爸曾媽媽不滿,認為兒子車禍當時失去平衡,當然沒辦法立即反應按煞車,法院根本是把肇事責任推給往生的人,他們也決定上訴,一定要替兒子討回公道。(記者戴君恬、葉子杰報導) ----------------------------------------------------------------------------- 那些法官是腦殘了 還是他媽的沒人性 一條命只賠43萬 乾脆一點 我們大家湊個50萬 (還比43萬多7萬喔...) 請那個法官自己去撞上水溝蓋坑洞給車輾😠😠😠 | |||
基本上,因為判決書認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
所以單以此案例,法官實認定人命為 43.6萬 / 30% = 145.3萬
先不論人命是否只值145.3萬,或145.3萬是如何算出
本案例突顯一個嚴重的問題:未審先判的先入為主觀念。
新聞中提『...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
我不知是判決書內容所提
或者是悲傷的家屬自己的感覺
如果是判決書真的這樣寫
那真是會激起公憤的說法
希望往生者能安息
希望悲傷的家屬能早日接受已成的事實
更希望法官能有社會道德責任 人命不該被草率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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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看過新聞--我認為是不公平的--因為所有的肇事都有一定的責任歸屬--那法官也是就事論事--我是屬任命型的-相信自己也有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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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看新聞就判斷是非.因為新聞是沒有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修羅則介於神鬼之間, 因為性好鬥, 憍慢, 執著之念強. 是一種男的極富戰鬥力,女的非常美麗的種族。
於
2008/11/10 19:50:1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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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 |||
社會沒有病, 是那個法官有病
如果死ㄉ是他的小孩.....不知那位法官大人會這樣判嗎?😌
將心比心 😍........不是 拔 郎 ㄟ 嬰 仔 死 沒 廖😝
將心比心 😍........不是 拔 郎 ㄟ 嬰 仔 死 沒 廖😝
😀法官大人冤枉啊 人命關天 豈可如此草率
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所以看看就好
於
2008/12/21 03: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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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窮人去搶劫法官會不會說..因為你是窮人所以我可以判輕一點😆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GSD3 F1 225/45/17& CSC2 仿OZ鋁圈~H&R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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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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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新聞寫的跟事實有很大的差距 所以看看就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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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認同的
案例A
記得10多年前大考
某個ㄏㄧㄠˊ屁股的同學
跟馬子左擁右抱在溫書準備考試
發現被不良仔看了一眼不服氣, 嗆聲了回去
當天被打的亂七八糟一臉狼狽聯考是也不用考了
報紙卻寫說 , 考生被不良少年圍毆造成考試心情低落
所以落榜 , 在批判幾句社會治安太亂...
案例B
住家某檳榔攤老闆娘與夫離異疏於管教兒子進出感化院多次
後不明原因被人打死 , 腦袋迸裂 , 電視上老闆娘哭哭啼啼跪求警政署長
給他一個公道! 隔天在街頭巷尾跟大家說說笑笑 手比著腦袋說兒子頭被
打爆掉怎樣蹦開 ,令人搖頭. 新聞還不是寫的單親家庭賣檳榔維生老母痛失愛兒之類的
....開板大大, 不要被新聞誤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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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們的法律是依據富不富裕來判定人的價值 社會真的病了😠😠😠 | |||
這個就要怪 當初 選立法委員的時候 不好好 選有專業法律知識的
還有一堆因素太多了
我國刑訴已經慢慢偏向美國那種資本主義的制度了
當協商制度(當事人主義好的不學 竟學一堆有問題的制度)悄悄乘亂中
三讀通過進入我國之後 慢慢的 將會有更多 只利富有人的法律訴訟制度的出現
亂亂修 亂亂改的 法律制度太多了 加上我國司法官特考制度的不完善
我相信這邊會有專業法律的朋友 法律系的學長姐
如果有的話更勉之了 言盡於此了 多說無意 哀
PS: 小弟是甘老師指導下了小草包 見笑了
😀😀😰😰😝法官權利太大 胡亂判決 百姓不服又要上訴 社會資源浪費 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是什麼道理 簡直侮辱人
有些國家好像是小孩跟老人判賠很少,反倒是青壯年賠比較多吧!
小孩因為還小,還沒有謀生能力!老人是因為基本上已經有一半踏在xx裡面,所以也賠比較少!青壯年則正在賺錢,所以賠比較多!第一次聽到因為家庭富裕所以賠43萬,那如果家裡比較窮的人,法官會判多賠嗎?可能會比較難,照一般賠償標準的可能性還比較大!!
小孩因為還小,還沒有謀生能力!老人是因為基本上已經有一半踏在xx裡面,所以也賠比較少!青壯年則正在賺錢,所以賠比較多!第一次聽到因為家庭富裕所以賠43萬,那如果家裡比較窮的人,法官會判多賠嗎?可能會比較難,照一般賠償標準的可能性還比較大!!
饅頭夾蛋乃是極品,燒餅夾蛋乃是絕品,去你xx蛋乃是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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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是只看新聞就判斷是非.因為新聞是沒有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 ||||||||||||
新聞沒有是非
司法也差不多😩
不管如何
人命都是最重要
而且是平等的
當然現在的記者很會斷章取義
或把新聞作的聳動
真相也會越來越模糊😌
人命都是最重要
而且是平等的
當然現在的記者很會斷章取義
或把新聞作的聳動
真相也會越來越模糊😌
水溝蓋殺人要國賠 法官:你家有錢
更新日期:2008/11/09 15:45
一名二十八歲的曾姓男子兩年前騎車撞上水溝蓋坑洞,整個人滑倒在快慢車道中間,被後方的大型曳引車輾斃!父母為了替兒子討回公道申請國賠,沒想到法官竟然以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一條無辜的生命只判賠43萬。
想起兩年前的車禍奪走了寶貝兒子的生命,曾媽媽再也忍不住眼眶裡的淚水,九十四年六月,她的獨子曾恕賢騎車經過新莊新樹路,沒注意到路邊的水溝蓋坑洞,直接撞上,重心不穩摔倒在快慢車道間,被大型曳引車輾過當場死亡。曾爸爸曾媽媽認為養工處路面維護不良申請國賠,但判決結果卻讓兩老不服氣。
法院依事發現場沒有煞車痕,研判曾恕賢車速過快,判決死者必須自負七成責任,但更讓曾爸爸曾媽媽氣憤的是,法院還調查他們家的財產公道現值,認為曾家家境富裕不缺錢,所以寶貝兒子的一條命只值43萬6千元。
曾爸爸曾媽媽不滿,認為兒子車禍當時失去平衡,當然沒辦法立即反應按煞車,法院根本是把肇事責任推給往生的人,他們也決定上訴,一定要替兒子討回公道。(記者戴君恬、葉子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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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法官是腦殘了
還是他媽的沒人性
一條命只賠43萬
乾脆一點
我們大家湊個50萬
(還比43萬多7萬喔...)
請那個法官自己去撞上水溝蓋坑洞給車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