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視同謀殺! 立委擬修法嚇阻
[url="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url]
於
2012/05/11 23:28:21
發文
於
2012/05/11 23:28:21
發文IP 75.69.*.*
修法之後是否就能有效嚇阻其酒駕肇事行為呢?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是一定要修的.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大笑]
於
2012/05/11 23:29:01
發文IP 75.69.*.*
修法之後是否就能有效嚇阻其酒駕肇事行為呢?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勢必定要修.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大笑]
於
2012/05/12 00:34:22
發文IP 188.249.*.*
修法之後是否就能有效嚇阻其酒駕肇事行為呢?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勢必要修.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大笑]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勢必要修.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
酒價直接判無期或死刑😡
老婆大人好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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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之後是否就能有效嚇阻其酒駕肇事行為呢?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勢必定要修.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 | |||
重罰之下~勇敢的酒駕應該會少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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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價直接判無期或死刑😡 | |||
判死刑是沒有用的, 一點嚇阻力都沒有.
萬惡的馬政府一直找藉口不執行死刑,
之前說是因為有總統選舉所以不執行,
現在不知又是用什麼鳥藉口不執行.
除非人民覺醒, 先執行馬政府的死刑,
不然就不要期待死刑會有任何嚇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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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之下~勇敢的酒駕應該會少很多了😀 | ||||||||||||
希望如此啦!台灣人不怕死的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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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如此啦!台灣人不怕死的很多~😞 | ||||||||||||||||||||||
如果修法成酒駕致人死者,為唯一死刑,而且要一周內馬上槍決。
我想台灣人再不怕死也不敢酒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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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修法成酒駕致人死者,為唯一死刑,而且要一周內馬上槍決。 我想台灣人再不怕死也不敢酒駕了。 | ||||||||||||||||||||||||||||||||
應該要終生監禁加每天2鞭刑
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如果法案通過,下屆立委請大家再多多支持他們。
😇
😇
於
2012/05/12 01:03:26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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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如果法案通過,下屆立委請大家再多多支持他們。 | |||
賓果 😊😊
Jerry Maguire: This fish has manners.
判個十年應該就有效了😇
為何得犧牲無數的無辜往生者及破碎的家庭~
還是不能將刑法改重點~
還是非得更多點~
才能喚起這些高高在上的立法院大爺們的重視呢?
😌
還是不能將刑法改重點~
還是非得更多點~
才能喚起這些高高在上的立法院大爺們的重視呢?
😌
於
2012/05/12 01:47:42
發文
除了提高刑責..也必須附帶民事賠償............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PS3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於
2012/05/12 01:59:24
發文IP 246.232.*.*
[quote=sotain (飄移不甩尾)]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如果法案通過,下屆立委請大家再多多支持他們。
[無辜][/quote]
+1 沒錯
[微笑]
於
2012/05/12 02:08:02
發文IP 246.232.*.*
[quote=sotain (飄移不甩尾)]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如果法案通過,下屆立委請大家再多多支持他們。
[無辜][/quote]
+1 支持
[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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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如果法案通過,下屆立委請大家再多多支持他們。 😇 | |||
+1 支持
🙂
人間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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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持 🙂 | ||||||||||||
+1😍😍😍😍😍
那些公子哥就算沒駕照還不是照開不誤,我是講真的判死刑吧。 🙂
相傳有種鳥,畢生僅鳴唱一次,他的啼聲悠揚動聽,舉世無雙.自他飛離窩巢的那天起,就始終不停地尋找一種銳利無比的樹直到實現後,便歌舞在枝椏間.最後,投身於最尖長,最銳利的一根刺上.就這樣,臨死前的劇痛化作悅耳感人的歌聲.這正是他為生命所付出的代價,因而博得世人的傾聽,連上帝也在他的天堂中微笑了.因為,唯有付出最深沈的痛楚,才能換得最美好的事物.
就算沒死刑 也要判個10年以上
酒駕真該死😠😠
酒駕真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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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死刑 也要判個10年以上 酒駕真該死😠😠 | |||
罰的越重 敢判的法官有幾個??
個人也是希望 酒駕直接鞭刑(兩鞭) 不開放觀刑 但是由電視轉播
之後再關一個月 不得減免 褫奪公權一年~😡
在動力和操控全面升級下,Lancer Evolution X FQ-400可在3.8秒完成0至100km/h加速衝刺,極速則限制在250km/h。
直接判死刑啦!判無期徒刑國家還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養這些垃圾!
😆马老闆說現在第一優先是證所稅
【台灣醒報記者劉運台北報導】不可以殺人,但撞死人可以?為了有效嚇阻酒後開車,立法委員今天在立院研擬修改刑法,到場的立委、學者及法界代表一致認同,酒駕致人死者刑期下限應由1年以上調至3年以上,不得緩刑,並仿效日本法律,將酒駕者列為「故意犯」,並要求警政署落實取締酒駕。
有鑑於酒駕致死人數,高於其它刑案致死人數總和,且低刑責判決無法對肇事者取得嚇阻之效,立委趙天麟、李昆澤、蔡其昌今天在立法院召開「酒駕=謀殺 刑法第185條之3公聽會」,邀請法界代表、學界代表、政府單位、酒駕受害者家屬代表,共同針對如何有效減少酒駕行為的最佳方法進行討論。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副執行祕書洪文玲今天表示,酒駕就是謀殺,因為酒駕者擁有「自由意識」選擇喝酒、選擇開車。洪文玲說,酒駕者致人於死,所造成的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所以希望可以重罰。尤其是當肇事者沒有悔意時,更是讓被害人家屬痛心,她也表示希望政府可以加強取締酒駕者。
今天到場的法學界、學術界代表都認為,在刑法第185條第3項有關酒駕致人死者的刑期,下限應由1年以上調至3年以上,不得緩刑,犯罪人一定要服刑,且仿效日本法律,把酒駕者當作是「故意犯」,調高刑期上限。另外建議加註警語「酒後開車害人害己」於酒精飲料容器上,並加強警政署落實取締酒駕者。
依日本的法律,酒駕致死者最高處20年刑期,在香港最高可判10年徒刑,英國最高可判14年有期徒刑,美國加州更可以「二級謀殺罪」起訴,最高處15年徒刑,甚至可適用死刑。依台灣的法律,酒駕致死者僅處1年以上,7年下以有期徒刑,在各國中刑期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