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導致車子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引發車禍竟不起訴

江湖別傳(0913589210)

2012/11/29 0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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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708 IP 23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25

則留言

2

無 常(goldlaser1993)

2012/11/29 00: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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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713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omia(omia)

2012/11/29 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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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3776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很奇怪耶! 😲
我也可以說, "雖違規停車但無過失傷害犯意" 😆,
可不可以不起訴?!😭

tonto(tonto)

2012/11/29 10: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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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10 IP 12.9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歹年冬(erictaiwan)

2012/11/29 10: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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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19 IP 251.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原來天大地大
酒駕最大

歹年冬(erictaiwan)

2012/11/29 10:54:08

發文

#4634226 IP 251.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蠻好奇的,
這樣不會構成公共危險罪嗎?

老王賣瓜(zenowang)

2012/11/29 10: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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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47 IP 246.16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

原來天大地大
酒駕最大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很大😌
"清流"是我的中間名...

小光(rolkilos)

2012/11/29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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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56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

原來天大地大
酒駕最大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很大😌


撿茶觀、髮冠:"我們最大......."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客裏酥(chestermakoto)

2012/11/29 1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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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65 IP 188.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可能對方有找關係先去搓圓仔湯了...
不然依照中華民國無敵法條"應注意而未注意"..再怎麼樣也無法不起訴...
建議找記者找民代把事情搞大...才沒法子讓對方跟檢察官把案子搓掉....

低調小跟班(dave1120)

2012/11/29 1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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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4273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

原來天大地大
酒駕最大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很大😌

😌😌
Happy wife, happy life!!

麥克ㄚ舍(sanmars336)

2012/11/29 11:15:08

發文

#4634274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

原來天大地大
酒駕最大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也很大😌


+1

所以是一半一半~

😌

GS450h F(gs450hfsport)

2012/11/29 15:39:30

發文

#4634716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不起訴他,不代表你不能告他。你可以請律師告他。
要告要花錢,你打算花錢嗎?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6bWTL8g5t9k[/youtube]

不懂車(lucky70)

2012/11/29 15:40:12

發文

#4634717 IP 219.120.*.*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11/29 15:40:12

發文IP 219.120.*.*

想辦法上報,去隔壁 01 網站貼貼, 公諸於輿論, 這種法律, 難保哪天不是加諸您我身上 !![吐舌頭]

2012/11/29 15:40:58

發文IP 219.120.*.*

想辦法上報,去隔壁 01 網站貼貼, 公諸於輿論, 這種法律,這種檢察官以及法官, 難保哪天不是加諸您我身上 !![吐舌頭]
想辦法上報,去隔壁 01 網站貼貼, 公諸於輿論,

這種法律,這種檢察官以及法官, 難保哪天不是加諸您我身上 !!😝

大熊一百零六(orangebear1006)

2012/11/29 15:57:29

發文

#4634738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起訴要把握時間提抗告之類的

趕快
大家都很有錢了,我們來是給你們台灣人錢,讓你們過生活的

* /\ *(daretosay)

2012/11/29 16:05:06

發文

#463475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是一個恐龍法官.

酒駕就應當推定為有肇事的故意.
結果酒駕肇事後的無意識狀態反而變成免責原因,
這種法官實在太扯了! 😠

GS450h F(gs450hfsport)

2012/11/29 16:06:07

發文

#4634759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沒到法官吧?
[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6bWTL8g5t9k[/youtube]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9 17:16:00

發文

#4634897 IP 242.4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11/29 17:16:00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2012/11/29 17:16:46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回應 tonto (tonto) 所寫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誅而不賞,則勤勵之民不勸...誅賞而不類,則下疑、俗儉而百姓不一。

張小明(zhm0507)

2012/11/29 19:47:34

發文

#4635070 IP 239.25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aretosay (* /\ *) 所寫
又是一個恐龍法官.

酒駕就應當推定為有肇事的故意.
結果酒駕肇事後的無意識狀態反而變成免責原因,
這種法官實在太扯了! 😠



這案例不一樣吧

酒駕者因失控打橫駕駛呈現昏迷 ,車子已呈現停止狀態 ←← 這可以算是一個車禍現場了

樓主因現場無任何燈光未注意到因而從後面擦撞

關鍵在於酒駕的車子已是停止狀態

如果是失控打橫當下造成樓主無法反應下從後面擦撞

法官判的結果就會不一樣了



[url="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_4OtfGXvm4&NR=1 [/url]

膨肚※短命(lucky1212306)

2012/11/29 20:10:04

發文

#4635096 IP 251.19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 應該屬某種名稱刑事犯意..
要源用哪條.則要找律師談看看.. 基本應該是可以告成立跟賠償..
順帶律師費也可以含在賠償金內..

抗告的時間期很短.. 記得收到說明要在時間內提抗告.. 不然很容易過期..

mimictony(mimictj)

2012/11/30 13:23:01

發文

#4636438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蠻好奇的,
這樣不會構成公共危險罪嗎?




我也覺得應該有這個犯意!!

化作千風(yu1010_a)

2012/11/30 13:49:13

發文

#4636488 IP 129.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恭喜你遇到瀕臨絕種動物"恐龍"了
“皇上至德深仁,遍及薄海內外,其用意於民,固可謂亙古少媲”,“此是心肝上的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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