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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進行訴訟之中,就算為保持證據也不可能把證據放在被告家裡任他胡搞瞎搞,況且這個證據的所有權人是原告,原告應該請求法官要被告返還,而不是由被告保存證據,如果證據再被被告毀屍滅跡消失無影,那這場官司如何打的下去,被告絕對無權扣留所有權屬於原告的財產,怎麼樣都說不通,法官要想保持證據也不可能讓證據存放在被告家裡,更不可能限制原告去看屬於他自己的東西甚至取得更多證據的收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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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好奇為什麼賓士有權力扣押車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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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問題這麼簡單,小蝦米可以對抗大鯨魚這麼久嗎? 你的質問如果可以成立,賓士車廠還會搞這麼久嗎? 當局者迷,不需要雞蛋裡挑骨頭,請問在場的各位在發生事情時, 誰可以處理的完美無暇!!!??? 你的質疑最多,我也想請問,一個沒有真憑實據的小蝦米,為什麼可以對抗大鯨魚這麼久??? 你該不會回答我,賓士車廠的律師,專業人員都是蠢蛋吧!!!???都沒有你聰明,可以一針見血!!!??? 除非你在遇到事情時,都可以處理的很完美,讓大家找不到缺點或問題, 否則,就不應該批評人家當時的作法,因為換做你自己,也未必做得更好。 官司打這麼久了,相信大家會提出的質疑,賓士車廠應該都質疑過了, 除非大家覺得賓士車廠都是一些笨蛋, 版主處裡事情或許不夠完美,但已經比起一般人要來的好很多, 相信,沒有多少人可以把事情處理的完美無缺,尤其是自己是當事人的時候, 算了,這社會太多站在加害者角度著想的人,也難怪有這麼多恐龍法官,恐龍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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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謝謝你的回應,我從不歌頌自己多英明,我照著一切實情實話來說,車禍的前一年我從未出庭過,也沒有去南港修理廠看過車,我第一次出庭是台灣中華賓士對我的駕照有質疑,我跟台大醫院的醫生請假,親自上法庭,那是出車禍一年後的事。 台灣中華賓士從頭到尾全隱瞞事實,那時我對車的功能、結構圖完全不懂,等身體好多了,我想去看車,台灣賓不讓我看車,你覺得合理嗎?我一點一點的收集證據,我現在不是開始慢慢要撥雲見日了嗎?快四年的煎熬與痛苦,誰想出這種車禍,難道我們台灣人不該為自己爭取權益與尊嚴嗎? 台灣中華賓士已經是德國賓士的分公司,由德國人在台灣做老闆,如果這是在西方國家,他們敢這樣對待消費者嗎? 如果你的思維存者我扣上台灣人爭取權益的大帽子,那我不應該嗎?難道我們台灣人永遠要做三流的消費者嗎?仔細想我現在不是每天上街頭為自己、為大家先開先鋒。 法院我造跑,馬路我照走,我堅持我的路,也謝謝你給我這麼多的回應,不過你不是我沒有出過那麼嚴重的車禍,我希望同理心看待我。感恩與感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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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是PS出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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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一下,看看藝術創作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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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選(1) ps,梨山好像没什麼好玩的,去了怕你會後悔 原力行產業道路己經升格為縣道,有好較好走一點,但還是不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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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笑到掉眼淚😀😀😀😭 (感謝分享,好評+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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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小時做4休2,休息的2天他也去加班,最高連續快1 年沒休假,公司的人都說他是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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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唸英文,strasburg史特拉斯堡,hamilton漢米爾頓,wimbledon溫布爾頓,williams威廉姆斯,armstrong阿姆斯特朗,raul勞爾,zidane齊達內,beckham貝克漢姆,Croatia克羅地亞...。全國一致,絕不會有另一種翻譯。厲害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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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聽到什麼萊克寧、漢米爾頓...無言到不行...前幾年還一號車..十五號車..幹.... | ||||||||||||
於
2011/05/24 12:07:28
發文IP 251.110.*.*
於
2011/05/24 15:02:56
發文IP 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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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專業~多少以專業之名,行利益之實???😡 政府每以一件專業背後都是政治在運作,還有利益的角力!! EX: 1.台中消防設施也是專家檢驗合格的,阿拉火災? 2.ETC ? 3.國光石化?? 4.核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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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視後來都亂搞,MOTOGP 都找非此領域的人幫忙轉播.. 上次是棒球主播 還是籃球主播 陪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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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叫劉勇 ESPN NBA 主播,有時也播播英超 應該是連兩輪的都不會騎的人 連規則都不太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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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鬧很大的那件事 車主還真是倒楣 受到生命威脅還被開單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135229&p=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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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規定真亂... 閃遠燈警告前車都不行喔... 萬一前車聽不到呢? 包含我聽帳其他很多聽障也有開車 新聞那個國道 閃幾下遠燈警告前車卻被自己吃紅單... 頭第一次聽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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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我住的地方外面大馬路.. 也有一組攝影機 3 ~ 4 個排放.. ( 往來台北主要道路 ) 剛好就是我騎機車左轉, 會直接讓他監視到.. (汽車可以直接左轉.. 且內線是"禁行機車") 最初會怕, 讓他拍到我左轉.. 後來就乾脆跟他賭賭.. 直接左轉 !! 至今差不多有兩年了吧 ?! 還沒收到這樣的紅單過.. 😇 不過.. 還是來問一下.. 免的中箭遭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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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改法律改更重! 連偷車的想法就沒有 停放車只裝方向盤鎖後安心逛街購物才是人民的願望... 請看我的簽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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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文章看來, 又應驗了一句話 "馬英九不會有錯,有錯的都是別人的錯" 你應該說什麼事都要怪記者,因為記者都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馬英九 馬英九的消息來源都是來自記者跟媒體,而不是來自幕僚及官員 你忘了一發生事情,他的反應都是 " 我是看新聞"報紙",才知道這件事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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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這位大姐的文章到後面都一直在重覆的鬼打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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