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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無良奸商保險公司塞錢給人渣利委定出這種荒謬條文..................殘害台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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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小姐是他們的客戶,你不是。 所以讓A小姐去和保險公司談,不然就告A小姐。 相信A小姐下次不會再保那間保險公司了。 如果你自己有保丙險就出險,讓保險公司自己去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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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償險」全名是「汽車第3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 依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 若經警方酒測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 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 0.03 以上 保險公司就不用對駕駛人負任何賠償責任 當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 且被法院依據刑法第185條之3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必須負擔刑責時 就算民眾買了「酒償險」 保險公司就不必再負任何賠償責任 換言之,目前法規規定,民眾投保「酒償險」 可以理賠範圍只有酒測值在0.15~0.25之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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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那產險業者在緊張什麼.... 正常流程,初判表也是要一個月。 拿著一張無法律效力的文件來當和解依據,只能說台灣人把隨便當方便,慣壞保險業者了。 反正現在因為交通部跳出來反對而暫緩,就讓我們看下去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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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提過學生的平安保險 這筆保險支出不少都是政府補助+學生負擔 但是 學生的意外與傷害幾乎就醫從來都是健保買單 這筆錢保險公司穩收穩賺的 難道不該設法去討一些來補給健保??? 這不是圖利保險公司是什麼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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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就在這裡啦 健保局法律地位上絕對有權代位對保險公司求償這筆醫療支出 但是現在都是健保買單費用 保險公司裝死 健保怎麼會不倒 寫過無數的函件給官方了 沒有人理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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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載乘客 乘客掛了..司機是否也要負點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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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專業多了 比如說 有時候車會給女朋友開 之類的 那如果怎樣了 也可以出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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