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合解書內容(不含強制險)之意義與特別補償金之關係如何
於
2013/12/04 16:20:33
發文
於
2013/12/04 16:20:33
發文IP 129.162.*.*
這個案子打民事
會以實質損害來考量
比方說~對方可提出的實質損害和合理的其它法院核定額來算
假如損害大於90000+52000可能會裁給對方~以為合理賠償
假如所提損害認定小於或等於52000或更低則會裁給你~對方不應得的利得~要吐回去
假如介於142000~90000有可訴訟中調解~各退一步
以上是我猜的啦~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這樣裁....[無辜][無辜][無辜]
於
2013/12/04 16:23:07
發文IP 129.162.*.*
這個案子打民事
會以實質損害來考量
比方說~對方可提出的實質損害和合理的其它法院核定額來算
假如損害大於90000+52000可能會裁給對方~以為合理賠償
假如所提損害認定小於或等於52000或更低則會裁給你~對方不應得的利得~要吐回去
假如介於142000~90000有可訴訟中調解~各退一步
以上是我猜的啦~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這樣裁....[無辜][無辜][無辜]
契約者
兩造合意訂定
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善良風俗~不為不合理的約定不對等報償者~其約定屬於有效
會以實質損害來考量
比方說~對方可提出的實質損害和合理的其它法院核定額來算
假如損害大於90000+52000可能會裁給對方~以為合理賠償
假如所提損害認定小於或等於52000或更低則會裁給你~對方不應得的利得~要吐回去
假如介於142000~90000有可訴訟中調解~各退一步
以上是我猜的啦~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這樣裁....😇😇😇
契約者
兩造合意訂定
不違反法律~不違背善良風俗~不為不合理的約定不對等報償者~其約定屬於有效
我的小咕唧滿兩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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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打民事 會以實質損害來考量 比方說~對方可提出的實質損害和合理的其它法院核定額來算 假如損害大於90000+52000可能會裁給對方~以為合理賠償 假如所提損害認定小於或等於52000或更低則會裁給你~對方不應得的利得~要吐回去 假如介於142000~90000有可訴訟中調解~各退一步 以上是我猜的啦~如果我是法官我會這樣裁....😇😇😇 | |||
感謝回答.....
就怕上法院後對方又把之前獅子大開口要我們賠2X萬的理由又拿出來講,怕會賠更多
我的疑問是就不含強制險這條我方站的住腳嘛(基金會人員表示對方穩贏...)
6.我的認知我並沒有不負責,如果對方申請金額大於9萬(如12萬),但多出之三萬由我們負責那我可以理解,但對方向基金會申請只有52000小於賠償的九萬(當初基金會如知道已從我們拿到九萬,應不會理賠52000給對方,但對方說謊才拿到賠償金)
==>> 不是這樣說地...
若當初談和解時,和解條件是含強制險理賠, 對方就不會同意以9萬元和解了....
和解的條件依和解書內容, 受害人就是可以得到 9萬 + 強制理賠金
現在的問題在於, 加害人沒有投保強制險, 所以要付出 9 + 5.2 萬...
若有保強制險, 5.2 萬就是由保險公司理賠囉.....
==>> 不是這樣說地...
若當初談和解時,和解條件是含強制險理賠, 對方就不會同意以9萬元和解了....
和解的條件依和解書內容, 受害人就是可以得到 9萬 + 強制理賠金
現在的問題在於, 加害人沒有投保強制險, 所以要付出 9 + 5.2 萬...
若有保強制險, 5.2 萬就是由保險公司理賠囉.....
2.於4月底交付九萬元後,5月初對方至特別補償基金申請理賠約52000(但特別補償基金有一文件詢問是否已從對方索取賠償(他們寫無,其實已拿到九萬),便從基金會申請52000理賠
3.11月特別補償基金寄法院通知要向我們索取52000之理賠金,但我們表示已給予對方9萬現金,並給附資料給基金會
4.11月底特別補償基金通知要到法院協調52000元該由誰支付
5.原則上因申請金額52000小於我方賠償九萬元,當初基金會應不會理賠給對方,但因對方在文件說沒拿到賠償故得以申請,而此一協調中對方應全數賠償給基金會,但因合解書中註明(不含強制險申請),故對方要求我方全數支付52000給基金會
6.調解過程中,基金會我們表示,向對方要52000是一定可行的,但對方也會反過來向法院提出我們沒有履行應負之責(就不含強制險這條)
6.我的認知我並沒有不負責,如果對方申請金額大於9萬(如12萬),但多出之三萬由我們負責那我可以理解,但對方向基金會申請只有52000小於賠償的九萬(當初基金會如知道已從我們拿到九萬,應不會理賠52000給對方,但對方說謊才拿到賠償金)
7.如我們不理賠52000,對方理賠給基金會後,再去法院告我們不履行和解書內容,那我方站的住腳嘛
8.如上法院只會就此一案件申理,還是啥過失傷人(對方嚇唬的)這些有的沒的都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