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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嚇龜速車 運匠釀車禍被訴

瓶子RAV4(hhcherngru)

2010/12/23 07: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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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嚇龜速車 運匠釀車禍被訴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10.12.23 03:03 am


林姓計程車司機為「懲罰」不讓道的「龜速車」,超車後數度急煞,把開車的陳姓空姐嚇得急停,被後方遊覽車撞上,再追撞計程車,台北地檢署認為林行為已妨害路權,昨天依強制罪起訴他,求刑四個月。

林姓司機(四十六歲)供稱當時車多,時快時慢,他踩煞車才不會撞上前方車子,是陳姓空姐的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才撞上他的車肇事,與他煞車無關,不過陳女、吳姓遊覽車司機都目擊計程車急加速、急減速,認定林是故意的。檢方認為,林只為一時洩憤,罔顧交通安全,使用故意變換車道及緊急煞車的強暴方式,妨害陳女路權、造成交通事故。

陳姓空姐去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時,駕小轎車沿國道二號高速公路要前往桃園國際機場,行經大園鄉路段時,跟在她後方的林姓男子駕駛計程車,疑似嫌她車速過慢又不讓道,猛按喇叭示意。陳女將車駛向外車道,讓出內側車道給林,不料計程車超車後,故意切到外側車道,行駛在她轎車前方任意突然加、減速三、四次。

陳姓空姐一再跟著緊急煞車,但最後一次可能煞得太急,跟在她後方由吳姓男子駕駛的遊覽車反應不及撞上,強大的衝力,再衝撞陳女前方的計程車。三車撞成一團,陳女的車夾在中間,毀損嚴重,她臉部、頭皮、小腿、軀幹及背部多處受到挫傷,送醫後脫險。

台北地檢署日前依業務過失傷害罪起訴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的吳姓遊覽車司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昨天再起訴林姓司機。

【2010/12/23 聯合報】@ http://udn.com/


我有話說/卓文彬:重機車勿危險駕駛

瓶子RAV4(hhcherngru)

2010/07/15 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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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卓文彬:重機車勿危險駕駛

【聯合報╱文/賈寶楠】 2010.07.15 03:53 am



圖/賈寶楠

卓文彬 (大型重機車資深玩家):騎大重機上路的同好越來越多,部分朋友出遊常佔據山路或蛇行快速道,甚至有新手超速壓車過彎,這些危險駕駛動作不僅引起批評,甚至造成遺憾。

我駕駛大重機超過20年,很享受大馬力的快感,但更注意安全駕駛,也幫忙上課,如果新朋友能遵守交通規則,其他用路人自然不會拿放大鏡檢視重機族,欣賞也會多於批評。

【2010/07/15 聯合報】@ http://udn.com/

這是重機玩家自己說的哦,重機朋友們,收斂收斂吧,自己人都看不下去了,
別再說汽車也一樣,那只是說明重機跟汽車一樣差勁,並不能讓大家覺得重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