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2/12/14 11:40:00
發文IP 251.195.*.*
於
2012/12/14 11: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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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來看, 女行人闖紅燈是不對, 但是仔細看在這麼擁擠狹小的車道那駕駛人開車速度也有點快. 尤其是快到女行人路口時才剎車 就算駕駛人無違規,但是車輛行經路口前本當再減速慢行 女行人是違規沒錯, 但這麼接近她才踩剎車 尤其越過她時幾乎與她擦肩而駛過. 駕駛人的心態是誰叫妳要闖紅燈. 而女行人覺得生命受威脅才發牢騷 有人會說誰叫妳闖紅燈活該 但生命權更應受尊重,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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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車子有打方向燈我會認為是重機錯!但白車沒打方向燈一開始的立足點就錯了(這是只徵對重機跟白車起爭議這段,重機之前快速鑽來鑽去有沒有打方向燈跟預留的車距太短應該分開來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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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方法,最近油價狂飆,下坡關掉引擎很省油😆😩 | |||
於
2012/05/19 12:32:52
發文IP 251.195.*.*
於
2012/05/19 12:42:51
發文IP 25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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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父的孫女孫穗芬因為車禍身亡 而有所謂的一人條款 也就是現今後座繫安全帶的立法.. 要等酒駕罰則重新制定. 非得有名人之後發生死亡 才有修訂的可能 果真百姓如螻蟻 高官類天子 祝你們這些高官沒一個好收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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