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2013/02/25 14:30:46
發文IP 239.240.*.*
於
2013/02/25 14:31:54
發文IP 2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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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連跟我的同事借手機來玩被我看到,回家都被我打的半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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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0公里應該加成收費,讓短程的車輛不要上高速公路 才不必一直蓋高速公路還不夠用,要抑制短程車輛.. 使用超過100公里95折優惠,超過200公里9折優惠,一天使用超過300公里85折優惠 | |||
於
2013/02/23 11:35:01
發文IP 239.240.*.*
於
2013/02/23 11:37:56
發文IP 239.240.*.*
於
2013/02/23 09:21:10
發文IP 239.240.*.*
於
2013/02/23 09:25:37
發文IP 23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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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認攔車不可取 但這種人不攔他下來 他 永遠不知道他做人失敗在哪 以前他就是都沒被攔下來過 才會導致他越來越誇張 見弱者就欺負 如果哪天他父母 他兄弟姐妹開車上國道也如此被逼車 看他做何感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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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兩台車剛性及安全性都不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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