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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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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要讓你先過 所以事情不是自己的判斷為準😆 | ||||||||||||
對呀~所以彼此沒有默契就容易發生意外
還有我閃過之後後面還有好幾台車再按她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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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02/24 19:05:10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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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馬路遇重機 妻兒面前被撞飛 😲😲 2009-02-24 06:00:36 路人不治 騎士昏迷 〔記者楊培華/台北報導〕劉姓男子昨天凌晨騎1000CC重型機車行經北縣汐止新台五路時,撞上一名正在過馬路的路人,劉某被摔出車外,重機滑行近百公尺後起火;遭重機撞及的馬姓男子卻在送醫後不治,劉姓騎士也傷重昏迷。 附近大樓住戶及劉姓騎士的車友說,當時3輛重型機車經過彎道時,看到有人正在過馬路,3輛機車都一直鳴喇叭警告,沒想到,騎在最前面的劉姓騎士還是撞上路人。 重機滑行起火燃燒 警方調查,25歲劉姓男子昨天凌晨零時許,與2名重機車友,自北縣金山騎著重型機車,經汐止新台五路欲返回北縣土城住處;住在新台五路二段某社區大樓的馬姓住戶(35歲),當時也載著妻兒回家,把車停在路邊,正在過馬路時,卻被重型機車撞及,當場被撞飛,劉姓騎士連人帶車摔倒,重機繼續滑行近百公尺後起火,劉某也倒地不起。 車禍發生後,劉姓騎士的車友及大樓住戶紛紛報警,火勢5分鐘內被撲滅,並將2名傷者送醫,其中馬姓男子傷勢過重,延至昨天凌晨1時許不治,劉姓騎士傷重昏迷,肇事原因調查中。 | |||
十個騎重機的人有九個會騎快車一個會挑釁....😠
開快車騎快車的人往往都要死人甚至昏迷才會覺悟....
我也開過快車撞過人,還好是輕傷。被撞的痛苦我懂,尤其是那聲慘叫聲永遠難忘....(有經驗的人會懂的)
開放重機後車禍死亡率攀升政府的確要負責....尤其在快速道路騎重機鑽來鑽去自以為的騎士你想下地獄拜託不要拖人下水。
常常遇到白目重機有感而發的駕駛者........ 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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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 我開車行經過路燈不是很亮的道路,因為太暗導致我沒看到一個醉鬼違規橫越馬路, 不小心車輛的照後鏡掃到他(當時左右一百公尺之內完全沒有斑馬線), 我車子的照後鏡斷了,對方左肩鎖骨因跌倒撞到地面骨折, 結果警察說是我我的錯,所以我必須賠償對方醫藥費, 我問警察:「對方不準守交通,沒走斑馬線過馬路,明明是他的錯,為什麼我要賠錢?」 警察居然回答我:「就算他喝醉酒躺在路上睡覺,撞到他就是你的錯」,我靠........那我的路權在哪裡?? 最後結果當然是我賠錢了事(幸好車速不快,對方沒有重傷或死亡),不然我恐怕會很慘, 所以在台灣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永遠是車大的錯........ | ||||||||||||
這就是傳說中的「應注意而未注意」.........
於
2009/02/24 19:25:1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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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 我問警察:「對方不準守交通,沒走斑馬線過馬路,明明是他的錯,為什麼我要賠錢?」 警察居然回答我:「就算他喝醉酒躺在路上睡覺,撞到他就是你的錯」,我靠........那我的路權在哪裡?? | |||
如果有人想自殺,躺在台鐵or高鐵的軌道上,被火車活活壓過去...
請問這是火車高鐵駕駛的錯嗎? 他會被判刑嗎?
懂法律的網友拜託幫幫忙解惑一下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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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再看到與重機有關的交通事故,真的都是重機的錯嗎? 還是被撞的錯?不要以自己的觀念以偏概全,客觀思考一下. 先想一想,用路人對法規的尊重,基本交通觀念的教育,騎市區 應該遵循各路段的速限,行人應該走斑馬線,我想,守法的那一 方一定不會吃虧,也不會有這麼多的傷害造成. 真的要勸大家好車慢慢開,讓人欣賞. 互相禮讓才保百年之身. | |||
問題是走行人穿越道時,一般汽機車會禮讓行人嗎?
何況是重機,技術好的就用蛇行閃過,技術差的就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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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想自殺,躺在台鐵or高鐵的軌道上,被火車活活壓過去... 請問這是火車高鐵駕駛的錯嗎? 他會被判刑嗎? 懂法律的網友拜託幫幫忙解惑一下吧...謝謝 | ||||||||||||
業務過失致死....
通常會判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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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誰沒違規穿越馬路?? 在台灣誰沒超速行駛過?? 這就是台灣 過馬路自求多福 | |||
過馬路自求多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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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想自殺,躺在台鐵or高鐵的軌道上,被火車活活壓過去... 請問這是火車高鐵駕駛的錯嗎? 他會被判刑嗎? 懂法律的網友拜託幫幫忙解惑一下吧...謝謝 | ||||||||||||
請原諒小弟不是故意吐槽
但是軌道車與一般道路有顯著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如果換個誇張一點的例子:
一輛車不小心衝出路面栽進田裡
那農夫開耕耘機,是不是也可以直接輾過去?
放雞屎很簡單
生雞蛋很難
什麼是格調,其實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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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有過這樣的經驗: 我開車行經過路燈不是很亮的道路,因為太暗導致我沒看到一個醉鬼違規橫越馬路, 不小心車輛的照後鏡掃到他(當時左右一百公尺之內完全沒有斑馬線), 我車子的照後鏡斷了,對方左肩鎖骨因跌倒撞到地面骨折, 結果警察說是我我的錯,所以我必須賠償對方醫藥費, 我問警察:「對方不準守交通,沒走斑馬線過馬路,明明是他的錯,為什麼我要賠錢?」 警察居然回答我:「就算他喝醉酒躺在路上睡覺,撞到他就是你的錯」,我靠........那我的路權在哪裡?? 最後結果當然是我賠錢了事(幸好車速不快,對方沒有重傷或死亡),不然我恐怕會很慘, 所以在台灣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永遠是車大的錯........ | ||||||||||||
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
在母親的角色之中 神聖的女人不再神聖
他是降臨於世來摧殘鐘樓怪人的壞天使
她是他的母親
她是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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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 | ||||||||||||||||||||||
我上禮拜日也是這樣
車子也滑行了10公尺....
哀......
我很怕判決下來我敗訴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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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禮拜日也是這樣 車子也滑行了10公尺.... 哀...... 我很怕判決下來我敗訴 | ||||||||||||||||||||||||||||||||
Hi, 卡賓槍大大, 您提到的"判決", 判決機關是?
轉動不停的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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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禮拜日也是這樣 車子也滑行了10公尺.... 哀...... 我很怕判決下來我敗訴 | |||
剛隨便看一下
第103條第二項的規定
汽車{含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看來對我很不利😭
U-CAR 名人榜:1. 愛情動作片大盤商光-->跑馬地大大2. 賣瓜兼賞瓜自賣自誇-->老王大大3. 中規中矩RX娘砲車床-->機ㄟ樓大大4. 天上天下唯天鵝獨尊-->壞小孩大大5. 不知是惠聆還是草莓妹-->三寶大大6. 征服三重各地小吃攤-->woo大大7. 天真無邪清純又可愛-->卡賓槍小抵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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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隨便看一下 第103條第二項的規定 汽車{含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看來對我很不利 | |||
台灣法律就是如此,大車撞小車大車錯,再者傷者為大.....可愛卡賓槍大大你要加油唷 🙂
9921=74.4
我當兵的時候有個學長在高速公路開車,結果有個老先生從高速公路中間的安全島跳下來(真不知道他是如何上去的)
我學長當時90km直接撞上......老先生當然是當場就掛了~
結果交通裁決所判雙方都有錯,
判對方是:「行人未遵守交通規則擅自進入高速道路」
但問題是判我學長卻是:「車速過快,過失致死~」
然後整個案件就變成民事法庭處理?對方律師還說只要負責道義上的責任賠償,對方家屬就不會追究了~
學長回到部隊還被移送管訓班.....真的好慘~😭
我是覺得整個判決實在很怪~
為何對方造成我的車禍(他不應該在那裡出現吧?)然後變成我的過失致死?還要負上道義責任?(實在不懂什麼是 "道義責任" ?)
我學長當時90km直接撞上......老先生當然是當場就掛了~
結果交通裁決所判雙方都有錯,
判對方是:「行人未遵守交通規則擅自進入高速道路」
但問題是判我學長卻是:「車速過快,過失致死~」
然後整個案件就變成民事法庭處理?對方律師還說只要負責道義上的責任賠償,對方家屬就不會追究了~
學長回到部隊還被移送管訓班.....真的好慘~😭
我是覺得整個判決實在很怪~
為何對方造成我的車禍(他不應該在那裡出現吧?)然後變成我的過失致死?還要負上道義責任?(實在不懂什麼是 "道義責任" ?)
在母親的角色之中 神聖的女人不再神聖
他是降臨於世來摧殘鐘樓怪人的壞天使
她是他的母親
她是凡人~
兩個都不讓當然就只有一起撞死了
一個以為別人都不敢撞他一個以為別人都會讓他
用這心態在路上我看走路都會相撞
每個人都有機會是行人、汽車駕駛 、機車騎士或重機騎士...
壞習慣和不守法的心態不會因你換了交通工具就改變
有時候甚至還會放大...
一個以為別人都不敢撞他一個以為別人都會讓他
用這心態在路上我看走路都會相撞
每個人都有機會是行人、汽車駕駛 、機車騎士或重機騎士...
壞習慣和不守法的心態不會因你換了交通工具就改變
有時候甚至還會放大...
其實我也發生過類似的問題,行人闖紅燈過馬路我撞到她(對方腳骨折)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quote]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這裡面有提到相關的案例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才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就算闖紅燈,他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因此,法官在裁決書上寫:行人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這是不對的,是可以再上訴的,我有朋友就是不服再上訴,最後才得到正確的判決。(他在快車道撞到人,第二次判決他完全無責任,因為他未超速,且實際上生理無法反應)
因此,如果行人從快車道跳下來,只要車輛未違規(未超速、未應注意而不注意),路權絕對是屬於汽車的。
交通事故警察來做完筆錄,最後裁決是我輸~
裁決書上寫,行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
按~所以,即使在快車道上,她從安全島跳下來了我把她撞倒了,就是我倒楣......
在台灣的不合理法律一堆,行人既然擁有所有的最高權限,那就不用對行人設置號誌了啊~
反正他們愛怎麼走好像都行~[/quote]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57263j/3/1236529567/20040322234855/
這裡面有提到相關的案例
但特別要注意的是,只有在人行穿越道上行人才有絕對路權,也就是說,行人在人行穿越道上就算闖紅燈,他都擁有絕對的路權。
因此,法官在裁決書上寫:行人在不在斑馬線上,都有馬路使用的優先權,這是不對的,是可以再上訴的,我有朋友就是不服再上訴,最後才得到正確的判決。(他在快車道撞到人,第二次判決他完全無責任,因為他未超速,且實際上生理無法反應)
因此,如果行人從快車道跳下來,只要車輛未違規(未超速、未應注意而不注意),路權絕對是屬於汽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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