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跳車 橫躺國道自殺
花了不少維修費才能開190K公里
很恐怕耶!!
開到一半有人在飛
開到一半有人在飛
要死就不要選擇這種方式
還得連累家人負賠償責任
高速公路那種時速,怎麼可能煞的住
那台自小客車也可以向他索賠,如果車子有壞的話
還得連累家人負賠償責任
高速公路那種時速,怎麼可能煞的住
那台自小客車也可以向他索賠,如果車子有壞的話
於
2008/08/13 11:50:58
發文
這真的是很要不得耶~自殺害到別人~😰如果今天小客車閃避他沒撞上他~反而是小客車出意外傷亡的話😲~這就真的是... 😠
以台灣的鳥法律來看,小客車駕駛雖不必負刑事上的責任,但可能還需負民事道義上的責任,也就是說應該要賠償對方的家人一點慰問金吧,如果他有保保險,那倒還好,只怕沒保險,得自掏腰包,所以真是沒道理...不論是非,一眛地訴求死者為大,這點觀念害死多少無辜的駕駛~😠
由於龍將權力賦予野獸,因此龍受到眾人的崇拜。野獸也受到眾人的崇拜。
人們如是說:「有誰能像野獸一般?有誰能挺身與野獸為敵?」
|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aug/13/today-so2.htm 〔記者黃淑莉、楊國棠/綜合報導〕中山高速公路大林段昨天上午發生一起罕見的自殺死亡事故。一名搭乘阿羅哈客運的陳姓男子,在車輛行駛中敲破車窗,司機把車子停放路肩查看時,陳某竟從破裂車窗跳到車外後,橫躺在中間車道上,被一輛隨後駛至的小客車當場輾斃。 破窗後 阿羅哈停路肩 警方調查,疑似自殺死亡的陳姓男子(28歲,住台北縣三重市)患有憂鬱症,昨日上午6時許從高雄搭乘阿羅哈客運275-AC準備回北縣三重市,7時30分左右車子行駛至中山高北上嘉義大林路段時,陳某突然拿起車上的擊破器敲破車窗,大客車呂姓司機立即將車子停靠在北上260.3公里處路肩。 陳某突然從破損的車窗跳出車外,並從車頭前跑進中山高車道,橫躺在中間車道上,駕駛自小客車的蕭姓男子看見有人跑進車道,緊急踩煞車,但仍閃避不及,直接輾過躺在路中的陳某。 上車後並無異狀 陳某搭乘的阿羅哈客運車上連同司機、隨車小姐,總計有14人,陳某坐在右側第一個位置。據坐在陳某左後方的乘客指出,陳某上車後並沒有任何異狀,直到車子行駛到嘉義大林段時,突然站起來拿起懸掛在車上的擊破器,敲打玻璃的右下角。 由於聲音響亮同車乘客嚇一跳,隨車小姐聽到上來制止,司機也隨即將車子停靠路肩,車停後陳某即從破裂車窗往外跳,沒多久即發生事故。 意外發生後司機透過車上無線電通知公司,車上其他11名乘客隨即安排搭乘另一部阿羅哈的車子回台北。 警方從死者身上找到一張機車行照、手機,通知死者家屬。陳某的家屬說,陳某罹患憂鬱症3、4年,一直都有就醫、服藥。 幾個月前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加上最近沒工作,精神狀況非常不好,6天前獨自到高雄找其父親,過去都沒有輕生記錄,昨日一早6時許突然打電話給他哥哥說,「有人要害他們,要他們趕快跑」,講完即掛上電話,連絡不上,沒想到會發生意外。 警方根據兩名駕駛、其他乘客筆錄,初步研判意外應是自殺事件,有員警說,從未處理過這樣的案件,到底是自殺還是交通事故,責任釐清需檢察官進一步裁定。 請問碰上這種非正常狀況的話,加ESP或者VSA之類的系統有用嗎?現在新車子沒有 ABS+BAS+EBD 的應該非常少吧... 載人的無奈, 撞人的嚇壞....阿彌陀佛... 😇 | |||
我敢說沒有用~
沒有受過訓練的一般駕駛~遇到這種這麼突發的狀況還是只懂得煞車踩到底而已~
更不可能要他在轉方向盤~原因就是~~一般人的認知都認為~緊急煞車在加上猛打方向盤一定會翻車........
所以................很希望每家車廠都能像AMG那樣辦那種課程~
好可怕的自殺方式喔~😲
| |||
以台灣的鳥法律來看,小客車駕駛雖不必負刑事上的責任,但可能還需負民事道義上的責任,也就是說應該要賠償對方的家人一點慰問金吧,如果他有保保險,那倒還好,只怕沒保險,得自掏腰包,所以真是沒道理...不論是非,一眛地訴求死者為大,這點觀念害死多少無辜的駕駛~😠 | |||
簡單說就是法律爛嘛
他的家屬還要賠他修車錢才對
根本沒救的法律制度
阿彌陀佛😵
woo大~都趁woo嫂睡著的時候,都在偷看無名妹妹相薄。
woo大~你"手套"都破皮了,好可憐哦。
woo大~U-CAR喇豬屎第一把交椅。
woo大~身懷"手套十八招"絕技。
現代人患『躁鬱症』『憂鬱症』真多 😌😌
應該多上U-Car拉勒一下,應該可以大幅改善病情 😆😆
應該多上U-Car拉勒一下,應該可以大幅改善病情 😆😆
之前有一個新聞是一個醉鬼跑進蜜蜂園將蜂巢箱踢翻,激怒蜜蜂,結果給蜜蜂叮死,警方要依過失致死偵辦蜂園場主,原因是養蜜蜂的地方沒有防止閒雜人等闖入的障礙.......
現在, 國道發生橫躺自殺事件,那是否要起訴撞死人的車主?? 也順便起訴國工局過失致死吧,因為國工局沒有設法禁止閒雜人等橫躺國道的障礙.....
台灣的警察,台灣的法律.....唉~~ 還是多燒香多祈福...😰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 |||
以台灣的鳥法律來看,小客車駕駛雖不必負刑事上的責任,但可能還需負民事道義上的責任,也就是說應該要賠償對方的家人一點慰問金吧,如果他有保保險,那倒還好,只怕沒保險,得自掏腰包,所以真是沒道理...不論是非,一眛地訴求死者為大,這點觀念害死多少無辜的駕駛~😠 | |||
強制險因該會有才是。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 ||||||||||||
我敢說沒有用~ 沒有受過訓練的一般駕駛~遇到這種這麼突發的狀況還是只懂得煞車踩到底而已~ 更不可能要他在轉方向盤~原因就是~~一般人的認知都認為~緊急煞車在加上猛打方向盤一定會翻車........ 所以................很希望每家車廠都能像AMG那樣辦那種課程~ | ||||||||||||
以高速公路的交通密度及車速,打了方向盤可能變成連環車禍😝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 ||||||||||||
強制險因該會有才是。 | ||||||||||||
強制險是建立在肇事者是開車的那個,並且判斷為駕車方的錯~那強制險才有作用!
這我看撞他要紫認倒楣了!
台灣的法律充滿著不可思議~
如果車主因此受到太大驚嚇變成神經病,或者自殺的沒死開車的閃避失控撞死了,誰賠?~要死還要害人.....
一定是經濟問題,討債欠款之類的😇
嗚大/跑大...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嗚大/跑大...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因為折舊,所以虛榮:GLK
| |||
一定是經濟問題,討債欠款之類的😇 嗚大/跑大...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 |||
"準備回北縣三重市" 跑大! 偶誤會你了,原來是嗚大🙂
因為折舊,所以虛榮:GLK
要死甭牽拖他人 ... 😞
〔記者黃淑莉、楊國棠/綜合報導〕中山高速公路大林段昨天上午發生一起罕見的自殺死亡事故。一名搭乘阿羅哈客運的陳姓男子,在車輛行駛中敲破車窗,司機把車子停放路肩查看時,陳某竟從破裂車窗跳到車外後,橫躺在中間車道上,被一輛隨後駛至的小客車當場輾斃。
破窗後 阿羅哈停路肩
警方調查,疑似自殺死亡的陳姓男子(28歲,住台北縣三重市)患有憂鬱症,昨日上午6時許從高雄搭乘阿羅哈客運275-AC準備回北縣三重市,7時30分左右車子行駛至中山高北上嘉義大林路段時,陳某突然拿起車上的擊破器敲破車窗,大客車呂姓司機立即將車子停靠在北上260.3公里處路肩。
陳某突然從破損的車窗跳出車外,並從車頭前跑進中山高車道,橫躺在中間車道上,駕駛自小客車的蕭姓男子看見有人跑進車道,緊急踩煞車,但仍閃避不及,直接輾過躺在路中的陳某。
上車後並無異狀
陳某搭乘的阿羅哈客運車上連同司機、隨車小姐,總計有14人,陳某坐在右側第一個位置。據坐在陳某左後方的乘客指出,陳某上車後並沒有任何異狀,直到車子行駛到嘉義大林段時,突然站起來拿起懸掛在車上的擊破器,敲打玻璃的右下角。
由於聲音響亮同車乘客嚇一跳,隨車小姐聽到上來制止,司機也隨即將車子停靠路肩,車停後陳某即從破裂車窗往外跳,沒多久即發生事故。
意外發生後司機透過車上無線電通知公司,車上其他11名乘客隨即安排搭乘另一部阿羅哈的車子回台北。
警方從死者身上找到一張機車行照、手機,通知死者家屬。陳某的家屬說,陳某罹患憂鬱症3、4年,一直都有就醫、服藥。
幾個月前與交往多年的女友分手,加上最近沒工作,精神狀況非常不好,6天前獨自到高雄找其父親,過去都沒有輕生記錄,昨日一早6時許突然打電話給他哥哥說,「有人要害他們,要他們趕快跑」,講完即掛上電話,連絡不上,沒想到會發生意外。
警方根據兩名駕駛、其他乘客筆錄,初步研判意外應是自殺事件,有員警說,從未處理過這樣的案件,到底是自殺還是交通事故,責任釐清需檢察官進一步裁定。
請問碰上這種非正常狀況的話,加ESP或者VSA之類的系統有用嗎?現在新車子沒有 ABS+BAS+EBD 的應該非常少吧...
載人的無奈, 撞人的嚇壞....阿彌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