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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被射的不是有理,我只單就開槍這個事件來說。 玩具槍可以打破汽車玻璃,那不是普通的了吧.. 難道你不會怕嗎? | ||||||||||||
高速公路車速這麼快...
丟顆彈珠都可以砸破玻璃好嗎?😞
於
2008/06/19 18:29:09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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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速這麼快... 丟顆彈珠都可以砸破玻璃好嗎?😞 | ||||||||||||||||||||||
其實不是在說破不破,而是行為問題,鐵齒的,就別遇到,遇到你就知了。
再說一次是行為,不是砸破玻璃,或者說!
改天有人射穿你的身体,然後說,沒死呀!那麼快的射速當然會穿過去呀!
那麼, 是這樣算吧?:
(1) 槍枝本身是否觸犯槍砲法.
(2) 所用槍枝被拿來攻擊他人的舉動及造成的結果.
(1)與(2), 分開計算(判決), 合併申報(求刑).
(1) 槍枝本身是否觸犯槍砲法.
(2) 所用槍枝被拿來攻擊他人的舉動及造成的結果.
(1)與(2), 分開計算(判決), 合併申報(求刑).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會有這種行為動機就不對了
就該受到點懲罰
不然還得了
就該受到點懲罰
不然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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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整段影片 都幹來娘去的 想那車的人也絕非善類 | ||||||||||||
被開槍那台車一定也有問題
不然路上那麼多車幹麻找他
而且被開槍那台車上剛好還有人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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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令人搖頭 😌 | |||
所以求警不如求己..自己也去搞一支吧, 反正只要不打死人就行了(那就打殘吧);
還有, 不要打到名人, 打一般平民老百姓就行了, 台灣司法是會參考受害人身份地位
的..😞
台灣司法判決輕重的邏輯真令人匪夷所思..😞😌
台灣的法律,除了公務員貪污判很重之外
其他行為,都判很輕,只要不被判死刑
通常在監獄蹲幾年以後,又是一條好漢
例如搶劫,酒駕撞死人又逃逸,開槍示威
可能関一下就放出來
又例如動員100多警察,經大規模警匪槍戰才逮到的人
到法院坦承犯行,以10萬元交保
如果你夠力的話,還可以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話
空姐來阻止,你可以不爽發彪,沒事
其他行為,都判很輕,只要不被判死刑
通常在監獄蹲幾年以後,又是一條好漢
例如搶劫,酒駕撞死人又逃逸,開槍示威
可能関一下就放出來
又例如動員100多警察,經大規模警匪槍戰才逮到的人
到法院坦承犯行,以10萬元交保
如果你夠力的話,還可以在飛機上,使用行動電話
空姐來阻止,你可以不爽發彪,沒事
這個案子就是告訴我先開槍先贏😞
反正被抓就說女友抓錯隻所以走火
反正被抓就說女友抓錯隻所以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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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車速這麼快...丟顆彈珠都可以砸破玻璃好嗎?😞 | |||
如果破的是側面玻璃,可以想像這鋼珠的威力應該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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