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裡庭院出租停車位但庭院進出口被亂停車,請教大家一些問題,謝謝大家
是可以申請的. 只是效率問題而已, 我鄰居申請過, 二年沒動靜! 但要里長選舉前三個月全部都劃好了, 現在好像又快要選舉了, 去找個想為民服務的, 那效率才會OK的.
於
2017/05/31 13:09:30
發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有妨礙到出入口,無論是否有劃線都可拖吊走,是條子太混,對法條搞不清楚吧?
請教各位版友,由於小弟住家10幾年前改建時因法規建蔽率問題
以致部分土地變成庭院,因小弟家也沒買車,這塊庭院空地家人
覺得閒置可惜,後來就出租給附近銀行或公司行號職員充當
停車位 (如附圖綠色框這庭院約可租3台車,因不知外面租車位
行情是多少錢就只租一個停車位1000元補貼家里一些日常開銷)
但庭院進出口時常都有人亂停車造成小弟和承租人的困擾
平常遇到有道德的車主經友善勸導都會自行駛離,有時鄰居
借停放前也會主動告知一聲,一般都還算溝通良好
不過前幾天某部車一停就8小時都沒開走且車上也都無粘貼電話
可通知到對方,導致承租行員下班後車無法出去,後來對方來
牽車時跟他客氣勸導了一下,沒想到大罵回應說你家又沒劃紅線
我要停多久關你屁事,叫警察來也是一樣你敢拖吊就告你不當拖吊
後來因溝通不良不想鬧大就請警察過來調解處理,警察大哥也只是
說沒劃紅線的確無法拖吊只能道德勸說請他駛離經這事件後
想說跟里長提出訴求協助跟當地區公所申請劃設紅線
但想說只劃設庭院門口這寬度的距離就好(如附圖紅線這寬度距離)
因不想造成周遭鄰居停自家車困擾不知道這情況是否能申請成功
想請教版友寶貴的意見,謝謝大家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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