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SH被兒子賤賣.老爸堅持要將兒子移送法辦

PH.a-ming(wx9950g)

2005/03/06 16: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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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61 IP 90.1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br>一名國二少年因缺錢打網咖  ,又不滿老爸不給零用錢  ,<br>竟邀網友回家  ,把老爸剛買一天,市價九十萬元的豐田WISH  <br>休旅車偷開走,再以一千五百元賤賣!  <br>國二少年的父親氣得堅持要警察將兒子移送法辦!  <br>詳情請見水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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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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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IUS(singular555)

2005/03/06 18: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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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76 IP 75.20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天氣已經很冷了!
請把你家的冷氣關掉吧!

gongben(gongben)

2005/03/06 19: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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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78 IP 92.1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名國二少年因青春期"起秋"想要打炮 ,又不滿老爸再大陸包二奶 ,
竟邀網友回家 ,把老爸的二奶強姦一整天,還把老爸的二奶賣給私娼寮
,而且以一千五百元賤賣!
國二少年的父親氣得堅持要警察將兒子移送法辦!
詳情請見芒果日報

reder(reder0928)

2005/03/06 22: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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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02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一則是真實新聞啊
幹嘛回應這樣子
是你們自己沒看報紙,也沒看新聞
你們的回應真像是白癡。

走走停停(yao6228)

2005/03/06 23: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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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07 IP 75.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新聞也有報導!那位老爸真的是被氣死了!辛辛苦苦買的一台車~唉!現在的年輕人,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JEFF(jeff_tsang)

2005/03/06 2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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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08 IP 189.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一則新聞我也有看到,實在是有夠誇張的!這世界真的是無其不有!!
(買到這台車的大大真的是爽翻了!詳情請看蘋果日報)!!!!

吉弟(fgharlem)

2005/03/07 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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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19 IP 92.1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DER別見怪^^"~

麥拉崙F1(520louis99)

2005/03/07 10: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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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37 IP 189.2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既然說到網咖,那我就不得不說話!!
是那各管不好兒子的父母不會教!!
而且才賣幾千塊~~
如果,賣到100萬,那他爸一定還會誇他!!

~~~~~~~~~~~~~~~~~~~~~~~~~~~~~~~~~~~~~~~~~~~~~~~
請問中華民國的國民,網咖哪裡是不良場所??

濫網咖::
1.如果是那家網咖老闆本身不管好店員與客人的素質,一昧的只想賺錢,
那麼那種網咖,我真的不建議你們與你們的小孩去消費!!
2.環境極差,電腦濫,線路濫,遊戲亂七八糟還搞限制級,
那千萬不要花冤妄錢去消費!!
3.網咖未分吸菸區或禁菸區,或者有分跟沒分一樣都是菸味的網咖,
哪我也不建議去,那種網咖不良份子也很多!!
4.未遵守深夜不留未滿18歲小朋友,以及消防安檢不合格的!!

反觀,如果是家用心經營的好網咖呢!!
好網咖::
1.網咖經營者有制度的約束管制素質差的客人與店員之行為!
不讓不良份子存於其中,影響別人!!
2.把環境整理到最好,環境乾淨整潔,電腦好,線路好,
遊戲內容與品質有把關!!
3.有禁菸區的網咖,並且禁菸區就是完全隔絕!!
或者,整家店都完全禁菸(我的店就是如此)!!
4.遵守深夜不留未滿18歲小朋友,以及消防安檢合格的!!

選擇好網咖與濫網咖是自己本身,與身為家長該做的責任!!
自己都管不好自己,或者照顧不了小孩,那該檢討的是網咖還是家長呢??
如果大家選擇的是上述的好網咖,那小孩會變壞,該怪的是那些作父母的!!
每一種行業都有不良份子,不該完全怪罪於該行業!!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請不要用這種想法把優質的網咖也歸為""極惡""!!

提外話""我不抽菸也不吃檳榔""但抽菸是好還是不好呢??!!
1.抽菸危害身體,也危害別人!!
2.不良份子大多抽菸嚼檳榔,但是抽菸嚼檳榔的人,卻不一定是不良份子!!
((如果硬要說他們是不良份子,那會得罪很多人!!))
這是一各很根本的問題,大多人會認為網咖是不好的地方,
第一映像就是這種客人造成的!但不應該用這種方法來分類誰是不良份子!
但是,那些本身就有抽菸的父母,
為什麼不自己以身作則呢??!!
為什麼不檢討自己呢??!!

我也是各網咖經營者,我選擇禁菸,也讓我店裡的環境與風評一直很好,
好到,有家長肯自己帶小朋友來我這放著玩!!
我的熟客,就有人考上台大,成大,中山,陽明,中國,等前幾名的大學!!
請問,像我這樣類型的網咖是濫網咖,還是好網咖??

litttledog(grezzo)

2005/03/07 12: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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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51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提醒一下,真的花1千五買這部車的人一樣觸法,
因為與市價相差太多,如果下次再碰到這種白目
的,不要以為佔到便宜,小心被告.

mutsu(mutsu)

2005/03/07 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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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74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der別生氣,抱持著玩笑的心情

其實那篇回應,頗有BBS大站PTT的西斯版風格...

PTT是什麼玩意兒?請回想一下

那個男抓奸女劈腿的鳥文,就是從PTT的黑特版出來的

起源是記者沒新聞,老逛BBS站...

看一看,其實還蠻好笑的呀

209(peugeot209gti)

2005/03/07 15: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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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76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歸主題

問了當檢察官的朋友

依據民法的第13條、79條
未成年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本案的狀況交易是成立 但未生效力
法定代理人如果承認 就有效

可是在第83條的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用詐術使人信其為行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允許者 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所以基本上
這個老爸應該是可以把車直接拿回來

dsp6860(dsp6860)

2005/03/07 16: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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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77 IP 148.1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有人要賣剛落地的wish嗎?我用10倍15000買!

bp(bilipaul)

2005/03/07 16: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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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85 IP 35.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個老爸其實也沒有甚麼依據送兒子去『法辦』,必竟車子也要辦理登記才會完成買賣程序。直洫血親的偷竊罪也有特別的規定。我看這個新聞的時後只有一個感覺『記者的常識太差』,把沒有價值的內容寫成一個聳動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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