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高雄市三多路擦撞,我(機車)被告知基本上要負全責
於
2013/09/19 14:35:50
發文
我只是個不起眼的砲灰爾已~O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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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機車要負責?😞😞不是直行車權力比較大嗎?😌😌 | |||
機車速度還不慢,算快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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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機車要負責?😞😞不是直行車權力比較大嗎?😌😌 | |||
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
我猜的😇
靠,這騎士也太軟弱了吧😴😴😴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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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 我猜的😇 | ||||||||||||
那如果其在外車道,因為汽車突然由路邊駛入車道,機車要閃避騎進禁行機車道咧?
當有人在對你吠時,你就要像列火車一樣不為所動
看來屁股應該有烏青,可以用必殺技.....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機車騎太快,來不及反應。😌
肇責應是騎入禁行機車道。😆
肇責應是騎入禁行機車道。😆
妙語如珠人又帥 法理反覆車帶賽 村民見朕快硊拜 正是神人下凡來
於
2013/09/19 15:24:17
發文
有跟他聊過,說他要負全責的是對方保險公司。 😌
不屈的精神與追求勝利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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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他聊過,說他要負全責的是對方保險公司。 😌 | |||
嗯,這種事故不可能有全責的.....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於
2013/09/19 19:19:48
發文
於
2013/09/19 19:19:48
發文IP 250.121.*.*
摔車雖然是值得同情,但是騎到快車道上,是以為自己是四輪的嗎?另外一點就是車速過快,來不及反應,所幸看來無大礙,另外切入車道的汽車,轉彎角度過大,未留意高速前進的機車,也有部份的責任
高雄市這種騎在快車道上的機車非常的多,很讓人討厭
[嘆氣][嘆氣][嘆氣]
於
2013/09/19 19:32:03
發文IP 250.121.*.*
摔車雖然是值得同情,但是騎到快車道上,是以為自己是四輪的嗎?另外一點就是機車的車速過快,以為可以越過汽車後直行,但汽車駕駛來不及反應,所幸摔車的人看來無大礙,另外切入車道的汽車,轉彎角度過大,未留意高速前進的機車,也有部份的責任
肇事雙方尚能理性討論,值得嘉許
高雄市這種騎在快車道上的機車非常的多,很讓人討厭,警察似乎對這種機車行駛快車道(禁行機車)的狀況視若無睹
,[嘆氣][嘆氣][嘆氣]
肇事雙方尚能理性討論,值得嘉許
高雄市這種騎在快車道上的機車非常的多,很讓人討厭,警察似乎對這種機車行駛快車道(禁行機車)的狀況視若無睹
,😌😌😌
應該沒有全責吧雙方都有錯只是比例大小的問題!而撞擊點是汽車頭撞機車尾😞
汽車轉進去也轉得算急~看不出他所謂很慢的點在那?
雙方都有錯 不太可能全部機車賠
應該是保險公司想說看看能不能講的動😆😆
雙方都有錯 不太可能全部機車賠
應該是保險公司想說看看能不能講的動😆😆
這輛汽車
從路邊停車一下子跨越兩個車道
應該也有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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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種事故不可能有全責的..... | ||||||||||||
如果騎士有受傷.這下誰該賠誰
有得魯了...
轎車應是有注意後視鏡的、只是視線應該是被第一台機車檔住,所以在第一台機車過去時就加速逆內切而往前被機車擦撞到
而機車應該是看到轎車有停一下的讓車動作,只是沒想到只讓一台就起步斜切過來,在未減速下只能往左閃但又閃不過就撞上去了
誰錯? 6/4吧?!
看誰6誰4囉
而機車應該是看到轎車有停一下的讓車動作,只是沒想到只讓一台就起步斜切過來,在未減速下只能往左閃但又閃不過就撞上去了
誰錯? 6/4吧?!
看誰6誰4囉
離退休的45個基數還剩66個月
1.轎車有打方向燈(從影片12秒開始到19秒)-
2.公車靠站被檔
3.又有雙載機車(未戴安全帽)再檔
從12秒轎車開始移動 到20秒處發生事故
機車有8秒的反應時間
這送肇事鑑定
都會認為 機車車速過快
所有車禍 無論2輪4輪8輪 只要車速過快 送鑑定就輸一半了
小弟拙見 僅供參考
2.公車靠站被檔
3.又有雙載機車(未戴安全帽)再檔
從12秒轎車開始移動 到20秒處發生事故
機車有8秒的反應時間
這送肇事鑑定
都會認為 機車車速過快
所有車禍 無論2輪4輪8輪 只要車速過快 送鑑定就輸一半了
小弟拙見 僅供參考
汽車切換兩車道是主因,機車不可能全賠,機車車速就算快也未超速(加上難舉證超速),加上機車是直線行駛,因閃避汽車而切入快車道(從碰撞點可以看出),就算是機車行駛快車道也與肇事責任無關,在加上汽車頭碰撞機車尾,故汽車責任高(有行車紀錄器就很明顯了)。
😞 😇 😌
車壞了還可以修,人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主因是汽車一下子從路邊連切兩線道內線吧! 騎機車的人看道路汽車要出來 一定會下意識往內線閃 汽車如果緩慢從公車旁切過 一切就沒事了~~~~😌
於
2013/09/20 09:27:3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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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切換兩車道是主因,機車不可能全賠,機車車速就算快也未超速(加上難舉證超速),加上機車是直線行駛,因閃避汽車而切入快車道(從碰撞點可以看出),就算是機車行駛快車道也與肇事責任無關,在加上汽車頭碰撞機車尾,故汽車責任高(有行車紀錄器就很明顯了)。 | |||
1.這事件是汽車在前.機車在後.機車負有應注意前面之責.
2.市區行車應以禮讓為主.若是我騎機車遇前方有車切入前方.我會選擇減速.從右邊讓他.而不是企圖從左邊加速超過.
就算這次機車速度夠快有超過.依汽車的動態勢必機車會超過雙簧線.這時若被對向車給撞了.算誰的?
真心希望做到互不回文.不就上個網嘛.自省中.
於
2013/09/19 14:35:50
發文IP 12.116.*.*
於
2013/09/19 14:36:20
發文IP 12.116.*.*
為什麼是機車要負責?😞😞不是直行車權力比較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