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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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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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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該你回答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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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本沒有誤擋"救護車"這回事,這是個假議題。😌
101,交聲,148 1010709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裁判字號】 101,交聲,148
【裁判日期】 1010709
【裁判案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裁判全文】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交通事件裁定 101年度交聲字第148號
移送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
異 議 人 謝毅衡
上列異議人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案件,不服交
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101 年5 月29日竹監苗字
第裁54-Z00000000號裁決所為處分,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原處分撤銷。
謝毅衡不罰。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異議人謝毅衡駕駛車牌號碼4530-N5 號自
用小客車,於民國101 年2 月20日14時44分許在國道1 號南
下110 公里處,遭民眾檢舉,並為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
隊楊梅分隊警員舉發異議人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違規,異議人於101 年5 月29日電洽移送機關即原處分機
關開立裁決書表明欲提起聲明異議,原處分機關爰依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 項第11款、第2 項暨違反道路交
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1條第4 項規定,於
101 年5 月29日裁處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1,000 元
整,吊扣駕駛執照3 個月」,原處分並無不法等語。
二、異議意旨略以:異議人於101 年2 月20日14時44分許,駕駛
車牌號碼4530-N5 號自用小客車於國道一號公路南下110 公
里處,遭國道二隊逕行舉發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違
規,求處罰鍰新臺幣1,000 元整,並吊扣駕駛執照3 個月,
然異議人於是日在意識到有救護車在後方時,便在判斷安全
的情況下立即做出避讓反應,當日之風切聲加車內音樂,可
能反應的速度與舉發人之認知有差距,因每人在不同環境下
對周遭事物之反應速度不一,絕不能據此認定異議人有不立
即避讓之情況,異議人並無刻意阻擋或不避讓,爰請聲請撤
銷原處分等語。
三、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 條之1 、第7 條之2 規定:「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
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
即舉發;又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情
形者,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次
按「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
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
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情形者,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1款
亦定有明文。
四、本件異議人謝毅衡於101 年2 月20日14時44分許,駕駛車牌
號碼4530-N5 號自用小客車,行經國道1 號南下110 公里處
,遭民眾檢舉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違規,復經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楊梅分隊警員掣單開立公警局交
字第Z00000000 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以下
簡稱舉發違規通知單),原處分機關爰於101 年5 月29日作
出竹監苗字第裁54-Z00000000號裁決書,裁處異議人「罰鍰
1,000 元整,吊扣駕駛執照3 個月」,有上開舉發違規通知
單、裁決書等件附卷可查,異議人主張其是日於察覺救護車
在後方時立即做出避讓反應,並無原舉發警員所指「聞救護
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之違規,爰聲明異議等語,經查:
(一)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2條
第1 、2 項明定:「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
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應即派員查證,經查證屬實者,應
即舉發,並將處理情形回復檢舉人。前項檢舉違規證據係
以科學儀器取得,足資認定違規事實者,得逕行舉發之。
」,是道路交通違規由路人以照相等方式取得違規事實,
交由具有交通稽查權之警察填具違規舉發單者,原舉發單
位得逕行舉發之,惟執行單位於受理一般民眾照相舉發之
違規事件時,仍應根據所有證據審慎研判,經認定確有違
規事實後始予告發,以免爭執,合先敘明。
(二)查本件異議人於上揭時、地,經民眾檢具交通違規資料即
錄影光碟乙片檢舉異議人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之違規,原舉發單位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隊楊梅分
隊警員據此掣單開立公警局交字第Z00000000 號舉發違規
通知單,然據前揭說明,道路交通違規係由民眾檢舉時,
原舉發單位及原處分機關仍應據證據審慎研判,確定有違
規事實始得予以裁罰,而經本院於101 年7 月3 日勘驗上
開檢舉光碟,有是日勘驗筆錄1 份附卷可稽,其勘驗結果
如下:
一、開啟包裝後,目視內有兩片光碟,編號1 光碟經電腦
開啟檢視檔案後,內有「4530 -N5後視鏡頭(車號)
及4530-N5 後視鏡頭(救護車已在後頭)截錄畫面檔
案共2 個、4530-N5 後視鏡頭影像檔案1 個」;編號
2 光碟經電腦開啟檢視檔案後,內有「檢舉4530-N5
不立即避讓救護車影片(前視)影像檔案1 個、檢舉
4530-N5 前視鏡頭(車號辨識之1 )截錄畫面檔案1
個、檢舉4530-N5 前視鏡頭(車號辨識之2 )截錄畫
面檔案1 個、檢舉4530-N5 前視鏡頭(阻擋救護車結
束時間)截錄畫面檔案1 個、檢舉4530-N5 前視鏡頭
(阻擋救護車開始時間)截錄畫面檔案1 個、檢舉
4530-N5 前視鏡頭(救護車閃大燈才讓道)截錄畫面
檔案1 個、檢舉4530-N5 前視鏡頭(違規地點)截錄
畫面檔案1 個、」。
二、勘驗編號2 光碟內「檢舉4530-N5 不立即避讓救護車
影片(前視)」影像檔案,並就異議人是否有本件「
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之違規事實,製成重
點稿如下:
*「檢舉4530-N5 不立即避讓救護車影片(前視)」影
像檔案,全長5 :00
1.檔案時間03:37(畫面時間為2012/02/20-14 :44:
08)救護車出現自國道公路內側,救護車前方為異議
人駕駛之車牌號碼4530-N5 號自用小客車行進中,中
線道有一自外線道駛入之小貨車,外側道亦有小貨車
行進中。
2.檔案時間03:47(畫面時間為2012/02/20-14 :44:
17)救護車接近異議人駕駛之車牌號碼4530-N5 號自
用小客車,中線道之小貨車駛出中線道進入外線道。
3.檔案時間03:52(畫面時間為2012/02/20-14 :44:
23)救護車貼近異議人駕駛之車牌號碼4530-N5 號自
用小客車,並閃大燈示警。
4.檔案時間03:56(畫面時間為2012/02/20-14 :44:
27)異議人亮起右方向燈,並開始駛入中線道。
5.檔案時間03:59(畫面時間為2012/02/20-14 :44:
29)救護車通過。
(三)次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 項第11款固明定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
、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
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情形者,處新臺幣600
元以上1,800 元以下罰鍰」,惟上開條文之制定,無非為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等執行勤務時,往往係他人之生
命、身體涉及立即的危險,時間緊迫,恐因用路人與其爭
道拖延救災時間,故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
駛人於聽聞警號時,應立即做出避讓反應,以利救災,然
汽車駕駛人是否為「不立刻」避讓,仍須依個案審查,不
得一概而論,合先敘明;再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
制規則第11條規定:「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
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
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
車道」,是異議人於聽聞救護車之警號時,尚須評估其與
後方來車之安全距離是否適當,始得變換車道,惟依該檢
舉光碟及上開勘驗筆錄,異議人與救護車是日均係行駛於
高速公路之內側車道,並於救護車出現於異議人駕駛車輛
後方時,恰有其他車輛駛入該路段之中線道與異議人駕駛
之車輛並行,異議人無從變換車道而避讓救護車通行,且
行駛於高速公路之車輛,車速往往高達100 公里/ 小時,
若異議人貿然駛入其他線道,勢必對自身及後方來車之行
車安全構成威脅,異議人僅得於中線車道淨空並對其安全
距離等情狀予以評估是否可變換車道,始得避讓救護車通
行,尚難因異議人未於救護車貼近其後方未立即變換車道
避讓即遽予認定其有「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之
違規。
(四)綜前,異議人於上揭時、地雖未於救護車接近時,立即變
換車道避讓救護車通行,惟據本院勘驗民眾檢舉之影像光
碟,異議人於得變換車道時即避讓救護車通行,尚難據該
檢舉光碟即認定異議人確有本件「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
即避讓」違規,原處分機關疏未注意而仍予裁罰,尚有未
洽。異議人聲明異議為有理由,應將原處分撤銷,另諭知
異議人不罰。
五、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7條第2 項、道路交通事件處理
辦法第19條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9 日
交通法庭法 官 林靜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劉碧雯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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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回答: 在國道上,當然能讓就讓, 但問題在於高速行駛讓出來車道,要先看會不會造成自己和其他車輛危險, 後面的車不能才等了那幾秒鐘,就白痴到講前面的車不讓道, 那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俗辣,才會以為等那幾秒鐘就以為不讓道! 看來Ucar很多俗辣! | ||||||||||||||||||||||||||||||||
那你還靠北邊走那麼多幹什麼???????
一下子要救護車走路肩,既然要讓道為何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一下子說開110無暇看後照鏡,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你的說法很矛盾,乾脆說裝個翅膀飛起來算了
於
2012/07/18 1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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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還靠北邊走那麼多幹什麼??????? 一下子要救護車走路肩,既然要讓道為何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一下子說開110無暇看後照鏡,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你的說法很矛盾,乾脆說裝個翅膀飛起來算了 | ||||||||||||||||||||||||||||||||||||||||||
你別鬧笑話了! 我已經回答了,為何你不敢直接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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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是你先來這一套的,我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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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PO一篇我就問一次 一句話問你,若你開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你敢不敢開路肩,還是只會要別人讓路給你??? 請不要迴避問題😆😆 | |||
很簡單, 救護車遇到堵車時才會行駛路肩
這就是您沒有知識與常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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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話問你,若你開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你敢不敢開路肩,還是只會要別人讓路給你??? 請不要迴避問題😆😆 | |||
你在北七什麼?
我是消防隊員嗎?我可以開救護車嗎?
高速公路上蛇行本來就危險,更何況是開救護車
要不蛇行就必須前車讓路,難道這點常識你都不懂?
你有沒有一點同理心??????
於
2012/07/18 1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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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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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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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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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 救護車遇到堵車時才會行駛路肩 這就是您沒有知識與常識的地方. | ||||||||||||
救護車既然沒有行駛路肩,就代表沒有堵車,
那為何救護車說有被堵車??還把他認為堵車的影片交給警方、檢察官?
問題:
1. 救護車到底有沒有被堵車啊!?
2. 救護車既然沒被堵車,沒行駛路肩,還抱怨那3台堵車幹嘛?
這就是您沒有知識與常識+邏輯矛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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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北七什麼? 我是消防隊員嗎?我可以開救護車嗎? 高速公路上蛇行本來就危險,更何況是開救護車 要不蛇行就必須前車讓路,難道這點常識你都不懂? 你有沒有一點同理心?????? | ||||||||||||
你別鬧笑話了! 我已經回答了,為何你不敢直接回答問題!
你PO一篇我就問一次
一句話問你,若你開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你敢不敢開路肩,還是只會要別人讓路給你???
請不要迴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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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顧左右而言他!
是你先來這一套的,我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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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怪你,就事論事而已
你說你能讓就讓,那我問你
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說會讓為什麼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為什麼你的話是如此矛盾?
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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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車既然沒有行駛路肩,就代表沒有堵車, 那為何救護車說有被堵車??還把他認為堵車的影片交給警方、檢察官? 問題: 1. 救護車到底有沒有被堵車啊!? 2. 救護車既然沒被堵車,沒行駛路肩,還抱怨那3台自認的堵車幹嘛? | |||
因為前車該讓沒讓,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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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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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4: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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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怪你,就事論事而已 你說你能讓就讓,那我問你 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說會讓為什麼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為什麼你的話是如此矛盾? | ||||||||||||
還就事論事咧! 我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為何你到現在還不敢直接回答問題!
你根本就只是選邊站了以後,就一直在瞎扯蛋! 你明明就不分是非黑白,也不是就事論事!
你PO一篇我就問一次
一句話問你,若你開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你敢不敢開路肩,還是只會要別人讓路給你???
請不要迴避問題😆😆
你別鬧笑話了!
你別鬧笑話了!
你別鬧笑話了!
別顧左右而言他!
別顧左右而言他!
是你先來這一套的,我只是禮尚往來而已! 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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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鬧笑話了! 我已經回答了,為何你不敢直接回答問題! 你PO一篇我就問一次 一句話問你,若你開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你敢不敢開路肩,還是只會要別人讓路給你??? 請不要迴避問題😆😆 | ||||||||||||||||||||||
開救護車搶時間是本於職責
如果有人像你這樣沒有同理心,存心不想讓路,還要人走路肩
那也只好蛇行兼走路肩
誰叫我這麼倒楣,遇到這種爛人😌
這就是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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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就事論事咧! 我已經回答你的問題了,為何你到現在還不敢直接回答問題! 你根本就只是選邊站了以後,就一直在瞎扯蛋! 你明明就不分是非黑白,也不是就事論事! | ||||||||||||||||||||||
你還不回答啊?
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說會讓為什麼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為什麼你的話是如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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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腦殘?? 看你那影片,又不是在高速公路上了! 要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禮讓行人,等十字路口紅綠燈? 誰家的高速公路有紅綠燈十字路口?? 誰家的高速公路有行人?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和道路交通規則,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法規,別搞錯了! 不同道路,不同路權,適用不同的法規! 兩者不要搞混! 要不要把鐵路、高鐵的規則,給高速公路上的汽車用? 貼了2個影片,都不是高速公路上的救護車,算不算腦殘啊!? | ||||||||||||||||||||||||||||||||
幫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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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貼 | ||||||||||||
雖然是高速公路事故,救護車要趕到現場,大家都已靠左右(內外車道)停了...
但這個高速公路上救護車的影片,還比較差不多一點。
不過,救護車主要是走中線,且一開始就有台車加速開到救護車前面,實在有點不良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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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不回答啊? 不看後照鏡怎麼讓出車道? 說會讓為什麼還要救護車走路肩? 為什麼你的話是如此矛盾? | ||||||||||||||||||||||||||||||||
下次當牠搭救護車時,我們也讓牠去高速行駛路肩...就降子 🙂
當時身上的痛楚感受讓我能感同身受救護車裡的病人與家屬著急心情
恨不得一兩秒鐘就到醫院
所以當我會開車,聽到警笛聲會特別注意
還曾經因為讓道給消防車超越停止線被拍的
不能理解的是,台灣的畸形法律竟然還有人挺?
有點常識的人都懂得該怎麼做,因為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情
如果遇到這種事還在論法、論規定,甚至罵救護車駕駛
那我衷心希望,這種人跟其親友永遠都不會坐救護車,願你們永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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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高速公路事故,救護車要趕到現場,大家都已靠左右(內外車道)停了... 但這個高速公路上救護車的影片,還比較差不多一點。 不過,救護車主要是走中線,且一開始就有台車加速開到救護車前面,實在有點不良示範...😀 | |||
總是會有一兩個像您一樣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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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當牠搭救護車時,我們也讓牠去高速行駛路肩...就降子 🙂 | |||
跳一跳可能什麼病都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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