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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爆(deer5955)

2012/05/12 12:02:38

發文

#4235151 IP 250.1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ricch62 (阿信) 所寫
回應 byybos (新手) 所寫
回應 mondeo4270 (ㄚ源仔)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mondeo4270 (ㄚ源仔) 所寫
修法之後是否就能有效嚇阻其酒駕肇事行為呢?
其實還是有待觀察的.
但此法勢必定要修.而且越快越好.
給這些立法諸公們掌聲鼓勵鼓勵~😀


重罰之下~勇敢的酒駕應該會少很多了😀




希望如此啦!台灣人不怕死的很多~😞

如果修法成酒駕致人死者,為唯一死刑,而且要一周內馬上槍決。
我想台灣人再不怕死也不敢酒駕了。

應該要終生監禁加每天2鞭刑

+1,
而且要終生勞動,薪資全額匯入被害人或其家屬戶頭。

洋芋片(a0927)

2012/05/12 12:36:33

發文

#4235177 IP 246.1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ternly (店頭) 所寫
回應 a0927 (洋芋片) 所寫
就算沒死刑 也要判個10年以上
酒駕真該死😠😠


罰的越重 敢判的法官有幾個??

個人也是希望 酒駕直接鞭刑(兩鞭) 不開放觀刑 但是由電視轉播

之後再關一個月 不得減免 褫奪公權一年~😡

新加坡亂塗鴉鞭刑都不止兩鞭了

航海王娜美(infota1k)

2012/05/12 13:39:48

發文

#4235216 IP 189.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至少關十年

吃人GOGO(jialun99)

2012/05/12 13:50:33

發文

#4235223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ve666 (癡迷) 所寫
為何得犧牲無數的無辜往生者及破碎的家庭~
還是不能將刑法改重點~
還是非得更多點~
才能喚起這些高高在上的立法院大爺們的重視呢?
😌


我想......那天馬英狗的親人或老婆被酒駕的撞死之後,立法院那些豬頭立委應該就會重視了.....
而且會火速通過立法😝



至於我們老百姓.....怕是死再多都不會被重視😌😌😌😭😭

pierre(ppia)

2012/05/12 14:20:59

發文

#4235241 IP 243.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全力支持!🙂
騎慢一點啦!

阿達(a090573)

2012/05/12 14:47:02

發文

#4235266 IP 188.24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應該加重刑罰~~
不然的話針對某些人根本是不癢!!😠

Richard(bsw11111)

2012/05/12 15:01:32

發文

#4235273 IP 252.8.*.*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12 15:01:32

發文IP 252.8.*.*

完全支持, 而且如果公務體系人員跟民代警察等關說酒駕更加重其刑跟罰, 哪有關說還要警察向民代道歉的離譜事出來.

2012/05/12 15:02:34

發文IP 252.8.*.*

完全支持, 而且如果公務體系人員跟民代警察等關說或酒駕者,更加重其刑跟罰, 哪有關說警察還要向民代道歉的離譜事出來.[很悶]
完全支持,
而且如果公務體系人員跟民代警察等關說或酒駕者,更加重其刑跟罰,
哪有關說警察還要向民代道歉的離譜事出來.😞

agogo(agogo0630)

2012/05/12 15:59:48

發文

#4235308 IP 47.1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修法改正金額賠償部分,沒錢賠或拒賠的就以1000元折抵刑期1天,欠受害者多少就關多久,這樣受害者才能得到實質金錢補償。

坤宇(9254)

2012/05/12 16:36:01

發文

#4235319 IP 187.112.*.*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12 16:36:01

發文IP 187.112.*.*

調高到3年太少了[很悶]光是致人受傷就應該要3年了,致人死亡應要10年以上,民事賠償應千萬起跳並立即凍結3等親內財產避免脫產

2012/05/12 16:36:30

發文IP 187.112.*.*

調高到3年太少了[很悶]光是致人受傷就應該要3年了,致人死亡應要10年以上,民事賠償應千萬起跳並在事故後立即凍結3等親內財產避免脫產
調高到3年太少了😞光是致人受傷就應該要3年了,致人死亡應要10年以上,民事賠償應千萬起跳並在事故後立即凍結3等親內財產避免脫產

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5/12 16:59:41

發文

#4235326 IP 170.6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趕快立法

難道我出門喝酒搭計程車, 所花的錢是冤妄錢?

~桑~(sun365)

2012/05/12 17:16:21

發文

#4235330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sw11111 (你累了嗎~~) 所寫
完全支持,
而且如果公務體系人員跟民代警察等關說或酒駕者,更加重其刑跟罰,
哪有關說警察還要向民代道歉的離譜事出來.😞

對,這樣說就對了
也許~我就是不懂委婉~與鄉愿~but..

雞腿(beltran)

2012/05/12 17:28:42

發文

#4235340 IP 155.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就該判刑,
酒駕傷人或死人更要重罰!😡

虎頭蜂(12119)

2012/05/12 17:45:35

發文

#4235341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只要喝酒開車抓到就馬上拘留29天,看還有沒有人敢喝酒開車.

開車要小心(xupxup)

2012/05/12 17:50:24

發文

#4235343 IP 251.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ytotalk (三兩三) 所寫
請趕快立法

難道我出門喝酒搭計程車, 所花的錢是冤妄錢?

🙂讚,你是好人
啊...喝酒有拍照嗎😆

爺們(ccchane)

2012/05/12 19:30:08

發文

#4235388 IP 239.25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家不要那麼認真,你們太看的起立委諸公們的腦袋跟效率了。

開車要小心(xupxup)

2012/05/12 19:39:29

發文

#4235390 IP 251.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cchane (老張) 所寫
大家不要那麼認真,你們太看的起立委諸公們的腦袋跟效率了。

😆你太認真了, 大家不過是聊聊而已

杯子(life427)

2012/05/12 20:06:04

發文

#4235403 IP 250.117.*.* 修改過 3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12 20:06:04

發文IP 250.117.*.*

後座要繫安全帶,那件事發生很快就過了. [三條線]

2012/05/12 20:07:11

發文IP 250.117.*.*

後座要繫安全帶,'那件事'發生很快就過了. [三條線]

2012/05/13 02:48:19

發文IP 246.232.*.*

後座要繫安全帶,那件事發生很快就過了. [三條線]

2012/05/15 02:18:26

發文IP 246.232.*.*

自刪.
自刪.
人間有情

蔥油餅(cjc821126)

2012/05/14 13:18:33

發文

#4237997 IP 24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最大的亂源就在立x院,別抱太大的期望,沒效率,只會浪費你我的納稅錢!😌😌😌

nidhogg(nidhogg)

2012/05/14 14:01:17

發文

#4238128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要鬧了啦~~這條法案會過?? 搞不好連送審都不會做勒........
作作秀霸了. 這些立委諸公們身邊一大堆金主都是酒駕常客, 得罪他們??

X5M50d(x5m50d.bmw)

2012/05/14 18:37:31

發文

#4238873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致人死者的刑期,下限應由1年以上調至3年以上,不得緩刑,犯罪人一定要服刑。

蠻划算的喔!
周瑜就可以用這招把阿亮幹掉,三年後就可以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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