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則留言

3

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12/05/05 15:44:57

發文

#4221527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PS3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愛錢碧㊣(6300)

2012/05/05 15:49:26

發文

#4221533 IP 75.73.*.*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05 15:49:26

發文IP 75.73.*.*

這種垃圾...[怒火] 趕快判他死刑以維形象日益低落的司法形象吧

2012/05/05 15:49:49

發文IP 75.73.*.*

這種垃圾...[怒火] 趕快判他死刑以維日益低落的司法形象吧
這種垃圾...😠
趕快判他死刑以維日益低落的司法形象吧

CHL(lin52379)

2012/05/05 15:52:01

發文

#4221538 IP 24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坤宇(9254)

2012/05/05 15:59:24

發文

#4221546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判死刑😡

坤宇(9254)

2012/05/05 16:02:28

發文

#4221548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f9821 (哇係拍郎) 所寫
一定要某個立委或者高官被酒駕撞死或狀殘才有可能會去修法啦在台灣當官的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1😠
酒駕基本刑責應該從1年以上起跳並不得緩刑,若發生事故就2年以上,造成受傷者5年以上,死亡者7年以上甚至死刑

重機老王(oneman8713)

2012/05/05 16:03:26

發文

#4221549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怎每天都有酒駕肇事......😰😰😰
最好的收入是經驗 最佳的財富是健康

愛吃鬼(goup)

2012/05/05 16:25:58

發文

#4221566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TMD😠槍斃啦😠

玩物喪志(drpedro)

2012/05/05 21:15:40

發文

#4221849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927 (洋芋片) 所寫
酒駕=預謀殺人
酒駕撞死人=蓄意殺人
酒駕應該以刑法殺人罪起訴😡😡


+1
蓄意殺人
判他被阿魯巴到死為止

平凡的駕駛人(yu1979)

2012/05/05 21:19:35

發文

#4221853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垃圾是開甚麼車.需要把人撞死.😠😠

愛做夢的小孩(jinn168)

2012/05/05 22:17:55

發文

#4221906 IP 95.1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dentist (那些年偶們流浪的日子) 所寫
聽說撞死比撞殘便宜😌



這是真的,聽民法老師說
一般撞死人在砂石業者裡,最多拿個三百萬左右
他還曾經看過一位業者拿出150萬要給被害者家屬
還嗆說:不拿就去告我,反正提告後我也不會多賠太多。

但撞傷的就不同了,很多都要一千萬起跳(重傷)
所以通常可以的話,砂石車工會大多希望是撞死的
但如果沒有處理好,像今天發生的來回碾死老翁的那個新聞
就會變成殺人罪,同樣殺一個人,付幾百萬了事和殺人罪......是有差別的

所以法律和法官是鼓勵我們殺人的
只是您用的手法要不同,例如酒駕或其他交通意外。
拿槍殺人...當然就差很多囉~~


想預謀殺人的人,是不是喝些酒,然後開車行兇就行了,
比起買槍或買殺手來的省多了,被捉後判個過失罪就沒事了😲
唉!立委們嗎都事不關己的樣😩😩😩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kilimaru(kilimaru)

2012/05/05 22:54:52

發文

#4221962 IP 239.25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們的國家....到底怎麼了???

X5M50d(x5m50d.bmw)

2012/05/05 22:56:54

發文

#4221967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把她的名字公佈,會害她。

啵兒亮(asioyt)

2012/05/05 23:35:58

發文

#4222038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個世界變了,大家要好自為之~自求多福~😠

http://family.u-car.com.tw/heimdall/blog/index.asp 歡迎大家

未來劍客(ysuem2004)

2012/05/06 02:51:39

發文

#4222172 IP 246.2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
😠😠😠😠😠
😠😠😠😠😠
😠😠😠😠😠

吃飽太無聊(59660817)

2012/05/06 06:15:32

發文

#4222192 IP 250.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往的錯誤觀念以前比較沒監視器

怕重傷者紀車牌給他斃命沒證據

賠不賠這另外回事 受傷害都要賠

只是有公會沒公會差別在於賠多少也有差

螺絲起子(owalay)

2012/05/06 07:03:06

發文

#422220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覺得砂石車老闆也應該連代處份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bob(astra1123)

2012/05/06 07:23:10

發文

#4222211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這種垃圾...😠
趕快判他死刑以維日益低落的司法形象吧




日益低落?司法形象? 😆

司法已經被踐踏在地板上 😝

還能再低嗎 😆

犧牲老百姓無動於衷

真要死個大咖的親人

官員立委才會『感同身受』😌


舉例來說:

『後座安全帶』是怎麼繫上的? 😌

大家應該記得來龍去脈吧 😌

X5M50d(x5m50d.bmw)

2012/05/09 14:45:31

發文

#4228901 IP 239.2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aretosay (* /\ *) 所寫
就算那位駕駛最後被判了死刑又如何?
最近搞得天怒人怨的馬政府還不是會找盡理由不執行.
只顧死刑犯的人權, 完全不顧好人的人權.
真是它馬的. 😠


陳總統時,如何?

征塵漫漫(yytotalk)

2012/05/09 14:48:20

發文

#4228906 IP 239.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那不只是因為個人可惡問題而已

撞死判賠 vs 撞成重殘判賠 => 後者賠償多很多, 也更麻煩.

ㄚ源仔(mondeo4270)

2012/05/09 14:57:58

發文

#4228920 IP 187.126.*.*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09 14:57:58

發文IP 187.126.*.*

這位年輕人真的很惡劣. 法官收押剛剛好而已. 大家要叮著看本案的後續發展. 全民監督的時代已來臨.[生氣]

2012/05/09 14:58:31

發文IP 187.126.*.*

這位年輕人真的很惡劣. 法官收押剛剛好而已. 全民監督的時代已來臨. 大家要叮著看本案的後續發展.[怒火]
這位年輕人真的很惡劣.
法官收押剛剛好而已.

全民監督的時代已來臨.
大家要叮著看本案的後續發展.😠
熱門新聞
2024年「U-CAR電動風雲車票選」開跑,囊括40款現行販售的純電車型、31款純電期待新車,讓您親身參與投票電動風雲車。
Mercedes-Benz打造Fun電星樂園於高雄、台北展開,提供完整純電車款試駕體驗精選人氣美食、限量質感品牌手作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