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文]警與酒駕騎士扭打 罰單撤銷

麥克ㄚ舍(sanmars336)

2011/11/04 08: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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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584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打一打就沒事~~~

恐怕會讓執法更無力~~~😞

警與酒駕騎士扭打 罰單撤銷~連結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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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則留言

2

㊣愛錢碧㊣(6300)

2011/11/04 08: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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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591 IP 9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刁民何其多,因公權力不彰😞

這種酒駕不但該罰,還應該多罰個妨礙公務才是,怎麼反而是撤單了呢,這樣一來搞不好酒駕刁民還會得寸進尺申請國賠😆

M1M2(m1m2)

2011/11/04 08: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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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595 IP 92.1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難不成背後有更大的壓力才撤單😇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98758&page=1 投保竊盜10%自付+免折舊+6萬保額代步險---總保費不超過6000--最正規的保法

marchchen(marchchen)

2011/11/04 0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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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599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恐龍長官 + 刁民 打敗了拼命公僕 😌😌

是不是以後執勤勤務就裝做沒看到這種的就好了😌
這種結果,實非全民之福呀 😌

大祥(aserking)

2011/11/04 08: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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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07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觀念的養成才會造成外在行為的錯誤
希望這位喝醉酒的民眾能在酒醒後好自為之
這一次逃過不見得後續就沒有事
法律上確實漏洞百出,哀
簡單的事如果能作徹底,不間斷,那就夠了

小菜菜(jung1003)

2011/11/04 08: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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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08 IP 242.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愛上單車

麥克ㄚ舍(sanmars336)

2011/11/04 0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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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11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到這種新聞~

真的讓人很無奈~~~😞

死丫頭!我不姓鄧!(logosogo)

2011/11/04 08: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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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14 IP 178.1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的警政主管一點都不挺部屬😌....

喝水好健康(raruku828)

2011/11/04 08: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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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19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怎麼這幾天都是令人嘆氣的新聞啊.....

樓主這則新聞 ← 行政體系鼓勵員警們別多管閒事......Fxck.....
北部有個小孩被虐死亡 ← 一想到法官會原諒那三個殘渣,心裡就不爽!
李慶安雙重國藉賺了那麼多卻無罪 ← 法官鼓勵各位公務員們效法,Shit....
羅國輝昨天骨折 ← 天啊!!為他感到難過...............

唉..........

馬沙(takuro265686)

2011/11/04 08: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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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27 IP 250.20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原來這樣就可以不用罰...
筆記ing...
😌

麥斯(gmtmax)

2011/11/04 09: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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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65 IP 82.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marchchen(marchchen)

2011/11/04 09: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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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80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看到〔扭打〕,似乎不是〔不配合酒測〕這麼簡單而已 😌

用跑的比較快(troychang)

2011/11/04 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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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84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點跟錯人的感覺😌

麥斯(gmtmax)

2011/11/04 0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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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694 IP 82.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看到〔扭打〕,似乎不是〔不配合酒測〕這麼簡單而已 😌

新聞沒寫誰先出手打人,如果酒駕先打人是妨害公務,如果警察先壓制那就另當別論

低調(kwele)

2011/11/04 0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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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701 IP 239.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難道要放著不管讓他走😡
最後出事才怪警察沒強制執行😝

鹹蛋超人(620109)

2011/11/04 09: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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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703 IP 246.23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看到〔扭打〕,似乎不是〔不配合酒測〕這麼簡單而已 😌

有可能是誤認成顏如憶😊😊,來個大外割😆😆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11/11/04 09: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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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4705 IP 90.21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的政府真"英"明 😇😌
三思慧,做人要謙卑融合。~~寬心~~~

marchchen(marchchen)

2011/11/04 09:23:34

發文

#3834706 IP 188.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看到〔扭打〕,似乎不是〔不配合酒測〕這麼簡單而已
新聞沒寫誰先出手打人,如果酒駕先打人是妨害公務,如果警察先壓制那就另當別論
嗯嗯
以後巡警看到醉漢酒駕棄車而逃,也不用去追了,幹麻那麼笨

Ruf(newsv2001)

2011/11/04 09:56:40

發文

#3834761 IP 52.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你的意思是……
喝醉的人當然不會乖乖配合
那以後酒駕都不用抓了,大家都不配合就好了這樣嗎?

胖子(jamesyeh830)

2011/11/04 10:09:50

發文

#3834819 IP 187.1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wele (低調) 所寫
難道要放著不管讓他走😡
最後出事才怪警察沒強制執行😝


簡潔有力的評語! +1 +1 +1 .....

小光(rolkilos)

2011/11/04 10:39:05

發文

#3834973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gmtmax (麥斯) 所寫
請大家別忽略了『比例原則』
酒駕固然犯法,但不該把人壓制在地並強行酒測
以非法手段取得之證物在法庭上是沒有證據力的
不配合酒測罰鍰6萬元並吊照,警察不需要強行酒測


看到〔扭打〕,似乎不是〔不配合酒測〕這麼簡單而已 😌


嗯 不願酒測的可以開罰,有聞到酒味的,也有相關法令可以強制送醫院抽血,也有過案例。

搞到要打一場,應該是有.......
「我問你,他是被幾架敵機打落的? 伊旺.高尼夫不可能在單打獨鬥的情況下被打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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