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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l308310)

2011/09/03 16:05:35

發文

#3680431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道德是無法用法律來解釋清楚的
而法律是給懂得人去玩的
不懂得人是完不起的
因為關係與人情是會改變結果的
所以駕駛道德就各自自由心證了😀

有錢真好(money0394)

2011/09/03 17: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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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0528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回應 qqq2011 (QQQ2011) 所寫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你只看到法條, 就想自己解釋法條, 卻不知道: 人民是沒有權力自己解釋, 請行文交通隊便知.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限速行駛時, 便不構成「堵塞行車」的要件.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 或是直接發個公文去問問交通隊, 以上的說法是否正確?

一切都以交通隊解釋為準, 不是你自己一個人幻想說了就算....


但是沒有任何人能100%確定自己在最高限速阿....
之前有討論過了
即使是GPS也有快樂表...

所以這個前提未能滿足的情況下
如果後方有車 應該還是要禮讓才是

化作千風(yu1010_a)

2011/09/03 18:36:11

發文

#3680557 IP 92.13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9/03 18:36:11

發文IP 92.137.*.*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color="#FF0000"]得[/color]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color="#FF0000"] 最高速限[/color]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2011/09/03 18:37:07

發文IP 92.137.*.*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color="#FF0000"]得[/color]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color="#FF0000"] 最高速限[/color]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就是比妳快的),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三、內側車道 為 超車道。但小型車於 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以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個字叫"得"應具強制意義,所以在可以確保"該路段容許之 最高速限 行駛於內側車道"後面應該不會有車超車,

(就是比妳快的),惟有個叫"寬限值"的用語,讓自認為可以挑戰者有發揮想像空間~
要和諧ㄚ

wellpat(wellpat)

2011/09/03 2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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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1038 IP 246.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完全要看駕駛道德~~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ray(raytracy)

2011/09/04 0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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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1268 IP 75.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ewsv2001 (Ruf) 所寫

既然是由交通隊來解釋
那你為什麼不去請交通隊來解釋呢?
為何要請別人去政府機關請交通隊來解釋呢?
你為何不乾脆去申請大法官釋憲呢?
你為何還宅在家,叫別人去請交通隊解釋呢?
出那張嘴,只會讓人覺得很好笑!切記

因為人家早就解釋過了啊, 是你們自己像鴕鳥一樣, 不敢去面對官方的解釋:

看到沒?

取締龜車, 是要《低於速限》才會取締, 只要是用《最高速限》行駛, 便不符取締要件.


ray(raytracy)

2011/09/04 02:04:18

發文

#3681301 IP 75.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Ruf(newsv2001)

2011/09/04 02:26:22

發文

#3681317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新任盟主果然厲害
搬出一大堆資料來掩飾佔用內車道的"缺德行為"
但...那又如何 你佔用內側車道就是缺德的行為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至最高速限呢?你不會開一百,去外側慢慢開不是更安全嗎?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內側車道,你有選擇權啊!你想開內側,別人也想開啊!請問你有什麼權利擋住別人的路,你沒那麼偉大OK
像你那麼守法的人去開外側就好啊!十次車禍九次快不是,越快越危險,那你去開外側啊!對不對
囉哩八索一大堆就是掩飾不了佔用內側是個缺德行為

Ruf(newsv2001)

2011/09/04 02:28:22

發文

#3681318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再補充一下
你是活在法規裡的人嗎?
提醒你,你是活在現實裡的人
不要整天泡在法規裡面
有空出來高速公路走走
才知道你是多麼的可笑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窮酸倫(RPM車手)(uakearcna)

2011/09/04 02:30:08

發文

#3681319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於那幾各食古不化的腦袋說在多也沒用😌因為他們永遠不懂為何要設"超車道"..也為什麼條文會先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寫在最前面"的用意😩
MMC3寶~DEVIL雙尾管~MMC四活塞~MMC冷卻水感應器~SVT加大19lbs噴油嘴~ 晶片~PS3 225/45/17& RE001 仿OZ鋁圈~MONROE避震器~PCV油氣過濾器~ 老婆開06年CV8 1.8頂級款

Ruf(newsv2001)

2011/09/04 02:30:28

發文

#3681320 IP 91.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ellpat (wellpat) 所寫
這完全要看駕駛道德~~
沒有遇到沒有駕駛道德的,還是沒輒😌


給該看的人
沒道德永遠沒道德
我說這叫缺德,真要不得,

存十塊(aoxoi)

2011/09/04 02:59:56

發文

#3681344 IP 250.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

有錢真好(money0394)

2011/09/04 06:38:50

發文

#3681383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挖哩勒~超車道果然很難懂吧😌

就好像有人總是有事沒事擠在急診室 害那些真的很急的人只能在後面排隊

反正我掛急診我爽我又沒犯法 怎樣你咬我啊笨~😆

柴狗14萬(ctxkevin)

2011/09/04 11:55:02

發文

#3681581 IP 242.3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再補一張, 這是官方解釋的《違規構成要件及違規態樣》:


依上所述, 取締內車道, 必須是以上條件《全部都發生》, 才是違反 8-1-3 條

那甚麼叫《阻塞車流》? 請看:


至少要有這四個條件都同時發生才算《阻塞車流》:

(3)行駛於內側車道。
(4)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5)有超車行為。
(6)且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以上是早就公布在網站上的資料, 還不滿意的, 請自行發文給國道警察局來說明....



又一個自以為是的傢伙
無藥可救,我也不想多花口水去跟你耗
自私的人終自私,會為自己的自私搬一大堆理由才解釋
等到那天你須要別人要有同理心來對待你時
千萬不要來這兒發文取暖
你會受到很多很冷言冷語
這是因果論,送給你一句話:
自己造孽自己擔~

ray(raytracy)

2011/09/04 15:42:30

發文

#3681753 IP 75.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位會對《超車道》有這麼深的誤解, 是因為你們誤以為台灣定義的《超車道》, 是《唯一僅供超車用》. 事實上並非如此, 台灣的超車道被定義成兩種用途:

1. 在無車行駛時, 供超車使用
2. 供車輛以最高限速行駛

這兩種用途享有同樣的路權, 並沒有誰的路權比較高的定義.

但是, 當前車已經以最高速行駛, 而後車仍試圖超越時, 代表後車已經違反速限, 違法在先者, 喪失路權.

這道理跟闖紅燈一樣:
直行車雖然比轉彎車有優先路權, 但當直行車違法闖紅燈時, 他就喪失了這個優先路權.

參考高公局的說法, 請特別留意文中那個《除為超車道外》, 代表他不僅提供超車的唯一功能:

ray(raytracy)

2011/09/04 15:55:33

發文

#3681759 IP 75.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ewsv2001 (Ruf) 所寫
搬出一大堆資料來掩飾佔用內車道的"缺德行為"
但...那又如何 你佔用內側車道就是缺德的行為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至最高速限呢?你不會開一百,去外側慢慢開不是更安全嗎?
那條法規叫你一定要行駛內側車道,你有選擇權啊!你想開內側,別人也想開啊!請問你有什麼權利擋住別人的路,你沒那麼偉大OK
像你那麼守法的人去開外側就好啊!十次車禍九次快不是,越快越危險,那你去開外側啊!對不對
囉哩八索一大堆就是掩飾不了佔用內側是個缺德行為

《缺德》暫且可以白話解為《缺乏道德》.....但甚麼是道德? 大家都聽過: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因此, 遵守法律者, 應不構成《缺德》之議, 因為他已經遵守了《最低的道德標準》;
但相對的, 《不願遵守法律者》卻可能連最低的道德標準都沒有, 反而才是缺德的行為.

各位的回答內容, 明顯是視法律為無物, 只顧自己的立場, 卻不考慮是否已經侵犯了別人的權益.

你有權開內車道, 別人也有權啊! 不是只有超車的人才有絕對權力; 以最高限速行駛者, 也有同樣權利.

你們踐踏守法者的權利, 只為了你自己想要違法超速行駛的快感, 這樣的作法, 又是哪一門的《道德》標準?
你不愛遵守法律是你家的事, 但最後被法律所制裁的, 不會是那些遵守法律的人....

化作千風(yu1010_a)

2011/09/04 16:00:02

發文

#3681760 IP 246.169.*.*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1/09/04 16:00:02

發文IP 246.169.*.*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2011/09/04 16:00:29

發文IP 246.169.*.*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要和諧ㄚ

愛智QQ(scfccc)

2011/09/04 16:10:34

發文

#3681767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1010_a (化作千風) 所寫
內側為超車道,但不代表可以超過最高限速行駛,除非是特別勤務

在法的觀點上是如此的

沒有人反對這點🙂
(只是不該由內車道的領頭羊來自我認定別人是否超速)

愛智QQ(scfccc)

2011/09/04 16:25:19

發文

#3681779 IP 242.4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實再三強調的一點是,長期霸佔內線車道者多半出於一種「習慣」,而這種習慣是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權益(逼迫別人得想辦法用中、外線車道「超車」),甚至造成小規模的阻塞。
當你為了維護自己這種「習慣」,就常常會用「已達最高速限」來合理化。每個人的車子不同、維持車速的能力也不同,若再加上寬限值的因素,依照各人認定之最高速限行駛,實際上可能有15~20km的差距。
想想看吧,改變一下「習慣」,真的會降低許多人對你的「憎惡」。

ray(raytracy)

2011/09/04 16:37:35

發文

#3681798 IP 75.7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只是不該由內車道的領頭羊來自我認定別人是否超速)

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人, 根本不需要去認定別人有沒有超速, 他自己又沒違法, 管別人做啥?

所以, 他可以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不需理會後方車輛的行為. (除非有公權力要介入)

《占用內車道》確實是缺德的行為, 但那是指《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Koala(e0917123551)

2011/09/04 16:40:10

發文

#3681807 IP 239.25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ytracy (ray)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只是不該由內車道的領頭羊來自我認定別人是否超速)

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的人, 根本不需要去認定別人有沒有超速, 他自己又沒違法, 管別人做啥?

所以, 他可以繼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不需理會後方車輛的行為. (除非有公權力要介入)

《占用內車道》確實是缺德的行為, 但那是指《未以最高速限行駛》的人, 請不要一竿子打翻所有人.



你車子依最高速限行駛~

但確定你的時速就真的有到最高速限嗎?

搞不好後車的錶速比較準~

都一樣110km錶速~錶比較準的就會比較快~
有時我就像空氣,總是沒人發現到我的寂寞,當我想要有一個人陪我時,總是沒有一個人出現在我面前,我是多麼渴望一個能常常陪在我身邊的人。我常常一個人,雖然表面微微笑,但其實心理卻是地獄般的孤單,有誰能發現我並不是真正的快樂,又有誰能將我從地獄淵洲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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