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啦!警察不能再來陰的了啦!(轉自奇摩)

405(peugeot405)

2001/08/20 1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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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取締交通違規 員警不得"來陰的"    <br><br>  蕭承訓/台北報導 許多民眾常有被交通警察開單舉發而不自知,以及發現員警在轉彎角落或是大樓照相舉發的經驗,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昨日下令,即日起,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不得以隱蔽方式照相執行違規取締,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br><br>  根據警察機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規定,員警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之。然而長久以來,員警為了爭取時效和績效,往往擴大解釋,四處躲藏照相舉發,尤其許多駕駛人違規停車,人還在車上,員警只照相舉發,未予以規勸,使得許多違規者往往等到收到罰單後,才知道自己違規。<br><br>  交通大隊指出,所謂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的情況包括有:汽車駕駛者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而不立即避讓者及快車道動態違規、超速違規等情形。<br><br>  警界人士承認,員警未依規定逕行舉發情形相當普遍,更惹來許多民怨,然而在爭取績效的誘因之下,上級仍然放縱員警繼續為之,尤其許多員警常躲在角落攔截舉發,不僅容易造成違規者因緊張而肇事,更嚴重威脅執勤員警本身的安全。<br><br>  台北市交通大隊顧慮員警有違規行事之虞,下令從即日起,所屬員警執行交通違規取締勤務應以顯明公開方式為之,以免引起民眾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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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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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axcelis)

2001/08/20 12: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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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0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呦!講歸講啦,台灣的警察為了績效任何手段都嘛使得出來!誰鳥你明不明,陰不陰啊!三聯單一開還不都是要繳款!

405(peugeot405)

2001/08/20 17: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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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唉...
也是啦....

Eric(k9)

2001/08/20 1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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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4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混帳~~~~員警本來就不能來這招陰的,
卑鄙無恥下流齷齪~~~躲在騎樓底下,躲在橋墩上,你很聰明嘛?還會找涼快的地方,舵於此種唯利是圖的做法我早就很不爽啦!開罰單的意義為何?你們員警到底知不知道????用意在於開單告發駕駛違規人,告誡他,是有正面的提醒作用,而且當事人也承認加上心服口服,開單用以懲戒之意,近來被這些員警搞的是一種唯利是圖,輕鬆賺取業績獎金的行業,別跟我說獎金不高,不高是不高,但還是有利可圖就是了!(華視新聞有播過),躲在人行道樹下或騎樓,戴著墨鏡,手拿相機,工作很涼嘛!我每次看到都很不屑,我只在想:以後我要怎麼告訴我兒子,教育下一代,看~~~~那就是台灣的警察!~~~沒用!

ET(ngingi)

2001/08/20 21: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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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開車十二年.收到罰單也不少.但我贊成嚴格執法.偷拍有下阻作用.如果限制警察執法.勢必造成更難開車上路.以後沒有警察站岡的路口.你敢綠燈就踩油門嗎.路口巷道被為規停車堵住了.你難道不幹嗎 .幹誰呢警察還是車主.如果車主還在車內.你去一一勸導嗎.小心吃子彈.
你一定說增加警力就好.可是當警察事情已經夠多了.如果每個路口都站警察.其他事不用幹了.還有個辦法就是警校擴大招生.順便解決失業問題.
不過我還是認為大家忍耐一下遵守交通規則.注重開車禮儀和公德心.我想罰單太多.

ET(ngingi)

2001/08/20 21: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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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抱歉上面打漏兩字(罰單不至太多)

長毛(d0416522)

2001/08/20 2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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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警察捉違規本來是應該會讓交通更好,
可是警察常常捉違規卻忘了維持交通.

Eric(k9)

2001/08/20 2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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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73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樓上的樓上那位仁兄:
你說的嚴格執法固然沒有錯,但現今現實的考量卻是有很大的偏差與不公正!
況且嚴格取締是要給駕駛人的取締與懲戒進而達到勸導提醒之作用!但員警的行為觀念偏差與不公正確是時有所聞,引來民怨!就比如:我看過太多次了!!每天都會看到!有些人接送小孩或是在提款機前面臨停,那員警就好像看到什麼獵物一樣的那貪婪樣,過來就是猛照,又有時候,有些單行道,交通要道,有人臨停到使他車無法通過時,卻不見人來取締!
這兩因素嚴格說來是都不行的,但紅線黃線停車規定呢?黃線不是說停3分鐘嗎?
員警不可能幫你計時,看到就立刻拍!
我的意思是,停在提銀行款機前就算停的不管是紅黃線,至少僅靠人行道,短時間不可能造成什麼影響!而我說的後者臨停足以影響到人的,卻又不見開單!
該開的不開,不至於那麼該開的卻又一馬當先開,那個行為就像今晚華視新聞所播報的所說,這行為與小偷有什麼差別!
我每天每天出門,在不同各各地方都會看到,看到我真的很火!

a340-600(cs1101)

2001/08/20 23: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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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7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執法的標尊南北差太多,自己因工作需要常常要南北跑,自己在南部也住了4年在南部沒安全帽警察看到有時還會轉
頭過去當沒看見,就算在警察面前開車闖紅燈也沒事,有時真的被攔下也是訓誡或開為帶行照300元而北部我想就不多說了

ET(ngingi)

2001/08/22 14: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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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7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難怪同事到南部出差.回來的心得是南部有夠草莽.紅綠燈祇共參考而已.
我是認為南部較空曠.交通也較不擁擠.所以會這樣.北部路小車多不案規矩會使大家很不方便.
不過不能怪說考試時監考不抓帶小抄的.而抓我偷瞄人的.違規就是違規.盡量不違規.要不只好認了.
我常在提款機.超商店門口.學校旁邊{到裡面接小孩)被吊走.心理很幹.但也只好認了.如果因此而就限制警察執法.其混亂的後果我看比被吊嚴重多了.因為現在個人主義抬頭.只要我喜歡不管他人死活的人太多了.我闖紅燈.亂停車.超速.蛇行.跟你屁相關.那會害使人的.

william(jacky650)

2001/08/22 16: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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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82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從小到大...警察給我的印象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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