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交通事故處理方法

Eric(k9)

2002/02/02 02: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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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5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本人阿毛於1月29日上午騎車行經市民大道與延吉街口時<br>遭到後方一輛三冠王125撞擊,幸運的是我不但毫髮無傷,我的<br>巡弋125連倒都沒倒!可是那隻三冠王125,倒了就算了,重點是他傷的很慘,當下救護車把他載走,那時我外表鎮定,心裡卻很荒,本人駕車經歷尚稱豐富,就唯獨事故處理方面沒啥經驗,<br><br>三冠王 以下稱A車<br>巡 弋 B車 警察筆錄上記載的代號<br><br>事 由:<br>A車由後方衝撞B車(我的啦),A車應聲倒地,且傷的嚴重,右腳膝蓋韌帶斷掉,B車只覺得後方好像被東西撞到,且無明顯損傷,重點是我是前車被撞,但撞我的後車理論上是他錯,而且他傷很慘,<br>警察筆錄 :<br>A車筆錄上寫,B車變換車道過來導致他撞到(意思是怪我)<br>B車筆錄上寫,B車一直都直行,直行中被後方A車撞到才知道,我根本不<br>知道他在哪,知道時已撞我倒在我後方了! <br><br>(筆錄都是各說各話,那請問採信的依據呢?? 現場早已被搬移)<br><br>解 決:<br>早上我和我爸去談時,對方說兩方都有錯,說我們要付一點道義責任,也就是負擔一點錢,對方所謂的一點是5萬!<br>我爸說"好"~~一次解決~~5萬! 我在一旁想!這是對還不對??<br>說難聽點我是被撞,只是對方比較慘而已,這..............<br><br>迄今為止,我已經問過很多人,每人給我的答案就是絕對不是我爸那種決定,我爸是想要花錢了事,息事寧人,且要在裁決錢做出此裁決前,錢給了,和解書一簽,後續什麼的一切均與本人無關,這是我爸的想法<br><br>各位可能會想我爸為什麼這麼決定,想花錢了事是一點因素<br>另一點是看到當事人受傷的程度,同情心浮現出來,話是沒錯<br>我看了也於心何忍,那人腳傷躺在病床我看了就說過意不去也好,基於同情心也好,可是"道義"就要用5萬來解決 <br><br>我也問過很多人了!他告訴我的結果也不是我爸所的決定的那種答案<br>請問廣大U-car車友,到底該如何做最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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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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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啟(bochy)

2002/02/02 03: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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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再怎麼說~~~ 都還輪不到你來賠錢!
別忘了....你的機車還有「強制責任保險」唷!
趕快去要求保險公司派人處理!
你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以"第三人無過失責任"的精神,先行理賠給對方。
(PS. 原則上....到此為止,你的事件即可落幕)
等到案件確定肇事責任之後,再由保險公司自行索賠。
也就是說......
如果是你的錯的話,則你無需付錢給保險公司。
如果對方是過失的一方,則保險公司須向對方索回已經理賠的金額。

************************************************************

對方會堅持,你要比他們更堅持才可以!!
這時候是在比誰的眼神最堅毅的時候!!
你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條文據理力爭!!

第九十四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第九十九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及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左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得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得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得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三、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均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四、不得在人行道行駛。
機器腳踏車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僅以後輪著地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亦不得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執行任務之警備或巡邏機器腳踏車,得不受第一項行駛車道之限制。

************************************************************

交通事故的案件如果無法達成合解的話,則須要送到"裁決所"去由"鑑定委員"做判定。
(PS. 詳情請自行與當地的「監理處、所、站」詢問)

你必須堅持住以下2點!
1. 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2.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以上條文一再的強調~~~ 後車必須注意前車!
而且必須注意~~~ 不論是否為同一車道上的前車&車前狀況!

鹹蛋超人(620109)

2002/02/02 03: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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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9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老一輩的都會想息事寧人你要跟你父親溝通一下

請他看一下這網上發表的內容

如果有拍照請人去鑑定

1.他如果有煞車痕...看長不長(速度快不快)

2.有無目擊者(可能也難找吧..唉~~)

畢竟五萬元在現在如此不景氣的時機

也是很多錢

而且他絕對可以用第三責任險理賠的

TIN(6211849)

2002/02/02 11: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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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1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縣市政府都有"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如你自覺錯不在你,大可送鑑定!(免費的)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成員大多為法院之代表(檢察官或庭長),各縣市交通大隊代表(多為高階警官),車輛專家等 , 其判決更具法律效力

博啟(bochy)

2002/02/02 1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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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1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Yes~~~!
以前一位教過我的老師就曾經受聘為高雄縣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
那位老師(副教授)具有高考及格的「機械技師」資格。

阿桐(jackylu23)

2002/02/02 1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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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17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嗯....記得3年前我騎著我的JOG90於彰化與一部逆向的DUNK125對撞..對方飛了出去..而我卻連倒都沒倒(份量重的關係吧...)對方由救護車送到彰基縫了好幾針...而後我們到醫院看他時..他也是要求我自己負責自己的部份..(因為他的車子只是側鈑破損..而我的是車頭全毀..)我也是很堅持自己的立場..如果他不賠我的話...我就不簽和解書...最後他還是賠了我將近一萬元的維修費用...因為根据法律規定...備案後半年內如果不和解的話...會自動送法院受理...

小可愛(ljs523)

2002/02/02 16: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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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2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博啟」所言:
那位老師(副教授)具有高考及格的「機械技師」資格

※請問「博啟」:
你說的那位老師是否名叫:「劉英標」

博啟(bochy)

2002/02/04 0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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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1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小可愛 哥哥 ~~~~
我老師的名字是:吳思明
他是在民國76年前後的那幾年,受聘擔任高雄縣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

吳老師曾經寫過一套(2本)「機械設計」的教科書。
此書對於實務工作者的幫助,比國外的那些"名書"還要有用!
因為~~~ 這是我親身經歷過後的心得。

小可愛(ljs523)

2002/02/04 18: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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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8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小可愛 哥哥 ~~~~
我老師的名字是:吳思明
他是在民國76年前後的那幾年,受聘擔任高雄縣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

吳老師曾經寫過一套(2本)「機械設計」的教科書。
此書對於實務工作者的幫助,比國外的那些"名書"還要有用!
因為~~~ 這是我親身經歷過後的心得。
-----------------------------------

謝謝「博啟兄」的說明,明天我就到學校的書局,看看吳老師所著的這套「機械設計」有何特出之處。

博啟(bochy)

2002/02/04 2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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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小可愛 哥哥~~~~
書名:機械設計 (上冊)、(下冊)。
出版社:大中國圖書出版社。

版權:賣斷給予出版社。

封面是「蘋果綠」---> 像藍色又像綠色的那種顏色。

這套書中"百家雜抄"的....放進了一堆廠商的型錄上的資料;從"名書"上也copy一些內容;再加上歷屆考古題;以及不知出處的內容。
不知道這套書中的內容是否有侵犯到版權or著作權的問題?
會不會因此而不再版了!?

是否能夠找不到得到,看看您的運氣如何了....祝你好運!

博啟(bochy)

2002/02/04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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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99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小可愛 哥哥~~~~
貴校的「圖書館」備有此書(機械設計)二套。
請至貴校「圖書館」翻閱即可。

schubert(schubert)

2002/02/05 14:04:28

發文

#5066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其實聽您這樣的描述,大致可說幾乎對方犯的錯誤較多,但是如果對方以刑法的過失傷害告你,你能保證完全無過失而不被判刑嗎?我想您父親應該是基於此種原因才及於和解吧

小可愛(ljs523)

2002/02/05 15:11:18

發文

#50666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博啟

"小可愛"知道了.
謝謝你!

一一(nissansentra)

2002/02/11 0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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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0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各位前輩大家好
在此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我目前開的是NISSANSENTRA
我想針對馬立及操控性上加強
請問我該怎麼改呢及要改什麼
在台南有沒有技術較好,有名的改裝保養場呢

以及nissan大包要到哪找呢,哪家較好
sentra可以落霹靂嗎的引擎嗎,還有空間可裝渦輪嗎,需要加強車體剛性嗎

能改頭段及尾段嗎,如何改呢,要去哪改

改晶片及供油電腦有什麼效用呢

不好意思,問的問題可能有點蠢,希望各位前輩能不吝指導,謝謝大家

愛車人(n8451057)

2002/02/14 15: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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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1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台灣"人權是第一的",不管對錯,大車一定賠,若是同級車,沒受傷的人要賠"道義責任",若你在路上好好開車,沒事一個人跑到你車下給你壓死,你還是要賠,之前就有一個例子,機車去甘撞到一台汽車(機車撞汽車),結果機車倒了,人就被旁邊另一台汽車壓過去,死了,結果壓死人的汽車賠了兩百萬了事.......

我愛波吉(223699674)

2002/02/16 08: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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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2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女子一疑問..

台灣法律講不講"情.理.法"

如果是像上則例子,那路過的車主不就

粉倒楣.. 雖然花錢消災但錯不再他呀??

真是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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