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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er(nov1111wen)

2013/02/06 01:23:37

發文

#474109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7758 (老農民) 所寫
女王只會說

你整天如果事情忙完了就只會坐在電腦桌前

應該做的事也不去做要是睡著了就像隻死豬叫也叫不醒................

曾經女王叫幾次下樓吃飯我正在忙回EM我只回她說好...等一下....

沒多久女王就拿一盤紅燒魚就倒在我NB上😞

水瓶座女生真是無哩頭😰

請問女王還活著嗎?
前往討論:網路讓人變得好冷漠....


Porter(nov1111wen)

2013/02/03 22:24:17

發文

#473790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的很不錯,留下資料。
好評+1
前往討論:一個很不錯的網頁


Porter(nov1111wen)

2013/01/24 18:50:33

發文

#472287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好笑,所以我從不相信騜是同性戀。


除非,那也是......
前往討論:笑話最高境界


Porter(nov1111wen)

2013/01/24 18:34:50

發文

#472286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then1 (Lucifer) 所寫
救人一命會有很好的福報


小弟多年前也曾救過一個溺水釣友的性命

可以說說得來的福報嗎?
除了娶到好老婆的標準答案外。
前往討論:(轉貼) 高中生檔車護車禍女


Porter(nov1111wen)

2013/01/23 20:11:22

發文

#4721503 IP 242.43.*.* 修改過2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3/01/23 20:11:22

發文IP 242.43.*.*

絕對路權的觀念 ---- 轉載 [url="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url]

2013/01/23 20:15:41

發文IP 242.43.*.*

絕對路權的觀念 ---- 轉載 [url="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url] [url="http://www.hccp.gov.tw/third/safety_5.asp"]http://www.hccp.gov.tw/third/safety_5.asp[/url]

2013/01/23 20:18:27

發文IP 242.43.*.*

絕對路權的觀念 ---- 轉載 [url="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url] [url="http://www.hccp.gov.tw/third/safety_5.asp"]http://www.hccp.gov.tw/third/safety_5.asp[/url] 車禍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制 警政署自93年起已經將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為採絕對路權概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大家必須各走各的路,觸犯他車或他人路權而肇禍須負起全責。
絕對路權的觀念 ---- 轉載
http://blog.udn.com/teddy5422/6343249
http://www.hccp.gov.tw/third/safety_5.asp

車禍責任判定改採絕對路權制

警政署自93年起已經將交通事故責任判定改為採絕對路權概念,交通事故不再只是車輛的錯,如果行人隨意穿越馬路肇禍,違規行人可能必須負起全責。事故責任認定完全依視道路的路權,大家必須各走各的路,觸犯他車或他人路權而肇禍須負起全責。
前往討論:有絕對路權這種東西嗎?


Porter(nov1111wen)

2013/01/23 20:07:29

發文

#472149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nycow (千夫指) 所寫
真的援妹就算了 ~~ 偏偏都是詐騙集團的 ~~~

😇

詐騙集團?
你是指妹的咪咪其實沒那麼大嗎?😀
前往討論:U-car 快被援妹攻陷了!!


Porter(nov1111wen)

2013/01/08 22:49:04

發文

#469914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男人來講,娶到好老婆,是一生最重要的事。
前往討論:什麼才是最重要的~?


Porter(nov1111wen)

2013/01/05 21:33:51

發文

#469414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b1l2v (不來的彼特) 所寫
超商越來越多功能了😆

就是還不賣檳榔和...茶。😌
前往討論:_.(轉貼).金管會震怒:統一超只能賣強制車險


Porter(nov1111wen)

2013/01/05 21:30:59

發文

#469413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enhance (enhance) 所寫
回應 somy20010 (親親我的寶貝) 所寫
TOYOTA的形象更差😇

暗天不開燈那種😞

龜在內線的那種😴

會突然從右外線左轉的那種。😌
前往討論:賓士的形象越來越差了


Porter(nov1111wen)

2013/01/04 16: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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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283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就是傳說中的高級天朝人嗎?
這教習近平情何以堪啊?

前往討論:這種人...直接跳海...少他媽的廢話....


Porter(nov1111wen)

2013/01/04 16:20:57

發文

#469279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說笑歸說笑,大陸新主習近平,不論對內對外還真是有一套,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crn-webapp/mag/docDetail.jsp?coluid=0&docid=102387836&page=1
台灣真的上上下下都要好好加油了,希望台灣的民主與自由,公平和正義,能夠一直薪傳下去。
前往討論:你假 ,我比你更假


Porter(nov1111wen)

2012/12/26 23: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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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813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q9629 (tt) 所寫
我老爸關車門總是很用力,問他幹麼這麼大力?他說以前的車子車門不用力關會關不緊,所以習慣了。的確,30年前在敦化北路和八德路的圓環親眼看到計程車繞圓環時門突然打關。

令尊身強體壯,該高興才是。
恭喜!
前往討論:為什麼老輩的人關車門都這麼用力?


Porter(nov1111wen)

2012/12/26 01:19:35

發文

#46761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ilikekorea (ilovekorea) 所寫
我認為韓國車賣不好是因為韓國車在台灣刻板印象是容易故障的
以及台灣人不理性抵制韓國或反韓國

台灣有很多日本后代
加上日本車給台灣刻板印象就是耐操

和sony在台灣人眼中比台灣的聲寶好是一樣的道理
你們認為呢?

台灣有很多日本后代????
你在說什麼呀?
前往討論:討論台灣民眾熱愛日本車的原因


Porter(nov1111wen)

2012/12/11 21:45:26

發文

#465281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哇賽,您們還真的情義相挺給好評,那不是要女王更昂聲了嗎?我是想說,a250 sport就很優了說。
前往討論:女王指定明年第二季要買的新歡: benz cla


Porter(nov1111wen)

2012/12/10 17:18:27

發文

#465082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 何謂政治?
孫中山先生認為「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維基百科:政治是各種集團進行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
因而,小至家庭成員中的旅行討論,公司內的管理決策,由於都跟多數人的權益有關,所以都是政治,而非廟堂上的政策才是政治。
.
2. 定見
草木成長皆有定向,人有自我思考分析和判斷歸納能力,有自己的定見,何怪之有?
.
3. 何謂事實?是你知道的,還是我知道的?若真相為100%,報導了80%,隱藏了20%,那麼這被報導的80%算不算事實?若80%之外,又添加了偽造的20%,那這完成的100%又算甚麼?
.
4. 中立?這是更遙遠的追求。世事並非黑白分明,該立足於何處才算中立?對
多數人有利的事,就去做,毀譽任由後人評論。別想當婊子,又想立貞節牌
坊,男人立身處事,但求俯仰無愧於天地即可。





前往討論:心疼,不捨,自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10 14:52:21

發文

#465053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ave1120 (低調小跟班) 所寫
在台灣不管是支持或是反對的, 一定都會扯上政治, 一定都有其政治頃向 😌

不管誰接手, 只希望蘋果能維持以前比較中立的態度 🙂

思想的變革是任何變革的前奏,思想不變,任何改革都是徒勞。
.
如果國人在思想上無法建立起當家做主的觀念,不對當權者施加監督或責罵,只一昧的期盼在上位者的自我良知發現,那麼我可以肯定的說,換任何政黨來執政,國家都毫無希望,人民也永遠會被當奴隸看待。
前往討論:心疼,不捨,自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10 13:07:44

發文

#465038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不看該傳媒就能讓它漸漸消失.............

有幾個人作的到

學生......
說真的不是很支持.長幼論理深值心底.不過烈士沒流血就是了不就是這麼來的嗎.......
只要不是因他人誘導而才有這場面出現.樂觀看待又何彷不過.....當時的官員如此低聲下氣不是因此生所為.而是面對立委所致.標準的欺善怕惡!
😌


長幼?
所以當年野百合學運也不能叫老國代們下台並呼籲國會全面改選?
所以只要對象是年紀跟輩份比自己大的"官員",
"公民"及民代都必須要好聲好氣的跟他們請教?
即使這些官員說謊,偽善,腐敗,做出錯誤政策!


倫理?
蔣偉寧現在的身份是什麼?
是教授?是校長?還是教育部長?
陳為廷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又是以什麼身份站在"備詢台"上,
憲法有規範什麼樣的人應該怎麼講話嗎?
陳為廷已經是成年人了,
如果其言論有任何違法之處,
"官員"可以採取法律動作,
輪不到媒體用剪接畫面來誤導閱聽大眾,
也輪不到名嘴們用倫理來批判!


法律上沒有學生這個名詞,
只有成年及未成年之別,
憲法也只有國民及公民之分,
陳為廷以"公民"身份站在立院備詢台上,
批評對學生未善盡關懷照顧之責的教育部長,
還需要考量所謂的長幼倫理嗎?



至於誘導之說,
那些身上動輒背負二.三十萬學貸壓力的同學,
需要什麼樣的誘導,
才會發出反常態調漲學費的心聲,
追求學術自由,言論自由,社會真理的學園所教育出來的學生,
又需要什麼樣的誘導,
才會發出反媒體壟斷的聲音,
願聞其詳!



PS:以前的報紙是要"顛倒"看的!😌

如果人民不能對昏庸腐敗的執政者發出怒吼,還要卑微的講長幼談倫理,那麼現在應該還是秦朝,沒有總統,而是秦n世。
.
有些人就是奴性入骨,當你要拿掉勒在他脖子上的繩索時,他還會大喊大叫,因為他不習慣自主的生活,他已經習慣被餵食的日子,他會找一堆理由來說服自己:脖子有繩子的人,才是被主人看重的。
.
對於奴性已入骨的人,讓他的脖子勒上更多繩索,才是令他感到有序,感到有倫理,感到放心的事。
.
難怪歷朝昏君和暴君層出不窮,對奴人,你不讓他對你下跪,不去糟蹋他,他還不爽呢!


前往討論:心疼,不捨,自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10 00:35:26

發文

#464990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267 (Formosa) 所寫
回應 wu4862 (千帆過境505) 所寫
立法院備詢的影片,和本篇16分鐘的影片我都看了。
用不對的態度來表達不一定是對的論述,我不贊同。
請陳同學不要再說你跟苗栗有什麼關係好嗎?
就算苗栗是個窮鄉僻朗壤,所有條件都不如先進的都市,它是教育優先區。
我仍樂居於此,不求改變。
請陳同學到別的地方吧。


用不對的態度來表達不一定是對的論述 ?

那敢問什麼是對的態度 ? 什麼又是對的論述 ?

他出生在苗栗,母親曾在華隆當女工,他參與及協助苗栗大埔、華隆罷工的抗爭,陳同學為何不能說跟苗栗有什麼關係 ?

苗栗是個教育優先區 ? 你的結論打哪來的 ?

如果苗栗是教育優先區,那些破舊的國中小校舍你沒看到 ?

如果苗栗是教育優先區,為何苗栗的學子還要往新竹、台中跑 ?

我也是苗栗人,我不明白你為何不希望自己的故鄉改變 ?
真為你狹隘的思考邏輯難過 😌

再談下去,就跟族群個性有關了!
前往討論:心疼,不捨,自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9 20:46:35

發文

#464964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君視民如草芥, 則民視君如寇讎!
目前台灣的執政者,無視人民的痛苦,幹譙幾句已經很客氣了,還談長幼有序,我X!
前往討論:心疼,不捨,自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7 19:25:28

發文

#464781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netwolo (四季) 所寫
不要把 國道的 bmw 神化了,幾年前朋友剛改完晶片的 saxo 在國道試車,
遇到 紅斑馬 bmw 根本是被放假的。

🙂


伊索寓言裡,有隻老虎因為追不上一隻羚羊,被豹嘲笑,老虎說:
我只是為一餐飽,羚羊可是為一條命在跑啊!
.
如果朋友的車上有噴子或粉,那開到飛起來都不令人意外!
前往討論:[投票!]你覺得國道警車在250萬的預算內甚麼車最適合?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15:56

發文

#463998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閃電大,您最近是被誰黑了?老是說覺得刺眼的,就去檢舉。感覺有腹內火呢。🙂
前往討論:好康的來囉!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09:53

發文

#46399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hsing (blhsing) 所寫
我唯一的疑問是,郭姓駕駛的汽車所受到的損傷誰來賠?

我認為可向蔡姓父母求償。但.......
也許他也提出告訴了。
前往討論:值得記住的案例:男載友飆車撞死害友癱 父母判賠760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9:06:23

發文

#463997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已滿18歲姓男子前年 ..

是今年滿 18 歲, 還是前年撞車時候就滿 18 歲 ?

如果是達法定年齡,如葉少爺, 家長需要負賠償責任嗎?

沒看到判決書,相關細節就難以在此討論。
.
但,重點是隨著路權的逐漸受重視,(哀,20多年的逐漸改變)以前什麼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或是大小車車禍是大車錯的謬論,該被丟到廁所了,同時也提醒大夥別被一些只會唬爛的條子唬了,而輕率地放棄自己的權利。
前往討論:值得記住的案例:男載友飆車撞死害友癱 父母判賠760萬


Porter(nov1111wen)

2012/12/03 12:40:24

發文

#4639181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閃電大,好樣的!
+1
前往討論:突然好懷念他啊


Porter(nov1111wen)

2012/11/30 12:28:18

發文

#463625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esptemore1988 (resptemore) 所寫
如果我有200W~~~我也會挑ES300H!!!

我會選賓士c200🙂
前往討論:夢想中的LEXUS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9 17:16:00

發文

#4634897 IP 242.43.*.*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11/29 17:16:00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2012/11/29 17:16:46

發文IP 242.43.*.*

[quote=tonto (tonto)][quote=0913589210 (江湖別傳)]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quote]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quote]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回應 tonto (tonto) 所寫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應該是你控告他"過失傷害"這點的問題~~他都醉了無法開車且車是靜止在路上,所以這點不成立~~
過失傷害--應是指應注意而未注意造成他人傷害~~ 醉了沒法注意~~所以控告的點不太對~~~個人認為
如果他告你過失傷害~~就很容易成立

酒駕應要告他是"故意XX"~~



tonto大的論述應該是正確的,檢座的說法沒問題。
此案與一般違規停車導致他車受損情形不同,檢座講到一個重點,即對方的犯意有無,不是所謂酒駕最大,因為對方也須負起相當的民事部分責任。
顯然版主除民事賠償外,還想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建議去請教律師尋找可援用的法條,不過我還是認為檢座的說法並無不妥,tonto大的說明,版主再細看一番。
前往討論:酒駕導致車子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引發車禍竟不起訴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9:28:20

發文

#462666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ckcc1188 (光學系) 所寫
如題~我要聲明,今天我沒有去偷 也沒有作非法的事情,
光明正大的...可是卻有人一直打擾我作生意(不要說是誰)
心知肚明,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我很有把握,產品有問題
可以換新,售後服務很好的,卻有人一直說賣家很兇? 算了
(((((((((((((為什麼台灣景氣一直下滑,就是有你們這些破壞人家做生意的)))))))))))

我有眼睛,也看得出來,當然還有更重要的辨識是非對錯的能力。
話說回來,辨識是非對錯的能力,應該是優卡卡友的基本能力,正是這個能力,才使優卡越來越優質,這是眾多卡友的辛苦守護的成果,不容任意抹殺。
不過,我倒好奇,台灣景氣一直下滑,怎會怪到這裡來?這種指控,相當嚴重,這不正凸顯賣家真的很兇嗎?
前往討論:在這裡我要聲明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8:46:51

發文

#462663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寧可把錢送流浪漢,也不買acer...
前往討論:支持一下國產 acer s7買下去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5 12:27:39

發文

#4626450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m20 (周爸) 所寫
😲😲😲😲

賣家可是很兇的喔~~~小心喔~~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225222

感謝周霸的提醒,好樣的。
+1
前往討論:車的質感~由您決定!!


Porter(nov1111wen)

2012/11/21 20:41:10

發文

#462084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8910 (Daiblo GT) 所寫
剛剛路邊看到的



還以為是剛上市的新車
後來看到車尾就知道這是改裝的
給大家猜一下
這邊高手那麼多
應該一下子就解開了 XD
晚點再公開答案~~

-------超跑組----VS-------跑跑組------
http://ppt.cc/YlH; http://ppt.cc/VOd;

看後視鏡及頭燈,應該是現代Santa Fe
http://image.u-car.com.tw/articleimage_314376.jpg
前往討論:改的蠻特別的~請大家猜一下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9 17:37:59

發文

#460123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酒駕就是不對😠😠😠

現今台灣的經典填充題:
( .... )就是不對!
參考答案有:
1.打人
2.罵髒話
3.超速
4.酒駕
5.不孝
6.老師打學生
7.不打方向燈
8.上班摸魚
9.挺扁
10.以上皆是
.
另一經典題
( .... )無罪
1.愛國
2.龜車
3.自認是高級xx人
4.挺馬
5.以上皆是
前往討論:我一定要幫他拍拍手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9 17:20:14

發文

#460119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rinkerlin (BB) 所寫
真不知女大生為何要去那種地方???😌

其實,她們是想在夜店找老外練習英文。
你問我怎知,因為聽過這種鬼都不信的理由...
前往討論:(轉貼)女大生遭「撿屍」 泣訴「再也不去夜店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8 23:37:12

發文

#459966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的理解是: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圖(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刻意傷害(或殺害)另外一方,就不能只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應以「刑案」處理)。

多謝🙂
所以此事故中之遊覽車駕駛,真是如一些網友判斷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故意為之,就還有比交通事故肇責嚴重得多的其他之刑事責任。

沒錯(不過法律條文訂在那裡,不代表執法者會積極處理😇)

愛智大說對重點!😌
別說了,再說就傷人感情了。我常說,不怕狼一樣的對手,只怕豬一樣的隊友。
法界的水,太深了!
前往討論:[轉貼] 遊覽車剪線讓別人失控打滑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8 22:33:52

發文

#45996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完全同意🙂

100%?這麼肯定?
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前往討論:[轉貼] 遊覽車剪線讓別人失控打滑


Porter(nov1111wen)

2012/11/01 10:00:47

發文

#458450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linwe (率性自在) 所寫
可以讀政治研究所了!!


+1,
好樣的,這孩子的智商已經遠高700萬人了!
如果是父母給的答案,那更該恭喜,表示台灣清醒的人數增加了。
前往討論:這孩子太有才了~有前途!!!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4 21:42:09

發文

#45543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分明是小孩超速啊,嚇得救護車急忙閃到對向車道,結果小孩還是連剎車都沒有,硬撞上救護車.
.
兒少法第三十二條(不得使兒童獨處之情形)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第1款
行人穿越道路,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
孩子的爹,你糗大了!
前往討論:唉,不要在硬爭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5:26:20

發文

#455296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mi20070 (kimi) 所寫
假設台南新天地還沒蓋,如果你是決策者,你會蓋台南新天地嗎?
他的定為在哪?怎麼吸引顧客的?還有他選的地點有什麼策略嗎?
他要怎麼搶台南其他百貨公司的生意?

還是說如果你是決策者,你不會蓋,那又是什麼原因呢?

我想聽聽看網有的看法

問錯地方了,這問題該在扶輪社或獅子會提出!..
.
.
.
或是來去台中阿豹,聽那些董仔怎麼說也行。
經驗 眼界 與膽識 ...決定決策!
前往討論:如果你是決策者,你會蓋台南新天地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2:08:40

發文

#455282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同價,這個詞很有玄機的,您好好想想就會懂,嘿嘿!
前往討論:【轉貼】去牽車後發現前檔一張紙條~囧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13 12:06:26

發文

#455282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iki0310gg (艾瑪士) 所寫
在FB看到朋友分享的~
如果是你會怎麼應對?!


把紙條拿到土地公廟,向土地公申訴,要求讓對方立刻遭受同價的報應損失,並獲得土地公的聖杯後,紙條同酬神金紙燒化,找城隍爺也行,一樣要得到聖杯。
.
方法二是咒術,也就是詛咒,方法是....不能教,sorry!
前往討論:【轉貼】去牽車後發現前檔一張紙條~囧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10/01 02:13:26

發文

#453217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b1l2v (不來的彼特) 所寫
卡西歐電子錶有啊,但是不準....會被手的體溫影響😆

請問,如果在捷運上,旁邊正巧坐個辣妹.....
.
右手該遮住左手的手錶,還是底下的帳篷?😀
前往討論:請問有甚麼手錶可以看到溫度的?


Porter(nov1111wen)

2012/09/13 21:43:23

發文

#4506914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娘娘駕到~"如何?國安車隊要用的。
前往討論:會喊話的喇叭,你想喊什麼?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3:31:48

發文

#44319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綠燈是說,嗨!輪到你這一邊通行了。但並不保證你的通行安全,也不表示你可以不顧前方路況,直直地衝過去。這跟法學上講的信賴保護原則,有那麼些不同。正如前面有些大大說的,難道綠燈方,就可以將違規的他方就地正法?那你我也隨時生命難保了,反正先把人撞死,然後再抹黑他違規不就得了。如此,綠燈不就是絕殺的尚方寶劍了,合理嗎?當然不合理。
.
至於,現在行人的眾車幹的無敵路權,確實是令人討厭,政府相關單位應該確實規範說明,否則又是交通一大亂源。😌
前往討論:綠燈亮就算有路權? 法官說不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1:58:58

發文

#443170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可以幫它變換知識嗎
😊😊

大嬸說:唉唷,你們台灣人好有創意喔,人家..不...來了。😊😊
前往討論:警察不如充氣娃娃?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6 10:52:28

發文

#443158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12119 (紅螞蟻) 所寫
撐不了多久吧?

我想可能半夜就被路人偷抱回家了😊
前往討論:警察不如充氣娃娃?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2:53:16

發文

#442986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因為媽媽不同意換車或多買一部啊!😀
我身旁就有個女天兵,為了換a6,老爹不同意,她就把狗夫開去撞電桿.....
當然我想那位m3的車主,還沒我這女兵剽悍...
看,有時候,沒把的瘋起來,比有把的恐怖....

偶懂你。😆

只要
1.不花我的錢
2.我不在現場
3.我不收爛攤
就當做是看免費的表演。😌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2:43:57

發文

#442984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浪費了一部米漿。😇

也許他只是為了要換M5。

如果是這樣,應該會直接開去換,或是多買一部吧。😆

因為媽媽不同意換車或多買一部啊!😀
我身旁就有個女天兵,為了換a6,老爹不同意,她就把狗夫開去撞電桿.....
當然我想那位m3的車主,還沒我這女兵剽悍...
看,有時候,沒把的瘋起來,比有把的恐怖....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1:26:10

發文

#442971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udia4b8 (MR. 9K) 所寫
當然要選Kansai 線

MR.9K大,是在01引起轟動的MR.9000嗎?
前往討論:公司旅遊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1:16:22

發文

#442970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浪費了一部米漿。😇

也許他只是為了要換M5。
前往討論:連M3 都會親護欄 .. 雨天開車還是不要逞強...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4 20:55:22

發文

#442967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enson0518 (Benson) 所寫
回應 hankv (hankv) 所寫
最近網路上流出了Benz A-Class的配備表
這次引進了三個車型: (下述售價僅為消息參考, 正式售價請直接洽詢總代理)
1. 入門款 1.6T的 A-180, 可能售價129萬 (性能指標: 122hp/200Nm; 9.1sec; 202kph)
2. 柴油款 1.8T的 A-200 CDI, 可能售價145萬 (性能指標: 136hp/300Nm; 9.2sec; 210kph)
3. 性能款 2.0T的 A-250 AMG, 可能售價198萬 (性能指標: 211hp/350Nm; 6.6sec; 240kph)

** 註: 先前172萬為A-200可能報價, 為誤值, 但所有價格均僅供參考 **


我只能說....歐買尬, 這個價格搭配這個配備等級(安全配備一刀未砍!), 真的是殺到爆~! 而且是殺到見骨!!
首先, BMW 1-series要開始出清了, 否則價格沒法跟A-class比, 另外 Audi A1也要收攤了, Benz都賣這個價錢了你還在裝雅痞? VW也要腰斬了, 被DSG搞得七暈八素的時候Benz還來下這麼大的重手....
說實在Benz總代理最近的定價策略實在是佛心到很有企圖心啊!
C-class, B-class, A-class全部都採取親民策略, 直接打擊BMW不說, 更下探到VW的客層, 其深耕年輕客層的企圖心非常明顯, 真的是大有可為啊~! 至於Audi...., 我想會被打臉打到很慘吧....

我想唯一笑得出來的, 大概就是Toyota 86提早開賣吧? 好險躲過一場風暴....😀

其實A-class刻意壓低毛利也是對的, 就算不賺錢賣, 至少把年輕族群先"綁樁", 以後這票新貴長大之後就會繼續買有毛利的E-class, S-class甚至是其他系列, 這是一個長遠的市場戰略, 很有心喔!

Benz A-Class 配備規格表



第一、在英國可以開價八十幾萬,在台灣賣這個價只能說不貪心

第二、台灣BENZ的價格並不代表非常優惠,而是BMW跟其他歐系品牌自己要把臉送上去給人打

第三、TOYOTA 86的消費族群應該跟BENZ的A系列不完全相同,應也無所謂風不風暴

第四、不知要到甚麼時候台灣人才會搞懂,德國車品牌也只是全球眾多汽車品牌中的某些選擇罷了

第四點我可以回答,就像大家都知道狗有分一黑二黃三花四白。雞也有:絲羽烏骨雞、龍崗雞、清遠雞、文昌雞、狼山雞、蘆花雞、嘉美雞。白酒有: 瀘州老窖特麴、茅台酒、汾酒、五糧液、洋河大麴、劍南春、古井貢酒、董酒、西鳳酒、全興大麴酒、雙溝大麴、特製黃鶴樓酒、郎酒、武陵酒、寶豐酒、宋河糧液、沱牌麴酒。
女人也有(以下空格十八個字)之等級。
.
志玲是志玲,如花是如花,雖然各部零件都齊全。
發現差別了嗎?
是的,聰明的你一定發現了不同,佛家常說的,眼耳鼻舌身意,就這六識造就志玲與如花的不同,(不是志玲與如花的眼耳鼻舌身意,是你我及第三人的眼耳鼻舌身意)
說白點,就是造成得爽度或是說FU不同。車狗雞酒女人房子,皆同此理。
前往討論:Benz A-Class 配備售價發布! 129萬起坐擁星芒掀背車! 歐系車可以收攤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8/03 23:56:20

發文

#442857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firepro (窮學生之鍵盤車手) 所寫
回應 wave666 (癡迷) 所寫
回應 firepro (窮學生之鍵盤車手) 所寫
Santra來囉!😍

應該是sentra吧~
😇

被糾正了,輪家沒讀書嘛😭😭😭

會賺錢比會讀書有用😇

會做人又比會賺錢有用。
前往討論:終於給我遇到......疑似裕隆偽裝新車


Porter(nov1111wen)

2012/07/22 12:21:46

發文

#440304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這個影片證明了看到時根本就來不及反應
所以之前高速公路檔救護車的新聞根本就亂報一通

部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行駛模式不變,是錯誤的。
高速公路上花了大把錢造的路肩,就是要提供給救護車警車等緊急情務車輛使用,以免造成其他車輛高速閃避下產生意外,所以民眾未獲允許行駛路肩會受處罰。
.
現在可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鑽來鑽去卻不走路肩,其他車輛又不知所措,萬一出了事,救護車還要怪東怪西,奇怪的是還有一堆人跟著起哄幹譙,卻沒有挺身而出指責救護車不是的。
還有,拜託別叫救護車裝打鳥燈了,現在的燈已經夠刺眼了,問題不在燈,否則直接架機槍對空鳴槍不更好。
.
總之,我們應要求救護車上了高速公路就該走路肩,就像要求龜車不該佔用內車道一般。

叫我們開路肩.....

全台灣的救護車夠用嗎?

高公局:
高速公路路肩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警車、公務車於執行公務或救援時使用。
.
救護車不是一般車輛,它有道路使用特權,其駕駛應該接受專業訓練(警車也是)。這工作要由政府執行。
我一再強調,公部門的不作為(如救護車駕駛訓練)所造成的過失,不應由民眾來承擔。之前吵的很兇的內車道使用方法,正是公部門消級任事的結果,如果我們的國家要進步,社會要和諧,遊戲規則就要訂清楚並嚴格遵守。
政府有該做的事,民眾有應遵守的規範,如果大家都用和稀泥,或比說話大聲,我們的國家就玩完了!
前往討論:我.......檔到救護車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7/22 09:45:04

發文

#440292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這個影片證明了看到時根本就來不及反應
所以之前高速公路檔救護車的新聞根本就亂報一通

部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和一般道路行駛模式不變,是錯誤的。
高速公路上花了大把錢造的路肩,就是要提供給救護車警車等緊急情務車輛使用,以免造成其他車輛高速閃避下產生意外,所以民眾未獲允許行駛路肩會受處罰。
.
現在可好,救護車在高速公路上鑽來鑽去卻不走路肩,其他車輛又不知所措,萬一出了事,救護車還要怪東怪西,奇怪的是還有一堆人跟著起哄幹譙,卻沒有挺身而出指責救護車不是的。
還有,拜託別叫救護車裝打鳥燈了,現在的燈已經夠刺眼了,問題不在燈,否則直接架機槍對空鳴槍不更好。
.
總之,我們應要求救護車上了高速公路就該走路肩,就像要求龜車不該佔用內車道一般。
前往討論:我.......檔到救護車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8 11:16:27

發文

#439400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救護車等緊急救援車輛,能善用路肩的功用,也許道路使用者就可減少許多傷神的機會。
政府不能把公務員的不作為,轉由人民來承擔責任。
.
救護車駕駛應當接受特別的駕駛技巧訓練,例如:快速行駛路肩的技巧,安全快速及平穩的穿越車陣等等;當然更不該把一般廂行車稍加改裝後,就拿來當救護車用。
.
還是那句老話,政府不該把其該作為的責任,轉由人民來接手。
公務員在推卸應擔的責任,我們不該拼命幫他們找代罪羔羊。別忘了:人民是主人,公務員是公僕,僕人拿薪水是來幫主人分憂解勞,不是主人要來幫僕人掩飾過失。
前往討論:在高速公路上如何避免誤擋"救護車"與"消防車"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5 11:45:35

發文

#438704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ayne0916 (自動貓) 所寫
這個國家未來還有希望嗎...😌

感覺快沒了!
小屁孩不學好,優等生呢?也讓人搖頭。
近十年,看到對岸年輕人的拼勁,內心五味雜陳!
http://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71500297.html
前往討論:有個疑問 如果直接撞開 會有吃官司的疑慮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07/14 23:41:47

發文

#4386585 IP 24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FF0000民法第149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刑法第23條 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24條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
面對欺壓做出退讓的選擇無非是兩種情況,一是你低頭對方也知道收手,二是即使你低頭對方也不會手軟。在第二種情況下不論你怎麼迴避,對方都不會放過你,如果不是對手的話,那就趕緊逃走吧。如果有那個能耐,或者就算不是對手也實在躲不掉,那就出手!
前往討論:有個疑問 如果直接撞開 會有吃官司的疑慮嗎?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15:58

發文

#421763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金光閃閃. 不問蒼生只問鬼神.

Q大,應該要這樣斷句:
金光閃閃不? 問蒼生? 只問鬼神!
前往討論:佛陀紀念館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10:46

發文

#421762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203 (MONEY) 所寫
狗盡量給他吃飼料就好

人類的食物對他們來說太油太鹹

吃飼料就不會有挑食的問題

不煮,不加任何調味,可以嗎?
我家貓生魚也吃,友人家狗也吃生肉生豬肝,好像他們都很happy。
前往討論:小狗的突發症狀嚇死偶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5:45

發文

#421761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漂亮!
但似乎少了粗獷味.....啊,就是野性啦! 雖然她也從來沒真正野過😌
前往討論:M-Class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4:47

發文

#421761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漂亮!
但似乎少了粗獷味.....啊,就是野性啦! 雖然她也從來沒真正野過😌
前往討論:M-Class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20:00:02

發文

#421760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lack090808 (普雷斯-豬仔) 所寫
差點被我家阿胖阿嚇死了~😞~
這幾個禮拜一直發生喘息劇烈到嘔吐~😭
一直擔心牠的身體(因突然暴瘦)~😇
一直到今天抽血檢查~初期檢查發現是蛋白質不足~
而補充蛋白質最好的食物就是~肉~肉~肉~肉~肉😰
真的是嚇死人不償命~😞(一回來吃了好幾罐西沙天阿😰)

是頭貼那隻小可愛嗎?
數年前,鄰居有隻同類型的,很活潑,很好動,我們都很喜歡。
某日,忽然不明原因的劇烈喘息....就....😌 多可愛又令人喜歡的一條生命,至今依然懷念。

那罐頭還是少吃,要吃新鮮的。
前往討論:小狗的突發症狀嚇死偶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9:49:17

發文

#421758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附句寫的太好了,有哲學味,也有些禪味。

感謝閃電大的分享。
前往討論:精彩的雨天-人文篇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9:44:42

發文

#421757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個字:帥!
三個字:太帥了!
但其實我想講的是:
.
.
.
真是他媽的太帥了!
前往討論:北宜追焦, 圖多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4:05:38

發文

#421668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要在任何情況下安裝「秘書(超短迷你裙版)」,因為「妻子1.0」非常不支援這種程式,而且系統多數時候肯定會當機。

那[妻子]要升級到幾版的才會支援呢?
前往討論:把女友升級為老婆的時候發生的bug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4:02:00

發文

#4216670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neman8713 (母親節快樂) 所寫

真的是感情因素??


新聞怎麼報你們就怎麼相信......

難不成是因為替阿久站崗,而感到羞恥?

少唬我,我不相信,我絕對不相信!
前往討論:>(轉貼)快訊總統府憲兵執勤持槍自戕傳不治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54:09

發文

#4216441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後一則超暴笑的,感謝下雨前的閃電大分享。😆
前往討論:蠻有梗的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34:18

發文

#4216398 IP 242.43.*.*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5/03 12:34:18

發文IP 242.43.*.*

[quote=231cgs (白色閃電)]不值得啊![嘆氣][/quote]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大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41306.jpg[/img]

2012/05/03 12:42:48

發文IP 242.43.*.*

[quote=231cgs (白色閃電)]不值得啊![嘆氣][/quote]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大哭]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541306.jpg[/img] 一切都不干你的事啊! 蠢蛋!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不值得啊!😌


我也同意,

死有重於泰山啊!😭



一切都不干你的事啊! 蠢蛋!
前往討論:>(轉貼)快訊總統府憲兵執勤持槍自戕傳不治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3 12:18:00

發文

#421637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ry217 (油漆工) 所寫
剛剛保養廠打電話來,我以為車修好了😍 ~~ 結果~

保養: 因為車門是阿魯密的~ 只能更換版不起來~ 😰

目前只有新加坡有料,已幫您訂購,預計在2weeks就可以把車交還給您~

啊! 小小的插撞要修那麼久? 😞

可是我記得bmx的大7也是阿魯密的,環東大道下有一家專修店ㄚ😩



連引擎蓋也是阿魯密的,部份底盤件也是。😩

依台灣的馬路及交通亂象,開車上路真像是上戰場。

既怕被傷害,又怕傷到人。😌


前往討論:阿魯密的門不能板???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2 14:31:05

發文

#421381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啊,嚇到他了!
前往討論:蟬脫殼…白荀荀的!這是牠最容易被攻擊的時候!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3:11:08

發文

#4212398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oya62.tw (浩耶) 所寫
回應 050065122 (初新者) 所寫
回應 hoya62.tw (浩耶) 所寫
請問各位大大, 若完全是自己的過失, 撞到雙B或其它高級車, 依照法院的判例,
是以雙B修復金額多少當作賠償金嗎?對此是不是有失公理正義,
畢竟雙B或其它頂級跑車的一片鈑金有可能就比一輛車還貴,
若今天是雙B車撞到一輛國產車, 國產車的車主硬說這車子就跟他親人一樣珍貴無價,
是否可以強制要求雙B車主賠償天價的金額呢?
我是覺得開好車出門在外, 自己就應該擔當一些風險責任,


今天是停在停車格被撞
以這樣的理論那不就是活該誰叫你要有錢
這種仇富心態實在是不能茍同


這不是仇富心態, 這只是社會公義的表現而以, 換句話說, 如果今天郭董的小孩去公園玩, 不小心被其它小朋友撞傷了,郭董說因為他要找全世界最好的醫生來檢查治療, 所以要求一億元的醫藥費, 你認為合理嗎?
如果今天是一個弱勢家庭的小孩被其它小朋友撞傷了, 也要求一億元的醫藥費, 你認為這也合理嗎?

所以說這也難怪有些時候開雙B好車的人總是喜歡橫衝直撞, 大家都要讓它,
開好車並沒有錯, 錯的是你被人撞了, 要對方賠償卻缺少一份同理心


建議觀看
正義:一場思辯之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HHa4ETr2jE
相信您會有所啟發。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3:06:03

發文

#42123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肇逃一定要有人受傷才能成立??
是聽來的,還是自己遇到的??
已經有人貼出法條了,
我說,一定是被警察呼嚨的...

請參考肇事逃逸定義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8&cd_id=12
親身遇到,上過法院。😀



我的意思是,
無人受傷下,還是有肇事逃逸可處罰,
只是,處罰項目是多加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
有人受傷肇逃,是刑事責任...

您說的正確。

只是在司法人(法檢警律)言,肇事逃逸指的是刑法 185-4肇事逃逸罪的定義(有法條定義的專有名詞),與一般詞意上的認知(如交通條例上)不同。

當初有其嚴謹的立法考量,不便贅言。

如有錯誤,請指教。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22:03:41

發文

#421221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fk123 (喔嗨) 所寫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肇逃一定要有人受傷才能成立??
是聽來的,還是自己遇到的??
已經有人貼出法條了,
我說,一定是被警察呼嚨的...

請參考肇事逃逸定義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8&cd_id=12
親身遇到,上過法院。😀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5/01 19:44:35

發文

#421205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erry217 (油漆工)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m2202828 (煙斗李) 所寫
法律上這樣就算肇逃了!


不算~肇逃在法律上的定義是有人受傷你棄之不理才算肇逃

這只算是民事上的毀損囉



正確! +1

正確再+1
前往討論:爛好人的下場~


Porter(nov1111wen)

2012/04/30 21:18:04

發文

#421047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circle (九二亂識賣台) 所寫

國道上若是因為車太多或其他因素,導致,不能滿足駕駛最低車速60Km,
國道當局,應該賠償駕駛人每人次3000~9000元。
若賠償金達某一數額,取消國道局員工所有獎金。

納稅人花大錢蓋高速公路,駕駛人上高速公路繳路費,就是要縮短時間,
交通當局拿人民的薪水,職責所在,應該維護高速公路之暢通。


納稅人花大錢蓋高速公路,駕駛人上高速公路繳路費,就是要縮短時間,
交通當局拿人民的薪水,職責所在,應該維護高速公路之暢通。



說的好!
前往討論:慢車駛國道中線 罰5千


Porter(nov1111wen)

2012/04/30 01:12:53

發文

#420823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之前,做夢都想不到,海巡部隊居然會在第一線過著「同島一命,獨立作戰」的生活 😇😇


不要懷疑

南沙弟兄最後的命運 ...
一旦接戰,就如您說的那樣 ... 😇


--海巡署1838T 南巡局X總隊 通信上兵 敬上

當年我這個傻鳥,下部隊時還申請志願到烏坵,理由是上最前線,捍衛國土。
結果,師部不同意,讓我很不爽.....到現在還是很遺憾.
前往討論:( 囀貼) 南巡局-嚇哭守軍報導不實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5:33:56

發文

#420425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nomar5 (喜歡就好) 所寫
😇😇

本來就要跟公路車及重機保持安全距離的........

中橫的惡魔島,很美很美的地方啊!
祝您心想事成,到時要記的po照片喔!
前往討論:撞壞單車阿莎力說賠 兩輪10萬…駕駛傻眼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3:00:51

發文

#420354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說:早知總統是馬桶,何不直接選馬桶?
前往討論:[轉貼] 選總統不如選馬桶」 安徽衛浴廣告無厘頭恐被罰!!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1:30:29

發文

#420322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哪國男人的作品啊?這麼巧的手。了不起!
前往討論:驚奇的瓦楞紙藝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7 11:22:14

發文

#4203184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發現我變笨了,有些圖竟然看不懂。
唉,人老了,連看閃電大的圖都沒感覺了!悲吹啊!😭
前往討論:讓我們笑著迎接假日吧!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6 22:03:20

發文

#4201952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layer553386 (太ˉˉˉ保) 所寫



太保哥是來虐心的!😭
前往討論:一個人的夜晚


Porter(nov1111wen)

2012/04/26 21:55:37

發文

#420193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一個人的夜晚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8 23:28:53

發文

#4183773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un365 (A-sun)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有時看到受害人的悲慘,對照歹徒屌兒啷噹的嘴臉,再加上律師的冷血樣,想扁人的熱血都上身了,有上過法庭的,就懂我的意思。

失去冷靜~就忘了自己的身分與該有的樣子

是該加加油!😌

準備進教室聽老師上課了!
前往討論:【轉貼】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8 20:15:28

發文

#4183325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司改會錄音檔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4241
.
現在的歹徒超會掰的,檢座這樣問案剛好而已。
那嫌犯開車撞傷人逃逸,剛因車禍糾紛出獄又犯案,不認罪還GGYY,林檢很客氣了,不這樣,歹徒還當檢座是菜鳥。
有時看到受害人的悲慘,對照歹徒屌兒啷噹的嘴臉,再加上律師的冷血樣,想扁人的熱血都上身了,有上過法庭的,就懂我的意思。
.
該賭爛的是恐龍和豬腦法官,檢警大伙冒死抓來的,說交保就交保了。
.
林檢察官,加油!
前往討論:【轉貼】惡檢現形 檢嗆民眾:我就是要關你!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6 22:09:10

發文

#417864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鋼結婚了嗎?
前往討論:遇到得爛人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6 13:50:46

發文

#417750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娘娘好棒喔!
前往討論:(轉貼)馬贏了! 12碼PK戰獨進三球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1 14:44:05

發文

#416799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5283832 (Taiwan) 所寫
回應 chenseaux (錦) 所寫
看大家講得義憤填膺的

如果發動遊行

有幾個人會請假上街頭?

沒有?

那各位鄉民也不過是個討論"區公民"

並沒有實質參加政治活動

被個區長統治

剛好而已

敢不敢?

還是不敢😌


我會啊 !

你自己呢 ??

🙂

還是睜隻眼閉隻眼吧,將日子混過去再說,千萬別太認真了,否則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前往討論:(轉貼)龜縮在臉書?馬英九:我做對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4/11 12:58:27

發文

#4167687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3000 (舊愛情) 所寫
古代的晉惠帝雖是白痴
但因不作為, 反而沒有危害性

現代的晉惠帝,看起來不像是白痴
但所為的都是白痴行為
倒行逆施,危害性很大,沒有人hold的住


相同的是他們都在做三件事:
新三要主義:
要你窮
要你苦
要你命
前往討論:(轉貼)龜縮在臉書?馬英九:我做對了!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9 12:06:36

發文

#416362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1800~2400cc車主請注意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9 02:21:52

發文

#4163068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補充法條參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其中第33條法令...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前項道路(指的就是高速公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
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還想占用內車道嗎?
這已是法律問題,而非道德問題。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7 14:16:18

發文

#416099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真是狗屁不通~~~😌

這就是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高公局的條文其實一直很明確,內車道為超車道,就表示內車道是超車用的,至於該車是否超速應由警方認定與取締。
否則,如果最高速限即可長時占用內車道,或無需禮讓他車超車,那麼條文就會標示為:內車道是最高速限(專用)車道。
超車道與最高速限(專用)車道是不同的。
其次,警方是否怠忽職守,未嚴格取締超速車,是另一法規面,一般民眾非司法人員,自無行使警方職權之權力。
說得很清楚,怎會狗屁不通呢?


"究其立法意旨"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這幾個字的意義嗎~~~感恩

立法意旨條子說得很清楚:
違不違規由我警方認定與取締,民眾只要禮讓超車,就對了。
你別管那傢伙是他媽的家裡起火了,還是通緝犯逃給警方追,或是老婆要生了、爸媽快掛了趕著急診,你只要看到後車有超車意圖或表示,就他媽的讓道就好,這很難嗎?
.
車上還有老婆女兒不是嗎?犯到花生米哥,會很爽嗎?
想當正義魔人,就去考警校,或是來我們台中市小花豹酒店前宣導倫理與道德。
如果年紀太大了,就去當義警,或是拍影片檢舉。別哪天犯小人出事了,才來靠杯!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21:51:40

發文

#4159942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就是請讓個車道,讓別人超車嗎?
這很困難嗎?
又不是老婆要被睡了。😝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14:58:11

發文

#4159205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nmars336 (麥克ㄚ舍)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黑白貓) 所寫

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
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
,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
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真是狗屁不通~~~😌

這就是會引起爭議的地方~~~😞

高公局的條文其實一直很明確,內車道為超車道,就表示內車道是超車用的,至於該車是否超速應由警方認定與取締。
否則,如果最高速限即可長時占用內車道,或無需禮讓他車超車,那麼條文就會標示為:內車道是最高速限(專用)車道。
超車道與最高速限(專用)車道是不同的。
其次,警方是否怠忽職守,未嚴格取締超速車,是另一法規面,一般民眾非司法人員,自無行使警方職權之權力。
說得很清楚,怎會狗屁不通呢?
前往討論: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6 13:53:24

發文

#4159046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dennis0608 (丹尼斯) 所寫
很獨特的想法,果然處處臥虎藏龍
推薦買VIOS就好了,Prius太多氣囊用不到

是啊,我有個前朋友就買vios,坐副座時雙腳就抬在儀表板上,還說為甚麼車子要有安全氣囊,這位朋友還是個正妹子呢。😊😌
前往討論:多餘的氣囊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2 18:14:18

發文

#4151819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要是行人穿隱型衣

也有絕對路權嗎?

太可怕了


不認識鬼島的神隱天子嗎?
不講是非,只論人情,這就是鬼島的特徵。
前往討論:阿伯被撞驚悚目擊!!別以為行人永遠最大~


Porter(nov1111wen)

2012/04/01 12:42:42

發文

#414922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vic0417 (小米) 所寫
還好昨天加滿了
信用卡優惠也從今天縮水了,真是雪上加霜😰

頭貼的學妹好正點。
前往討論:油價漲三元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8 09:26:59

發文

#4097859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孩子,這就是人生 .....

愛她,就跟兩邊家長誠實以告,準備好共組家庭 + 迎接您們的未來人生吧 ... 結婚很簡單,去登記就有了

反之,則相反,也算放了那女孩一條生路

同意+1
如果已嫌她身材,又或者也不是真心愛她,那就放了那女孩一條生路,也是給自己一條生路,
至於胎中嬰兒...... 去問神明好了,如新竹城隍廟.東寧宮....不管留或去,.至少心裡會舒服一些。
前往討論:大家幫幫幫忙~拿小孩...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4 23:08:24

發文

#408988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a123321123321 (田庄人) 所寫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 所寫

我老爸70幾了還在工作......

😇



我老哥51歲公務員退休, 月退俸加18%月領約七萬多! 年領含獎金約90餘W, 算活到80歲, 政府還要給他2700W, 羨慕吧! 🙂

真好😲😲

後悔當年沒好好讀書,然後去考公務員😭😭

當年的當年啊,要成為公務員,跟有沒有好好讀書,可不見得有關係啊........
前往討論:我看不到...70歲時的我..到底還能做什麼?


Porter(nov1111wen)

2012/03/03 21:22:13

發文

#4088366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是不同部門(類似政風)的調查,有時是上階部門的抽查,值的鼓勵的喔!
.
當然,有不滿意或疑問的地方,也可以反應;滿意得更要讚美。
有不爽的,也可以正文mail給縣警局長,副本給警政署署長,很快縣警局就會來電了。
.
小撇步,要記住:正本給上一级,副本給署長辦公室和署政風。

前往討論:警察大人也流行


Porter(nov1111wen)

2012/02/28 22:39:50

發文

#4080257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b平方-4ac
偶從高中以後就再也沒看過比這更複雜的數學了😇


你太幽默了,我笑了。
美女最喜歡幽默的男生了,有前途!
前往討論:數學眼中的女人


Porter(nov1111wen)

2012/02/28 22:35:04

發文

#4080241 IP 24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隊伍行進中交錯而過,
真的很強!😲


好評

這大和民族顯現出的團隊合作與紀律,夠令人震撼的。
對岸的天朝憤青....應該也行吧?
前往討論:好強的日本學生


Porter(nov1111wen)

2012/02/18 20:38:52

發文

#4059503 IP 24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報告版主

只有一半多一點是


非常同意,最近我是又幹又爽的。
前往討論:臺灣都是賤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