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場國際性足球賽是1872年在蘇格蘭格拉斯哥進行的對抗賽,由蘇格蘭代表隊對英格蘭代表隊,而首次國際性比賽為1884年開始舉辦的英國本土四角錦標賽(British Home Championship。在這時期,英國之外的地方幾乎沒有這項體育運動。在19世紀和20世紀之間,足球在全世界漸漸普及化,奧運會亦引入足球比賽,在1900年、1904年和屆間運動會列進表演項目(取得冠軍沒有獎牌);1908年,足球成為奧運會正式項目。在英格蘭足球總會(FA)的計劃下,這賽事只限業餘球員參賽,球賽著重表演多於競爭。代表英國出賽的英格蘭業餘足球代表隊蟬聯了1908年和1912年兩屆奧運會的冠軍。
國際足總(FIFA)於1904年成立之後,曾經嘗試在1906年脫離奧林匹克框架、在瑞士舉辦一次國家間的國際足球比賽。這是國際足球的最初嘗試,而據國際足總官方歷史形容,這項比賽是失敗之作.在奧運比賽繼續只限業餘球隊和球員出賽之下,湯馬斯·納頓爵士(Sir Thomas Lipton)在1909年於都靈舉行湯馬斯·納頓爵士盃(Sir Thomas Lipton Trophy)。該錦標賽是由不同國家的球會競逐,每支球會為自己所屬的國家之代表。這項比賽有時會被認為是第一屆世界盃(The First World Cup,義大利、德國和瑞士都派出本土最頂級的球會出戰,但英格蘭足球總會不欲參加賽事並拒絕派出職業球會參賽。納頓邀請達勒姆郡的業餘球隊西奧克蘭鎮足球會(West Auckland Town F.C.)參賽,以代表英格蘭。結果西奧克蘭順利在賽事取勝,並於1911年成功衛冕冠軍,贏得可永久保存的冠軍獎盃,亦對首開保存獎盃制的先例。
1914年,國際足總決定將奧運足球比賽定為世界業餘足球錦標賽(world football championship for amateurs),並負責管理賽事。這為世界上首次洲際足球比賽(1920年夏季奧運會足球比賽)的舉辦鋪平了道路。13支歐洲國家隊以及埃及隊參加了這屆充滿爭議的比賽,最終主辦國比利時在決賽不戰而勝贏得冠軍。隨後的1924年和1928年奧運會冠軍由烏拉圭贏得。1928年,國際足總決定在奧運的架構之外創辦他們自己的國際賽事。由於當時烏拉圭連續贏得兩屆官方足球錦標賽的桂冠(國際足總的職業時期始於1924年),並且將於1930年迎接獨立一百週年,國際足總決定將主辦權授予烏拉圭。在洛杉磯舉行的1932年夏季奧運會並未將足球列入正式項目,原因是足球美國的普及性非常低,同時美式足球正不斷發展。國際足總和國際奧委會(IOC)亦不認同其業餘性質,所以這屆奧運會取消了足球項目。 國際足總主席祖里斯·雷米特(Jules Rimet)打算將首屆世界盃賽事定於烏拉圭舉行。但對於處在大西洋的歐洲國家來說,遠赴位於南美洲的比賽場地烏拉圭比賽,是一個漫長及昂貴的行程。所以在賽事展開的兩個月前,並沒有任何歐洲國家保證派出代表隊征戰。雷米特說服了比利時、法國、羅馬尼亞和南斯拉夫參賽。賽事總共有13支隊伍參與,包括7支南美洲球隊、四支歐洲球隊和兩支北美洲球隊。7月13日,首屆世界盃足球賽正式展開,首兩場賽事同時進行,法國隊和美國隊旗開得勝,他們分別以4:1擊敗墨西哥隊和3:0擊敗比利時隊。世界盃史上的首個進球是法國隊的盧遜·羅倫特(Lucien Laurent)取得[10]。決賽於蒙特維多球場舉行,有93,000名球迷入場觀看賽事,結果烏拉圭隊以4:2擊敗阿根廷隊奪得冠軍,成為首個贏得世界盃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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