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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跑布丁(hugo717)

2009/12/16 13: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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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1285 IP 188.25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小弟認為,取締的目的應是勸導,而不應以開單當作目的...
小弟每日走二高往汐止方向下交流道,時常看到一部深藍色廂型車停在大約北上15k路肩位置打開尾門,車身側面打著xxx國道x隊(大家應知道該車是做什麼的...),他們是很辛苦啦,拍照拍的很辛苦;小弟不解的是既然有心要取締違規,開紅斑馬來大家應該更會警惕才對,使用偽裝車來拍照,很難讓人不把取締和開單為目的畫上等號。
前往討論:請多用理性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