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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在廣播中說的─即使對方已經明顯超速,他要超車您還是得讓出內車道..」 是哪個白痴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講的?麻煩找出證據,不要誤導他人! 在新聞裡只有提到「德國」的無速限高速路,只要比遇到你快的「超車」,都必須要讓出內車道。 因無速限的高速路就沒有「超速」的問題。 並不是講台灣「有速限」的高速公路,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要讓出內車道。 我知道我寫這篇,一定會被一堆拿了駕照卻又不看交通規則,又喜歡亂超速的人打壞評, 網路上什麼人都有,惡劣駕駛也是一堆! 這種爛駕駛就只看到「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的標示, 卻不看白紙黑字的交通規則「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的部份, 又白痴到以為超車道=違規超速車道。 都已用最高速限行駛了!本來就是一直在超車! 慢速車才能需要以內側車道做為「超車道」,超完後要回到慢車道。 高速公路上也「內側車道」需以「最高速限行駛」的紅色布條,怪了,怎麼又看不到了? 每條高速公路的設計,幾乎都有一定速限,若要像德國無速限高速路就必須強化護欄, 中線/外線有一堆龜車,若要以「最高速限行駛」且不超速的車,依你的方法就不能一直開內線,開一開要回中線, 不就要一直中線/內線變換車道?一下嚇中線的龜車,一下閃內線的快車,這樣會安全嗎? 中線/外線本來就一堆合法龜車,要怎麼以「最高速限」定速循航? 難道要守法的人讓內線車道給超速違規的人飆車? 拜託!那是怕遇到吸安、喝酒或神精駕駛,才要讓他的! 至於表速不同的部份,我知道一定又會有人拿出來提!就別再吵! 講別人的表不準,搞不好是你的表不準!時速的問題是由條子來判定,不是版上某個人講了就算! 對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的車,還被後車閃燈或叭叭叭,誰知道是不是後車的表速根本就已超速? 龜車佔用內側車道的,會強迫「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定速循航的車必須變換車道,所以才該罰! 並不是「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要禮讓「超速違規」的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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