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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洪檢來此看看. 不是這裡誰的看法對錯問題 ( 從第1篇~最後看完. 想說的大家都說了) 都有道理... 洪先生應該來看看這裡形成的社會共識 註: 我也曾在中壢市路旁沒停車格處被放單 事後詢問是否放錯? 結果是重新舖柏油把停車格蓋掉 之後當然我知道後去繳款了. 但是過不到一週又去停 同樣地方. 才15分鐘車子就被破壞了 大家會怎樣想??? ... 也只好認了 ACCORD的後保桿鍍鉻飾條. 一條原廠價2150元 我被損毀2條 😰 | ||||||||||||
我想不必請他過來u-car了
因為他堅持的不是30塊的停車費
來這邊他還是將這裡視而不見..
不必了!
日子要快樂...
換一台k5 TAXI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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