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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泥(cuteclub)

2009/04/23 12:21:18

發文

#984404 IP 187.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拉

依照當事人職業來推理

檢察官一定認為 那婦人是要來害他的

你也知道執法人員 常常會結交一堆"生死之交" 也就是一堆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朋友😰


我想這件事應該是如此吧...😲

小雄(harryd)

2009/04/23 12:27:42

發文

#984408 IP 82.6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看到許多人留言
真的發現台灣人真的很容易受媒體影響
而缺乏獨立思考的判斷能力
更別說亳無相關法律常識

首先
本件根本與檢察官之身分無關
因為當事人是立於一般人民的立場提告
而非以檢察官的身分去起訴對方
所以本件根本與司法不公、濫權無關
因此
本件只有處理方式妥不妥當的問題而以

其次
本件一看是蘋果日報
而且特別強調檢察官之身分
(但其並非在執行公務)
即可知其是故意塑造
強欺弱的不公假象
企圖讓一堆無判斷是非能力的鄉民
隨之起舞
反正愈亂愈多話題
對媒體愈有利

大家如果有空去看一看另一造的說法
相信就不會那麼偏激
也希望大家可以不輕易受惡質媒體影響

魔鬥神射手(mocar123)

2009/04/23 12:52:55

發文

#984443 IP 35.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kt (kk黨) 所寫
回應 shasking (Paradise) 所寫
回應 kkt (kk黨) 所寫


高檢署洪主任檢察官~~英明、萬歲~~~

請問~~
有人逼迫恐嚇貧婦要開單開的那麼猛嗎? 沒有嘛
慢慢開就好啦,下大雨、大太陽~~那麼拼命幹嘛啊。~~
有抽傭嗎? 沒有嘛 ~~那麼拼命幹嘛啊。~~
還不是上下班薪水而已 ~~那麼拼命幹嘛啊。~~


😞看來你還真的沒概念...


看來你才是真的沒概念...
電子收費機,是不是大家繳稅、然後標購買來的。
有了電子收費機,那那需人工收費。
有了人工收費,那那需電子收費機。



這個kk…

你不是姓洪吧!

真是腦殘!


只玩一種線上遊戲:神話。而且只玩第一版,快絕跡的遊戲! 目前只知美國有這款免費遊戲,練到頂級95級只要2天,然後開始殺! 網址:www.ryltorment.com 好想組台灣團去殺!

一瞬間(sagit_w)

2009/04/23 13:09:55

發文

#984455 IP 250.12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有遇過類似經驗,跟大家分享一下:

幾年前路邊停車繳費單是只能在路邊的收費亭或是找收費員繳的
後來改便利商店可以代收剛開始前幾天
有一天我拿單子去他們那繳費(該地段收費時間為8:00~17:00,通常他們一天開4次,早上兩次下午兩次,其餘時間會坐在收費亭旁,下午四點不到他們就下班走光了)
兩.三個收費員坐在那,其中一個回我:
"現在7-11可已收了啊,他們代收一張可以賺1元,我們還沒得賺咧"
然後就繼續聊他們的天,也沒處理我的收費單
於是我就摸著鼻子拿到便利店去繳,接下來我就打給停管處說了上述狀況
電話中小姐說他們會要求該員改進,並且問我在哪個地段發生的,我也據實以報

過兩天我又拿收費單去繳,這次他們乖乖的收了(我猜應該是有被停管處通知到)
過沒幾天一次中午我在車上睡覺(停在停車格內)
收費員不知是沒看到我還是以為我不會醒來(就是那天不收我單的那個太太)
他開單時把我吵醒,他見我醒來後慌慌張張的跑掉
結果我一看單子,當時13:00他竟然寫了13:30.....😰



紅豆泥(cuteclub)

2009/04/23 13:13:10

發文

#984460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agit_w (Sagit) 所寫
我也有遇過類似經驗,跟大家分享一下:

幾年前路邊停車繳費單是只能在路邊的收費亭或是找收費員繳的
後來改便利商店可以代收剛開始前幾天
有一天我拿單子去他們那繳費(該地段收費時間為8:00~17:00,通常他們一天開4次,早上兩次下午兩次,其餘時間會坐在收費亭旁,下午四點不到他們就下班走光了)
兩.三個收費員坐在那,其中一個回我:
"現在7-11可已收了啊,他們代收一張可以賺1元,我們還沒得賺咧"
然後就繼續聊他們的天,也沒處理我的收費單
於是我就摸著鼻子拿到便利店去繳,接下來我就打給停管處說了上述狀況
電話中小姐說他們會要求該員改進,並且問我在哪個地段發生的,我也據實以報

過兩天我又拿收費單去繳,這次他們乖乖的收了(我猜應該是有被停管處通知到)
過沒幾天一次中午我在車上睡覺(停在停車格內)
收費員不知是沒看到我還是以為我不會醒來(就是那天不收我單的那個太太)
他開單時把我吵醒,他見我醒來後慌慌張張的跑掉
結果我一看單子,當時13:00他竟然寫了13:30.....😰


我的停車單有時也怪怪的 還以為是我的錯覺....原來大家都有這種經驗😡

kevin(kwc)

2009/04/23 13: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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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491 IP 92.1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5201 (神奇小小仙) 所寫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回應 8015438 (我愛好車) 所寫
😌 真不知該說啥! 😌


這個叫王八蛋!😀


網路上請謹言慎行
不要以情緒性字眼攻訐
如果這位檢察官知道了
您可能就有麻煩了
以後發言前請三思

對啊!自己如不是高官權貴的話,請謹言慎行,小心被告!!

A.J TAXI(jay_r521)

2009/04/23 21:25:33

發文

#985332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種情況用申訴的方式就可以了
又不是收費員態度惡劣
用告的..
作法有點激烈...
日子要快樂... 換一台k5 TAXI 了.....

PP(gx2000)

2009/04/23 21:47:28

發文

#985378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罵人一句髒話都可以告上法院了~而且還被判罰~~

不就是一種心情與感受而已~

不過還是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這種芝麻綠豆的小事就算了吧~😌

wellyxx(wellyxx)

2009/04/23 23:43:07

發文

#985669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各位到洪檢的部落格,看看他怎麼說!

http://tw.myblog.yahoo.com/wellyxx

魔鬥神射手(mocar123)

2009/04/24 00:07:17

發文

#985723 IP 251.2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ellyxx (wellyxx) 所寫
請各位到洪檢的部落格,看看他怎麼說!

http://tw.myblog.yahoo.com/wellyxx


看了…

只有一句話:法律人的迷思,把簡單的事情搞複雜!😌


姑不論檢座的行業,一般老百姓會怎麼處理?你會為了花30元的事情大費周章?

以檢座的行業來看,提告只是家常便飯吧!這不是「強凌弱」?


我不是要姑息養奸,只不過這個事情處理得這麼差,搞到自己一身腥,何必呢?

有證據(人證物證俱在),事後申訴有這麼難?

先花30元了事,再去修理那些亂搞的人,會更痛快吧!要出氣不是這樣出的…

只玩一種線上遊戲:神話。而且只玩第一版,快絕跡的遊戲! 目前只知美國有這款免費遊戲,練到頂級95級只要2天,然後開始殺! 網址:www.ryltorment.com 好想組台灣團去殺!

kk黨(kkt)

2009/04/24 00:21:40

發文

#985772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ellyxx (wellyxx) 所寫
請各位到洪檢的部落格,看看他怎麼說!

http://tw.myblog.yahoo.com/wellyxx


這位洪檢、我老早就說了,我是支持你的。
你的這個舉動、不知造福了幾百萬個開車的。

我也有時自己也遇上這狀況,但時間都在他們下班和交接班的時候,外縣市最敢、因為都外包了。
他們下班會、時間未到就預先開好,
他們交接班、上任開的時間未到達、下任就開了,時間重疊了

又能怎麼樣、摸摸鼻子 錢繳了 ,你要了解、沒有人在逼她們的業績壓力喔

wellyxx(wellyxx)

2009/04/27 23:42:16

發文

#992392 IP 186.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到洪檢的部落格,看看他怎麼說!
http://tw.myblog.yahoo.com/wellyxx

鯊很大(imprezafrank)

2009/04/27 23:43:07

發文

#992396 IP 251.19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當是制度上的問題
而不是個人的關係

神乎其雞(khclarion)

2009/04/28 0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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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502 IP 189.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7790609 (win) 所寫
中時

擔任停車收費員的低收入戶婦女高從蓉,日前沒注意一名車主已在收費器裡投幣,仍開出三十元繳費單,卻惹惱了車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洪威華。洪事後到警察局,堅持為了這三十元,控告高婦偽造文書罪和詐欺未遂罪。😞


是有點誇張..但是開單人員也應該看一看.不要一昧只會開單.應該是有抽成獎金吧.所以開上癮嚕...
最近停車收費人員開單真的是開的超級勤快.我在高雄.中華一路(郊區).建國路(火車站前).去年至今做了n次測試..
我一離開車不到5分鐘馬上就來開單.且都很準時來蓋印章.如果是建國路車流量大還好..
比較誇張的是中華一路沒啥商辦大樓.整排停車位沒啥車停.開單還不開的超級兇..
以前停中華一路.停一天頂多意思意思開個2張.一共60元.現在都一張蓋滿印章到180.不夠在開另一張..
整條路沒幾台停.感覺被搶錢搶很兇.那裡又不好租停車位.現在直接開到人行道上.警察來了在移車就好...

JOE(wangtalk1234)

2009/04/28 16:28:51

發文

#993214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74年台上字第4225號判例

行為雖適合於犯罪構成要件之規定,但如無實質之違法性時,仍難成立犯罪。本件上訴人擅用他人之空白信紙一張,雖其行為適合刑法第335條第1項之侵占罪構成要件,但該信紙一張所值無幾,其侵害之法益及行為均極輕微,在一般社會倫理觀念上尚難認有科以刑罰之必要。且此項行為,不予追訴處罰,亦不違反社會共同生活之法律秩序,自得視為無實質之違法性,而不應繩之以法。」

這就是實務上鼎鼎大名的「可罰的違法性理論」

向警察局舉發犯罪、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這都只是論罪過程的前揭段程序,不足以認定被告犯罪。
檢察官起訴被告的門檻為:被告犯罪的高可能性,量化為三成心證。
法官判決被告有罪的門檻為:毫無合理懷疑的確信被告犯罪,量化為八成心證。
所以,警察移送不代表被告有罪,檢察官起訴也不代表被告便是有罪,在法院合議庭審理的程序中,任何案件都可能會有天翻地覆的改變。

身為法律人,同樣不贊同這位檢察官的小題大作,但是,未必所有的法律人都會跟他一樣,會把自己的權益視為比天還大,我相信,這個案件進入檢方偵查時,因為洪檢是被害人要迴避,會由其他檢察官偵查,很可能就不起訴,如果承辦檢察官真的起訴了,到了法院也是沒有論罪科刑的可能性,大家不用多慮了。

A.J TAXI(jay_r521)

2009/04/28 21:36:22

發文

#993704 IP 242.1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一個後遺症會產生

倘若交通警察開錯罰單
那...百姓不就可以依此模式直接跳過申訴
上告法院了不是??😵
日子要快樂... 換一台k5 TAXI 了.....

雷達斌(osmcyupin)

2009/04/29 15:00:14

發文

#994948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y_r521 (阿杰的計程車) 所寫
有一個後遺症會產生

倘若交通警察開錯罰單
那...百姓不就可以依此模式直接跳過申訴
上告法院了不是??😵

那個後遺症更好,
不然警察位了業績亂開單,小老百姓就必須跑監理站,還要花心思申訴,還要證明自己無辜...
當政客、商賈以及社會閒達在鼓吹"樂活""環保""救地球"的同時, 我正卑微的在烈日下"揮汗""彎腰""求生存"。 環保是件好事,但環保人士未必是好人。

您老獅哇(linlowswa)

2009/04/29 15:18:24

發文

#994971 IP 188.24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enji_46_k7 (A`s) 所寫
我想那收費員應該也不是故意的吧

大事不辦的檢察官 沒事去槓上那平民小百姓幹嗎


對阿,莫名奇妙,
台灣那麼多案子不去辦,再那邊五四三的
繳稅養這種人真不甘願

大丈夫(kevin1693)

2009/04/29 16:06:31

發文

#995030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ellyxx (wellyxx) 所寫
請到洪檢的部落格,看看他怎麼說!
http://tw.myblog.yahoo.com/wellyxx


請洪檢來此看看. 不是這裡誰的看法對錯問題
( 從第1篇~最後看完. 想說的大家都說了)
都有道理... 洪先生應該來看看這裡形成的社會共識

註: 我也曾在中壢市路旁沒停車格處被放單
事後詢問是否放錯? 結果是重新舖柏油把停車格蓋掉
之後當然我知道後去繳款了. 但是過不到一週又去停
同樣地方. 才15分鐘車子就被破壞了

大家會怎樣想??? ... 也只好認了
ACCORD的後保桿鍍鉻飾條. 一條原廠價2150元
我被損毀2條
😰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09/04/29 23:02:52

發文

#995881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阿,看了不落格,只是替自己辨解...😵
事情始末就讓他結束...別浪費司法資源...撤銷告訴不就好了😆
如果法官也受理玩下去...只能無言😠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 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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