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標案生變 遠東聯盟得標案遭法院撤銷

J-C(jcandysu)

2006/02/24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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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46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02/24/06  17:42:54<br>ETC標案生變 遠東聯盟得標案遭法院撤銷<br>(中央社記者陳慧真、陳亦偉台北二十四日電)引發爭議<br>的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C系統標案出現重要變數!台灣<br>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宣判,撤銷當時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br>局辦理甄審時,將遠東聯盟評為「最優先申請人」的決<br>定,若未來高公局敗訴確定,恐使ETC標案必須重新評<br>估。<br><br>    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新聞稿指出,法院認為「本件甄<br>審公告認定參加人遠東聯盟為最優先申請人之判斷,違<br>反平等、公益原則,應予撤銷」。<br><br>    高等行政法院發言人張瓊文指出,法院認為違反公<br>益的理由,主要是整個ETC建案分初級、中級、高級三<br>個不同階段的衛星收費標準,到目前為止高公局卻未與<br>遠東聯盟達成完整的收費協商,達成的僅只於最初期的<br>標準型,也就是目前車上機的收費,將來若系統轉換時<br>,消費者還必須更換新機器,將影響消費者權益。<br><br>    此外,張瓊文表示,ETC中有關衛星定位繼承收費<br>事宜,高公局只和遠東聯盟協商,卻沒跟次優先的台灣<br>宇通公司協商,法官認為高公局也違反平等原則。<br><br>    全案判決後,高公局仍可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若高<br>公局未上訴,或日後高公局被判敗訴確定,屆時整個<br>ETC 招標可能必須重新招標,或由高公局依法宣布由次<br>優先廠 (台灣宇通)遞補得標,影響層面深遠。9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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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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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jcandysu)

2006/02/24 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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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48 IP 187.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已經裝機ㄉ不就真ㄉ是盤子?

LEVHO(jasonhoo)

2006/02/25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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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79 IP 90.1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從一開始就爭議連連,先裝的完全沒保障財大氣出的財團終將被唾棄.

阿華(rolanx77)

2006/02/25 12: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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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3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哈哈...還好還沒裝 反正現在還有其它方式繳費

到時候遠通就會求我們裝拉.....撐....

大漢(greathan)

2006/02/25 12: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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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4 IP 189.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交通部面臨81億國家賠償的危機?這都是大人物的事,反正這熱鬧的事關小老百姓何事?塵埃落定之前,那些勇於嘗試的一群已享受得到已有的便利,將來說不定換更新的設備也不用錢!

梅子糖糖要回台灣啦(jimy562002)

2006/02/25 13: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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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5 IP 94.15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TC並不是一種罪惡.相反的.他是一種先進的象徵.只是進行之中有錯誤.

個人認為.以消費者來講.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的.但我現在只要去加油站加油."順便"買本回數票380元來用.就這樣子啊.

現在要先掏錢買個E通機.沒事還有可能會超速受罰.沒被扣款更麻煩.我為甚麼要花錢自己買個囉唆來煩?-------
便民沒做到.

然後說說系統建立.遠通和政府相關單位真的都沒人知道.他們不是獨一的.還有人在這個工程大餅中想辦法ㄋ?
就算是落後的.不合理的.也要等整個事件塵埃落定後.才開始動工阿.------
做的不漂亮.

政府為遠盟配合鋪路.反對的聲浪聽不見.一意孤行.
這不叫護航嗎?
是甚麼關係ㄋ?

現在擺明了就是先做再說.其中有甚麼"東東"先得在講.
要是真的翻盤啦.該得的也得啦.最後下場是-------
全民買單.

唉.這個戰爭到最後.還是我們倒楣.

iv1602(iv1602)

2006/02/25 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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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87 IP 189.2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的政府 不會管你的
反正有爭議時搞個統獨問題
轉移焦點 民眾是健忘的
就忘記了 像之前的高劫 炒股案
現在不都不了了之嘛?
遠通招標過程本來就一直有問題

有利用收來行賄的被抓到
還有辨識率過低問題(現在新聞都有報 果然辨識率不高)
哀 官商勾結 爽的是那些政府官員 跟財團
受累的是全民
就像現在為了一己之私 想在歷史留地位
要把兩岸關係搞砸 卻要全民承擔

我們一般百姓要的是安居樂業
要拼經濟 不是拼台獨 不是拼你個人的私慾

VICTOR(victorbear)

2006/02/26 0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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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18 IP 75.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哈哈!換成另一家叫"宇通光電公司"來吹牛!
壓金要一千元,每個月租金20元,沒有儲值功能,欲使用他的系統ㄝ,還得到郵局或特定銀行開個戶頭,有沒有搞錯ㄚ? 過個收費站,電子收費,還得要開個銀行戶頭,我看台灣乾脆廢了ETC,高工局未來永遠不要再談這檔子事好了.哈!哈!

VICTOR(victorbear)

2006/02/26 1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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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436 IP 187.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你們有無想過,這一審宇通光電公司勝訴,遠通落入敗部,
如果上訴後結果可能反轉,遠通獲得勝訴,反之宇通光電又落入敗部,
那ETC是否要一再換系統?
所以總結最終決定採用何家系統,是永遠不會有錯的台灣法院的法官
.所謂的評審單位及委員有個屁用?台灣法院的法官才是神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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