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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倫(matchman)

2015/06/03 13:41:04

發文

#5736671 IP 90.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回應 camrycamry (中區~光) 所寫
今天進行第2次調解
保險公司願意理賠
1.醫療有單據:10000元
2.機車維修發票:2000元
3.交通費:8000元
以上完全沒刪減

接著:精神撫慰(非財產上之損害):我列15萬(因保險員一定會刪)....保險員..果然只願意賠5萬
所以加上面 理賠總金額 大約7萬

減少勞動損失,一直請我去醫院補開休養2個月診斷書,就可以請款!!
保險員說:他也是工作者,必須符合規定,才好辦事
(我心想:一直拜託請我補開,感覺好像是跟醫院串供好了!!就好像保險公司長期有獻金醫院)

我也跟保險員說:以目前診斷書,勞保職災2個月請領,已撥款,為何保險公司無法通過?
保險員說:你口說無憑?!我拿出*勞保現金給付通知表*勞保有寄單給我!!保險員才沒再說.....

財團的醫院,開的診斷內容:
1.雙下肢挫傷 左足第三掌骨疑似骨折

復健時 診所開的診斷書:
1.左腳撞挫傷合併第三掌骨線狀骨折 足踝關節活動受限及疼痛

診所也有照X光,直接判定骨折!!...大醫院(財團)卻是:疑似
以上比對,財團果然很明顯偏好保險公司
心想:骨折就骨折,怎會打上*疑似*字眼....給保險公司很好的機會

明天要再次找醫師補開證明,前面2個月都在財團醫院看診
若2個月後,不敢開需休養2個月,也請事先告知,我方 理應轉診別家醫院(怎有這種事)

醫師上次說明不敢開的理由是:
有前例開3個月,事後保險公司請徵信拍照,病人休養期間還在騎車外出,連醫師一起告!!
所以現在都不敢開休養幾個月

註:
今天肇事駕駛,是一位單親媽媽(肇事者自己說的),若到了法院,勢必有刑事責任,不是蹲,就是易科罰金!!
她也說沒有錢可以賠,不願意自己補足.....(單親媽媽,真的很同情她)

若醫師補開證明,休養2個月+7萬,也差不多可以和解了!
若證明開不成,保險只願意賠6~7萬....真的該就此吞下嗎?
😵


說實在的.....我方的相關佐證很薄弱,
若我方傷勢確實如此....醫生怎會不開證明呢?
不管你們是自己處理或是找人處理~~
都得有憑有據,
以我方目前看的到的兩萬...而對方願意開精神慰撫金5萬來看,
我方損失很明顯的絕對不會只有這兩萬.....
只是我方溝通方式不良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
這部分建議真得好好再跟醫生溝通才是。(別先預設立場...溝通看看再說)
應該還有空間才是!

另外~
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
這類案件原則上是不會關的,
大多會以易科罰金或申請服勞役來處理為多,
也就是說~~~~~
這邊可以運作的空間為3~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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