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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報紙跟新聞,騎57萬的重機撞到人就可以踹人?那開進口名車的人如果撞到這踹人的傢伙不就可以直接下車對這傢伙爆頭嗎? | |||
進口名車 撞死人 可以免做牢 哭一哭又是一條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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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另一個影片 女童有讓車 但監視可以看到前方好像是紅燈 車子都停下來 但重機騎士好像車速過快 也導致這個悲劇
固然女童有錯 但也不能出手........
於
2013/01/21 18:10:01
發文
於
2013/01/21 18:10:01
發文IP 251.193.*.*
於
2013/01/21 18:12:50
發文IP 251.193.*.*
於
2013/01/21 18:27:47
發文IP 251.193.*.*
【聯合報╱記者黃宏璣/南投縣報導】
男子楊凱翔昨天上午騎重型機車在埔里鎮中正路,撞上橫越道路要回家的九歲王姓女童,兩人倒地,楊起身後,不是搶救骨折的女童,而是猛踹女童兩腳,還罵髒話嗆說:「害我摔倒,踹死你!」
目擊經過的埔里鎮西門里長陳建忠表示,沒見過像楊這麼惡劣的駕駛人;楊踹人後查看機車,見同行的重車隊友來到又再上前補一腳,他與里民上前質問「人重要或機車重要?」楊還兩手插腰和眾人理論。
「一定要給這種人一個教訓!」陳建忠表示,他抬頭看見有監視器,跑去調閱監視錄影畫面給警方,楊跟著警察到分局看見影像才認錯。陳里長支持女童家長,一定要告,「律師費我付!」
警方在晚間把楊(廿五歲)依重傷害罪嫌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後以兩萬元交保;女童家長得知直搖頭說「很感慨!」女兒嚇得臉都白了,這樣的行徑卻以兩萬元交保,「誰來保障民眾的安全?」
警方調查,九歲的王姓女童昨天上午十時五十五分,從家中越過中正路到對面的統一超商購物,準備橫越道路中心線回家時,看了兩邊沒有車,跑步跨越車道時,被騎重型機車的楊凱翔撞上,王姓女童與楊分別滑摔出去。
兩人摔出的巨響引起附近住戶注意,紛紛出來查看,卻見楊爬起來跑到女童身邊,飆髒話還罵說:「你害我摔倒車毀,我要踹死你!」說完就朝女童背部踹了一腳。
楊隨後跑到路邊查看倒下的重型機車,這時同行的重車友到場,楊再跑到女童身邊朝身體再踹了一下,牽車想要離開;民眾群起圍住楊質問,楊不承認踹女童,與里長陳建忠及民眾大小聲,直到調出路口監視錄影帶態度才軟化。
楊凱翔警訊只承認踹了女童一下,但目擊者說「兩下,結結實實的踢了背部與腳各一下」,錄影帶也清楚顯示楊踹兩下。楊供稱,「當時很生氣,才會衝動起來跑上去踢女童」,他很後悔,已向家長致歉,再也不敢了。
楊凱翔 FB :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167626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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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121/155140.htm
南投地檢署指出,楊凱翔撞傷女童為過失傷害罪,踹女童則為傷害罪,都屬於告訴乃論。因為楊已經承認自己的犯行而且也道歉了,加上突然穿越馬路的女童也有錯,所以檢查官才會讓楊交保,希望他可以誠心認錯,促成雙方和解,對女童也更有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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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他遇到四輪橫出.. 就好玩了.. 😌
你就繼續模糊焦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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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版是不是又出現眾人皆醒他獨醉的人了啊?😌 你就繼續模糊焦點吧!😝 | |||
到警察局做筆錄還笑得出來啊 😠😠
這人有病 😞😞
於
2013/01/21 18:45:43
發文IP 129.169.*.*
於
2013/01/21 18:49:00
發文IP 12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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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鄉下的行人穿越道間隔都超過....1km.. 甚至...更誇張... 是正常人一定不會走.行人穿越道.. | ||||||||||||
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12455&ldate=20111213&lno=93,9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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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12455&ldate=20111213&lno=93,94,134 | ||||||||||||||||||||||
所以這起事件的重點在行人穿越馬路?
所以小女孩害騎士摔車才會被踹?
所以這是因果關係囉?
好像是分屬民刑事責任的兩碼事吧?😌
台灣的父母通常是小孩子出了事能賴就賴,能擺爛就擺爛,所以會被踹。因為真的很氣。
於
2013/01/21 19:15:31
發文
2. 此重機是紅牌. 在正常規定下是必須行駛汽車道.
3. 從影片前後一秒定格. 紅牌重機違規行駛機車道. 已過兩台發財車距離.. (影片中那停路邊來目測)
粗估是已經有超過 50 ~ 60 以上 的車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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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會被踹。因為真的很氣。 | |||
氣不氣是他家的事
動腳傷人就是該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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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lawrela.aspx?lsid=FL012455&ldate=20111213&lno=93,94,134 | ||||||||||||||||||||||
好評...
於
2013/01/21 19:23:57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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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在那邊模糊焦點了!😌 | |||
他跟他.. 是否同一人 ? 簡單說.. 馬甲 ?!
於
2013/01/21 19:28:50
發文IP 253.224.*.*
於
2013/01/21 19:29:55
發文IP 253.224.*.*
看了監視器原始檔
重機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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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起事件的重點在行人穿越馬路? 所以小女孩害騎士摔車才會被踹? 所以這是因果關係囉? 好像是分屬民刑事責任的兩碼事吧?😌 | ||||||||||||||||||||||||||||||||
回應我樓上的說法而已🙂
於
2013/01/21 19:41:00
發文IP 164.232.*.*
於
2013/01/21 19:41:23
發文IP 164.232.*.*
於
2013/01/21 19:42:08
發文IP 164.232.*.*
於
2013/01/21 19:43:45
發文IP 164.232.*.*
於
2013/01/21 19:56:51
發文IP 164.232.*.*
小妹妹幾歲? 5歲 7歲 11歲? 都有人說!?
還踹頭? 明明是背部!!
還穿著硬硬的靴子?.... (楊男穿的是SIDI賽車靴,義大利製,要價約9500元。來自蘋果)
感覺蘋果專業多了
騎士被人肉 他會為今天的過錯 付出代價刑事 民事等...
小妹妹 希望能早日康復 心理的創傷更是難已恢復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1/34784484
於
2013/01/21 20:11:11
發文
於
2013/01/21 20:11:11
發文IP 129.175.*.*
於
2013/01/21 20:11:11
發文IP 129.175.*.*
於
2013/01/21 20:12:20
發文IP 129.175.*.*
我發現全篇有個人一直在胡扯~從頭到尾都在胡扯
就是那個koala兄
你到底是在胡扯蛋啥麼~大家在講東~你在講西
有沒有人說那個小女孩這樣突然衝出來是對的~是沒有責任的?
那個小女孩和其家長絕對要負相當的責任~幾成就不是你我所能決定的
而大家是在討論那個重機騎士踹小女孩的行為如何?
而你到底是在扯啥麼?完全看不懂你想要表達的
因為小女孩自己突然衝出馬路~所以導致重機騎士摔倒
機車摔壞了~所以踹小女孩出氣是剛好而已?
還有人在那邊講是踹背不是踹頭~穿的鞋子是那一種的
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踹一個小女孩大家就看不過去~~ok?
重點放在重機騎士踹小女孩這個點上面吧
光是比照汽車路權的重機從路肩超車撞到人這點
贏面就很低了~~~ok?
踹人之後,他付出的代價,可能超過了人家修車的費用!!!
也侵犯了台灣人的道德底線!!
請遵行政府在推行的"禮讓路人"~不管在不在斑馬線~難道不能讓一下嗎??😵
不管用路人對不對~讓一下是會死喔~有這麼急著投胎嗎~😌
你的家人也趕快去撞一次
最好遇到砂石車
你們再上來取暖
然後遇到砂石車的聲援者
我知道我很毒
但那只是嘴巴
不像那些良心都被畜生啃掉的人毒
阿彌陀佛早死早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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