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行動上網取消「吃到飽」用戶恐成待宰羔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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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張善為委員有說了
如以2G使用量來說~100元應是合理價位
這個使用量對於我每天只是用手機看個盤~下個單
這個使用量就夠了😀
如以2G使用量來說~100元應是合理價位
這個使用量對於我每天只是用手機看個盤~下個單
這個使用量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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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張善為委員有說了 如以2G使用量來說~100元應是合理價位 這個使用量對於我每天只是用手機看個盤~下個單 這個使用量就夠了😀 | |||
之前那個張善為委員和現在的張善為委員不一樣了😀😀😀
我是讚成改流量計費,但是..1個月1GB流量月租費150,2GB 300元的前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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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那個張善為委員和現在的張善為委員不一樣了😀😀😀 | ||||||||||||
拍謝~我好像記錯了
那個委員應該是叫張善政~~拍謝拍謝😊
所以國道塞車 所有的收費站都取消囉😵
柴油車的猛只有開過才知道!!
柴油車的省油只有加油時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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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國道塞車 所有的收費站都取消囉😵 | |||
歐, 我們的收錢政府應該會說 .... 每台上高速公路的車 Base Run 二十元, 隨油價調整, 每週公告一次.😩
四十年房貸+助學貸款? 是銀行想騙未來年輕人當奴工吧?
記者溫于德/專題報導
「行動上網」的爭議在台鬧得沸沸揚揚,觀察國內消費者已經習慣「吃到飽」的方式,現在政府、業者卻丟出「分級付費」的風向球,也難怪被動的用戶急得跳腳。
但回歸現實面,世界先進的國家當中,「分級付費制」已經行之有年,不過前提是在頻寬、速度等上網環境都穩定的情況下,消費者的權益才能獲得保障,分級付費制也才易推動。
以澳洲來說,每年前往旅遊、留學,甚至是打工的國人不計其數,該國的電信環境也與台灣有相似之處,但未提供吃到飽方案。澳洲電信公司Telstra的龍頭地位有如中華電信,其行動上網的資費就採分級付費制,例100元澳幣(約2887台幣)可上傳、下載6G的用量,收費確實相較於中華電信來得高,不過Telstra卻可作到網路涵蓋率百分之百,且最高傳輸速度達每秒20M。
美國方面,以AT&T為例,分級付費採「依用量計價」、「固定流量」方案兩種;「用量計價」每50KB的傳輸量為1美金(約31台幣),「固定流量」則傳輸量越大越便宜,同樣沒有吃到飽方案。
歐洲經驗,德國電信公司O2提供的是,25歐元(約1044元台幣)可使用5GB的傳輸量,同樣是傳輸量越大,收費越便宜,不提供吃到飽的上網方式。
台灣要在制度上學習國外經驗,取消上網吃到飽、採分級付費制,固然是為了電信環境更為健全、頻寬有效利用的美意;不過師法之前,政府與業者對於電信環境的建構、網路傳輸速度的保障應該更有作為,否則以兩者交相好的程度,消費者恐只能成為待宰的羔羊。
**評論---------------------------------------------------------------------------
100元澳幣(約2887台幣)可上傳、下載6G的用量
但該國月薪平均時薪是台幣600以上...比台灣高出6倍,月薪也是高於台灣5倍以上
相較2887元台幣 換算下來,若以台灣的所得來說....大約是600元台幣就享有6G的使用量!
而目前600塊在台灣可以用到 6G使用量與每秒20MB的速度嗎????
既然政府這麼想參考國外
那就制定...
時薪保證 500元起
基本底薪保證 80,000元起。
雇主若違法..(濫用責任制、高薪低報....不按照勞基法等等等 )..
直接凍結/沒收所有財產與帳戶並且直接判刑20年以上不得緩刑與罰鍰
酒駕直接判刑20年不得緩刑
性侵犯、搶劫犯、偷竊與黑道殺人放火、高利貸等直接槍斃,不得異議
另
安樂死合法化!讓大家有尊嚴!
做不到,就別一推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