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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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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人,我反核,(k8420247)

2010/11/12 19: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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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573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官逼民反



法官再亂判






大家來去拿竹竿桶法官屁眼好了😆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M(akoboeaeaga)

2010/11/12 19: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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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579 IP 189.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 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親親小月(cq2230)

2010/11/12 19: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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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589 IP 243.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雜種雞掰人,比國民黨還惡劣😠

辛苦人(h6518h)

2010/11/12 19: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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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640 IP 92.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9w726 (cervantes) 所寫
直接判死刑啦!不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養關在牢裡這些人渣

+1
+1
+1
人渣...!!!
人生中世事變化無常~ 當感情不再是生活的唯一.. 當失去不再是一種遺憾... 愛或不愛或許就不重要了~。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10/11/12 20: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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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706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8420247 (隨便勾一勾就有錢賺) 所寫
官逼民反



法官再亂判






大家來去拿竹竿桶法官屁眼好了😆


好殘忍喔,這樣衛生嗎?😲😆😆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 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喔伊(oeoeoeo)

2010/11/12 20: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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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760 IP 253.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ckysmj (小喵喵&袋鼠弟弟) 所寫
回應 k8420247 (隨便勾一勾就有錢賺) 所寫
官逼民反

法官再亂判

大家來去拿竹竿桶法官屁眼好了😆


好殘忍喔,這樣衛生嗎?😲😆😆


這樣對竹竿太殘忍了😇

來杯美式咖啡(hyusnhyusn)

2010/11/12 21: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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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9910 IP 242.4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hadzen (chadzen) 所寫
台灣法官真容易感動....😰


如果死者是自己的小孩...就不會感動了...😌
每天歸零重新出發 客人都是我的最愛

只有國產的命(lancelot0427)

2010/11/12 22: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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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45 IP 24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reeneyes (下班快閃) 所寫
檢方應該改蓄意殺人來起訴才對😡


對~這已經是蓄意殺人了😠~廢渣!!!

思考(wurth)

2010/11/12 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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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47 IP 189.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垃圾應該被垃圾車載走,接下來😠😠😠該有的處理程序

五億地下探長(joy333)

2010/11/12 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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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58 IP 25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這種人應該醃掉處決! 他本意奇差無比!!!
一步一腳印。。。

海賊王(ckf)

2010/11/12 22: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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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66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想成為億萬富翁,過著好野人的生活,四處行善的大善人,

白射閃電真無聊(samuelchu)

2010/11/12 22: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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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084 IP 189.2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真是爛人

全世界最孤獨的人(timfang)

2010/11/13 00: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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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617 IP 47.1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的法律永遠都是保護壞人!
很妙吧!😌

五億地下探長(joy333)

2010/11/13 00: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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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673 IP 25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imfang (全世界最孤獨的人) 所寫
台灣的法律永遠都是保護壞人!
很妙吧!😌


😌😌
ImPoSsIbLe Is NoThInG.

潛水艇(e320cdi)

2010/11/13 02: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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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82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為什麼我不是法官

不然我一定判牠無期徒刑 😝

新手(newhands)

2010/11/13 0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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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834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感動法官???
以後罪大惡極的殺人犯
想被輕判的話
其實也不用去跟被害家屬下跪或懺悔了啦
想辨法感動法官就好了嘛

悲歌未徹(talktoyy1)

2010/11/13 05: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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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0915 IP 239.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aruku828 (喝水好健康) 所寫
回應 nomar5 (喜歡就好) 所寫
😌😌😌......................


重點還是那一堆無能的立委呀-不立法不修法.永遠無解啦..............😌


+1

其實真的是立委的問題佔最大
刑期就規定如此的少,法官想加個幾年也無從加起

過失致死最高也就兩年...
導致有些酒駕害死人的也就才短短沒幾個月
甚至如果更會演戲的,刑期可以更少...

立委們~拜託你們修法吧!!!!


+2

不過, "力萎"們應該很沒空又沒力氣研究

危險駕駛致死, 記得香港有類似法條

勇敢的衝吧(legend35)

2010/11/13 2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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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865 IP 253.2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法官也應替 被害家屬想想呀,
一位孝順的女孩賺錢貼補家用耶,
不要就只是罪犯的幾滴眼淚,就心軟而忘了伸張正義,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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