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車禍冤案 - 求車禍鑑定專家
於
2010/08/24 10:11:24
發文
沒人跟你說要錢?😇
面向陽光
陰影就在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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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跟你說要錢?😇 | |||
您問的若是死者家屬的話,我已謙卑地和死者家屬談多次和解,雖然明明不是我幹的,最後也迫於極大的壓力已在一審法庭上答應對方要的金額,但只是不願含冤認罪,就一樣被如此重判。
您問的若是法官,還真的沒有,雖然我的親友在猜就是因為我沒送錢才會這樣亂判,但我寧願相信只是法官自己過於主觀與缺乏法學素養造成這樣的冤判。
於
2010/08/24 10:51:14
發文
我也是看了前不久的新聞才這樣問的啦... 😌
面向陽光
陰影就在身後
幫不上忙
只能祝你順心...🙂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
千萬別跟豬打架,這只會讓你變髒,卻讓豬樂在其中。
在刑事沒判定前,民事就認輸了,這似乎很不利啊....
祝好運。
祝好運。
冷冷七弦上 靜聽松風寒
古調雖自愛 今人多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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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不上忙 只能祝你順心...🙂 | |||
+1 祝您順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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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沒判定前,民事就認輸了,這似乎很不利啊.... 祝好運。 | |||
_唉 常識 +1🙂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這時候如果有行車紀錄器,也許就有機會可以避免這些冤枉事了,
這跟買保險一樣,誰都不希望用到,但是,一旦需要時,
你就會發現,投資報酬率其實是最好的。
這跟買保險一樣,誰都不希望用到,但是,一旦需要時,
你就會發現,投資報酬率其實是最好的。
台灣的法律都很怪,...........😌
事發時有停車報案等警察嗎?
如果沒有
你上面所說的對你有利的證據
都有可能事後喬的
如果當時有報案並等警察做現場勘查的話
應該還會有一份對你有利警察現場勘查報告
如果連這樣法官都還判你有罪
你可以去申訴
看是監察院
或是找議員開記者會
相信現在大家對法官的社會觀感不好的壓力之下
會對你做出公平的判決
你是哪種狀況呢?
如果沒有
你上面所說的對你有利的證據
都有可能事後喬的
如果當時有報案並等警察做現場勘查的話
應該還會有一份對你有利警察現場勘查報告
如果連這樣法官都還判你有罪
你可以去申訴
看是監察院
或是找議員開記者會
相信現在大家對法官的社會觀感不好的壓力之下
會對你做出公平的判決
你是哪種狀況呢?
現在高院那一窩的怪咖法官還有在講究邏輯嗎?
以陳哲男案為例, "曾經宦海浮沉"竟可當作輕判的理由,
像樓主這樣的案子會亂判真的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以陳哲男案為例, "曾經宦海浮沉"竟可當作輕判的理由,
像樓主這樣的案子會亂判真的就一點都不奇怪了.
於
2010/08/24 14:38:40
發文
3) 現場附近監視器顯示我的車是在上述3分鐘之後才經過現場
--------------------這樣不就證明跟你無關嗎???
--------------------這樣不就證明跟你無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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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沒判定前,民事就認輸了,這似乎很不利啊.... 祝好運。 | |||
一審時叫做'刑事附帶民事審理庭',但因為我只願意賠錢,不願意含冤認罪,所以法官刑事先判我重罪,民事的部分現在再切割給純民事庭的法官,會平行處哩,我就得蠟燭兩頭燒,兩邊都要重複開庭,目前民事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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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如果有行車紀錄器,也許就有機會可以避免這些冤枉事了, 這跟買保險一樣,誰都不希望用到,但是,一旦需要時, 你就會發現,投資報酬率其實是最好的。 | |||
我姊夫因為我這個案子的啟發,年初就真的跟朋友合資開了家作行車紀錄器的公司,要是我真的因冤獄被關,出來也找不到工作了,可能就要去投靠他了
只能建議你找好的律師了
幫不上忙
幫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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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時有停車報案等警察嗎? 如果沒有 你上面所說的對你有利的證據 都有可能事後喬的 如果當時有報案並等警察做現場勘查的話 應該還會有一份對你有利警察現場勘查報告 如果連這樣法官都還判你有罪 你可以去申訴 看是監察院 或是找議員開記者會 相信現在大家對法官的社會觀感不好的壓力之下 會對你做出公平的判決 你是哪種狀況呢? | |||
1) 當時很暗,我只覺得左側輪子壓到個東西,也沒有大礙,所以沒停車就走了。主要也就因為這樣(沒停車的道義)我最後還是答應死者家屬的賠償金,但我確實沒碰到人啊。
2) 您的懷疑也算正常,但我Blog裡都有分析,死者身體是不可能喬的,那裏沒有骨折與外傷,表示不可能被我底盤壓過,唯一能事後喬的是清洗底盤,但當晚警方採證照片我底盤髒得很,有可能留下明顯泥漬但只洗掉血跡嗎? 再者會洗掉中央難洗的乾乾淨淨而只留下一個外圍顯見的血跡沒洗嗎? 底盤都洗了,會故意留下左前保桿螺絲不鎖上嗎?這些懷疑都不符合經驗法則吧? 輪胎廠牌也附上案發前九個月的維修工單 證明早就是那條輪胎沒換過了。您的懷疑雖合理,但只要用正常經驗法則就知道是沒有喬的
3) 我現在是過失致死二審定讞,目前祈求申請再審通過
於
2010/08/24 19:01:55
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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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祝您順心 🙂 | ||||||||||||
+1 希望能洗刷冤情
哪裡來的豬頭
小民四年前捲入一起離奇車禍,本以為是左輪壓到一個先嚴重酒駕摔倒在路中間的機車騎士致死(當時太暗根本沒看到是甚麼),後續發現許多人證物證證明其實根本另有肇事者,我連他的身體都沒碰到,而是壓到路上別的東西,重點為 :
1) 舉發我的目擊者庭上自承沒看清楚我壓到甚麼,是用臆測說我壓到人的
2) 另有現場目擊者證明看到另一台不同顏色的車右輪壓到死者,剎那還造成腳抬起來
3) 現場附近監視器顯示我的車是在上述3分鐘之後才經過現場
4) 竹苗區與台灣省鑑定報告皆稱無跡證證明我有輾壓死者致死,且唯一肇事原因是死者嚴重酒駕於彎道失控滑倒
5) 交通大學鑑定不排除我的車壓到現場三角錐或安全帽
6) 死者頭部致死傷之明顯擠壓印記與我車子輪胎紋或任一底盤痕跡皆不吻合
7) 二審由319槍擊案/蘇建和命案著名法醫出庭鑑定,其鑑定結論為[我的車與死者身體沒有接觸]
但四年來一二審分別依舊重😭判有罪,我正在努力爭取上訴三審與再審,並已向監察院舉發陳情法官確實明顯枉法裁判,所有細節皆已陳述在底下部落格
http://taiwaninjustice.blogspot.com/
想請教交通事故鑑定的先進一些疑點與問題,在此一言難盡且有些資料不方便網路上公開,若蒙有先進願意指教,請在以上部落格留言或發您的聯絡方法至我的e-mail : sinoyuwenho@gmail.com
我會立即與您聯絡,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