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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跑的比較快(troychang)

2010/07/21 12:34:25

發文

#2341682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hcherngru (瓶子RAV4) 所寫
回應 troychang (用跑的比較快) 所寫
嗯~一般徵收有部份農民因生計問題或對土地的依戀而不願徵收是情有可原的

90%的同意就要求10%的人放棄權益雖是民主少數服從多數的多數理論

但10%也不算少了,能否顧全其利益是比較需留意的

另外新的農再條例是否對農民好也還是有爭議

往往對財團是最好的

對農民不見得有好處

補償除針對土地外也會對地上物補償

若有人因想增加補償金而大肆增加地上物是不可取的

農民本處弱勢

沒了土地要叫農民何處立根?

農夫對土地的感情不是那些補償金可以衡量的😌



如果任何建設,決定,都要百分之百的人同意,
我想沒有多少事是可以做的,
就連家裡電視要看哪一台,都未必全家人都同意,
更何況整個社會跟國家,
所謂的民主本來就是少數服從多數,總會有一些些人犧牲,
百分之百就不是民主了,
什麼事都要百分之百才能做,
那請問有什麼政策,什麼建設,可以做?

一路看來,徵收已經拖很久,真有心要抗議,為什麼不早一點呢?
為什麼不在種稻,蓋房子之前就抗議呢?
徵收已經拖好多年,為什麼都沒動作呢?

我不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是,我知道的是,那些農民未必都很窮,你知道因為竹南園區,
多少農民變成暴發戶嘛?
之前,我們一群人想買一塊地當停車場,
結果得到的結果是,他們不缺錢!!!???不缺錢耶!!!
寧可讓地荒廢在那裡,也不想賣,因為不缺錢!!!
你知道那附近的農民有多少"不缺錢"的嗎!!!

哪一項政策可以得到百分之百的人肯定?

少數人的權益當然要顧及,但是,不能無限上綱,

你知道那百分之九十的人很討厭那百分之十的人嗎?

因為百分之十,所以百分之九十的人到今天還拿不到補償,

百分之十的民意要顧,那百分之九十的民意呢!!!???


我家農地也被徵收開路過~所以我能體會被徵收的難處
1.沒人要求建設要百分百同意,但不能運用多數暴力
只是留意那10%的權益是應有的政策

2.若非被徵收的對象,何來的數據與立場說90%討厭那10%?
說個故事:
有個乞丐向一路人乞討,乞丐向路人要一頭牛,路人說好
乞丐向路人再要一棟房子,路人說好
乞丐又向路人要兩隻雞,路人說[不],因為路人真有兩隻雞(沒牛與房)
慷別人之慨總是比較容易的~

3.我家有農地,也沒錢,前一陣子有人想買地,答案也是NO
物慾少就不缺錢,缺錢的定義每人不同

不反對有些農人因土地變更變有錢
但那10%未必是有錢人的行列之一

用跑的比較快(troychang)

2010/07/21 13:04:34

發文

#2341824 IP 91.8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665433 (李技安抓鬼) 所寫
😌他們是官吶..

小老百姓買個便當..要花4400元吶...


也有看到這新聞

標題蠻聳動的,但買便當與違規是兩件事

只是現代人比較喜歡檢討別人

但刻意乎略自己的錯😰

努力賺錢(tw000946000)

2010/07/21 14:13:30

發文

#2342213 IP 243.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說別人姓是[潘金蓮]的[潘]都構成公然侮辱了(新聞有報)
你覺得叫人買藥吃不構成嗎?(難怪一直有醫生開刀開錯地方)😆
因別人的修養而沾沾自喜實在是.....😌

對於版大的論述
只能說"讚"!!!
小弟絕不是要來吵架 請客觀看以下論述:
版大似乎誤解了警察的"執行公務"四字
當警察穿上制服(便衣穿便服)在"出入登記簿"上簽到後即開始"執行公務"!!
如果依版大的想法警察要開巡邏燈鳴警報器才算執行公務的話
那值班與備勤在所內受理的案件是否都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呢?
(警察在裡面沒開巡邏燈鳴警報器~不算執行公務)
那民眾進入派出所報案警察是否可以不用理他?
(警察在裡面沒開巡邏燈鳴警報器~不算執行公務)
那民眾抓小偷到派出所警察沒有權力將他送法院?
(警察在裡面沒開巡邏燈鳴警報器~不算執行公務)
既然不是執行公務那警察身分就變回一般老百姓
變回一般老百姓的話有服務人民的義務與責任嗎?
變回一般老百姓他在公司裡喝酒翹二郎腿又有何不可?

當然不是這樣嘛~

警察就是因為從他開始上班就在"執行公務"
(如果在裡面沒開巡邏燈鳴警報器不算執行公務~那為何可以領"國家"給予的薪水)
版大所要討論的是警察違規的事情

執行公務=不必遵守交通規則<=這句話是不正確的!!
(如果是的話就不會看到路上有警察在等紅綠燈了)

之前版大"警察"那篇小弟已經說過"比例原則"四字了
相信有些許法律概念的人都了解何謂"比例原則"!!

不管是警察.消防員.救護人員~要違規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為何要開巡邏燈鳴警報器?
一:要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他的存在,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二:告訴其他駕駛人他有緊急狀況要處理,請其他人讓路
有緊急狀況時法律就賦予公務車有優先路權的權力(惡意擋路是會被開罰單的)
當然"比例原則"的尺度在哪 這個我想沒人說得準吧!!
所以警察必須在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才享有"優先路權"的權力
舉個例好了:
一條路上併排停車嚴重 影響交通秩序甚大
版大你認為警察到現場後應該先去找個停車位再下來驅趕或開單嗎?
如果附近沒停車位警察是否就不用處理了?
當然是先在附近找個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先停麻(即使是紅線)
如果非要找個停車位停好再處理 這樣花上的時間不知道要多幾倍
如果版大是塞在車陣中見警察姍姍來遲 原因是要去找個停車位
版大的反應又如何呢?
這樣也就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是吧!!
如果沒停車位就不用處理 我想警察自己也樂歪了吧!!

回到最原始的主題
版大上次被開單的違規行為是無庸置疑的
那位警察把機車停在人行道上是否違規
即要看人行道是否超過四米寬(應該沒記錯~錯了請更正)
如果有超過是可以停機車的
如果沒超過那警察的行為是否有符合比例原則這就請恕小弟無法給版大確切的答案了
版大可以檢舉去分局看看 
不過管見以為應是無違反比例原則拉

再來針對這次的版
平心而論 小弟覺得版大不夠專業
拍到警車不停前面警用停車格而停在紅線上
蒐證檢舉只能說:萬事皆備,只欠東風啊!!
版大差就差在沒進去派出所直接詢問值班警員為何車輛這樣停
因為假設如果派出所內有緊急狀況(例如有人攻擊警察)
而警車返所時警用停車格剛好有車停
所以開車警員就先停好車跑進所內支援
若是這樣任憑版大就算拍個一千張那位開車警員也不會有任何事!!

公務員常被用放大鏡檢視 
畢竟領的是國家薪水所以這也無可厚非
所以版大說得沒錯 公務員應要做人表率
警察無正當理由違規也該被開罰單!!!!!!!

洗別人臉之前先把自己臉洗乾淨
警察要開別人罰單之前自己不要違規
(這句話是版大想講的吧!)

那版大去拍警察紅線停車想讓他被處分開罰單
試問版大自己難道不會紅線停車嗎?

如果會的話~那版大您自己又跟你不爽的警察有什麼分別呢?
(因為你也沒把自己的臉洗乾淨就去洗別人臉)


補充:下次要拍照檢舉可以再專業一點!!





BU喜歡~(lovebubu)

2010/07/21 14:17:03

發文

#2342234 IP 240.7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hcherngru (瓶子RAV4) 所寫
回應 ipoo (道.地) 所寫
回應 bp4cl4 (林威威威寶) 所寫
回應 metallurgical (全區金農) 所寫
回應 ipoo (道.地) 所寫
記住,

他們可是州官!
😰


所以可以放火~然後還有鄉民會進來看熱鬧嗎XD...

州官把十幾部怪手開到農田上,左轉右轉的輾來輾去,

把綠油油稻田輾成泥濘地,

馬的大頭目阿義仔說,這是一點點的不周全,也只有幾十戶農家田地而已。



你住大埔嗎? 這麼清楚!?

我住大埔旁邊耶,我來說說怎麼回事,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住戶都沒問題,只有不到百分之十的人在哇哇叫,

什麼叫民主社會? 百分之十推翻百分之九十?

你知道為了百分之十的人,百分之九十的人還等不到補償,

再說了,徵地早八百年前就知道了,

農民硬要種稻在上面,誰對誰錯,我想有得爭論,

人家已經跟你說這塊地要鏟掉,你還在上面蓋房子,種稻,做一堆事,是誰錯呢?

大家都聽那百分之十的聲音,那百分之九十的聲音有人聽見嗎?

一堆不知道事實的人,跟著媒體起舞。


我想以兩件事來和大家聊聊10%

曾經在一個學術研討會場合...討論到高血壓治療藥物ACEI&ARB併用的問題˙

所有的學術報告與指引都指向這兩個藥物併用的結果與證據都沒有顯著的有效性

所以我們EMB在STUDY中看到

1.單單用ACEI製劑...血壓的影響與改善數值

2.單一用ARB製劑....血壓的影響與改善的數值

3.同時使用的時候...血壓影響與改善的數值

以上第三項的研究在顯示有意義的P值下...許多結論是這樣寫的:對於併用藥物的結果"少數~微量的數據並無顯著的療效

所以我們大家都知道~也不會任意的去併用這兩種藥物...

但是我看到有一些STUDY的數據~仍然有高達5~10%的患者~對於血壓的影響是到達5~20mmHg....這部分引起我很大的興趣

然後我去看了STUDY完整的數據...在全部執行數據蒐集的4000多個病患中的兩個尖峰數值被忽略的...

也就是說:極大和極小的數據被忽略...取中間的統計數據來做報告

當時我有寫MAIL請教研究團隊:如果就全部的STUDY來看..仍然有高達將近400個病例是有感受性的併用藥物~而在全部有感受性的400個病患當中~有高達50個病患是有顯著的影響數值到達20~40mmHg~這部分被排除在統計數據的~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推論"仍然有5~10%的併用意義同時被證實可能有效...這在治療指引無效以外的考慮.選擇併用就很有5~10%的意義了...因為我們有高達5~10%的可能性為什麼不去嚐試?為何不能嚐試?...畢竟能穩定降40mmHg的數值....這是很困難的也很難得的

所以我認為..10%在總比值的少數~可能也是很有意義的..


另外一個事件就是發生在家裡~家父的身上...

民國68~70年我們鄉下開闢擴寬一條馬路(非徵收~以地主同意方式進行擴寬)...村子裡所有人100多戶都同意~但是家父不同意...因此馬路開到我們家~硬生生的中斷了

前後都擴寬~就我們家這段不擴寬

當然事出有因..因為不公平..為什麼不是兩邊擴寬...而是到了我們家就全部用我們家的土地~這以父親的硬頸精神是無法妥協的....

我們家在全部村子裡的占率不到1%...我們反對了

我們也承受了許多的嘲笑~辱罵~揶揄甚至恐嚇~半夜偷倒沙石.忍過來了~~.

甚至被告訴到法院...當然最後都沒事

為什麼???父親只有1%的正義可以硬撐下去~

今天我已經四十多歲了~當年父親的年紀我也經歷了...社會的公益是90:10...但是正義是10:90....難道這10%該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然....也很多不是我們能理解的~

比方說~徵收土地~就是偏偏有人有辦法去趕快種些植物~趕快蓋個房子領補償

有人有辦法就炒土地~有人有辦法就繞過他們家徵收臨地

我不否認我看過這些現象

但是無關10:90.....

因為我經歷過那樣的多數暴力....相對的少數...真的無語問蒼天...
有人說車只是人的工具-怎麼看人都像車的奴隸

原魂(jeff99)

2010/07/21 14:18:11

發文

#2342243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陽明里+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努力賺錢(tw000946000)

2010/07/21 14:24:23

發文

#2342282 IP 243.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eff99 (原魂) 所寫
陽明里+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謝謝支持!!

小弟只是客觀而論

希望這樣的論述能讓版大了解何謂"執行公務"與警察可否違規的"比例原則"

版大若還有疑問

只要在小弟所學範圍內盡量幫您解答!!🙂

原魂(jeff99)

2010/07/21 14:30:42

發文

#2342329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665433 (李技安抓鬼) 所寫
😌他們是官吶..

小老百姓買個便當..要花4400元吶...

小老百姓違規難道不用罰嗎?
本來是一件很單純的交通事件.
非得找來媒體與民意代表施壓.
你不覺得該位當事人活該被罰嗎?

下水道清潔工(observer)

2010/07/21 15:18:10

發文

#2342594 IP 189.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邊聽得懂 ACEI / ARB 還有 p 值的人所佔的比例

恐怕 100 個裡面不到1個, 另外九十九個聽不懂....

雖然您的見解到地

但是對於聽的懂的那一位

健保局審查醫師說: 「ARB/ACEI 當第一線用藥可以,但複方不予給付。」

.....................


打鳥燈車都撞爛吧!

哈根草(lailailai)

2010/07/21 15:47:24

發文

#2342779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w000946000 (陽明里) 所寫
回應 jeff99 (原魂) 所寫
陽明里+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謝謝支持!!

小弟只是客觀而論

希望這樣的論述能讓版大了解何謂"執行公務"與警察可否違規的"比例原則"

版大若還有疑問

只要在小弟所學範圍內盡量幫您解答!!🙂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尤其最後說的那幾段
好評丟囉

cmc566(cmc566)

2010/07/21 15:57:51

發文

#2342837 IP 189.2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證據就去檢舉,如果覺得不受理,還有其他政黨議員可以出來主持正義。
不需要任何事情都可以扯到藍綠,都要扯到政治,這個交通安全問題到底和政治有何關聯
搞不好開你單的警員還是支持你喜歡的政黨咧
扯政治只會讓問題失焦,對於社會一點幫助都沒有。

BU喜歡~(lovebubu)

2010/07/21 15:59:08

發文

#2342846 IP 240.7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bserver (四驅酪農) 所寫
這邊聽得懂 ACEI / ARB 還有 p 值的人所佔的比例

恐怕 100 個裡面不到1個, 另外九十九個聽不懂....

雖然您的見解到地

但是對於聽的懂的那一位

健保局審查醫師說: 「ARB/ACEI 當第一線用藥可以,但複方不予給付。」

.....................




SORRY...😇舉那個例子真的很爛....

我完全了解..審查....😇....申復...😇...提行政訴訟😰(沒種)
有人說車只是人的工具-怎麼看人都像車的奴隸

哈根草(lailailai)

2010/07/21 18:22:29

發文

#2343485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感覺就是開板的不服被開單
牽扯甚麼最後一根稻草有的沒的
看看這則新聞: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2/5737968.shtml
這就是漠視法規的人
不要因為執法者素質參差不齊
我們也跟著起舞
不要因為被抓到小辮子就惱羞成怒
社會會進步
是因為人都有向上進取的心
而不是向下比爛倒退嚕著走🙂

問浩(bp4cl4)

2010/07/21 19:15:44

發文

#2343623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eff99 (原魂) 所寫
你當警察~拜託別開玩笑了.依你的素質考的上嗎?真懷疑.
說你是宅男應該不為過吧!
你被警察開單後所做的一舉一動大家都看在眼裡.
或許有人會覺得你是正義的使者.
但對我來說.你這種專門找人麻煩的人根本不值得一提.
平常多做點善事.免的將來後悔.


我這種人?你認識我?我的學歷你清楚?
宅男?我的工作是什麼你清楚嗎?
講話有憑有句點
別以為你的話不用負責

魚肝油(mgokuku)

2010/07/21 19:21:16

發文

#2343628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阿你的罰單到底是去申訴了沒...

小喵喵&袋鼠弟的爸(jackysmj)

2010/07/21 19:35:09

發文

#2343653 IP 246.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一種米養百種人

討論歸討論但是千萬小心

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提告索賠
車不只是用來開的,也是品味個性身份的代表。 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家人等著你平安回家。 惜緣惜福愛你的家人如同愛你的車,祝開車平安。

問浩(bp4cl4)

2010/07/21 20:00:29

發文

#2343706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gokuku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所寫
阿你的罰單到底是去申訴了沒...



關於那張罰單我查過了法規確實是自己無知違規所以我沒打算去申訴了,但還是質疑警察停車的位置!
理論上應該停在馬路上,萬一攔檢不停才有辦法馬上去追,謝謝

另外
關於有人說我是宅男、這種人等言論,我給他一天時間道歉,就醬!

一個18號才註冊又只挑我文章回應與攻擊的人我可以懷疑他的目的或他的身分吧??

IsS(isaacdds)

2010/07/21 21:21:30

發文

#2343957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p4cl4 (林威威威寶) 所寫
回應 mgokuku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所寫
阿你的罰單到底是去申訴了沒...



關於那張罰單我查過了法規確實是自己無知違規所以我沒打算去申訴了,但還是質疑警察停車的位置!
理論上應該停在馬路上,萬一攔檢不停才有辦法馬上去追,謝謝

另外
關於有人說我是宅男、這種人等言論,我給他一天時間道歉,就醬!

一個18號才註冊又只挑我文章回應與攻擊的人我可以懷疑他的目的或他的身分吧??



不要一直在躦牛角尖吧

今天除非你是有錢有閒後台又硬的人

不然這樣跟警察搞我覺得無非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現在看到路上很多都是年輕的新警察

改天遇到個資歷深一點的警察~嘿嘿

有無緣無故被警察修理過的就知道我在講啥麼了

警察脫掉制服還不跟我們一樣都是人

記住啊~警察也是人~不是聖人更不是神

我是覺得警察只要操守正~不吃錢貪汙的話

就OK了

另外要奉勸開版的大大

你敢去招惹地方上的無牌流氓角頭嗎?

如果不敢的話

為何又要去招惹有牌的流氓哩

有牌流氓是比無牌還兇的

放寬點心吧~別跟自己過不去

M1M2(m1m2)

2010/07/21 21:32:33

發文

#2344002 IP 93.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事別找事
凡事輕鬆過🙂
冷飯要熱炒 明知要故問

努力賺錢(tw000946000)

2010/07/21 23:32:49

發文

#2344738 IP 243.8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p4cl4 (林威威威寶) 所寫
回應 mgokuku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所寫
阿你的罰單到底是去申訴了沒...



關於那張罰單我查過了法規確實是自己無知違規所以我沒打算去申訴了,但還是質疑警察停車的位置!
理論上應該停在馬路上,萬一攔檢不停才有辦法馬上去追,謝謝

另外
關於有人說我是宅男、這種人等言論,我給他一天時間道歉,就醬!

一個18號才註冊又只挑我文章回應與攻擊的人我可以懷疑他的目的或他的身分吧??


版大~小弟的解釋應該很容易理解吧!!

還有要小弟補充的嗎?😊

魚肝油(mgokuku)

2010/07/22 00:18:12

發文

#2344905 IP 92.13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p4cl4 (林威威威寶) 所寫
回應 mgokuku (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所寫
阿你的罰單到底是去申訴了沒...



關於那張罰單我查過了法規確實是自己無知違規所以我沒打算去申訴了,但還是質疑警察停車的位置!
理論上應該停在馬路上,萬一攔檢不停才有辦法馬上去追,謝謝

另外
關於有人說我是宅男、這種人等言論,我給他一天時間道歉,就醬!

一個18號才註冊又只挑我文章回應與攻擊的人我可以懷疑他的目的或他的身分吧??



噗...那就沒轍了

不過還是可以去抱怨一下拉

因為他執法的方式有問題會造成爭議

被開莫名其妙的單總是會讓人心情不好倒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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