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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1.23爆表!樹林男酒駕失控自撞路邊挖土機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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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23: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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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區八德街上27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自小客車行經該處時,因酒駕失控自撞路邊的挖土機,57歲的林姓駕駛受困車內,救護人員到場時他已經失去生命徵象,協助脫困後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詳細車禍原因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樹林男子酒駕失控自撞挖土機後身亡。(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樹林男子酒駕失控自撞挖土機後身亡。(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當時開車自撞路邊的挖土機,救護人員當下就認定失去生命跡象,林男駕駛的車輛前保險桿脫落、引擎蓋掀起,車窗玻璃更是四散一地,經送往醫院急救後仍回天乏術,經抽血檢驗酒精濃度,換算成呼氣值為1.235mgL,確認林男有酒駕的情形,由於事發當地無監視器,整起車禍經過仍待進一步釐清。

原文網址: 快訊/酒測值1.23爆表!樹林男酒駕失控自撞路邊挖土機身亡 | ETtoday社會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27/1388480.htm#ixzz5gkMy1T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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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今年最溫馨的酒駕事故了,但挖土機老闆還是倒楣,這下子想找人賠都找不到。話說,有人知道如果肇事者死亡,但是有保第三人,被撞的人能獲得理賠嗎


賣場「霸王車」遭塗鴉圍剿 車主終於現身稱電瓶沒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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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5 00: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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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24/1521368/

「賣場停車格就是我家停車位!」新北市林口區家樂福地下停車場出現一輛「神秘車」,數年來將顧客停車格當私人停車位霸佔使用,車身外殼積了厚厚一層灰,民眾痛批沒有公德心,紛紛留字「到此一遊」紀念或譙髒話萊消極抵制,甚至有人趁機告白、有的則是罵人,好好一輛車淪為一面搞笑塗鴉牆,車輛照片上網引起鄉民熱議朝聖,賣場對此束手無策,無奈表示無法聯繫車主,又怕車有問題,不敢擅自移置;警方則解釋,該車非贓車也無違規紀錄,願居中協調取得共識;律師則建議直接走司法訴訟,用公權力討回停車費與土地使用權較為保險。而神祕車主也在派出所協助聯繫下現身,除請來拖車將「沒電」的車子拖走,也頻向賣場致歉。
 
一名鄭姓網友日前在《林口大家庭》臉書社團上附照片PO文表示,「要有公德心啊~別把賣場停車場當自己停車場」、「#停車看到這輛車狂笑不停」,原來照片中這一輛積滿厚厚灰塵的汽車,車子擋風玻璃與引擎蓋已淪為「塗鴉牆」,許多人都在上頭留言大開玩笑,如「某某某到此一遊」、「2019.01.13娃娃小公主」,甚至畫下男性生殖器或「相合傘」大玩告白遊戲,連高雄市長韓國瑜名字也無厘頭上車,但有較激進者怒寫下髒話,甚至罵車主「白目」」、「八+九」等。
 
這輛「霸王車」也激起網友們熱議,紛紛在底下留言,有人頗有同感地說:「這台還在!」、「這台停超久了」、「女友林口人我彰化人,剛交往時有看到,今年交往第六年還在」,也有人調侃說:「車主還在逛家樂福」、「感覺停車費破萬了」,也有人質疑「被偷的吧?」、「報警應該可以解決吧」,更批評賣場消極處理。
 
「真的困擾很久!」家樂福公關無奈指出,該車停放時間只知道很久了,但是時間有多長無法確定,由於車子放在該處積灰塵又佔用車格,影響到他人購物權力,因為連絡不到車主,曾透過轄區警方尋求協助,但經調閱車籍資料,也找不到車主,賣場方面因為擔心車子「有問題」,不敢擅自挪移拖吊車輛,只好任其停放,目前是衷心盼望車主能夠出面,有什麼困難都可討論,重點是將車移走,還給大家停車空間。
 
轄區林口分局文林派出所表示,經調查該車車牌,發現該車並無失竊或違規等紀錄,而車籍資料中有車主身分與戶籍地址,但沒有留電話,可由賣場到所內一趟,透過寫信方式到該車主戶籍地址進行溝通,若未獲得正面回應,則建議可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討回停車格使用權利。
 
律師王琇慧建議,停車格所有權屬於家樂福賣場,提供給顧客購物時使用,該名惡意霸佔車格的車主,已非屬消費族群,賣場可透過提起司法訴訟,如《刑事》竊佔罪的竊佔他人土地,以及《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要求車主儘速移車並且繳清停車費用,但呼籲切勿自行移車而造成損壞等其他枝節,可能遭對方反告。

家樂福公關今天下午致電《蘋果》表示,該「神秘車」車主已於上月底主動向賣場聯繫,聲稱是車子電瓶沒電,才會停這麼久,並連忙請來拖車,將滿是灰塵的車輛拖離停車場。(突發中心曾佳俊/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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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車主一定很有錢,一輛車放在那邊至少6年沒動過,電瓶沒電處理怎樣也不用6年。所以最合理的解釋,就是他忘記還有這麼一台車啦😂


扭力樑換多連桿,也許打的主意是改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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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1 14: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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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852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ST line把國外有的多連桿通通換成扭力樑,想當然是被罵翻了。可是仔細想一想,福特六和花了很多時間一直在耕耘喜歡操控重視性能的族群,但是銷售量卻沒有起色。反觀Altis,這些不重視開起來到底怎樣的消費者,才是真正大宗。

所以福特六和乾脆通通換成扭力樑,然後把頂規控制在90萬內。這樣大改Altis上來之後,憑著不到90萬的價格,多少還有一點戰力。況且,對絕大多數的人來說,Focus就算用扭力樑,操控也不會太差的。

與其說是偷料,會不會有可能福特六和打算放棄原本路線,改開拓納些搞不懂底盤差異的族群?


印尼發表Livina大改款,台灣應該沒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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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0 00: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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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uto.ltn.com.tw/news/11945/3

Nissan 今天正式在印尼發表全新的 Livina,跟過往的造型已截然不同,與 Mitsubishi Xpander 可說是孿生兄弟,規格配備上也與 Xpander 相似。

.....

由於是右駕車型,加上中華汽車已經在測試 Mitsubishi Xpander,因此這款 Livina 要導入台灣的機率相當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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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外的話,Livina會繼續用舊車型賣,這也是裕隆的拿手好戲。高階一點的市場就交給新車Xpander,通吃


三寶逆向害騎士慘摔 沒撞到!仍涉傷害、肇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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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6 23: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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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555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216/1518370/

台中林姓騎士(27歲)去年12月25日上午7時許,行駛在東區旱溪西路上,被突然逆向行駛的轎車嚇到,為閃避致重心不穩慘摔在地,轎車卻沒事的開走,林男氣得報警,盼找出駕駛賠償損失,幸過程被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肇事的蔡女(36歲)到案後,竟稱恍神,不知為何會穿越雙黃線,也沒看到有人摔車,事後警方依照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將蔡女函送。
 
警方表示,蔡女隔天到案時稱,不知道為何原因自己會越過中心線,等發現時緊急將車子抓回來,沒有擦撞對方、沒發現機車摔倒,也沒有聽見摔車聲。但事實上機車摔倒的聲音非常大聲,推測當時蔡女可能不專心開車,開到對向仍不自知,害林男慘摔又辯稱不知,事後若無其事離開讓人很傻眼。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蔡女與林男雖未擦撞,但蔡女突然的闖入他人車道,害人閃避不及是肇事主因,且當場離去未留下查看,肇事逃逸行為已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田兆緯/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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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真多,三寶就是三寶,還好有被拍到,不然機車騎士只能自認倒楣了


Ford第4代Focus預售價67.9萬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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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0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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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426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部分經銷通路所傳出的全新大改款 Focus 預售價格資料中,四門共有 2 個車型,全數採 1.5 升渦輪動力,入門接單價為 77.9 萬元,頂級款接單價則為 86.9 萬元。而五門版共有 3 車型,入門由 1.5 升自然進氣動力單元負責擔綱,接單價則為入門車型的 67.9 萬元、1.5 升渦輪版本的 78.9 萬元、以及頂級 ST Line 的 89.9 萬版接單價。

https://news.u-car.com.tw/article/45365/%E7%B6%93%E9%8A%B7%E9%80%9A%E8%B7%AF%E6%B5%81%E5%87%BA%E3%80%81%E9%A0%82%E8%A6%8F90%E8%90%AC%E6%9C%89%E6%89%BE%EF%BC%8CFord%E7%AC%AC4%E4%BB%A3Focus%E9%A0%90%E5%94%AE%E5%83%B9692E9%E8%90%AC%E5%85%83%E8%B5%B7?utm_source=news&utm_medium=list&utm_name=page_1&utm_content=title

這個價格,有戲嗎?


乙式出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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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1 01: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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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254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的乙式全險到期了,不過在考慮要不要出險,把前保桿跟駕駛座車門的小刮傷給處理好。

請問大大,這樣大概1萬多的板烤費用,出險划算嗎?還是自己花錢,避免保費調高?哪種做法比較划算呢


下個世代的汽車材料會是石墨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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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6 2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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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050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91923

石墨烯近期受到汽車產業的關注,有意用於汽車零組件的塗料、聚合物和電池之上。而Ford則宣佈將應用這項二維奈米的石墨烯材料於汽車零組件中,成為第一個應用石墨烯材料的汽車品牌。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ID-1758104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被稱為「神奇材料」的石墨烯強度是鋼鐵的200倍,同時也是導電性最好的材料之一。此外,它更是極薄且富有彈性的優良隔音材質。石墨烯因成本因素,難以在任何領域上的應用皆符合經濟可行性。然而,Ford與專門研發製作美軍作戰裝備的Eagle Industries,以及世界領先的石墨烯公司XG Sciences攜手合作研發一種方式,能夠在燃油軌外蓋、泵浦外蓋和引擎飾蓋加入少量石墨烯,並將其優勢發揮至極點。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ID-1758100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石墨烯是在2004年首次被分離出來,而突破性的應用則是相對近期的事。第一個分離石墨烯的實驗是以含有石墨的鉛筆芯和一條膠帶完成,利用透明膠帶黏住高定向熱解石墨,將有黏性的一面對折,再將膠帶撕開,不斷重複此過程並最終得到僅一層碳原子厚度的二維晶體材料石墨,並稱為石墨烯。該實驗在2010年獲得諾貝爾獎。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ID-1758101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2014年,Ford著手與供應商合作研究石墨烯,並測試如何應用於如燃油軌外蓋、泵浦外蓋和引擎飾蓋等汽車零件上。在車室降噪工程上,普遍代表需在車輛上增加更多隔音材質,方能改善車艙內的靜肅性,這亦同時增加了車重。然而,石墨烯的應用則恰好相反。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ID-1758102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圖/翻攝網站)

Ford將石墨烯混入製作零件的發泡材料中,測試顯示與沒有加入石墨烯的成品相比,噪音降低了17%、材料機械性能提高了20%、耐熱性亦提升了30%。石墨烯於2018年底開始投入生產應用,並將首先應用於Ford F-150和Ford Mustang車款的零件生產上,再延伸至Ford旗下所有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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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烯用途超廣泛,感覺上會是一種很有未來的超級材料

不知道台灣有沒有針對這方面的研究,好像什麼都可以加進去變更威😂

我有印象石墨烯不便宜,加在材料裏面不會讓車子更貴嗎


RAV4跟Altis都不敵Yaris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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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23: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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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929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U-CAR銷售報導
末代產品即將停賣,影響確實很大,居然讓Yaris佔上銷售排行榜第一名~。Honda CR-V直接被擠到第四名,大改前快要停賣的賣不贏,等大改之後該怎麼辦才好😂

Toyota Yaris  2,283

Toyota Corolla Altis  2,155

Toyota RAV4  1,922

Honda CR-V  1,792

CMC Veryca  1,712

Toyota Sienta  1,649

Nissan Kicks  1,620

Toyota Vios  1,138

Honda HR-V  982

10 CMC Zinger  921


Jaguar新車只要15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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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23: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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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7car.tw/articles/read/55612

台灣捷豹路虎 (Jaguar Land Rover Taiwan) 去年在成立記者會宣布即將導入 E-Pace 入門跨界休旅作品, 12 月份經濟部能源局油耗測試當中也已通過測試,近日則悄悄於訂製車型頁面中露出配備編成與售價資訊,根據網頁資訊顯示,最入門為新台幣 158 萬元起, R-Dynamic 為 173 萬元起,最頂級的 First Edition 則為 209 萬元起。惟本文刊出後,Jaguar Land Rover 原廠台灣分公司致電本站澄清,該網頁目前尚在進行修改中,並非最終版本,因此網頁揭露之價格將與正式上市後之建議售價有所差異。

 

結果只是虛驚一場😔

真的只要158就能買到Jaguar E-Pace,沒有配備都無所謂,光那個Logo就值回票價。不過,到時候應該滿街都是E-Pace,變成菜市場車了😂

好啦,夢做完了,沒有那麼好的事情。但最後到底會賣多少錢,還是蠻好奇的


國道9路段 電眼監控抓匝道插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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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7 16: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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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127000475-260114

春節車流量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為改善高速公路出口匝道違規插隊情形,在國道1號、國道3號等9處重點交流道出口,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由公警局負責取締違規,抓到可處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指出,為改善插隊情形,已於回堵嚴重的交流道出口鼻端處,設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地點包括國1五股北出、林口A南出、大雅南出、鼎金系統南出、北出、國3南港系統北出、中和南出、國3甲萬芳西出、木柵東出等9處。

透過自動偵測系統,高公局會拍到的將違規跨越槽化線及強行插入車隊的車號,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逕行舉發開單。若民眾利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把前、後車違規影像提供國道公路警察局,警方也會逕行舉發開單。

高公局提醒,警方在春節期間將加強巡邏,插隊或任意停等者除面臨舉發開單外,也將強制驅離從下一個交流道駛出,反而費時又傷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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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這段時間,大家自己皮繃緊一點,免得要多給政府一個大紅包😂


萬元內Androidauto+Carplay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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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16: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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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內有這種東西嗎?我對車機實在不太熟。主要是受不了老車上的陽春音響,連藍芽都沒...要升級藍芽當然很便宜,只是既然都要換了,是不是乾脆換成可以連接智慧型手機的車機。連導航機都可以取代,在朋友車上看他用過,覺得一整個方便。

萬元內有這種主機嗎?沒有兩種的話,至少有AndroidAuto好了,反正現在也沒在用iPhone😂


又有新點子?不只迪士尼 韓國瑜透露正在談「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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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7 17: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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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8123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86387

高雄市長韓國瑜今(17)日赴高雄市議會臨時會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由民進黨團率先進行黨團質詢,談到高雄到底會不會引進迪士尼樂園,韓國瑜表示,他會極力爭取,也透露還有在談其他項目,例如「賽車」。

民進黨團詢問韓國瑜,迪士尼到底能不能做到?韓國瑜回應,他有極力在爭取,第一優先順位當然是迪士尼,但後面還有其他項目在談,基於商業機密他不方便透露,不過確實有在談,像是一些賽車什麼的。

民進黨團本次質詢準備數十顆氣球,並在上面貼上韓國瑜選前開出的各項政見,另外還有一根「定海神針」,象徵韓國瑜承認的九二共識。隨後綠營議員輪番上陣,針對各項政見質詢韓國瑜,能否在4年內做到,只要韓國瑜無法肯定表示「能做到」,民進黨團就用「定海神針」刺破氣球,代表政策跳票,包括迪士尼、太平島挖石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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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要在高雄辦賽車喔,要蓋車廠肯定是來不及啦,給他8年都弄不好

比較可行的做法,執行期間比較短,那就是玩封街賽事

但我記得他之前就職的時候就說,封街擾民啊,難道高雄要有賽車場了嗎

大鵬灣表示:我很近啊😂


花蓮重症嬰轉院急救 狂飆2小時到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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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4 17: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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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總是覺得路上一大半用路人都很OX,可是久久一次看到這樣的消息,難免還是覺得溫暖。台灣人基本上還是友善,而且願意給人幫助,從昨天開始我的臉書上就充滿了相關消息,超級多人在轉的。

上路時間確實不太容易塞車,再加上國道警察開道,才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抵達,實際上和用路人是否禮讓關係恐怕也不大。但不管怎麼說,看了還是覺得這個世界還是有救的😂

http://gotv.ctitv.com.tw/2019/01/1012104.htm


女醫大生閃違停害閨蜜爆頭亡 運將因這一點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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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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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10/1498531/

胡姓女醫大生2017年9月騎機車,載著余姓閨蜜行經中和區中正路,卻遇到鄭姓小黃運將違停,導致公車無法靠站而併排停車,只好左切內側車道通行,卻未注意尚有直行大貨車而遭撞倒,余女頭部遭輾死亡,胡女當場跪地痛哭。事後鄭男雖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是胡女貿然與貨車爭道,鑽入車縫,安全距離不夠才肇事,鄭男雖違規停車,但與車禍無關,今判鄭男無罪。
 
現今全案發展結果僅胡女(20歲)有罪,法院也考量胡女屬自首、認罪,且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胡女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另鄭姓公車司機、劉姓大貨車司機均已獲檢方不起訴確定。
 
全案發生在2017年9月19日晚7時許,就讀北部某醫學大學的胡女騎機車,載著余姓同校女同學行經中和區中正路,遇上鄭姓運將將計程車違停在公車停靠區內,導致公車無法靠站,鄭姓公車司機被迫將公車跟計程車併排,讓乘客上下車。
 
胡女見狀要變換到左方的內側車道,卻未注意劉男駕駛的大貨車從左後方車道駛進,機車車頭左側先被大貨車右前方車頭撞擊,再撞公車車身進而人車倒地,余女捲入大貨車右後車輪,頭部遭輾壓而死亡,身上則多處擦傷的胡女眼見好友死亡,當場跪地痛哭,事後與鄭姓計程車司機一併被起訴。
 
但新北地院審理鄭姓運將部分,考量公車在運將違停無法靠站,閃右後方向燈停靠,胡女前方3輛機車騎士均順利閃避,變換至左方內側車道,而後方時速18公里的胡女反應時間較長,已有充裕時間,卻未顧及併行時速15.32公里的大貨車,沒有選擇煞車暫停,仍貿然鑽入貨車、公車車縫,終因安全距離不足而肇事。
 
胡女在警訊、偵查均供稱,有看見公車往右停車,而後照鏡看沒車才左切,沒想到被貨車擦撞,再撞公車而倒地,法官據此認定胡女並未受計程車違停所影響,且該車禍送往澎湖科技大學交通鑑定,也認為計程車雖有違規,但非肇事因素,法院因而判鄭姓運將無罪;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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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算沒有受到違停影響喔,法官真是英明啊。貨車司機多半是運氣不好,摩托車切太快,無罪就算了。結果小黃違停一點事情都沒有?不是違停根本就不會發生事故了吧😕


超速10公里撞死大學生 因對方違規法官判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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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7 00: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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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6/1495881/

兒子車禍死亡,雙親為子討公道,民刑事均失利!新竹1名吳姓科技大學新生,2016年12月底載著同學夜騎,但違規左轉,被劉男駕駛的轎車高速撞上,造成這名19歲的大學新鮮人死亡。其雙親認為肇事者毫無悔意,讓他們承受極大的喪子之痛,憤而向新竹地院民事庭提損害賠償之訴,索賠265餘萬元。不過,民庭法官認定,死者因違規左轉與肇事車撞上,就算劉男沒超速,結果也是相同,認定被告劉男無過失責任,因此判劉男免賠,等於讓死者雙親的民刑事訟訴全盤皆輸。

死者雙親表示,撞死兒子的劉男在2016年12月底的深夜,開著愛車沿新興街由南往北行駛,行經新興路與成功路三岔路口時,劉男時速達80公里已超速10公里,剛好遭遇到兒子吳男騎車載著鄭姓同學,在待轉區準備左轉之際,劉男超速與兒子發生車禍,因此造成兒子當場身亡。
 
死者雙親認為,兒子是中國科技大學新生,前程看好,也是夫妻細心栽培、寄予厚望,但劉男竟超速致閃避不及而撞擊兒子機車,導致兒子當場慘死。死者雙親說,兒子過世時年僅19歲,夫妻倆中年遭遇喪子之痛,每每回憶此事總深夜驚醒,身心痛苦無法成眠,還說劉男於肇事後不聞不問,且將過錯推給兒子,毫無悔意,致使2人喪子之痛加劇。
 
吳姓夫婦認為,兒子因劉男過失行為而死亡,劉男應負民事賠償責任,2人因此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撫慰金共265萬8801元。
 
而劉男向法官表示,依照車禍肇事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確認他在這件車禍中無肇事原因,因此沒有民法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另,他經新竹檢方不起訴,吳氏夫婦也再議遭高檢署駁回,最後在新竹地院交付審判又被駁回,確認他無責任也無過失,就沒有損害賠償的責任。
 
法官綜合車鑑會報告及檢方偵查報告,認劉男突遇吳姓大學生自右側路邊起步,並未依號誌指示駛入,就算劉男依速限70公里的速率行駛,也難加以防範,因此難以逕以認定劉男有何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情事。
 
至於車鑑會報告「該路段限速時速70公里,劉男車速約80.8公里,超過限速,超速行駛有違規定」,但法官認為,80.8公里速率是依照現場煞車痕及美國北佛羅里達州立大學警察科技管理學院計算而出,在誤差容許的範圍下,劉男是否已達80公里以上超速情況,並沒其他證據可供精準計算,且就算劉男車速確為80.8公里超速,但肇事主因是死者違規左轉,就算劉男沒超速,也無法防止車禍,因此認定劉男超速與車禍發生結果欠缺相當因果關係,而刑事裁定也有相同認定,因此駁回吳男雙親斷所請,劉男免賠。(突發中心楊勝裕/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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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官頭腦清楚,給個讚


用路人一定要知道,2019年交通新制一手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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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2 23: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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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7268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am.u-car.com.tw/44765.html

時代在進步,交通工具在進步,當然交通法規也會因應時代潮流而做出調整,揮別2018年、迎接2019年,政府相關單位也公告將在1月1日實施的法規變動,U-CAR將與用路人最相關的項目彙整出來,供讀者參考。

揮別2018年、迎接2019年,政府相關單位也公告將在1月1日實施的法規變動,U-CAR將與用路人最相關的項目彙整出來,供讀者參考。

甲類大客車新車強制搭載AEB

為提升大客車安全,繼2018年全部大型車新車加裝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後。2019年元旦起,新型式甲類大客車(軸距逾4公尺,如大型遊覽車)更追加裝設「緊急煞車輔助系統(AEB)」另外,甲類大客車及總重逾12公噸大貨車新車應裝設「車道偏移輔助警示系統」。

汽車停車格可停放多輛大型重型機車

交通部於2018年7月中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條文,明訂1個小型停車格可停1輛以上大型重機;自2019年開始,規定修正後直接明訂1個小型停車格可停1輛以上大型重機,除非各地方政府另行公告。交通部表示,若收費停車格停放1輛以上車輛,處理方式會都開停車單,但不會有裁罰。

機車路邊停車、車輪距路邊不得超過30公分

此外,修法也針對停車規範在文字上有所修正,大型重機及一般機車可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符合民眾習慣。也就是說,機車停放在可停車的小巷裡,不一定要跟車道平行停放,若是垂直或斜放停車也不會開罰,不過交通部表示,仍希望臨停機車能更靠近路邊,因此規範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路面邊緣,從原本的不得超過40公分縮短為不得超過30公分。

新機車搭載晝行燈或者引擎頭燈同步啟動

在2017年開始,政府當時已經規定新型式機車出廠時,一旦發動引擎,就要能自動開啟晝行燈或頭燈,而此規定有2年的緩衝期,在2017年以前發表的機車,到2019年開始才需符合此規範。而今隨著落日期限將至,從2019年1月開始,所有新出廠的機車,都必須配備有晝行燈,或者必須設計發動引擎時,機車頭燈需同步亮起。

不過已經在路上行駛的機車,不會套用此規定。但交通部也建議機車騎士,在白天行駛時能開啟頭燈,以增加行車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率。

125c.c.以下ABS新機車補助4,000元

自2019年元旦起,126c.c.以上新款新機車,強制加裝ABS,不予補助,而125c.c.以下新機車,可選擇加裝ABS或CBS。據交通部於12月23日表示,無論未來推出的新車或現行新車都提供補助。ABS新車補助4,000元、CBS新車補助1,000元。補助實施計畫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交通違規檢舉2019年起須實名

由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逐年增加,為了確保檢舉資料之真實性,受理機關必須確實掌握檢舉人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於法院審理交通違規行政訴訟案件涉及證據調查配合到場說明。並檢舉人應提供國民身份統一編號予公路主管或機察機關查證,否則不予舉發交通違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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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注意今年開始的變動喔~

機車已經有強制開燈或日行燈的規定了,結果汽車反而都沒有消息?汽車也應該要強制規範才對啊


祝大家新年快樂賺大錢買好車

氣噗噗(airstage)

2018/12/31 22:56:39

發文

#6057182 IP 27.2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馬上就要2019年囉,各位對今年還滿意嗎?

先祝網友們2019事事順利,可以賺到錢買新車~

等等準備倒數吧


交通部再次拒絕燃料費隨油,同時再次表示要研究隨里程徵收

氣噗噗(airstage)

2018/12/28 23:14:49

發文

#6057048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c038fdae-0667-45b0-93cd-0ab761338758

分析說明

一、本項提案所提之「汽機車燃料稅」,實際應為「汽機車燃料使用費」,依據公路法第27條規定,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需要所徵收之經費,與籌措空氣污染防制經費或藉由收費抑制車輛廢氣污染排放以達到節能減碳之目的性質尚屬有別。
二、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徵收,主要係考量一般排氣量大之車輛,通常重量較重且油耗較大,對路面耗損之影響程度及安全管理成本相對較高,故按各車種劃分排氣量級距,並依此推估全年耗油量與行駛量,據以徵收不同費額。

研商辦理情形

一、聯繫提案人了解議題訴求:本部於107年9月5日以電子郵件聯繫提案人,並於9月6日收到提案人回復表示,目前相同排氣量之車輛,行駛道路里程數差異大,徵收相同汽燃費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另隨油徵收後,車主加油會感覺費用增加,可進一步促使民眾降低私家車輛使用、減少車輛用油,達到節能減碳與減少空污目的。
二、傾聽各界意見:本案於107年11月30日由行政院唐鳳政務委員辦公室公共數位創新空間小組召開「開放政府第41次議題協作會議」,邀集附議人、油品業者、加油站公會、運輸業者及相關政府機關共同與會(提案人因個人因素不便出席)。相關紀錄請參閱以下連結:https://pdis.nat.gov.tw/zh-TW/track/
三、前述會議針對徵收方式可能方案,與會者就公平性、複雜度及行政、產業與使用者成本等面向,經分組討論,初步獲致以下想法與共識:
(一) 維持現狀徵收方式:
1. 徵收方式簡單,但改為依車重可能較公平。
2. 排氣量標準過時,其與耗油量之推估應定期檢討。
3. 有催繳成本。
(二) 隨油徵收:
1. 使用者付費較公平,但因每輛車油耗不同,無法完整呈現道路使用情形。
2. 「用油不用路」及「用路不用油」之情形不易處理,加油站難以辨認不同的身分或用途,可能導致油品流用,電動車未來如何徵收亦仍待解決。
3. 科技進步使車輛油耗降低,長期而言將造成財源不足。
4. 增加公共運輸業者及非公共運輸之其他汽車運輸業者成本。
5. 加油站代徵成本應給予相對應之手續費。
(三) 隨里程徵收:
1. 更能反映道路使用狀況。
2. 目前已有技術可行性,但新舊車輛技術設備不同會增加複雜度,另應有防止修改里程數之防弊措施。
3. 初期會有設備建置成本。
4. 須注意里程記錄之隱私課題及資訊安全問題,上傳里程數應考慮偏鄉網路設備。
5. 應有緩衝期,推行初期可考慮現行方式與里程徵收兩種計價雙軌並行。
(四) 其他:
1. 可採基本收費及依使用情形收費兩階段收費結構。
2. 道路經常修護但品質不佳。

參採情形

本案經召開協作會議多方面討論,現行隨車徵收方式納入車輛行駛里程與車輛總重等標準研議可行性,應仍為能顧及各層面之方向,本部將納入會議結論相關意見,作為後續評估規劃兼顧公平、財源穩定、行政成本及社會衝擊較小之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方式之參考。 

後續推動規劃

本部運輸研究所刻正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隨里程徵收之可行性研究」,因收費制度涉及層面廣泛,後續將就技術、社會、政府、法令及財務等面向進行可行性分析與探討,並針對利害關係人進行衝擊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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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要推動隨里程徵收,還是找個看起來更公平的藉口

最後再來說:窒礙難行,然後不了了之?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漲個不停之後,油價變成一直降

氣噗噗(airstage)

2018/12/26 00:21:22

發文

#6056823 IP 240.10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s://gas.goodlife.tw/

每個禮拜都要降一點,加油都不想加滿了

因為下個禮拜就更便宜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