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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肝油(mgokuku)

2008/07/13 00:52:24

發文

#543460 IP 189.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全世界只有台灣的機車分這麼多顏色的牌照

綠 白 黃 紅...

😆

OMT(ohmyty)

2008/07/13 00:55:09

發文

#543463 IP 82.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大型重機不是街上的主要亂源,
台灣一般機車滿街亂竄才是世界奇觀,

長久來看, 個人以為應該鼓勵大型重機的成長,
開放道路使用權是其中之一,

150以下居大多數的都會通勤機車, 未來250或甚至400cc以下的機車
都應該淘汰
並政策配套鼓勵, 在無法用捷運或輕軌替代的情況下
使用輕便的替代能源( 電池或Fuel cell)機車代步

alesi(alesix)

2008/07/13 01:03:46

發文

#543472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速道路,
等同汽車,那他的分母部分是否該以汽車的總量計算?
如果這點不成立,那嚴重超速行使的其他部分,是否應該也應該分級計算,然
後將分母縮小,這時候再來說多少倍。
那這時候該分級的交通工具是否也應該比照交通部現在的邏輯,收回其路權?

如果單把重機拉出來,然後說他違規很嚴重,基本上就不把他當汽車看,那這條
法律是訂好玩的。

老話一句,任何有助於改善交通的政策或是策略都是好的,但是若是單就某個族群
拿放大鏡去檢驗而不是全盤考量,那就是不能接受的。

alesi(alesix)

2008/07/13 01:11:32

發文

#543478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也認同對那些不守規矩的重車駕駛人處於重罰,但是那些
守規矩的人的權力呢?
如果可以這樣搞,那汽車族群應該先砍再說吧?路上一堆汽
車都是隨便開,只要他爽就好,結果大多數的國民卻視而不
見,或者是習以為常,以發生"頻率"來說,這才是應該先開
刀的吧?

我自己有開車也有騎車,並不會一定說重機的權力優先,而是
這種選擇性的統計數據無法說服我。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02:38:04

發文

#543504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速道路,
等同汽車,那他的分母部分是否該以汽車的總量計算?
如果這點不成立,那嚴重超速行使的其他部分,是否應該也應該分級計算,然
後將分母縮小,這時候再來說多少倍。
那這時候該分級的交通工具是否也應該比照交通部現在的邏輯,收回其路權?

如果單把重機拉出來,然後說他違規很嚴重,基本上就不把他當汽車看,那這條
法律是訂好玩的。

老話一句,任何有助於改善交通的政策或是策略都是好的,但是若是單就某個族群
拿放大鏡去檢驗而不是全盤考量,那就是不能接受的。

法律規範可上快速道路,是因為交通部修法後才可以上,
現在嚴重超速搞得這麼高,交通部同樣可以修法把重車路權給修掉!

紅牌重車上快速路 擬取消 車友痛批:若收路權 將大規模抗爭(第一頁)
嚴重超速逾六百件

警政署交通組則指,五百五十西西以上重車僅一萬七千零一十七輛登記,但七個月就釀成五人死亡,死亡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高,比率約百分之二點九;若以全台汽機車計算,交通事故死亡率只有百分之零點零一。

許俊逸表示,開放五百五十西西以上重車上快速道路後,七個月發生九百件違規事件,其中七成二、六百五十一件屬超過最高速限四十公里以上的嚴重超速,讓快速道路上險象環生。

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快速道路速限八十公里,部分重車迷追求刺激,騎超過一百二十或一百三十公里時速,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若再不改善,在十月底開放上快速道路屆滿一年檢討時,交通部將評估重提修法,不排除收回路權。
---
紅牌重車上快速路 擬取消 車友痛批:若收路權 將大規模抗爭(第二頁)
紅牌重型機車肇事違規統計
.統計時間:去年11月至今年5月
.違規件數:900件,其中651件嚴重超速(超過最高速限40公里以上)
.死傷人數:114人受傷,其中5人死亡
.死亡率:2.9%,比汽機車(0.01%)高

---
不過,我覺得重車死亡率這個數據有問題喔!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不應該是2.9%...
100台就死了近3台,我看是被嚇死人的!!

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但重車還是比普通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
即使同以機車來比較,重車比普通機車死亡率還是高了4~5倍,
且嚴重超速40公里的比例,比汽車要高出651倍,真的實在太多了!

其實應該是汽車違規停車罰單實在太多了!才把嚴重超速的比率變小,
但因重車可以上快速道路,嚴重超速還是要和汽車比。

這樣的數據實在是不好看!,再怎麼自圓其說....也沒人敢幫忙,
要把紅牌當汽車看,卻又像機車亂飆亂鑽,
就算重車去包圍交通部抗議,民間的觀感也不過認為重車族是一群暴民...

若要讓重車有行駛高速公路/快速道路的路權,又要減少事故,我看可能需要提高考重車駕照的標準,

比方說,考重車的駕駛,必須先持有"汽車"駕照兩年未有重大違規,或沒有被加強取締的罰單。
經常在加強取締項目: 「酒後駕車」、「嚴重超速(超速40公里以上)」、「闖紅燈(不含紅燈右轉)」、「行駛路肩(高速公路)」、「大型車、慢速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高速公路)」、「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高速公路)」
(因登記汽車車主不一定是駕駛人,恐怕過濾效果不會很好,但可讓有重車駕照的心態是穩重一點的)

再來就是重車自己弄個約束什麼的重車規範管理協會,
先"求"交通部延長維持快速道路路權的觀察期,
等重車減少事故後,再看高速公路能否開放給重車....

alangood(alangoodman)

2008/07/13 02:50:11

發文

#543509 IP 246.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收回重機路權,讚啦!😀

秀之妮(ashow6363)

2008/07/13 04:38:08

發文

#543532 IP 92.1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收回路權這句話有點好笑...

難道重機沒繳祱金嗎???

提高罰款倒還比較有用

像現在不是嚴重超速的話會加罰嗎?

不然就像芬蘭..如果交通違規收入高就罰的多收入少就罰的低...

如果想燒錢就盡量違規吧...

不要壞了其他重機騎士的權利...





~~夢想與現實之間形成拉鋸戰=.="

水瓶座(maxjason)

2008/07/13 06:48:06

發文

#543543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uy (小魚兒) 所寫
回應 b00449 (我的GP不會跑) 所寫
不騎快幹麻買重機😰


那就政府發給他們一台一個GPS
然後只要超速買上開一張罰單
這一定會很遵守規矩的
不然連汽車也每車一台
只要妳超速違規停車
馬上送你一張罰單
我想這樣大家都會很乖的
肇事率會大幅降低






那他們把GPS拔掉怎半😆😆

一開上路 就看到一堆人尬車😆😆
原本縣50KM的路大家都開100KM😲😲😲

😆


今年的WRC~~每個車隊有的拼了~~

5K(fergus42)

2008/07/13 09:51:06

發文

#543597 IP 90.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實在不能全怪重機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羅阿炭(clintonlow)

2008/07/13 10:13:14

發文

#543609 IP 90.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到是認為重型機車到不是交通的禍根,因為重型機車了不起就亂鑽而已,還有稍微大聲的排氣聲音,而且重型機車的速度本來就比較快,而且速限這麼低,隨便就超速嚕
倒是路上的公車、汽車才是交通的禍根,公車沒事亂變換車道,沒事就往路邊壓,然後又回原道
汽車就是大眾族群,大家不敢攻擊的依塊族群,但是汽車路邊停車,佔了多少位置??
每次開車或是騎車都要閃那些車,也沒看到什麼警察取締,那大眾族群的汽車就不是禍根嗎??

糜之音(hulan)

2008/07/13 10:16:54

發文

#543615 IP 189.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因噎廢食
樹多有枯枝,人多有白癡

老貓(rock5184)

2008/07/13 10: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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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635 IP 75.7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咱們政府時常選擇性執法,百姓不就選擇性守法。抓不到重大違規纍犯,就來個滿門抄斬。
遇到問題不思周全改善良策,盡會趕盡殺絕,時乃昏庸之舉,公務人員素質之低可見一般。
因噎癈食根本無濟於事,重機騎士並非人人可惡,應就累犯者重典重懲,依今日採證用具,
不難實踐,再說不教而殺為之虐,休怪百姓反彈抗爭。
道路規劃本身就問題重重,各種交通工具都有其效益,偏剖認定難獲支持助力,成事更難。

寒光(hamkon)

2008/07/13 12:14:01

發文

#543667 IP 250.1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是覺得把罰鍰提高啦
雖然我不喜歡重機在快速道路跑
但是我還是尊重它有它該有的路權
在台北巡工地的時候有很多機會會跑到快速道路
有時看到重機很危險的穿過來鑽過去...
心都替他涼了一半
雖然我知道不是全部的人都這樣
但是不守規矩的人如果跌倒...那後面的車不就要連環追撞了...
或是直接輾過去...真是不敢想像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13 1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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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689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路權在台灣, 沒出事前是歸屬敢大聲敢衝敢死的人(不是車)所有, 出事之後是規屬誰的家屬比較"強"的就規他所有.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嗯(woowoo2)

2008/07/13 12: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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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691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prozac 大,起床啦!!😆
"內科流氓"跑馬大 "中山瓜農"老王大 "不要逼我"就是"嘟嘟"大 "台中翹管台客"壞小孩大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14:06:44

發文

#543745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show6363 (秀之妮-FIGHT!) 所寫
收回路權這句話有點好笑...
難道重機沒繳祱金嗎???
提高罰款倒還比較有用
像現在不是嚴重超速的話會加罰嗎?
不然就像芬蘭..如果交通違規收入高就罰的多收入少就罰的低...
如果想燒錢就盡量違規吧...
不要壞了其他重機騎士的權利...

收回重車路權,沒什麼好奇怪的,
砂石車/連結車/遊覽車也是限制一堆路不能走,難道他們沒繳稅金?

但目前台灣,若大重車要比照汽車,就多也只能和汽車的罰款相同。

alesi(alesix)

2008/07/13 14:22:25

發文

#543748 IP 189.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quote=flycall (FlyCall)]
回應 alesix (alesi) 所寫

既然法律已經規範,600 C.C.以上重機在一般道路或允許行駛之快....
<恕刪>


所以開放重機,修法通過算是恩賜囉?這是什麼想法,既然已經是修法通過的
東西,就要去認真看待。"重機等同汽車"難道祇是文字而已嗎?心態上不去改
變,然後選擇性的找統計數據,這樣的想法仍然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一開
始出發點就有問題。

基本上還是不把重機當汽車看待,分母才會這麼小,比例才會拉高。如果單就
不同分級來看呢?三千以上、四千以上、五千以上汽車,怎麼不把數據全部攤
看來看?

一直以這樣的數據來妖魔化重機,這點政府倒是做的滿成功的。
不可否認重機超速情況是很多,但是其他車輛呢?為什麼不一併討論,要就全
盤討論,不要單就某一族群。

今天若是把重機路權收回,這樣的手段能夠改善整體超速問題,我舉雙手贊成。
問題在於,即便重機路權收回,問題依然是沒有解決,那做這些事情倒底是為
什麼?出發點是什麼?

flycode(flycall)

2008/07/13 14:23:42

發文

#543749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ergus42 (5K) 所寫
這實在不能全怪重機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

重車還是比小型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汽車與小型機車爭來爭去,小型機車的死亡率也沒有重車那麼高,
重車死亡率高了小型機車是以倍數來算的,不是4~5成,也不是4~5%,
所以,這已不是類似汽車與小型機車之間的紛爭了!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7/13 14:39:51

發文

#543757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君子如響, 踩到尾巴也會響.

bluepencil(bludbird)

2008/07/13 14:39:55

發文

#543758 IP 246.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fergus42 (5K) 所寫
這實在不能全怪重機
每個族群都有害群之馬
但台灣的用路環境本來就是一個戰場
尤其是汽車與機車的紛爭本來就是難解之事(小型機車的數量太多)
汽車族也不認同重機的路權..
這唯有政要多加宣導才能解決

普通機車大約有1千4百萬台登記,去年死亡約1536人,死亡率約0.011%
重車只有1萬7千多台登記,7個月死了5人,是0.029%,
加上未來5個月應該要死的,重車的年死亡率應該是0.05%才對!

重車還是比小型機車的死亡率高了4~5倍左右。

汽車與小型機車爭來爭去,小型機車的死亡率也沒有重車那麼高,
重車死亡率高了小型機車是以倍數來算的,不是4~5成,也不是4~5%,
所以,這已不是類似汽車與小型機車之間的紛爭了!




等那些該死的死光後就沒人超速違規了,自然淘汰,不用收回路權
乾脆開放機車也可以走高速公路,讓該死的死光了就不會有人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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