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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風玻璃被雨刷刮傷有辦法補救嗎?

我心臟很強(tom49)

2009/05/27 16: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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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高速公路上時剛好下雨
因為太久沒使用雨刷,沒注意到雨刷的前端橡膠和骨架的部份已經分離
一開雨刷,骨架就整個在擋風玻璃上刮下
但是晚上下雨不開又不行,在高速公路上又不能停下來調整雨刷
就一路聽著刺耳的聲音『嘎~嘎~』
一次次的刮傷我的心😭,看到交流道趕快開下去停在路邊
唉~骨架已經在玻璃上劃出一道美麗的弧形
摸起來又有凹下去痕跡
請問這有辦法去除嗎?
就算不能除的很乾淨,但至少可以把痕跡弄小一點吧😩

國道收費站所有車道 月底起酒測

我心臟很強(tom49)

2008/08/01 14: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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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收費站所有車道 月底起酒測
時報 更新日期:2008/08/01 09:28 【中國時報 何醒邦/台北報導】

ETC電子收費車道因無人看管,常成為國道上的酒檢漏洞。
國道公路警察局與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合作,預計本月底在離峰時段以收費站為基礎,
進行酒測攔檢,ETC車道也不例外。
高速公路匝道眾多,但國道警方人手不足,無法一一布設攔檢點;
就算在匝道口佈設,酒駕民眾只要看到警車,就不會上高速公路,執行酒測成果相當有限。
若在國道主線攔檢,因車速過快,攔查難度高,於是國道收費站成為主要管制據點。
但自從ETC電子收費車道開通後,車輛因不需停車繳費,「咻一下就過去了,」
有些酒駕民眾就算沒裝e通機,也故意誤闖車道,就是看準誤闖費用比酒駕罰款便宜。
警方認為,利用ETC車道躲避攔查的人是黑數,具有潛在危險性,
也間接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ETC車道成為漏洞。
據公警局統計,去年國道死亡一一二人,其中酒駕十九人,比例達一七%,高居死因之冠。
今年一到六月,國道死亡五十四人,酒駕占七人,比例一三%。
鑑於國道酒駕情形偏高,公警局與高公局合作,未來人工找零、回數票、ETC車道,
整座收費站都是警方攔檢範圍,預計八月底實施。
警方指出,因國道以後改成「計程收費」,根本沒有收費站,所以未來也嘗試「主線攔查」。
執行方式如同國道施工時,縮減部分車道,駕駛人至攔檢區搖下車窗,再視其狀況是否需酒測,
與一般道路酒測類似。警方將挑選酒駕事故最多的路段實施,但尚無具體時程。

警用汽車英文字體的寫法

我心臟很強(tom49)

2008/07/24 14: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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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959 IP 90.16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前幾天看到執勤中警車
發現英文的寫法怪怪的
到著拼,從小到大還沒聽過這樣拼也行

感謝警方53小時迅速破案

我心臟很強(tom49)

2008/01/30 0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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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397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中胡市長的坐車音響被偷
感謝警方53小時迅速破案😲
老百姓對警方的辦案效率相當有信心😞



車廠將客戶的車私下借人

我心臟很強(tom49)

2007/06/12 08: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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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102 IP 82.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蘋果日報6/12

私借代步
在苗栗遭殺害的洪XX,他所駕BMW轎車經警方追查是孫姓女子送往大桐公司桃園廠(BMW桃園經銷商及服務部)維修的車子,
卻被該廠接待員私自借給洪使用,莫名其妙變成了「凶車」,孫女痛批:「實在太離譜!」

孫女向《蘋果》記者說:「大桐這麼大公司竟會出這樣紕漏,實在不應該,決定告接待員、車廠侵占罪,並要求更換一輛同款新車,才能消心中怒氣。」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庭長宋國鎮表示,侵占罪構成要件是要有意圖不法所有意思;
保養廠將客戶送修的車子借給他人,只應負「不當得利」使用代價,相當於租金。
他認為此案對保養廠商譽影響較大。
苗栗縣政府消保官黃國樑說,法律上「凶車」的概念很薄弱,車主要求更換新車的可能性不高。
不過車主仍可向車廠請求被盜用的耗損、折舊賠償金;
建議消費者送修愛車時,可先記錄里程數,事後才有求償依據。
大桐桃園廠鄭姓廠長昨表示,已向車主表示歉意,並協議善後中。
至於接待員私借客戶車若屬實,會開除並依法究辦。


這樣的情形,對車主來說只能求償"不當得利"的代價。公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