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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台灣卻與太平洋東岸的墨西哥人有相同的感受。

Eric(schaumburg)

2013/11/28 16: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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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編譯陳澄和/美聯社27日電】
2013.11.28 03:12 pm

墨西哥的汽車業如今欣欣向榮,從裝配廠中開出來的車子看起來似乎每部都一樣,但是否都同樣安全,卻要看車子是銷往何處而定。

曾在墨西哥汽車廠工作的工程師透露,留在墨西哥或或銷往拉丁美洲的汽車都附有一項代碼,意味不需安裝ABS、電子穩定控制系統或多於兩個的安全氣囊。

然而,如果是銷往美國或歐洲的汽車,就必須符合嚴格的安全法規,包括配備六到十個的氣囊,以及為防止路滑或其他道路危險而設的各項穩定控制系統。

由於兩種版本的汽車售價幾乎相同,這樣的雙重標準可以讓車廠增加獲利,但可能也是墨西哥車禍傷亡激增的致因;墨西哥法律對安全保護的規定相當薄弱。

車輛撞擊測試集團NCAP的技術經理傅拉斯說:「我們付錢買了非常昂貴、卻很不安全的汽車,這中間有很離譜的差錯。」

根據墨西哥交通部最近的數據,2011年有將近5000名駕駛和乘客死於車禍,比2001年時增加了58%。而在同樣的十年間,美國的車禍相關死亡人數則下降40%。墨西哥車禍的致死率,是美國的3.5倍以上。

然而,除了一般的安全帶規定之外,墨西哥對汽車幾乎沒有其它的安全要求,甚至也未要求配備可固定兒童安全椅的三點式安全帶。

美聯社調查發現,巴西汽車廠銷往拉丁美洲國家的汽車,也沒基本安全配備。墨西哥和巴西一樣,都沒自己的撞擊測試設施,在汽車上路前進行測試。不過,巴西與阿根廷已通過法律,要求明年起,所有汽車都須配備ABS與前座的雙氣囊。

【2013/11/28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同車款 墨國安全大不同… | 國際萬象 | 全球觀察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WORLD/WOR4/8325474.shtml#ixzz2lvW6bx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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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台灣人悲哀的地方在於買方是交易中弱勢的族群,賣方背後有政府跟法律撐腰,只要你對那看似和藹的業務手中文件簽下名時,法律保護的就是賣方了。 中華民國法律所定訂的是最高罰款,而美國告訴你的是最少你會被罰多少。 這中間的差異在於賣方早有算出停損風險,而風險可以加在售價裡合理的變爲成本。只要法律不改,中華民國的消費市場永遠不會達到已開發國家之列。 學法的眾位政治人物有誰能幫幫這國家成長阿。

很報歉。本文轉載於聯合新聞網,若不得轉載或需先徵求同意我願先道歉再撤文。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