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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警察臨檢不要拔安全帶(超可惡的條子)

pp㊣(polo1995)

2001/12/04 0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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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8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今天在台101線 <br>遇到警察臨檢,因為皮包放在褲子後面....... <br>就把安全帶拔開,準備拿證件.......... <br>他先說我改排氣管.....PS. 原廠車未動過....... <br>他發現自己不對了.......... <br>居然說我未綁安全帶........ <br>硬是開了一張紅單.......... <br>在我跟他解釋的時候............... <br>他還罵了我 "靠夭"...... <br>我發誓..從頭到尾我都好好的跟他講...... <br>態度絕對沒有不善............ <br>台灣有這種警察真是可悲.......... <br>我可以體諒警察每個月有業績壓力....... <br>我也不在乎要罰多少錢. <br>但我們老百姓可以平白無故被罵及刁難嗎??? <br>警員編號 8105 <br>淡水分局 025 偵防車 <br>時間 2001/10/21 約凌晨一點 <br>PS. 可以的話,請轉po出去,讓其他駕駛人注意!!!! <br>跟督察單位申訴看看吧 <br><br>

請大家幫忙!!

pp㊣(polo1995)

2001/08/10 1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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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18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請問一下!我的小車的天花板(頂蓬)的布掉下來!要怎麼辦??有誰知道在台北市哪裡有在做汽車裝潢的ㄚ??拜託一下!謝謝!!

轉貼關於交通法規第16條及18條.....(請耐心看完)

pp㊣(polo1995)

2001/05/02 06: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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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94 IP 0.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RE:關於交通法規第16條及18條.....(請耐心看完)<br>>親愛的各位車友同好:<br>>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或損壞不予修復者。<br>>第十八條:汽車車身、引擎、底盤、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br>>關於以上這兩條,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也覺得訂定的非常模糊,而且與公權力下的走狗力爭,往往我們還是敗北,因為紅單子照開,車照驗,錢照繳…….申訴….放屁啦…..一點用也沒有!!!!!!<br>>如果根據以上兩條來嚴格執行的話,那我要說….全台灣的車幾乎每一台都違規上路(哪一台車的隔熱紙不是外面商家貼的)!!!!!!並且我們應該告這些執法者執法不公,並且知法犯法圖利廠商,應拖去槍斃!!!!!!!<br>>各位,<br>>1. 18條----(汽車車身變更)哪一台車沒有小擦撞-----換葉子板、換保險桿、換門板……(引擎底盤變更)-----應該也是說全部啊!!!換整顆引擎(在國外引擎是算消耗品耶!!)或換整個底盤(死條子!!底盤不是只有一個短彈簧而已!!底盤是一個總稱!!)另外,(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意思是只要申請就可以上路嗎?有誰可以告訴我到監理機關的哪一個單位去申請?<br>>2. 16條----甚麼叫其他設備?變更規格?其他的是有哪些?變更規格?如果變更規格還能裝的下嗎?那裝副廠的零件也算改裝囉!!訂這規則的人是白癡還是豬腦!!(那貼隔熱值也要報備囉!!)<br>>3. 雷達偵測器、排氣管、消音器、防滾籠、跑車椅、賽車椅、方向盤、避震器、短彈簧、四點式安全帶、空氣芯、………………等真是王八蛋政府養的狗官(圖利廠商),廠商可以進口,可以賣,進口所有的稅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結果呢?買了裝了還算違法。這好像不但圖利廠商,還可增加國庫收入!!操!! 既然可以進口更應該可以裝才是!!更何況有些還是我們國內自己研發製造,並且還外銷其他國家。<br>>4. 一天到晚的說抓針孔啦!!偷拍啦!!結果一些吃太飽的死條一天到晚躲在天橋,電線杆旁,幹偷拍這檔事!!我真不曉的該怎麼教育我們下一代。<br>>5. 超速照相------全台灣哪一台車在路上開時,是時速40以下,有啦!!!塞車的時候啦!!!高速公路超速就攬!!就拍!!一些在上班時間,真的真的擋路的烏龜王八蛋,怎麼從來沒有看他被攬過!或偷拍過!!還是牠們這些死條,認為超速比較應該罰,這些烏龜妨礙到別人耽誤到別人,更應該去死!!!<br>>6. 原廠出來配賽車椅方向盤就可以, 幹!!!!!!!!!!!!!!!!!!我們自己裝就不行!!!這些死條是有收FORD,HONDA(請車主不要誤會,這是針對車廠)的紅包是嗎?<br>>7. 那收的大堆罰金﹖﹖也沒看馬路比較平一點?(更誇張的是,好好的一條路,不曉的搞甚麼工程啦!!!!在上面挖了一條寬50到70公分彎彎區區的,捕的時候就照那彎彎區區的去補,這樣也能驗收過,拿錢拿的太誇張了吧!!還是驗收的人是低能!!!!)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去要求國家賠償,如果好好的一條馬路,不要說改裝的避震器,就算原廠的也可以撐個五年、十年,馬路爛成這樣二到三年就要提早報銷,各位我們是不是應該跟公路局要求賠償!!!!!!!!!!<br>><br>>諸如以上這些不合理實在舉證不完!!但是<br>>各位親愛的夥伴!!!小弟我是不敢叫大家去示威遊行啦!!!<br>>只是我們應該拿出一點團結的力量出來!!叫這些機巴官員重視我們這一群人,所以我提議出一個行動,大家看好不好?那就是我建議各位把大家所不滿的部分,用力的寫下來,匯總一天,譬如說:新法實施第一天6月1日或前一兩天,大家用E-MAIL往市長信箱寄!!寄爆它!!再來換華視新聞部啊!!中視啊!!台視啊!!民視啊!!交通部啊!!每天輪流!!直到他們這些狗官重視這個問題為止!!不曉得這提議好不好?<br>>希望大家這次能夠團結,讓合法改裝上路,也不枉我這懶得打字的人花了3-4個小時打這文章,真的只要大家一點時間,把不滿通通用力的寫下!!!!不然單憑每次一兩個人的聲音是不夠的,支持者請用力的把這篇文章用力的轉貼在所有有關汽車的網站或家族!!!!!非常感謝各位耐心的看完!!!<br>><br>>期待正確及合法改裝上路這天的來臨!!<br>><br>>ps:文中有不雅的文字請大家見諒(我是轉貼的啦)<br>>--我認為大家一起去抗議會比較快喔!<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