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方機車遭後方機車追撞

fanny(fanny08191217)

2016/12/14 11:46:44

發文

#5974608 IP 240.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11/23晚上回家路上,遇到快到十字路口時,便開始減速(車速約30),當時下起雨天色較暗,(且道路上明顯標示:減速慢行),於是便開始打左轉方向燈(道路上只能左轉或直走,無待轉區),看一下後照鏡並無車子便慢慢靠左方要轉入左邊路,正當機車轉入車道約1/3時,就聽到緊急煞車聲,爾後便被後方機車給追撞上來,還推行一段路後人才彈出去,當時雙方人、機車都倒下,路人緊急報警叫救護車,警察到醫院後酒測前機車主(後方車主不知道是否有酒測),後車主只有點皮肉傷,但前車車主卻是胸腔挫傷、左腳骨頭骨折(目前打石膏中),以致醫生開出證明3個月無法行走(現在需靠枴杖或輪椅),前車車主過多日後,傷勢較穩定後由家人陪同一起到警局筆錄,警察問是否有注意後方來車,前車主說:有先看後方無來車才左轉,但車轉到一半時便被後方撞上了,後來前車主申請車禍分析表,得到結果卻是~前車車主未注意後方來車,以致後方車主來不及反應撞上,而後車車主則無任何肇事原因,請問~前車車主就該自認倒楣承擔所有後果嗎?現在前車車主不但無法正常走路(生活上需要靠家人幫忙),還不時要回醫院複診,公司也有可能不要用了,現在前車車主真的是錢賠、車陪,經濟上也都快遇到困難了,請問誰可以幫幫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