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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0323catherine)

2001/06/08 16: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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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八十九)6月6日端午節晚上8點,我和外子駕駛白色喜美休旅車欲從三重回北投自家,<br>剛駛上重陽橋快車道約二、三十公尺左右,與我們相反方向往三重的快車道上,一輛紅色三菱跑車在快要會車時,忽然毫無預警的快速急轉彎到我們車前, 外子連踩剎車的時間都沒有就撞上了,對方車子衝入我這邊的慢車道,我們的車因撞及他的右前方被拖成橫在自己的車道上。 當時我們驚魂未定,爬下車後第一件事即是通知119前來救援,現場也有熱心的人停下來幫忙。<br>我和外子因平時均有繫安全帶的習慣,再加上車速並不快,所以受了輕傷和氣胸。對方駕駛和前座幼女則因均無繫安全帶及車速過快,送醫後均不治身亡。當我和外子得知對方不幸身亡的消息,均感到十分遺憾,我們並且有共識,不追究車禍的損失且願意盡我們的能力協助對方家屬善後。<br>當我們得知對方家屬可獲得240萬元的保險金理賠後,我們寬心不少,因為我們車子是貸款買的,頭期款勉強湊出來也沒保全險,如今車子才開了一年就撞壞了,貸款才付了一點點,也得要想辦法籌一筆錢去修。 我和外子結束醫院的身體檢查後,立刻去向過世的死者上香致意,在當時對方家屬提出希望我們付全部的安葬費用約三十五萬元,另外提到了死者留下一幼子,目前由其已分居一年(且報為失蹤人口)的妻子撫養,認為我們應該負責撫養費!?我們感到很意外,原本我們是很<br>有誠意願意補助他們,但如此獅子大開口,令我們不知如何是好,這實在是超出合理的範圍,也超出了我們的能力了,於是請他們等待到車禍鑑定完畢再談這些事情。<br>在這段期間,對方家屬不斷向檢察官反映他們家境不好無法辦喪事,希望我們拿錢給他們,但卻隱暪檢察官他們已領取240萬元保險金。一再聲稱家境不好的對方家屬, 在檢察官開第一次偵察時竟然帶著律師出現了,令我們感到不解和疑惑,對方律師提及和解, 我們也極願意, 但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的關係,我們家中長輩認為應該等車禍鑑定完再談較 合適,於是未和對方和解。<br>在台北縣的交通事故鑑定說明會上,對方律師竟然編出了一個和事實完全相反的故事,說是我們先駛入他的車道,他為了閃避而轉入我們的車道,當我們欲將車開回自己車道時就撞上他了!? 當時我和外子均感到荒謬,外子強調我們從發生車禍前到車禍結束,從頭到尾都一直在我們自己的車道上,從未進入逆向的車道,並提出現場有目擊證人可以證明,當時目擊車禍的那位先生在車禍現場和外子說了句話,他以閩南語告訴外子:『那個人怎麼這樣開車!?』 ,因當時外子忙著幫忙指揮後面陸續開上橋的車子避免追撞,就這樣混亂中未讓目擊證人留下聯絡方式。 從車禍一發生,我們就一再的強調確實是有目擊證人的,檢察官也曾在我們面前詢問警方有沒有方法透過警廣或其他方式找到目擊證人,當我們一提到有目擊證人這一點, 對方律師馬上站起來說我們無法證明這點,所以純屬虛構!<br>我們說出了事實,並相信依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專業,應該會依照證據判斷而不會相信他的胡言亂語。鑑定結果出來,我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然鑑定意見就好像是將對方律師說的話抄下來似的,連說錯字的地方都完全相同!當然我們就申請到台灣省鑑定覆議,希望能還我們一個清白。沒想到...結果出來了,竟是將第一次鑑定意見的錯字部份修改完就算了,仍是黑白不分,是非顛倒! 如今檢察官通知我們,依據這份鑑定結果將依法起訴外子“過失致人於死”,如果刑責確立將被判刑。我們已經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我們如此奉公守法的開車在自己車道,甚至沒超速,莫名其妙的被“逆向”的車撞了,卻變成了“過失致人於死”,我們不但身體受了傷, 精神上飽受驚嚇,還可能因此背上刑責,清白的一生從此染上污點,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在他們同情死者的同時,誰來同情我們呢!?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會突然駛入我們車道,也 許因為他妻子帶著幼子離開他不知去向,也許因為他已失業無收入一段時間了,也許是當天他向他的母親借不到錢感覺到人生沒有希望而沮喪,我們永遠都無法知道了。但是有一點我明確的知道, 難道因為犯錯的人死了,就要我們代他受過嗎?!公理正義到底何在?<br>如果您知道我們該如何爭取我們的清白,或者您認識那位目擊者,或是有目擊這件車禍的人,拜託拜託!請您幫幫忙,請與我聯絡好嗎?<br>我的傳真是:2793-4518<br>email: ariely@tpts8.seed.net.tw<br>拜託您了,請救救我們,這關係到我和外子的一生!請不要讓我們這個家庭因此一飛來橫禍瓦解!<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