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俾斯麥(fonghoco)

2008/08/04 20: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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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866 IP 92.1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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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novie2 (打字狗) 所寫
你可以現場開行李箱."你也可以去警局開行李箱".你現場開行李箱沒發現啥馬上就放你走了."去警局開行李箱沒發現啥.要走可不一定就讓你走"."都肯回警局陪你開行李箱.怎會捨得一下讓你走呢"....那些警察請你開行李箱.你搬出大法官解釋不開行李箱的.警察是認為你有鬼還是認為應該沒東西要放你走?...所以不開行李箱的通通會請回警局好好搜個徹底.翻個痛快..除非遇到報上說的那些辣妹警察要請我回去陪她喝咖啡論是非...不然我看我還是乖乖開箱趕快閃人算了..😲

打字狗大:
你可以舉出民國九十二年後因為路檢現場沒開行李箱,就被請去警局開行李箱的新聞或例子嗎?
如果你是用你的感覺這樣說,那你現在可以瞭解一下自己的權利,
如果沒有搜索票或重大犯罪嫌疑,員警根本沒有權利要求你開後車廂,但如果他要你開,你也打開
那是你自己出於自願性同意,但如果你不開,員警不可以也不可能請你到警局的,除非無法確定你
的身分才可以將你帶回警局查明身分,而且查明身分後就必須讓你離開,查明身分頂多有三小時的
時間~


我認為如果沒問題,就打開讓他們檢查,以現在的油價誰會沒事
開車在街上亂跑。
警察都是在上班時間才會臨檢,也就是說他當時是有薪水有錢拿,
跟妳慢慢耗時間,不趕時間拖幾個小時候你又能怎樣。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8/04 2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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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897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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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現場開行李箱."你也可以去警局開行李箱".你現場開行李箱沒發現啥馬上就放你走了."去警局開行李箱沒發現啥.要走可不一定就讓你走"."都肯回警局陪你開行李箱.怎會捨得一下讓你走呢"....那些警察請你開行李箱.你搬出大法官解釋不開行李箱的.警察是認為你有鬼還是認為應該沒東西要放你走?...所以不開行李箱的通通會請回警局好好搜個徹底.翻個痛快..除非遇到報上說的那些辣妹警察要請我回去陪她喝咖啡論是非...不然我看我還是乖乖開箱趕快閃人算了..😲

打字狗大:
你可以舉出民國九十二年後因為路檢現場沒開行李箱,就被請去警局開行李箱的新聞或例子嗎?
如果你是用你的感覺這樣說,那你現在可以瞭解一下自己的權利,
如果沒有搜索票或重大犯罪嫌疑,員警根本沒有權利要求你開後車廂,但如果他要你開,你也打開
那是你自己出於自願性同意,但如果你不開,員警不可以也不可能請你到警局的,除非無法確定你
的身分才可以將你帶回警局查明身分,而且查明身分後就必須讓你離開,查明身分頂多有三小時的
時間~


我認為如果沒問題,就打開讓他們檢查,以現在的油價誰會沒事
開車在街上亂跑。
警察都是在上班時間才會臨檢,也就是說他當時是有薪水有錢拿,
跟妳慢慢耗時間,不趕時間拖幾個小時候你又能怎樣。


Mmm...這麼說好了, 要不要行使您的權利還在於您, 但是您還是擁有不被違法侵犯的權利.

覺得自己沒問題, 給條杯杯看一下省掉被囉哩巴嗦, 這是ok的.

true2436大大說的是您永遠擁有不被侵犯的權利, 這個權利只可以被您選擇要或不要, 不可以由假借的公權力來剝奪.

這是蠻重要的, 現在雖然說一般警察也不太愛明明沒事自找麻煩, 但是還是必須防止國家機器運用他的力量來剝奪力量渺小的個人.

大大, 您擁有不被侵犯的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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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etorian(brianhp)

2008/08/04 2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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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04 IP 92.14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嗯,大家應該了多了解自己的權力

yahoo上的知識有不少人有po,在此轉貼一個鏈結[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 (遇警察臨檢盤查須知)]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6121401689

總有一天(true2436)

2008/08/04 21: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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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18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謝謝prozac大 及Praetorian大 的幫忙說明,
要不然的話,我差一點就要開後車廂了~

約翰跑路(johnham)

2008/08/04 21: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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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33 IP 91.24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hnham (約翰跑路) 所寫
沒放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給他看一下又如何!🙂

给壞評的人就是做賊心虛!😀
沒差啦! 又奈我何,不痛不癢!
嘿嘿!😆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8/04 2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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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56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hnham (約翰跑路) 所寫
回應 johnham (約翰跑路) 所寫
沒放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給他看一下又如何!🙂

给壞評的人就是做賊心虛!😀
沒差啦! 又奈我何,不痛不癢!
嘿嘿!😆


我說, 跑路大大, 阿您之前跟Woo大說是真的在"跑路", 現在如何了?

好壞評啊...我跟您說了吧, 我這三更半夜也常不睡覺的夜光鳥看了好久...跟IP/註冊日期一樣! 參考用! 看看發言內容比較實在. 是在鼓勵您喔.......當然, 也鼓勵lds, 我也常喇, 喇不好就是了XD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專當路人甲(a0917123551)

2008/08/04 22: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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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72 IP 189.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k0686 (F1) 所寫
請問警察臨檢有權力檢察車內和後車箱嗎?

跑馬大~不行這樣喔~~~

警察要求打開行禮箱是可以堅持不開的~

除非那個警察手上有搜索票......

不然不要打開給他看~而且~要在報警......

不然拿可以錄影的東西~然後叫那警察要看就自己開~

他如果自己打開的話~他就犯法了~~可以告他....是竊盜還是什麼的~

一切都要錄影存證~然後在報警處理~

現在假警察太多了~~

拉滴賽用(novie2)

2008/08/04 2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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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96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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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現場開行李箱."你也可以去警局開行李箱".你現場開行李箱沒發現啥馬上就放你走了."去警局開行李箱沒發現啥.要走可不一定就讓你走"."都肯回警局陪你開行李箱.怎會捨得一下讓你走呢"....那些警察請你開行李箱.你搬出大法官解釋不開行李箱的.警察是認為你有鬼還是認為應該沒東西要放你走?...所以不開行李箱的通通會請回警局好好搜個徹底.翻個痛快..除非遇到報上說的那些辣妹警察要請我回去陪她喝咖啡論是非...不然我看我還是乖乖開箱趕快閃人算了..😲

打字狗大:
你可以舉出民國九十二年後因為路檢現場沒開行李箱,就被請去警局開行李箱的新聞或例子嗎?
如果你是用你的感覺這樣說,那你現在可以瞭解一下自己的權利,
如果沒有搜索票或重大犯罪嫌疑,員警根本沒有權利要求你開後車廂,但如果他要你開,你也打開
那是你自己出於自願性同意,但如果你不開,員警不可以也不可能請你到警局的,除非無法確定你
的身分才可以將你帶回警局查明身分,而且查明身分後就必須讓你離開,查明身分頂多有三小時的
時間~
所以我下次要運毒或是藏屍體.放後行李箱就ok了對嗎?..他要你開箱你不開.是要他放你走.不是你可以走.他就是不放你走.你就是不開箱.結果怎樣很簡單.絕對不可能是你不用開箱就可以走.不用問有多少人被警察請到警局坐.你就問那個警察因為執行臨撿公權力.有被告過的.答案不就很明顯了嗎.你拿大法官這條來檔他.他直接說你防害公務也可以.說有臨撿必要性也可以.最多是他們回去打打報告.交待狀況.而不是收到法院傳票說你觸到"大法官"那條那條解釋了.我要辦你...講的難聽點人家放你走是懶的回去打報告.不是看到你搬大法官出來他好怕就放你走..有本事站路口帶槍的這些警察聽到講大法官三字.搞不好肚子一上火來玩你.你玩的過他嗎..沒錯大法官的確是說警察不能隨意臨撿.不能強迫開箱..所以"運毒或是藏屍體.放後行李箱就ok了??"...理想跟現實還是有差別啦....

拉滴賽用(novie2)

2008/08/04 23: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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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17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0917123551 (專當路人甲...) 所寫
回應 kk0686 (F1) 所寫
請問警察臨檢有權力檢察車內和後車箱嗎?

跑馬大~不行這樣喔~~~

警察要求打開行禮箱是可以堅持不開的~

除非那個警察手上有搜索票......

不然不要打開給他看~而且~要在報警......

不然拿可以錄影的東西~然後叫那警察要看就自己開~

他如果自己打開的話~他就犯法了~~可以告他....是竊盜還是什麼的~

一切都要錄影存證~然後在報警處理~

現在假警察太多了~~
這種事警察更怕你.哈哈.他們也會錄的.看到那種一次封掉幾個路口臨撿的大陣仗.要求開行李箱是有可能的.因為他們出勤簽的單可能是擴大維安方面而不是單抓酒測.至於那種一台車.3個人.請您開個窗戶看看臉有沒有紅通通的.問他要不要開後面看.他搞不好都請你快走勒.抓到目標數他就可以閃人了.還杵在路口吸廢氣幹嘛..😰

福星高照(eva520)

2008/08/04 2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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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21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臨檢的警察有沒有拿步槍~陣勢大不大

有的話,我會變成一隻小貓~

乖一點配合準沒事~

😊


《禮車向後跑》(650817)

2008/08/04 23: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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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33 IP 187.12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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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放什麼不可告人的東西,給他看一下又如何!🙂

给壞評的人就是做賊心虛!😀
沒差啦! 又奈我何,不痛不癢!
嘿嘿!😆


我說, 跑路大大, 阿您之前跟Woo大說是真的在"跑路", 現在如何了?

好壞評啊...我跟您說了吧, 我這三更半夜也常不睡覺的夜光鳥看了好久...跟IP/註冊日期一樣! 參考用! 看看發言內容比較實在. 是在鼓勵您喔.......當然, 也鼓勵lds, 我也常喇, 喇不好就是了XD



回答的這麼中肯, 經過粹鍊之人, 講話客觀不偏頗, 不給你好評給誰?

燦坤有3C. 我也有3C,我的3C是Collaboration,Communication & Coordination, 唯有3C,方能Continuous Improvement,才能達到Team work的精神.

總有一天(true2436)

2008/08/04 23: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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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92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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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下次要運毒或是藏屍體.放後行李箱就ok了對嗎?..他要你開箱你不開.是要他放你走.不是你可以走.他就是不放你走.你就是不開箱.結果怎樣很簡單.絕對不可能是你不用開箱就可以走.不用問有多少人被警察請到警局坐.你就問那個警察因為執行臨撿公權力.有被告過的.答案不就很明顯了嗎.你拿大法官這條來檔他.他直接說你防害公務也可以.說有臨撿必要性也可以.最多是他們回去打打報告.交待狀況.而不是收到法院傳票說你觸到"大法官"那條那條解釋了.我要辦你...講的難聽點人家放你走是懶的回去打報告.不是看到你搬大法官出來他好怕就放你走..有本事站路口帶槍的這些警察聽到講大法官三字.搞不好肚子一上火來玩你.你玩的過他嗎..沒錯大法官的確是說警察不能隨意臨撿.不能強迫開箱..所以"運毒或是藏屍體.放後行李箱就ok了??"...理想跟現實還是有差別啦....

報告打字狗大:
如果警察早就跟監你有運毐或其它犯罪嫌疑,他當然可以搜索,但還是要出示搜票或其它證明,
但如果只是一般路檢,你已經出示證件,只是不開後車廂,會構成妨害公務罪?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
施強暴、脅迫?我有對他施強暴或脅迫手段嗎?除非我有明顯犯罪的情形,我請他出示搜索證明或依據
員警未出示證明,他已經不是依法執行職務了,
新聞上大部分是不出示證件或不配合酒測或辱罵員警才會被帶回警局偵訊~

如果你認為上述都是理想的說法,那我可以跟你報告現實的說法,
我剛有去電問我同學(他是員警),我是照著他的說法講的,不是我自己憑著我對警察的直覺說的喔。

我是大G(0987650767)

2008/08/05 00:01:26

發文

#570221 IP 250.1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哎呀 其實這事情很兩極化

如果有人有藏毒品改造槍械 警察又沒搜索票
所以那個人就可以說 我有權利你不可以開!😰
後來影響社會安全那該如何是好
等到有人受傷 又說警察沒好好做事情
警察還真難做😌



那如果那個人沒有藏上列的違法物品
可是警察又要求他開 他也說不要
警察也只能乖乖聽話

其實我是覺得 如果真的沒甚麼見不得人的 我覺得
警察也是在做事情 幫個忙我是覺得沒有甚麼

況且 拿車跟家裡比會不會比喻差太多



蛋蛋的哀愁 我喜歡有G的字眼

總有一天(true2436)

2008/08/05 00:13:06

發文

#570230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開版的問題是警察一般路檢有無權利檢查後車廂,
我依據法律跟現職員警的說法 可以跟大家報告答案是"絕對沒有",
至於你真的如果遇上這種警察,你要不要配合他,自己當然可以做決定,

但是我要表達的是,如果拒絕是沒有刑事責任的,至於會有什麼到警局喝咖啡、妨害公務拉,
那只是大家對十年前的警察執勤的印象~

哆哆哆哆哆(yami00222)

2008/08/05 00:15:20

發文

#570235 IP 246.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定這個法真的是很矛盾
真的有,要抓也不行
沒有,開了傷和氣

建議快修這法吧
反正不偷不搶
後車箱頂多放個備胎三角架救車組
加一些里里扣扣的雜物
看了又如何?
至少知道被臨檢過的車輛沒有大問題
大家也放心

如果有疏漏
新聞媒體和一堆民眾又會抱怨炒作求償
為什麼警察臨檢沒抓他
到時候警方又要無奈的賠罪認錯😡

舉手之勞按個開關開車廂沒有很難吧?
不高興可以請另一位員警在旁邊錄影存證阿😩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8/08/05 00:58:05

發文

#570316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還是再提一下這本書好了, "辛普森案的啟示". 不知道博客來還有沒有在出售.

這本書的作者並沒有提出真理, 其所訴說的也不是真理. 作者最精湛之處不在於法律, 在於他的美國法律之華人觀點.

不少大大提到的左右為難之處, 也許可以自這本書中得到相通觀點...自由必須付出代價.
收入降低所得稅提高的必殺技

專當路人甲(a0917123551)

2008/08/05 22:13:36

發文

#571320 IP 189.22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va520 (福星高照) 所寫
臨檢的警察有沒有拿步槍~陣勢大不大

有的話,我會變成一隻小貓~

乖一點配合準沒事~

😊



台灣是採取被動式自衛(不要想歪~尤其是那3個人....)
所以~警察如果先開槍
那他就別想躲牢獄之災~
這法律真的不知該說好還是不好~
美國是採主動式自衛~(就是自己用手...........).................亂想
有好有壞~看到別人準被要拿東西殺你~
但是你可以先殺對方~因為你發現對方行徑鬼異
這是主動自衛好處~
但是~也發生過一件很可憐的事
有一個美國人~走到別人家的花園
裡面的屋主就開槍打死對方~~(美國合法買槍)~
法院也給他判無罪~因為屋主認為那個人可能有意要傷害他.......
沒記錯那個人其實是迷路想要問路~~~~~~
台灣的話~先殺了對方你就準被做牢~不管對方是不是有要殺你
好處就是~懂法律的不會先傷害你~
壞處就是~~~~~~~~~~~~~~~~~~~~~~~~~~€
萬一人家是拿槍的話你要怎麼辦~這也有過阿~~~~~~
人家一槍斃了你~你想自衛....去死吧~~~~~
唉~~~~~~~黑暗面真的很多~~~~~~~~~~~~~
但是有一個~第3者方面的~
如果看到有人在搶超傷或在路上打人的
第3人可以去抓那個肇事的.......就算把他打死也沒關係~~
但拿槍打他的話那你也就完了~台灣不能合法擁有槍械
現行犯是人人都可以抓的..........

遛奶俠(cute6000)

2008/08/05 23: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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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438 IP 189.5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是我碰到的話
反正車子裏面也沒什麼危禁品
趕快檢查放我走啦
沒必要和警察嗆碰
不然浪費的是自己的寶貴時間
配合態度好還有可能隨便檢查一下就讓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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