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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到哩(abcd8091)

2007/10/24 13:13:04

發文

#330984 IP 189.5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dy2000a (cad_boy) 所寫
騎士 判無罪
那有道義上 有嗎??




那就看你爽不爽囉~😞

西(sigrid01030410)

2007/10/24 13:15:59

發文

#330986 IP 83.2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bcd8091 (Jason.K) 所寫
回應 andy2000a (cad_boy) 所寫
騎士 判無罪
那有道義上 有嗎??




那就看你爽不爽囉~😞


照理說,還該給騎士精神賠償哩
莫名其妙的撞到人,而且人撞死了
這對騎士來說是多大的心理負擔
道義責任,應該是家屬要負的,不是騎士要負的吧!

又濃又香的咖啡(b3293001)

2007/10/24 14: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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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18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hitefox-ucar (whitefox) 所寫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065144.shtml
....
法界人士指出,過去類似個案中,光是「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這個「帝王條款」,就足以將肇事駕駛人定罪。不過近年「路權」意識抬頭,只要駕駛人在自己車道上沒有違規,且已善盡注意之責,車撞人未必是車的錯。
....

重要的路權新聞, 大家看看.


真的假的

芭樂小炫風(cidjade)

2007/10/24 21: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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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65 IP 90.16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

真得很想說
沒有守法 哪來的權利(路權)


懶趴大怕了吧(flytailmax)

2007/10/24 21: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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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280 IP 92.13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3293001 (又濃又香的咖啡) 所寫
回應 whitefox-ucar (whitefox) 所寫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4065144.shtml
....
法界人士指出,過去類似個案中,光是「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這個「帝王條款」,就足以將肇事駕駛人定罪。不過近年「路權」意識抬頭,只要駕駛人在自己車道上沒有違規,且已善盡注意之責,車撞人未必是車的錯。
....

重要的路權新聞, 大家看看.


真的假的

ZZ
在台灣開車人人都是越野拉力賽車手 別說開台破爛國產台客車就自以為高級跑車

將軍百戰聲名裂(talktoyy)

2007/10/24 23: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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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385 IP 244.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道德眼光來看"道義責任"是看你要不要而已.

若是以發生事故後的自保之道來看"道義責任",那我建議不爽歸不爽,做還是去做比較好. 原因就在於你不知會不會被法官扣上"應注意前方而未注意"這個帽子.

明明路權是你的, 也沒超速, 過路口也有減速, 發生了撞傷/死人的事, 你的肇責為0才對...就像此判例. 但是被硬扣上"應注意前方而未注意"這條的話, 那肇責就不是0, 被告"過失傷害"(自用車)"業務過失致死"(營業車)罪名成立, 那自然就看你"犯下此刑事案件"之後的"悔意"...真的是令人感到蠻不爽的...又沒做錯事阿.

現在有此判例, 不代表其他各地區法官就會比照辦理, 我了解這很無耐, 但仍應以現實環境來替自己找最佳的善後之道.

個人看法.

Benson(benson0518)

2007/10/25 02:26:29

發文

#331453 IP 253.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ndy2000a (cad_boy) 所寫
騎士 判無罪
那有道義上 有嗎??






請問是要根據哪個部分的道義呢

不幸的事件乃因該老婦人之偏差行為而肇生

如果該老婦人不做這樣錯誤的舉止與動作...整件悲劇根本不會有發生的機會

而此其中的孰是孰非會很難判斷嗎???

~~~~~~~~~~~~~~~~~~~~~~~~~~~~~~~~~~~~~~~~~~~~~~~~~~~~~~~~~~~~~~~~~~~~~~~~~

法律不過只是人類道德的最底限

如果連法治都沒辦法理解的人...還跟別人談甚麼道義

武侯(galant_jazz2001)

2007/10/25 19:49:30

發文

#331896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1.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這樣算應注意而未注意...那..國家有罪...
國家應注意路權重要性..守法的人卻被不守法的人奪走路權,因而敗訴
國家卻沒去注意或一直去忽略....那.....國家應該先被定罪
再衍生的問題......這因為國家的疏忽,造成守法人民的損失....國賠嗎??
那...要交通規則做啥?要法律作啥?😡......缺錢就跑去路旁,挑輛小車,速度慢的,假裝沒發現,撲過去就得了........
2.什麼是道義責任???😠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我要用功(apa20427)

2007/10/25 20:13:38

發文

#331911 IP 90.16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樣看完你覺得我們的政府如何

r19(r19)

2007/10/25 20: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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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950 IP 250.1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pa20427 (Sean) 所寫
這樣看完你覺得我們的政府如何


這跟法官的見解比較有關係
舉個例
A君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
B軍開車正常過綠燈
兩人在路口發生車禍,A君受傷
法官怎麼認定責任歸屬?

判決如下
A君闖紅燈-錯5成
A君未戴安全帽導致受傷-錯1成
剩下的4成-一人一半,各2成
所以:此案件A君要付8成責任,B君要付2成責任
但是B君沒什麼錯,要用什麼理由來給這2成過失?
答案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官的理由就是:A君雖然闖紅燈錯在先,
可是B君你如果有停下來,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可是你沒停而造成事故,所以你也有2成的過失?

如果要用像菜市場喊價的判決法(小販:20元,顧客:10元,成交15元),
那就叫小販來當法官就好了。

這樣的判決法造就了今日的交通亂象,
如果當初的判決不是這樣,而是錯的一方要賠對的一方,
我們今天就不會只是在旁邊羨慕歐、美、日本的交通狀況了!

連長(lienken)

2007/10/25 21:07:43

發文

#331953 IP 187.11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日本很重路權
還有
如果喝酒開車撞死人
可是要賠他一輩子能賺多少錢
你每個月的薪水扣下來,永不翻身
有次去日本出差
廠商請客,他們晚上就不回家睡旅館
原因,就是如此

狐狸(wishzoption)

2007/10/25 21:28:57

發文

#331964 IP 90.16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alant_jazz2001 (武侯) 所寫
1.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這樣算應注意而未注意...那..國家有罪...
國家應注意路權重要性..守法的人卻被不守法的人奪走路權,因而敗訴
國家卻沒去注意或一直去忽略....那.....國家應該先被定罪
再衍生的問題......這因為國家的疏忽,造成守法人民的損失....國賠嗎??
那...要交通規則做啥?要法律作啥?😡......缺錢就跑去路旁,挑輛小車,速度慢的,假裝沒發現,撲過去就得了........
2.什麼是道義責任???😠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我的親身案例

騎車
紅燈變綠燈後起動
時數約50-60km
因個人錯誤行為 回頭看了一下同學
就撞上了阿伯
此時 心頭冒問號 因為綠燈時 啟動後 斑馬線上沒人
為啥到斑馬線時 撞上啊伯
因為 啊伯過完馬路後 要回頭撿孫子的拖鞋
此時 剛好我也回頭看同學 就撞上了

事後 啊伯全身沒事 但是頭殼流血 送院
後來 請看護 送水果 住院幾天
最後 三萬和解

好險....花錢就可以消災

以上 是我騎士的錯 因為回頭看同學
啊伯 有沒錯? 應該沒 因為他回頭走去撿拖鞋時 還在斑馬線上




義遠(7411970370)

2007/10/25 21:32:44

發文

#331965 IP 83.7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galant_jazz2001 (武侯) 所寫
.............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請問一下
後來是怎麼處理呢?

r19(r19)

2007/10/25 21:35:04

發文

#331968 IP 250.123.*.*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wishzoption (狐狸) 所寫
回應 galant_jazz2001 (武侯) 所寫
1.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這樣算應注意而未注意...那..國家有罪...
國家應注意路權重要性..守法的人卻被不守法的人奪走路權,因而敗訴
國家卻沒去注意或一直去忽略....那.....國家應該先被定罪
再衍生的問題......這因為國家的疏忽,造成守法人民的損失....國賠嗎??
那...要交通規則做啥?要法律作啥?😡......缺錢就跑去路旁,挑輛小車,速度慢的,假裝沒發現,撲過去就得了........
2.什麼是道義責任???😠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我的親身案例

騎車
紅燈變綠燈後起動
時數約50-60km
因個人錯誤行為 回頭看了一下同學
就撞上了阿伯
此時 心頭冒問號 因為綠燈時 啟動後 斑馬線上沒人
為啥到斑馬線時 撞上啊伯
因為 啊伯過完馬路後 要回頭撿孫子的拖鞋
此時 剛好我也回頭看同學 就撞上了

事後 啊伯全身沒事 但是頭殼流血 送院
後來 請看護 送水果 住院幾天
最後 三萬和解

好險....花錢就可以消災

以上 是我騎士的錯 因為回頭看同學
啊伯 有沒錯? 應該沒 因為他回頭走去撿拖鞋時 還在斑馬線上






勇於認錯是值得讚許的行為!
為你鼓掌!

胖烏鴉(liu8708)

2007/10/26 14:16:35

發文

#332343 IP 187.11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19 (r19) 所寫
回應 wishzoption (狐狸) 所寫
回應 galant_jazz2001 (武侯) 所寫
1.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如果這樣算應注意而未注意...那..國家有罪...
國家應注意路權重要性..守法的人卻被不守法的人奪走路權,因而敗訴
國家卻沒去注意或一直去忽略....那.....國家應該先被定罪
再衍生的問題......這因為國家的疏忽,造成守法人民的損失....國賠嗎??
那...要交通規則做啥?要法律作啥?😡......缺錢就跑去路旁,挑輛小車,速度慢的,假裝沒發現,撲過去就得了........
2.什麼是道義責任???😠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我的親身案例

騎車
紅燈變綠燈後起動
時數約50-60km
因個人錯誤行為 回頭看了一下同學
就撞上了阿伯
此時 心頭冒問號 因為綠燈時 啟動後 斑馬線上沒人
為啥到斑馬線時 撞上啊伯
因為 啊伯過完馬路後 要回頭撿孫子的拖鞋
此時 剛好我也回頭看同學 就撞上了

事後 啊伯全身沒事 但是頭殼流血 送院
後來 請看護 送水果 住院幾天
最後 三萬和解

好險....花錢就可以消災

以上 是我騎士的錯 因為回頭看同學
啊伯 有沒錯? 應該沒 因為他回頭走去撿拖鞋時 還在斑馬線上






勇於認錯是值得讚許的行為!
為你鼓掌!



┼ 1😍

武侯(galant_jazz2001)

2007/10/26 18:13:44

發文

#332443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7411970370 (義遠) 所寫
回應 galant_jazz2001 (武侯) 所寫
.............
抱歉............寫的語氣很不好...因為..前陣子,才撞上一個73歲闖紅燈,不戴安全帽的老伯.............
我騎機車,時速約40km/h .....1秒左右反應時間....來不及....煞車+閃躲...還是來不及~~~~~~
撞上後,幾十公分就是電線桿..........老伯重傷......


請問一下
後來是怎麼處理呢?

還沒處理.............
老伯重傷....因為又碰上那隻電線桿.............
還在醫院........臚內出血...手腳都斷....頸椎也易位............不過,已經轉到普通病房了..........
跟另位車友的案例不同....
我是綠燈...直行....在我前方還有車輛通過.............
我只晚了幾秒通過綠燈..........老伯可以在這幾秒鐘,闖過由左至右....一整個馬路~~~~~~(鄉下地方,老伯闖出來的路...可是從一般的鄉下小路....沒出到路口...是看不到人的那種喔!!不過,有紅綠燈之處..可是沒有大小路之分的......)
我到達紅綠燈入口的時後, 老伯可是還沒出現.......
如果硬要說我有疏失....就是...我騎的速度太剛好....騎快點...騎慢點.....都沒事...........
其實..現在才發現砂石車可愛之處...
原本那路有砂石車橫行的....可是..被警察取遞......很少了...
如果繼續橫行...大概就不會有老人敢這樣闖紅燈了.................

武侯(galant_jazz2001)

2007/10/26 18:28:08

發文

#332450 IP 189.21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r19 (r19) 所寫
回應 apa20427 (Sean) 所寫
這樣看完你覺得我們的政府如何


這跟法官的見解比較有關係
舉個例
A君騎機車未戴安全帽,闖紅燈
B軍開車正常過綠燈
兩人在路口發生車禍,A君受傷
法官怎麼認定責任歸屬?

判決如下
A君闖紅燈-錯5成
A君未戴安全帽導致受傷-錯1成
剩下的4成-一人一半,各2成
所以:此案件A君要付8成責任,B君要付2成責任
但是B君沒什麼錯,要用什麼理由來給這2成過失?
答案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法官的理由就是:A君雖然闖紅燈錯在先,
可是B君你如果有停下來,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可是你沒停而造成事故,所以你也有2成的過失?

如果要用像菜市場喊價的判決法(小販:20元,顧客:10元,成交15元),
那就叫小販來當法官就好了。

這樣的判決法造就了今日的交通亂象,
如果當初的判決不是這樣,而是錯的一方要賠對的一方,
我們今天就不會只是在旁邊羨慕歐、美、日本的交通狀況了!


那..是不是可以控告法官錯10成???
因為他視交通規則為無物.....視法律為無物...........
我想了很久...........
既然現行法律有問題.....算是公務人員疏乎引起的....政府(國家) 卻一樣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國賠??
為什麼法官就不判A 君錯10成,不戴安全帽部份..那是他家的事..
闖紅燈就是10成
為什麼要綠燈的人停下來??交通規則給綠燈方向有行車權利耶........
那...同樣那句話....法官視交通規則為無物???
藐視法律...加上知法犯法??<-----那..我們是不是有可以視法院判決為無物??
(...以上..我是自己在幻想......天方夜曇...............)
抱歉....口氣不好,我只是提問,不是針對您!!
另外...我又對10成3成2成這種特別有意見
如果是一件刑案...有人被殺了...
可以這樣判??
既然同樣是律法...憑啥交通部份違規事實這麼明顯之處就分成?


k8的小弟(buyaumaola)

2007/10/26 18:43:57

發文

#332458 IP 253.22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這個「帝王條款」』,這句說的很好,侵犯路權說難聽點兒就是偷別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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