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Uber叫車/違規營業 交部罰15萬

奇怪小孩(rvh0932)

2014/09/13 10:24:57

發文

#5520185 IP 186.1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udn.com/NEWS/LIFE/LIF1/8930661.shtml

交通部公路總局官員昨(11)日表示,手機叫車應用程式(App)Uber並非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也非小客車租賃業,卻從事相關營業行為,已發文要求說明及儘速辦理公司登記,但都沒有回應,因此8月底已依違反汽車業經營管理規則,開出15萬元罰單。

官員指出,Uber向他們表示,他們不是汽車租賃業,只是一個媒合平台,所以迄今仍未辦理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或小客車租賃業的公司登記,但公路總局仍依規定發函給Uber,要求他們要限期改善,若不改善將持續開罰。

相關官員說,Uber自稱是媒合平台,卻找一批業者帶車投靠,實際從事小客車租賃服務,既然有從事小客車派遣租賃服務,就須依規定辦理公司登記,否則不得營業。

交通部官員認為,Uber對外宣稱提供服務的車輛都是高級車,實際上搭乘的旅客沒有任何的保障,萬一發生事故,Uber不是營業公司,不會為事故負任何責任,受害的旅客要找車主負責。

官員強調,如果業者要從事營業行為,須辦理相關行業公司登記,不可游走灰色地帶。

😆😆😆

14

則留言

1

Rendezvous(rendezvous)

2014/09/13 10:25:37

發文

#5520186 IP 189.5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笑死人

FT-1(toyota8)

2014/09/13 11:22:43

發文

#5520229 IP 164.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加入 Uber 的車主,都必須購買營業用的乘客安全保險,阿不找車主找誰?

FT-1(toyota8)

2014/09/13 11:24:04

發文

#5520231 IP 164.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交通部官員認為,Uber對外宣稱提供服務的車輛都是高級車,實際上搭乘的旅客沒有任何的保障。”

官員三餐都吃到地溝油?還是記者吃到?

5星級的酸民(buickgnx)

2014/09/13 13:19:40

發文

#5520277 IP 198.19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德國是直接禁止
我承認我很酸是不對,但是有些事實不酸是無法解決事情跟找出真相 如今我已五星但依然還是很酸

A.J TAXI(jay_r521)

2014/09/13 20:59:02

發文

#5520439 IP 170.7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為什麼不撤銷他的營利事業登記

事情別只做一半...
大都會計程車,歡迎您的搭乘。

覓一(ab6401)

2014/09/13 21:11:57

發文

#5520448 IP 252.1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對合法業者不公平😌

CarMaster(kuochnshn)

2014/09/13 21:13:31

發文

#5520449 IP 239.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些車掛的是營業用的車牌嗎?

江湖別傳(0913589210)

2014/09/14 19:42:42

發文

#5520787 IP 177.21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uochnshn (CarMaster) 所寫
這些車掛的是營業用的車牌嗎?

車子是合法租賃車沒錯,但租賃車發車載客要有車行的「派車單」,所以有雇傭關係若出事車行要附連帶責任。
Uber現在如他們所稱只是媒介平台,出事只能找司機,而租賃車沒保乘客險一樣可營業。
所以政府這項作為讓Uber須跟旗下車子有派遣關係,若因此須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乘客應是好事!

底下這新聞就知差在那!
司機撞死乘客 判台灣大合賠1048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06793

CarMaster(kuochnshn)

2014/09/14 20:30:38

發文

#5520819 IP 239.24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回應 kuochnshn (CarMaster) 所寫
這些車掛的是營業用的車牌嗎?

車子是合法租賃車沒錯,但租賃車發車載客要有車行的「派車單」,所以有雇傭關係若出事車行要附連帶責任。
Uber現在如他們所稱只是媒介平台,出事只能找司機,而租賃車沒保乘客險一樣可營業。
所以政府這項作為讓Uber須跟旗下車子有派遣關係,若因此須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乘客應是好事!

底下這新聞就知差在那!
司機撞死乘客 判台灣大合賠1048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06793

所以政府是在保護消費者(乘客)的權利,那為什麼要罵政府??

江湖別傳(0913589210)

2014/09/14 23:12:56

發文

#5520977 IP 52.17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uochnshn (CarMaster) 所寫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回應 kuochnshn (CarMaster) 所寫
這些車掛的是營業用的車牌嗎?

車子是合法租賃車沒錯,但租賃車發車載客要有車行的「派車單」,所以有雇傭關係若出事車行要附連帶責任。
Uber現在如他們所稱只是媒介平台,出事只能找司機,而租賃車沒保乘客險一樣可營業。
所以政府這項作為讓Uber須跟旗下車子有派遣關係,若因此須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乘客應是好事!

底下這新聞就知差在那!
司機撞死乘客 判台灣大合賠1048萬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06793

所以政府是在保護消費者(乘客)的權利,那為什麼要罵政府??

新聞內容早有說明,但常有人沒搞清楚狀況就開炮!

相關官員說,Uber自稱是媒合平台,卻找一批業者帶車投靠,實際從事小客車租賃服務,既然有從事小客車派遣租賃服務,就須依規定辦理公司登記,否則不得營業。

交通部官員認為,Uber對外宣稱提供服務的車輛都是高級車,實際上搭乘的旅客沒有任何的保障,萬一發生事故,Uber不是營業公司,不會為事故負任何責任,受害的旅客要找車主負責

官員強調,如果業者要從事營業行為,須辦理相關行業公司登記,不可游走灰色地帶。

A.J TAXI(jay_r521)

2014/09/15 02:06:57

發文

#5521016 IP 170.7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罰錢就能杜絕其行為?

這哪門子的做法.........

還不是繼續營業.....😌
大都會計程車,歡迎您的搭乘。

台客休(taiwanyou)

2014/09/18 09:51:57

發文

#5524523 IP 187.12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Uber 連聽都沒聽過!!😵

小光(rolkilos)

2014/09/18 10:00:07

發文

#5524542 IP 250.11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y_r521 (阿杰的計程車) 所寫
罰錢就能杜絕其行為?

這哪門子的做法.........

還不是繼續營業.....😌


就公家機關的心態來看,罰款就代表有在做事了....至於要加強取締、修法的部份,再說啦 ....
綠螘新醅酒 紅泥小火爐 烤隻乾魷魚 淺酌好良伴

詹姆士胖德(jamespond)

2014/09/18 11:34:39

發文

#5524686 IP 83.7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熊熊看成UCAR 😇😇😇
熱門新聞
2024年「U-CAR電動風雲車票選」開跑,囊括40款現行販售的純電車型、31款純電期待新車,讓您親身參與投票電動風雲車。
mTARC於2024台北國際車用電子展中展示多項研發成果,包含9月展開無人物流車隊試驗,而純電E Zinger也同場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