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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老王(oneman8713)

2012/07/28 23:22:02

發文

#4416355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應該是遇到強大的反對聲浪..
人生 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M(akaboeaeaga)

2012/07/28 23:22:52

發文

#4416359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位kyo網友,你也不用舉一堆汽車的例子,因為我也找的到一堆重機的例子。 一個是鐵包肉,另一個是肉包鐵。 你覺得那個發生重大事故時,造成生命的遺憾的機率大些?還有塞車時你的反應是?。講白點,高速撞死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我不想不幸無辜被牽連時還要負起法律責任。

AS(qwert12345)

2012/07/28 23:23:55

發文

#4416361 IP 16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應該是遇到強大的反對聲浪..


主要是各縣市的民調就沒過了

修法前不做~修完法才在搞民調

也不知在搞啥麼咧

M(akaboeaeaga)

2012/07/28 23:24:44

發文

#4416364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歐~結案~😆

友川酷子(msn001)

2012/07/28 23:26:01

發文

#4416368 IP 47.182.*.* 修改過 2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7/28 23:26:01

發文IP 47.182.*.*

[quote=scfccc (愛智QQ)]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quote] QQ大 如果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color="#FF0000"]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color] 那算不算[color="#FF0000"]恐嚇[/color]

2012/07/28 23:28:39

發文IP 47.182.*.*

[quote=scfccc (愛智QQ)]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quote] QQ大 如果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color="#FF0000"]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color] 那算不算[color="#FF0000"]恐嚇[/color]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2012/07/28 23:31:09

發文IP 47.182.*.*

[quote=scfccc (愛智QQ)]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quote]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color="#FF0000"]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color] 那算不算[color="#FF0000"]恐嚇[/color]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
那算不算恐嚇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 ~ 萬般帶不去,只有業隨身 ~, ~ 人嘸照天理,天嘸照甲子 ~

AS(qwert12345)

2012/07/28 23:26:16

發文

#4416369 IP 16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這位kyo網友,你也不用舉一堆汽車的例子,因為我也找的到一堆重機的例子。 一個是鐵包肉,另一個是肉包鐵。 你覺得那個發生重大事故時,造成生命的遺憾的機率大些?還有塞車時你的反應是?。講白點,高速撞死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我不想不幸無辜被牽連時還要負起法律責任。


這個之前有人提出了

你可以去找相關重機討論一位叫雞皮的發言

看完自己心裡就有心得了😞

不過他現在好像在當兵~所以這篇他缺席了

as88(asperger88)

2012/07/28 23:27:01

發文

#4416370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AS88大律師~還記得我嗎

我要被告耶~唉唷~~還真的有點怕><

可以偷偷請問你一下嗎~我被告成功的機率有多大呢?😵


😲 😲 😲

我不是啦😇
QQ大可以證明🙂

兼具電機背景與法學素養的文教工作者。😊


失敬失敬

這樣是當老師或教授囉😲

只是賣參考書而已😰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AS(qwert12345)

2012/07/28 23:28:28

發文

#4416372 IP 16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歐~結案~😆



NO~NO~NO

重機上國道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但因地方反彈聲浪太大所以暫緩實施

M(akaboeaeaga)

2012/07/28 23:30:18

發文

#4416373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這位kyo網友,你也不用舉一堆汽車的例子,因為我也找的到一堆重機的例子。 一個是鐵包肉,另一個是肉包鐵。 你覺得那個發生重大事故時,造成生命的遺憾的機率大些?還有塞車時你的反應是?。講白點,高速撞死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我不想不幸無辜被牽連時還要負起法律責任。


這個之前有人提出了

你可以去找相關重機討論一位叫雞皮的發言

看完自己心裡就有心得了😞

不過他現在好像在當兵~所以這篇他缺席了


其實我完全不關心重機的任何事。 😆 只是看不慣以為吵就有糖吃的心態而以。 把自己置於險地的人不需同情。

M(akaboeaeaga)

2012/07/28 23:31:27

發文

#4416375 IP 239.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歐~結案~😆



NO~NO~NO

重機上國道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但因地方反彈聲浪太大所以暫緩實施


那緩個百年好了。

AS(qwert12345)

2012/07/28 23:33:06

發文

#4416376 IP 164.237.*.*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歐~結案~😆



NO~NO~NO

重機上國道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但因地方反彈聲浪太大所以暫緩實施


那緩個百年好了。


愛開玩笑~依來這邊的年齡層

應該50年就夠了~~哈哈哈

as88(asperger88)

2012/07/28 23:41:59

發文

#4416390 IP 242.3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重機上國道是確定要實施了沒有??


確定暫緩實施

等開完會跟匯集各方意見後再行討論


歐~結案~😆



NO~NO~NO

重機上國道是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但因地方反彈聲浪太大所以暫緩實施


那緩個百年好了。


愛開玩笑~依來這邊的年齡層

應該50年就夠了~~哈哈哈

那時老王就成了「不老騎士」,雞皮還沒資格。😆
我們家對小孩的教育方法是 : 沒有獎勵 只有處罰

米字必須連蛇(ct720d)

2012/07/28 23:50:30

發文

#4416402 IP 229.1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以後過年國道塞車的時後應該很熱鬧😆





重機老王(oneman8713)

2012/07/28 23:59:00

發文

#4416416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ct720d (Cv9 Type-R) 所寫
以後過年國道塞車的時後應該很熱鬧😆







窮到連紅綠燈都沒有..😰
人生 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AS(qwert12345)

2012/07/29 00:00:58

發文

#4416419 IP 239.24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
那算不算恐嚇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之前看新聞

某甲跟某乙吵架

某甲只是跟乙說

走在路上給我小心一點

就吃上恐赫罪😲


下水道清潔工(observer)

2012/07/29 00:03:58

發文

#4416421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高速公路上

1. 我不反對重機超速
2. 我不反對重機鑽車縫
3. 我不反對重機走路肩

4. 我只反對當A車與B重機出事時,閃不掉而無辜壓到B的C車會被起訴


只要第四點OK,我就贊成重機上國道。

愛智QQ(scfccc)

2012/07/29 00:04:43

發文

#4416422 IP 242.47.*.* 修改過 1 次 (顯示最近5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7/29 00:04:43

發文IP 242.47.*.*

[quote=msn001 (友川酷子)][quote=scfccc (愛智QQ)]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quote]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color="#FF0000"]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color] 那算不算[color="#FF0000"]恐嚇[/color]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quote] 有些事情不用想得那麼複雜,用「常識」判斷就好[無辜] (當然法庭上違背「常識」的判決也時有所聞[傻笑]) 前面提及,「公然侮辱」罪能否成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只要言語脈絡中指涉對象確定,不需要指名道姓,就有可能成案);我只是覺得,既然AS大有侮辱之意,當事人也提出抗議了,無論法律層面能否站得住腳,誠心道個歉也是應該的。 至於「恐嚇」,我是絕對相信不可能成案的~老實說,我認為您也只是因為生氣才這樣講的,根本沒有「受到威脅而心生恐懼」(「不爽」倒是有的)。

2012/07/29 00:13:31

發文IP 242.47.*.*

[quote=msn001 (友川酷子)][quote=scfccc (愛智QQ)]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quote]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color="#FF0000"]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color] 那算不算[color="#FF0000"]恐嚇[/color]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quote] 有些事情不用想得那麼複雜,用「常識」判斷就好[無辜] (當然法庭上違背「常識」的判決也時有所聞[傻笑]) 前面提及,「公然侮辱」罪能否成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只要言語脈絡中指涉對象確定,不需要指名道姓,就有可能成案);我只是覺得,既然AS大有侮辱之意,當事人也提出抗議了,無論法律層面能否站得住腳,誠心道個歉也是應該的。 至於「恐嚇」,我是絕對相信不可能成案的~老實說,我認為您也只是因為生氣才這樣講的,根本沒有「受到威脅而心生恐懼」(「不爽」倒是有的)。 〔附註〕Kyo的完整言詞是:「一個男人怕東怕西 乾脆連門都不要出了 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
回應 msn001 (友川酷子)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是這樣覺得啦,在網路上相遇也是一種「緣份」,忍忍就沒事了,告來告去麻煩又傷身。

不過,話說回來~
就「常識」而言,多數人從脈絡中應該明白AS大意指何人;既然被罵者有很大的不舒服感,就誠心道個歉嘛,畢竟罵人難聽的字眼是有不對之處。
至於「法律」層面,究竟成不成案我不清楚;不過善意提醒一聲,關鍵並非是否「指名道姓」(明確指出真實姓名不是必要條件)。

還是重複其他人的話:以和為貴吧!

QQ大
如果他這樣就要告人
那請問把我的發言"引言回應"
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
那算不算恐嚇

如果真的要玩
這是刑事

有些事情不用想得那麼複雜,用「常識」判斷就好😇
(當然法庭上違背「常識」的判決也時有所聞😆)

前面提及,「公然侮辱」罪能否成立,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只要言語脈絡中指涉對象確定,不需要指名道姓,就有可能成案);我只是覺得,既然AS大有侮辱之意,當事人也提出抗議了,無論法律層面能否站得住腳,誠心道個歉也是應該的。
至於「恐嚇」,我是絕對相信不可能成案的~老實說,我認為您也只是因為生氣才這樣講的,根本沒有「受到威脅而心生恐懼」(「不爽」倒是有的)。

〔附註〕Kyo的完整言詞是:「一個男人怕東怕西 乾脆連門都不要出了 走路都有可能會撞 被東西砸死了」
Vision without action is a daydream. Action without vision is a nightmare.

老王賣瓜(zenowang)

2012/07/29 00:08:20

發文

#4416425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那緩個百年好了。

應該很難,因為已是立法院通過的條文,但南部幾個地方政府反對故暫緩。
目前屏東已改贊成,所以試辦只是遲早的事。

其實反對的人也無需擔心太多,平常要看到重機行駛國道的機會不多。
既然路權開放是遲早的事,不如就學著接受。

無法接受的…只能建議您改走省道或是去交通部陳情。
&quot;清流&quot;是我的中間名...

重機老王(oneman8713)

2012/07/29 00:10:12

發文

#4416426 IP 91.7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那緩個百年好了。

應該很難,因為已是立法院通過的條文,但南部幾個地方政府反對故暫緩。
目前屏東已改贊成,所以試辦只是遲早的事。

其實反對的人也無需擔心太多,平常要看到重機行駛國道的機會不多。
既然路權開放是遲早的事,不如就學著接受。

無法接受的…只能建議您改走省道或是去交通部陳情。


可以先從北部開始試辦嗎.....
人生 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老王賣瓜(zenowang)

2012/07/29 00:12:15

發文

#4416428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oneman8713 (鋼鐵人) 所寫
可以先從北部開始試辦嗎.....

那您得請交通部改文。
&quot;清流&quot;是我的中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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