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揩油賣油分工細密 三十二歲女首腦操控油蟲集團

www(wand)

2007/04/15 13:19:40

發文

#254388 IP 251.19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揩油賣油分工細密 三十二歲女首腦操控油蟲集團

更新日期:2007/04/15 04:39 記者: 陳慶居/苗栗報導
苗栗檢警偵辦的「油蟲集團」,組織結構嚴密,購油者必須先匯入款項,再由三十二歲首腦陳麗貞尋找船東一起「揩油」,分工細密、滴水不漏。

買油先匯款 油行生意旺

這個不法集團,勾結漁民以真加油、假出海名義「揩油」已有時日,組織越來越具規模,在中、南部縣市早有名號,因此也有固定客源。其中包括地下加油站、重車修車廠、砂石車業者,甚至知名的客運業者等,都名列在客戶帳單內。

根據檢方分析,這個集團接獲客戶需求後,即統計需求數量並要求對方先匯入款項,集團成員隨後尋找願意供油的漁船,加油後只繞行近海,卻把油料注入停放近海的平台船。

平台船收集一定油料後,又將油料抽到油罐車,分送到各縣市「批點」貯存,然後提供較廉價的加油服務。在加油站比較疏遠的鄉村地區,這種地下加油站生意興隆,在各縣市檢警單位都曾查獲過。

在低於市價的利誘下,一些重車公司、砂石車業者,甚至知名客運公司,都成了「油蟲集團」的固定客源。

至於檢調單位之所以懷疑安檢單位人員涉案,是因九十六年元月後,政府規定漁船筏必須裝置VDR航行紀錄器,船東出海要經安檢許可,然後依出海捕魚時數,向漁船加油站申請實際使用油料;之前則由安檢單位登錄在俗稱「外關簿」的出港檢查簿。而盜賣柴油的漁船其「耗油量」,都與實際捕魚時間、浬程有出入,因此懷疑安檢人員有放水之嫌。